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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總義 第十六課 應成派不共四大應成因▪P7

  ..續本文上一頁就是只要因成立,則任何情況下,結論都成立。也就是說,從正面來說,只要因成立,只要有這個根據,就絕對會有這樣的結論。

  異品周遍,就是只要結論不成立,因肯定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說,只要結論不成立的話,你的這種根據也是不成立的。

  後面,我們會通過具體的例子來給大家稍微介紹一下。

  這個地方最主要是要了解,宗法成立、同品周遍、異品周遍,這是講一種邏輯推理的正確性,顛覆不破的這種邏輯關系。也就是說,它的這種理論是真實的、可靠的、能夠承認的,就是這樣的可靠的理論。通過叁個條件——宗法成立、同品周遍、異品周遍,來完成一個真正成立合理的理論,來讓大家認可這樣的理論是真實的一個理論。這就是一個真實理論的叁個條件。但這個真實理論,站在應成派的立場來說,並不是自宗立場當中有的,這只是爲了便于他人理解(讓他人知道這是有真實道理的),爲了讓他生起內心的見解而說的一些理論而已,所以稱爲“他稱叁相理論”。假如說沒有他宗、沒有衆生的執著的話,中觀師是不會說這些的,因爲本來就沒有這一切。

  就像我們前面說的,老禅師的叁個徒弟說了叁個觀點,這叁個觀點,入到哪一個觀點裏面都是邊。入到“要完全放下一切心”,這是一個邊;入到“要完全在心上用功夫”,這也是一個邊;說這兩者是矛盾的,也是一個邊。這叁個都是落到“邊”裏面去了,就像我們平常說的:這都是是非之地,你一進去就會惹是非。應成派是不會惹這些四邊八戲的是非的,他不會惹這種是非。所以,他不會有這些所謂的理論、所謂的承認。但是,爲了便于對方理解,就用一個真實的道理,讓你知道“這是很有道理的”,只是爲你而說,並不是爲他自己而說。

  他稱叁相之應成因:舉出他方所承許的因和比喻,反過來遮破他的所立,在他相續中引起比量。

  也就是說,要讓別人生起定解、生起內心的理解,就要讓他來認識,讓他用自己的根據和自己的例子,來遮破他自己的結論。讓他放下這個結論的時候,能夠心服口服的,因爲,他從道理上面了解了。這個道理,就是用比量讓他生起的一種道理。

  譬如,數論外道承許芽果自生,中觀師遮破:芽果應不自生,自體有故。

  這是講一個根據,自體已經有的緣故。

  其中,“無自生”唯一是遮破他宗所承許的自生,並非自方成立“無自生”之宗。因此,自己無宗,無任何承許。

  自己並沒有所謂的“無自生”,只是要讓對方認識到“無自生”,而且,認識的時候,還要讓他知道這裏面是有道理的。不是蠻橫不講理地、強迫性地讓他必須認識,而是要以講道理讓他心服口服的方式,讓他感覺到,好像這裏面的理論是無法攻破的。這樣說,是爲了便于對方理解。

  這就是四大應成因。下面通過具體的例子來說明如何運用四大應成因。

  舉例說明如何運用四大應成因

  1、遮破自生:

  敵:萬法在因位時沒有,則不可能産生,如石女兒,沒有的法不可能産生故。因此,果在因位時已有,才能産生。

  對方覺得:因裏面沒有的,就絕對不會有這種果。就像石女兒,她沒有懷上一個子女的話,就不可能出生一個子女。所以,她要出生子女,就必須要胎裏面有子女,才能出生得出來。所以,因位必須要有果存在。下面應成派就說:

  應:果在因時已有,說明因果一體,果又從因中出生,前後相違。因爲已有還産生,應成無意義生。(彙集相違應成因。)

  這裏,應成派彙集兩點:因果是一體的,而因中又能生果。這樣的話,就是無義生,因爲還是那個因,生出來的果並沒有新果,就會有“無義生”或者“無窮生”的過失。這就是彙集相違應成因。

  然而對方還不承認,所以,敵宗又說:

  敵:不定!果在因位已有,分兩種情況:果以不明顯的方式在因位存在,果以明顯的方式在因位存在。後者才有無意義生的過失。

  對方說,雖然因中有果,但是,就像一個女子肚子裏懷著一個孩子,這時候是不明顯的,生出來以後讓大家看到了,這才以明顯的方式存在,所以,並不是無意義的。如果無意義,誰都不會生這個小孩了,永遠待在肚子裏就好了,其實生出來還是有意義的,只是從不明顯的方式轉變成明顯的方式了。如果這個小孩本來已經生出來了,而她母親在那裏裝模作樣地使勁生,這樣才是毫無意義的,因爲果本身就是在外面的,沒有給他任何的作用,這樣才是無意義的。

