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就是只要因成立,则任何情况下,结论都成立。也就是说,从正面来说,只要因成立,只要有这个根据,就绝对会有这样的结论。
异品周遍,就是只要结论不成立,因肯定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只要结论不成立的话,你的这种根据也是不成立的。
后面,我们会通过具体的例子来给大家稍微介绍一下。
这个地方最主要是要了解,宗法成立、同品周遍、异品周遍,这是讲一种逻辑推理的正确性,颠覆不破的这种逻辑关系。也就是说,它的这种理论是真实的、可靠的、能够承认的,就是这样的可靠的理论。通过三个条件——宗法成立、同品周遍、异品周遍,来完成一个真正成立合理的理论,来让大家认可这样的理论是真实的一个理论。这就是一个真实理论的三个条件。但这个真实理论,站在应成派的立场来说,并不是自宗立场当中有的,这只是为了便于他人理解(让他人知道这是有真实道理的),为了让他生起内心的见解而说的一些理论而已,所以称为“他称三相理论”。假如说没有他宗、没有众生的执著的话,中观师是不会说这些的,因为本来就没有这一切。
就像我们前面说的,老禅师的三个徒弟说了三个观点,这三个观点,入到哪一个观点里面都是边。入到“要完全放下一切心”,这是一个边;入到“要完全在心上用功夫”,这也是一个边;说这两者是矛盾的,也是一个边。这三个都是落到“边”里面去了,就像我们平常说的:这都是是非之地,你一进去就会惹是非。应成派是不会惹这些四边八戏的是非的,他不会惹这种是非。所以,他不会有这些所谓的理论、所谓的承认。但是,为了便于对方理解,就用一个真实的道理,让你知道“这是很有道理的”,只是为你而说,并不是为他自己而说。
【他称三相之应成因:举出他方所承许的因和比喻,反过来遮破他的所立,在他相续中引起比量。】
也就是说,要让别人生起定解、生起内心的理解,就要让他来认识,让他用自己的根据和自己的例子,来遮破他自己的结论。让他放下这个结论的时候,能够心服口服的,因为,他从道理上面了解了。这个道理,就是用比量让他生起的一种道理。
【譬如,数论外道承许芽果自生,中观师遮破:芽果应不自生,自体有故。】
这是讲一个根据,自体已经有的缘故。
【其中,“无自生”唯一是遮破他宗所承许的自生,并非自方成立“无自生”之宗。因此,自己无宗,无任何承许。】
自己并没有所谓的“无自生”,只是要让对方认识到“无自生”,而且,认识的时候,还要让他知道这里面是有道理的。不是蛮横不讲理地、强迫性地让他必须认识,而是要以讲道理让他心服口服的方式,让他感觉到,好像这里面的理论是无法攻破的。这样说,是为了便于对方理解。
这就是四大应成因。下面通过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如何运用四大应成因。
【举例说明如何运用四大应成因】
【1、遮破自生:】
【敌:万法在因位时没有,则不可能产生,如石女儿,没有的法不可能产生故。因此,果在因位时已有,才能产生。】
对方觉得:因里面没有的,就绝对不会有这种果。就像石女儿,她没有怀上一个子女的话,就不可能出生一个子女。所以,她要出生子女,就必须要胎里面有子女,才能出生得出来。所以,因位必须要有果存在。下面应成派就说:
【应:果在因时已有,说明因果一体,果又从因中出生,前后相违。因为已有还产生,应成无意义生。(汇集相违应成因。)】
这里,应成派汇集两点:因果是一体的,而因中又能生果。这样的话,就是无义生,因为还是那个因,生出来的果并没有新果,就会有“无义生”或者“无穷生”的过失。这就是汇集相违应成因。
然而对方还不承认,所以,敌宗又说:
【敌:不定!果在因位已有,分两种情况:果以不明显的方式在因位存在,果以明显的方式在因位存在。后者才有无意义生的过失。】
对方说,虽然因中有果,但是,就像一个女子肚子里怀着一个孩子,这时候是不明显的,生出来以后让大家看到了,这才以明显的方式存在,所以,并不是无意义的。如果无意义,谁都不会生这个小孩了,永远待在肚子里就好了,其实生出来还是有意义的,只是从不明显的方式转变成明显的方式了。如果这个小孩本来已经生出来了,而她母亲在那里装模作样地使劲生,这样才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果本身就是在外面的,没有给他任何的作用,这样才是无意义的。
然而,应成派并不会觉得这种说法有多聪明,应成派接着就说:
【应:如果“明显之果已有而生”应成不必要生,则“不明显之果已有而生”也应成同等的过失,“果在因位已有”相同故。(这就是根据相同应成因)】
