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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聖圓融觀▪P9

  ..續本文上一頁無量無邊的善根福德因緣。你今天能在這裏聽這種硬梆梆的東西,都已經在過去一佛、二佛、叁佛所,甚至在無量諸佛所中種諸善根了!

  有人一講經,就有好幾千人聽,但是不用到二十分鍾,人就開始跑掉了、睡著了。他們沒辦法聽下去,那就是因爲沒種善根,所以無法接受。爲什麼你能接受呢?盡管你沒辦法完全做到我們所講的標准,至少你願意接受它。

  但是,有好多人就是難以接受,而這種人的佛法是從社會上來的一般概念,都是他個人篩選以後,自己編出來的一套佛法,不是釋迦牟尼佛講的佛法。他說:「佛法應該如何如何……」他自認爲比釋迦牟尼佛還厲害,所以才會一直用自己編出來的那一套講佛法,仿佛是個超級大師。可是他在指導別人佛法應該怎麼走的時候,卻可能産生相當大的偏差,這就是「有信無解」造成的現象。

  這裏告訴各位,成就極智之前,要先具備真正的信和解,否則無法洞徹根源,也就無法成就極智。因此各位學了這個法門就可以了解,面對群衆講不聽的時候,不要動肝火。講不通是他的事,不是你的事。如果到最後,你贊成他的講法,那表示這一門你沒有通,因爲你被轉了;你若是轉他轉不過來,他不接受,你也不用傷心,因爲在釋迦牟尼佛的正法當中(正法,不是末法),你已經幫他種了一點善根,他跟釋迦牟尼佛的正法結上一個善緣,種下善根了。

  下面講,這種究竟大智的觀照作用,就是「極智反照」。

  極智反照,不異初心,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既然不離于最初所生的信心,所以說初發心時的因地正或不正,就很重要了。因爲「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是以這種「信解真正」的大智慧所成就的一切來圓滿的。所以也要看你在這個地方所得到的智慧如何,沒有智慧,這句話不能隨便講;有了智慧以後,當然可以確定這種狀況。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部份。再看下面這一段:

  又前方便之智不離智體,故後文殊名智照無二相,照信不殊于智,故從無身相而展右手。

  是以文殊叁事融通隱隱。

  前面「譯解」說過:「前述種種智慧的作用,並未超出智慧的本體,所以第二次所見的文殊本質,稱爲智慧與作用無二無別。所以觀照到信心的成就,並未離于智慧本身。因此稱文殊能從不見身相的情境中,伸展其右手(這表示體雖不可見,卻能正確無誤地發揮其妙用)。就算本體不可見,這個本體也可以很正確地發揮它的妙用,所以說「不見身相而展右手」。這就是文殊師利的信、解、智,叁者互相融會而密不可分的情況;這叁要素叁位一體,是同一個,是統一的。

  前段先稱文殊「成其極智」必須有「信解真正」爲前提;又以「極智反照,不異初心」,來說明「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的圓滿意。文章還是屬于「行布」的格局。而將「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歸于文殊智門中,這個我們修行人要特別留意,智慧的作用就在這裏。

  後段以文殊「從無身相而展右手」,來說明「智照無二相」,來圓融「智體」與「智用」,而將信、解、智,涵蓋無遺。這個行文就屬于「圓融的格局」,清涼國師筆觸所及,氣象萬千,實在是文字大師。

  各位請仔細去體驗與品味一下。在中國曆史上的幾位大德中,清涼國師是極爲傑出的成就者,他的文字表達非常優美卓越,除了禅宗裏面的叁祖僧璨以外,大概無人能出其右了。他能把如此深刻、細微且奧妙的內心境界,具體地透過文字表達出來,相當的不容易,釋迦牟尼佛看了都會大爲贊歎。

  原文

  二、普賢叁事自相融者:

  謂普賢之理,理若無行,理終不顯;依體起行,行必稱體。由行證理,理無行外之理;由理顯行,行無理外之行。

  故隨所證,理無不具;一證一切證,故見普賢一毛所得法門過前不可說倍。有是即體之用,故毛孔法門緣起無盡。

  由是普賢叁事涉入重重。

  譯解

  其次是普賢「理、行、體」叁要素互相交融的情形。

  由普賢的理爲根本說起。「理」是抽象的,若不能付諸于「行動」實踐,則理終不能彰顯出來,終不能如實地爲人所認知和依循。若能依于「存在的本然狀況」而加以「實踐」,不加諸任何意識形態的幹擾,則此等「實踐」皆無不符合「法界中存在的運行軌則」,則法界中一切「存在」呈現的狀態,皆無外于「實踐」的範圍。換言之,法界中一切存在的軌則,都是人們一切行爲與實踐的具體表彰,行不虛行,理無空理,皆依體而彰。

  同樣地,若由「理」來說明「實踐」的話,則實踐的範圍亦不可能超出法界存在的軌則之外。因此,隨著行者所證得的經驗,一切法界存在所呈顯的軌則,無有一法不具足,這就是所謂「一證一切證」。行者所證之一法,猶如見普賢之一毫毛,因爲一證一切證的原故,故而超出前面所參一切法門不可說倍。