  然而,應成派並不會覺得這種說法有多聰明,應成派接著就說:

  應:如果“明顯之果已有而生”應成不必要生,則“不明顯之果已有而生”也應成同等的過失,“果在因位已有”相同故。(這就是根據相同應成因)

  這是以同等的一個根據,給你推出同等的結論。根據是一樣的,就是已經有的緣故。果在因位的時候已經有,所以,這種出生並沒有一種真正的出生,沒有出生一個新的法。所以,不管它明顯還是不明顯,只要是有的,就沒有讓它從無變成有,沒讓它變成一個新增加的法(沒對它增加什麼東西)。所以,這還是一樣無意義。

  敵:不成!雖然已有明顯的果,不必要産生,但不承許“不明顯的果已有不必要生”,否則應成因上無果還能産生,可是無有的法是無法生起的。因此,須要承許一切法自生。

  敵宗就說,不成立!因爲,雖然是已有的而且是明顯的果不必要産生,但是,不明顯的果已有了又能出生,這還是有意義的!不是這樣生的話,就沒有辦法出生。因爲,假如說因上沒有果,還能産生的話,就和現量相違了。他的根據就是“無有的法是無法産生的”(沒有的法是絕對不能出生的)。要出生的話,就必須是“已有”,而且“有”的當中,必須是以不明顯的果的方式存在,最後讓它出生。所以,“從不明顯變成明顯”的這種自生,才是有意義的、才是能出生的。能出生和有意義都具足了,因此,需要承許一切法自生。

  應:你的能立是“無有之法無法産生”,所立爲“一切法自生”,但能立和所立同樣不成立,因爲“無有之法無法産生”只是你自己的見解,在我們心前根本不成立。(這就是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之應成因。)

  對方從正、反兩個方面來說,沒有的法就沒辦法産生。應成派就說,這只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誰說沒有的法就無法産生呢?有些沒有的法還是能夠産生的,不一定是無有的法就無法産生。這只是你自己認爲的,並不是誰都這樣認爲的。所以,和“一切法都是自生”一樣,都是你自己下的結論。這個根據,也只是你自己認爲的根據,和所立一樣,都是沒辦法讓大家共許的。所以,能立和所立一樣都不成立。

  下面應成派就用他稱叁相應成因來說。

  應:內外諸法不自生,已有故。(他稱叁相之應成因。)

  叁相理論,我們前面已經說過,第一相是宗法成立,第二相是同品周遍,第叁相是異品周遍。

  宗法,就是這裏講的“內外諸法”,也就是有法。立宗,是“不自生”。有法的“內外諸法”和立宗的“不自生”,必須和“已有故”這個“因”相順。也就是說,“已有”,在內外諸法有沒有呢?有些是已有的。然後,“不自生”,已有的就是自生。所以,這也是成立的。但是,下的結論卻是“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那麼,我們從同品周遍和異品周遍去看,也就是從正、反兩方面去分析——舉同喻和舉反例。

  第一個,同品周遍。同品周遍怎麼來看呢,也就是說:“若是已有之法,則周遍是無生,如明顯之瓶。”明顯的瓶子是同喻,如果是已經有的法,就絕對是無生的,就像這個明顯的瓶。爲什麼明顯的瓶是無生呢?因爲明顯的瓶已經在那兒了,根本就不必要有一個出生。同樣的,已有的法本來就已經有了,它就根本不可能有一個真正的出生。所以,在一個已有之法上面是沒有生的。同品周遍就是這樣的——已有是不生。

  第二個,異品周遍。異品周遍是怎麼樣的呢?反過來,“若不是無生,則周遍不是已經有,如同苗芽。”假如不是無生的,也就是“假如是生”,就絕對不是已經有。就像苗芽,原先沒有而後來出現了,這才叫做生。這是舉的一個反例。

  這叁相——宗法、同品周遍、異品周遍,是他稱的叁相,是爲了便于對方理解而用的一個理論。就像前面所說的,已有又出生的話,就是一種自生。已有而出現的這種生,其實也是一種沒有生。所以,我們看宗法當中,“因”在有法和立宗上面存在。有法上面,也就是已有的內外諸法,有沒有一些是已經存在的呢?是有的。然後,已有之法,沒有生。已有之法,也叫做自生。那麼,沒有生和自生,這都是存在的。也就是說,在這個結論上面是存在的,我們從同品周遍和異品周遍回過來再看宗法的話,就更容易了解到這一點。

  叁相推理,大家可能剛剛接觸,我們先了解一點兒。以後如果有機會,我們會繼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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