..續本文上一頁這當中環環相扣,皆言「本自具足」,都在于說明我們自己本來就具足的那些要素。行者的問題關鍵,在于分散于事相中;我們一般人是把這些情況,都分散掉了,沒有去留意,也不懂得把他銷歸自性。現在清涼國師告訴我們要銷歸自性,而且這些情況你都具足。這個不難,不用你花什麼天大的功夫。
這篇疏論,清涼國師依理剖析,環環鈎牽,悉令入佛智。希望大家從這個引導當中,都能入佛知見、入佛的智慧。最終的原則,無非在于能所之間,是一非二。我們都是能所對立,他提醒我們,能所是一體的,他們不是對立的,而是統一體。
我們讀〈心要法門〉就可以發現,他特別強調這個部份:無有一法能自外于法界,亦無有一法不爲法界所涵蓋。這個情境,真實存在著,但這個真實存在的情境,行者卻無從領會,所以大聖悲愍而出現于世,開示悟入此一佛知佛見也,希望大家能真正去體會。
這一種論文,讀起來很生澀、很堅硬,不管你懂不懂,把它熟背到朗朗上口,即使不了解也不要緊,至少下輩子來,讀書考試要拿第一名也會很輕松,因爲這是從理上來爲你剖析智慧,它能夠啓發你。
終章 一生不克 叁生必圓!
原文
是以文殊叁事融通隱隱,即是普賢叁事涉入重重;此二不異,名「普賢帝網之行」。故〈普賢行品〉及上下諸經,廣顯理事圓融爲「普賢行」,非獨事行名普賢行。既二聖相融而不名文殊行者,攝智屬理,唯一心法界,故舉一全收。
譯解
綜上所述,可知文殊叁要素的隱顯交融,即是普賢叁要素的重重交涉。此二者無二無別,所以說是「普賢交參輝映,重重無盡之行」。故于〈普賢行品〉及前後各經文中廣爲稱揚,凡理事圓融的實踐,皆名之爲「普賢行」,而不光只是指事行而已。普賢、文殊二大因素既然相融而無別異,但不稱「文殊行」,乃因「攝智屬理」,將智之所行,冥歸于理。在一心法界中既無二無別,則舉普賢行一項,即可全包法界矣!
講述
這裏很簡單地講,既然文殊、普賢沒有兩樣,爲何不叫「文殊行」而稱「普賢行」呢?關鍵即在于「攝智屬理」。智慧就是理,故不稱「文殊行」而稱「普賢行」;普賢行其實跟文殊行一樣。理行如此,智行也一樣,因爲他們是合一的,是一而非二,所以說「舉一全收」。
綜合上面所說的一切,可以知道文殊的「信、解、智」叁要素隱顯交融,就是普賢叁要素「理、行、體」的重重交涉,其實這兩者是無二無別的,所以說是「普賢交參輝映,重重無盡之行」。
「普賢帝網之行」,我們簡稱爲「普賢行」,如果再強調一下,就叫「普賢大行」。普賢大行的「大」是怎麼「大」法呢?我們用大象來表現它的「大」,那只是一種象征。「大行」就是指「帝網之行」,是「交參輝映,重重無盡」的意思,而不是指很廣很大的行。假如光從文字上望文生義來解釋會出錯,你要真正了解文章的內涵是什麼。
雖然我們說:「凡是我們的所做所爲,都是普賢大行。」想想看,你怎麼普賢大行?那就會有人問啦:「殺人放火算不算?」嚴格講起來,已經存在的事實,就是普賢行。
但是光是「事行」還不夠,普賢帝網之行是交參輝映、重重無盡的,所以在〈普賢行品〉以及前後各種經文當中廣爲稱揚,凡是理事圓融的實踐,皆名之爲普賢行,而不光只是事行稱爲普賢行而已。你殺人放火,那叫見不得人的勾當,既不值得稱揚,也非理事圓融的實踐,所以怎能算是交參輝映、重重無盡的「帝網之行」呢?