这是以同等的一个根据,给你推出同等的结论。根据是一样的,就是已经有的缘故。果在因位的时候已经有,所以,这种出生并没有一种真正的出生,没有出生一个新的法。所以,不管它明显还是不明显,只要是有的,就没有让它从无变成有,没让它变成一个新增加的法(没对它增加什么东西)。所以,这还是一样无意义。
【敌:不成!虽然已有明显的果,不必要产生,但不承许“不明显的果已有不必要生”,否则应成因上无果还能产生,可是无有的法是无法生起的。因此,须要承许一切法自生。】
敌宗就说,不成立!因为,虽然是已有的而且是明显的果不必要产生,但是,不明显的果已有了又能出生,这还是有意义的!不是这样生的话,就没有办法出生。因为,假如说因上没有果,还能产生的话,就和现量相违了。他的根据就是“无有的法是无法产生的”(没有的法是绝对不能出生的)。要出生的话,就必须是“已有”,而且“有”的当中,必须是以不明显的果的方式存在,最后让它出生。所以,“从不明显变成明显”的这种自生,才是有意义的、才是能出生的。能出生和有意义都具足了,因此,需要承许一切法自生。
【应:你的能立是“无有之法无法产生”,所立为“一切法自生”,但能立和所立同样不成立,因为“无有之法无法产生”只是你自己的见解,在我们心前根本不成立。(这就是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之应成因。)】
对方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说,没有的法就没办法产生。应成派就说,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谁说没有的法就无法产生呢?有些没有的法还是能够产生的,不一定是无有的法就无法产生。这只是你自己认为的,并不是谁都这样认为的。所以,和“一切法都是自生”一样,都是你自己下的结论。这个根据,也只是你自己认为的根据,和所立一样,都是没办法让大家共许的。所以,能立和所立一样都不成立。
下面应成派就用他称三相应成因来说。
【应:内外诸法不自生,已有故。(他称三相之应成因。)】
三相理论,我们前面已经说过,第一相是宗法成立,第二相是同品周遍,第三相是异品周遍。
宗法,就是这里讲的“内外诸法”,也就是有法。立宗,是“不自生”。有法的“内外诸法”和立宗的“不自生”,必须和“已有故”这个“因”相顺。也就是说,“已有”,在内外诸法有没有呢?有些是已有的。然后,“不自生”,已有的就是自生。所以,这也是成立的。但是,下的结论却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我们从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去看,也就是从正、反两方面去分析——举同喻和举反例。
第一个,同品周遍。同品周遍怎么来看呢,也就是说:“若是已有之法,则周遍是无生,如明显之瓶。”明显的瓶子是同喻,如果是已经有的法,就绝对是无生的,就像这个明显的瓶。为什么明显的瓶是无生呢?因为明显的瓶已经在那儿了,根本就不必要有一个出生。同样的,已有的法本来就已经有了,它就根本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出生。所以,在一个已有之法上面是没有生的。同品周遍就是这样的——已有是不生。
第二个,异品周遍。异品周遍是怎么样的呢?反过来,“若不是无生,则周遍不是已经有,如同苗芽。”假如不是无生的,也就是“假如是生”,就绝对不是已经有。就像苗芽,原先没有而后来出现了,这才叫做生。这是举的一个反例。
这三相——宗法、同品周遍、异品周遍,是他称的三相,是为了便于对方理解而用的一个理论。就像前面所说的,已有又出生的话,就是一种自生。已有而出现的这种生,其实也是一种没有生。所以,我们看宗法当中,“因”在有法和立宗上面存在。有法上面,也就是已有的内外诸法,有没有一些是已经存在的呢?是有的。然后,已有之法,没有生。已有之法,也叫做自生。那么,没有生和自生,这都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在这个结论上面是存在的,我们从同品周遍和异品周遍回过来再看宗法的话,就更容易了解到这一点。
三相推理,大家可能刚刚接触,我们先了解一点儿。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们会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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