  又雲「即體之用」,也就是「依體起用」,即依于本體而起無邊妙用。即使如毛孔般微細的法門,究其緣起,亦屬法界無盡緣起。

  此即普賢叁要素「理、行、體」叁者交涉,重重無盡的情形。

  要旨

  普賢叁事自相融者,宜留意行文之立意。「行」仍行在理、體之中;「理」之所顯,亦無外于行的範疇。體之所存,即是行之所依;理之軌範,亦自無外于體。若不能如是了知,則是愚迷邪見。蓋于法界中,無有一法自其外,因此「理、行、體」叁事,自是叁位一體;非但如此,學此法、信此法、解此法、知此法,皆是自學,自信、自解、自知、自證、自悟。

  講述

  接下來是講普賢的「理、行、體」叁個要素,互相交融的情況;由「普賢的理」作爲根本說起。理是抽象的,若不能付諸行動、付諸實踐,這個理就不能彰顯出來,不能很清楚地被一般人所認知和依循。這一段很簡單,也沒有用多少文字,總共才十二個字而已:「普賢之理,理若無行,理終不顯」。

  「理」是什麼?它很抽象,但在我們心裏頭卻很清楚,問題是,我們要怎樣把內心的那種情境表達出來,而那個「表達」就是所謂的「行」。我們發現有一種狀況,父母對子女有一種愛,這「愛」要如何表達呢?你說:「我愛你,愛在心裏!」可是子女感受得到嗎?絕對感受不到,所以你一定得透過某些行動來表達。

  有些病人雖然不會講話,可是你跟他眼神交流的時候,可以看出他的感激或期望,這都是一種「行」。「行」不一定要像一般人喊口號那樣:「中華民國萬歲!」口號可以這樣喊,但是那有意義沒有?中華民國連一百歲都還不到啊!這不叫「行」,這叫「口號」。真正的行你能感受到,而且透過表達,會有很多情形、很多層面。所以說,父母對孩子的那股真愛交流,孩子若能感受得到,那他絕對不會變壞。

  我們一定要用生命的本質去包容和愛。用腦筋和識性的人,他在這方面很難感受得到。你的愛若是真正用生命去奉獻、去關懷,真正的投入,對方絕對感受得到,這就是「行」。但這部份我們往往沒有讓它具體顯現。你說:「我有啊!」那個「有」是假的。人生當中,真正的愛是沒有附帶條件的,愛不是占有。

  「行」,要懂得什麼是「正確」的。所謂「正確」,指的是行動和實踐,若無實踐的行動,那個「理」顯不出來。「理」本身是存在的,但是太抽象了,所以它的存在就藉由行動來表達。我們跟別人交談的時候,也有這類情形。我講這一席話,你聽得很高興、很入神或根本心不在焉,從你的言語行動中就可以看得出來。這就是「行」,我們可以感受得到。例如我們做一堂功課下來,姿勢不知道變換了多少次,那就是沒有投入。你的心若是真正投入,會忘了身體的部份,不然,身體對你的幹擾就很強烈。

  你從「行」的表達,可以感受到「理」所呈現出來的是什麼。當你行的叄層次愈來愈深的時候,你對理的感受也會愈來愈深刻。若是都沒有感受,那「理」是什麼你也根本茫然不知了,因爲它本身很抽象。

  事實上「理、體」都是一體的。「體」是什麼呢?我們暫且不管。若能依于存在的本然狀況而實踐,不加諸任何意識形態的幹擾,那麼這樣子的實踐,就無不符合法界中存在的實質意義。這就是「依體起行,行必稱體」,是最重要的一個前提。

  受意識形態幹擾,而不是依于存在之本然狀況來實踐的,就不是真正的「行」。就像某些人爲了達到某種目的而求助于你,結果你講什麼,他都言聽計從;意識形態的幹擾,已經讓實踐的本身扭曲了。

  我在這裏特別提醒各位這一點,但是我們似乎也很難做到。大多數中國人就像美國人所說的,有一種意識形態存在。外在的意識形態很容易幹擾我們,你說:「我完全沒有!」沒有才怪!你看,這個外在的意識形態馬上就對你産生一種壓力作用了,所以你才急著辯駁。這些都算是比較明顯的狀況,然而意識形態的幹擾往往是沒有征兆、悄無聲息,甚至隨時存在的。假如你沒有意識形態,不受幹擾,你的種種實踐就都符合法界中存在的實質意義,這是真正的「行」。

  有行證理,理無行外之理

  若能由此等實踐來印證法界中存在的運行軌則,則法界中一切存在所呈現的狀態,都不會超出實踐的範圍之外,這就是「由行證理,理無行外之理」了。換言之,法界中一切存在的軌則,都是人們一切行爲與實踐的具體表彰;行不虛行,理無空理,皆依體而彰,一切都依著本體來。這個意思就是說「理」與「實踐」兩者要互相窮盡。

  然而由理來顯,就不是一般的顯示。實踐能夠印證、顯示理,但理要怎樣顯示、發起這個行呢?我們看下去:

  由理顯行,行無理外之行

  若由理來界定行的話,行就無理外之行。換句話說,假如由理來說明實踐的話,實踐的範圍不可能超出法界存在的軌則之外。所以,行跟理應該是一體的,互相都窮盡。

  我們本身在實踐的過程中,行爲與觀念上有一點要特別注意。我們對理的認知,最忌諱的就是意識形態,而行爲往往是超出我們意識形態的。這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大家稍微體會一下,我們都以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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