既然普賢,文殊兩大主要因素是相融而無別異的,那爲何不稱「, 文殊行」而稱「普賢行」?這是「攝智屬理」,把智慧的實踐,冥歸于「理」。換句話說,在一心法界當中,既然無二無別,則舉「普賢行」一項,就可全包于法界了。
這是結論,比較容易了解。我們再往下看。
原文
二聖法門既相融者,則普賢因滿,離相絕言,沒同果海,是名毗盧遮那光明遍照,唯證相應故。
〈法界品〉中,普賢之後便偈贊佛德者,顯果相也。品初如來自入叁昧,現相無言,表所證絕言;而普賢開顯,放光令悟,表能證絕言;而文殊開顯,即斯意也。
譯文
普賢、文殊二大法門既然相互交融而圓滿,那麼,普賢等因地的圓滿,就離開了相的表面狀態,而進入了渾然一體的本然現象,這是語言、文字所難以诠釋的部份。此二聖交融的情形,就是果地的自性海成就,即可名之爲「毗盧遮那光明遍照」,這一境界的展現唯有已證之人始能知之。
在〈法界品〉中,普賢菩薩最後以偈來頌贊佛的功德,這是以普賢的理,來彰顯不可說的果海相貌。在這一品的一開始,如來自入叁昧,用「現相無言」的情形,來表示「所證的境界是不可言狀的」。而普賢菩薩展開、顯示境界,放光令善財童子悟入,這是說明「能證之因行也是不可言喻的」;論文殊所展開的境界,也是這個意思。
講述
我們講普賢、文殊二大法門既然相互交融而臻圓滿,那麼,普賢等因地的圓滿,就離開了相的表面現象,進入了渾然一體的本然狀態,這是語言、文字所難以诠釋的部份。換句話說,這已經超過了語言文字所能形容的範圍了。
我們在前面就已經跟各位講過,「叁聖圓融」是什麼?其實就是兩個菩薩交相融合以後,成爲中間的那個佛。叁聖不是分開叁個,坐在那邊讓你拜的叫「叁聖」;那是一種境界,爲了表達出來讓你知道、讓你了解,所以分爲兩個——二聖,這是從因地來看;但是從果地來看,只有一個,即是中間這個佛,它是二聖交融以後的結果。所以「叁聖」如果不是指一個,就是兩個;從因地看是兩個,從果地看是一個;二聖交融,即爲果地的性海成就,所以名之爲毗盧遮那光明遍照。這個境界的展現,也只有已經證得的人才能知道。
再看下面這一段,這講起來很有意思,都是「那個」,那個是什麼?現在我們來看:
〈法界品〉中,普賢之後便偈贊佛德者,顯果相也。品初如來自入叁昧,現相無言,表所證絕言;而普賢開顯,放光令悟,表能證絕言;而文殊開顯,即斯意也。
在〈法界品〉裏面,普賢菩薩最後以偈來頌贊佛的功德,這是以普賢的理,來顯示不可說的果海相貌。用普賢的理來說明果德的境界。在這一品的一開頭,講到「如來自入叁昧」的部份,它用「現相無言」的情形,來表示所證的境界是不可言狀的。而普賢菩薩開展、顯示境界,放光令善財童子悟入,這是說明能證的因行也是不可言喻、沒有辦法說明的;而「文殊開顯」講文殊所展開的境界,也是這個意思。
原文
若合叁聖法門以爲經目者。
普賢是「大」,所證理體無不包故。
文殊是「方廣」,理上之智爲業用故。
又通是普賢,理含體用,通爲所證故。
文殊、普賢二俱「華嚴」。萬行披敷;信智解行皆是因華,用嚴本寂體故。
舍那是「佛」,通圓諸因,證上體用故。
說即爲「經」,因言顯故。
既包題目無遺,則攝大經義盡。
譯解
如果試著將叁聖法門,並入經題來說明的話,那麼,普賢是「大」,大是體大;文殊是「方廣」,方是相大,廣是用大。體大是指所證得理體窮盡法界,無有一法不包故。相大、用大是指理上所發揮的智慧,爲法界中無邊業相的妙用故。
其次,大、方、廣叁者,又可通歸于普賢。這是什麼原故呢?普賢之理,包含本體及妙用,不論是理、是體、是用(行),皆是所證的境界圓融無缺。
再者,文殊、普賢二大因素都是「華嚴」,華嚴屬因地之行,用爲趨向佛果目標,故稱「因華莊嚴」,這是因爲因地萬行,皆用以全面趨向佛果。
這當中,文殊、普賢的信、智、解,行等等,都是因地之華行,用來作爲趨向(莊嚴)本然存在的狀態(普賢性德中的本寂體);盧舍那(毗盧遮那)是佛果,這個佛果表示以上種種因行皆以達到圓滿的境界,並證得了普賢的本寂體,圓滿了文殊的無方妙用。
最後,言诠說出來的,就是所謂的「經」。本來在文殊、普賢二聖所莊嚴的佛果領域中,是一種「法界存在的本然現象」。這種境界是屬于「自我生命的成長」,純然是自己感受的部份,原本難以用語言、文字來表達。但是這樣的境界,既然透過了種種善巧方便加以表達,那就稱之爲「經」了。所以「經」是一種陳述,或描述「行者心境實況」的記錄,不可以輕易的用世間學問加以勘定。
既然「華嚴叁聖」能夠將《大方廣佛華嚴經》的七字經題,包涵窮盡而無遺漏,那麼「華嚴叁聖」的意義,也就包涵了整部《華嚴經》的理趣了。
講述
這一段是說明叁聖法門,即華嚴叁聖的這個法門,來合「大方廣佛華嚴經」這七個字,情形會是怎麼樣呢?這當中有個前提,我們先爲大家提出來研究研究。
這裏稱作「叁聖法門」,也就是說,〈叁聖圓融觀〉本身是一個法門。用這個法門合經題,那麼「大方廣佛華嚴經」七個字也是一個法門。這裏要談的是:「什麼叫作法門?」
「法門」是一個下手處,是你要用功的一個下手處。現在很多人都在修各種法門,那些就是你的下手處。那個下手處要做什麼?要改造你的心!要由原來社會意識、概念的世間心,把它改造爲出世間的殊勝心——那個下手處,就是法門。
〈叁聖圓融觀門〉是告訴我們普賢跟文殊,他們如何交融而不分裂、不對立,如此所成就的即是盧舍那(毗盧遮那)佛。這是一個很傑出、很特殊的一個法門,直接下手就成佛了。有沒有感覺到,我們前面講那麼多,有沒有叫你修六度萬行?沒有!也不講「四聖谛」,也不講「十二因緣法」,這樣一個法門,你要去留意。
修「大方廣佛華嚴經」也是一個法門,假如說要用「佛華嚴」來成就「大方廣」的境界,那用《四十華嚴》的全名來講,叫「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換句話說,就是用「普賢行願」來成就「入不思議解脫境界」;「佛華嚴」就是「普賢行願」,「大方廣」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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