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得。”的原理。
但這還是典型的“自利”式護生行爲,卑之無甚高論。若進一步存念利他,這才是“自通之法”的崇高精神:用自己的心情,揣度其它衆生的心情,而珍重他趨生畏死,趨樂避苦的天性。站在體貼衆生的立場,我們也就不要隨意去惱害其它的生命,並體貼他受傷時的痛苦,這“以自度他情”的同理心,就是護生的第一步。佛教從最基本的道德規範“五戒”到最高的菩薩心行─“與樂拔苦”的慈悲,莫不從“以自度他情”出發,將心比心以克製自己的情欲,同情他人的苦樂。
當然,我們也似乎可以爲個人本位主義找到理由:神經長在每一個人的身上,他的牙痛縱使在客觀上超過我的腹痛,但在我的感覺上,他的牙痛就不比我的腹痛來得逼切。生理的感受如是,心理的感受亦複如是。然則“以已度他情”顯然有其極限,利己優于護生豈不就是宇宙衆生生存的法則?所以進一步爲自己的利益而不得不侵犯他人利益,似乎也同樣是衆生的生存法則。
但是。實然並不表示應然,“弱肉強食,物競天擇”,這是宇宙衆生存在的“實然”現象,但吾人在此找尋不到任何道德上的理由,也不宜以此實然現象做寫道德上的“應然”借口,姑不論這會如何妨害其它衆生,就以最本位的自利觀點來看,這樣也會在每一個人無限製擴充私欲私利時,帶來更多的殺戮與掠奪,終至于自己也活在一個充滿不安全狀態的社會裏,連“利己”也都成了奢望!
(二)緣起相的相關性
這相關性可從時空兩方面來看:
一、同爲空間內的一切法─物質、心識、生命,看似各別獨立,而其實都是相依相成的緣起法。既然必須依托因緣,才能産生現實的存在,這就使得人與世界、人與人、人與動植物,乃至人與無生物之間,結成一個綿密的網絡。這種“關系的存在”,使得人雖看似在營爲個體的獨立活動,其實卻受著關系的決定、條件的製約。既然人與人間,與衆生間,都如此密切相關,自然會生起或多或少的同情。同情,依于“覺得彼此間有一種關系”的共同意識,由此而産生親愛或關切之情,甚至擴充而爲與樂或拔苦的慈悲心行。這就是爲什麼盡管神經長在各人身軀之中,他人痛癢在生理上本不相關,但推己及人的“自通之法”卻依然有效的原因。
二、從時間的叁世(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來說,衆生因我見不舍,故愛著身心聚合的生命;死已複生,生生不已。在永無休歇的生命旅程中,每個人與一切衆生,從無始以來都有非常密切的關系,過著共同而密切的生活,現在雖然未必相親相識,但過去未來的無數生中,他們很有可能曾爲“我的父母。我的兄弟姊妹,我的夫婦兒女”。由此以觀,一切衆生對我都有恩德。故從菩薩心境看來,一切衆生如父如母,如兄如弟,如姊如妹,理應和樂相向。佛陀“等視衆生如羅睺羅”(佛陀之子),就是這個道理。
從這兩方面考察,吾人也可進一步體會:一切只不過是因緣的湊泊,那永恒不變、單獨形成、真實不虛的自性並不存在。但我們卻一直有素樸而堅固的自我感(“自性見”或“我見”),所以在生存的本能活動中,容易以自我爲中心而漠視相與成就的因緣,甚至産生對自然環境加以征服、對其它動植物加以宰控、侵犯的自大心理。
只有具足緣起智慧的人,從“諸法緣生無自性”的透視之中,才能跳脫自我本位,見到生態環境中諸法相依互成的法則,從而尊重所有不同形式生命的生存價值。形成“無我”的人生觀。互助的人生觀。感恩而謙卑的人生觀,慈悲爲本的人生觀。這也可以說就是大乘佛法的所謂“無緣大慈”,因爲這種共同意識,並非鎖定某種特別條件才能生起的(故名“無緣”),它不是由于狹隘的自我認同,族群認同,單位認同;它不預設家庭、國族、人類或是族群的範疇。所以“護生”爲道德的根源,爲道德的最高准繩,這是人心映現緣起法則而流露的對自體以外其它衆生的關切同情。
(叁)緣起性的平等性
一切衆生,特別是人類,不但由于緣起相的相依而引發共同意識,而且常是無意識地,直覺對于衆生或人類的苦樂有共同感。無論對自對他,都有平等和同的傾向,這只是人心契于緣起法性的自然流露。
原來,緣起諸法之間,有重重的關系,無限的差別,這些差別的現象,都不是不變的、獨立的、實體的存在。所以從緣起法而深入到底裏,即可通達一切法的無自性,而體現平等一如的法性。這平等一如的法性─無自性,才是一一緣起法的本性。從這法性一如去了達緣起法時,不再單是從相依相成的關系産生共同意識。而是進一步體悟自他無二無別的平等。大乘法說“衆生平等”;不但如此,連衆生與佛也都平等,因爲一切衆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性––”佛性”。
這些都是從法性平等的現觀中得來的。自己與宇宙萬有同體一如的“同體大悲”就是依此而起:只要有衆生尚在苦迫中,或是尚未圓成佛道,這就彷佛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苦迫,彷佛自身的功德不能圓滿。大乘菩薩慈悲利濟衆生的心行,盡未來際而不休止,即由此一“同體大悲”而來。“同體大悲”的生態哲學,遠比時下所常稱道的(區域內且以人爲本位的)“生命共同體”,所見更加深徹!
叁、佛法與當代的生態哲學
如上所述的“緣起論”,肯定了宇宙間千因萬緣的環環相扣,相依相存,這與當代生態哲學的基本論調是一致的;而當代各種生態哲學之間的最大差異,則在于對佛家“衆生平等”理論之接受與否。以下陳述兩大生態主張,並與佛法的生態哲學作一比較研究。
(一)環境主義與生態主義
人類在大自然中所製造的生態失衡,所危及者已不僅是動植物的生存,而連帶的是人類永續(sustainable)的危機。探究其原因,無非是人類自命爲“萬物之靈”而以“轄製自然”當作榮耀的思想,與過度追逐物質享受的貪婪有以使然。這顯示人類的環境倫理亟待重建。從這個角度出發,有兩類關切環境問題的學說出現:一類是生態主義(Ecologism)。一類是環境主義(Enviromentalism)。
這兩者都因爲他們所觀察到的環境日益腐敗,進而激起運動。但他們的拯救策略卻有所不同。環境主義者認爲:對環境問題,人類依然可以居于“管理”優位。他們確信不須更改現有的價值觀,也不須在人類的生産與消費等經濟活動上做出根本的改變,科技將可以解決它本身所造成的所有問題。此外,他們也未必會肯定人類以外動物與環境的內部價值。生態主義者則認爲:單以科技的方法,解決不了地球的生態危機;關懷環境要從吾人和環境的關系去作基本性改變,同時也要改變我們的人際社交與政治生活[4]。
生態主義的綠色政治學。首先打破“經濟與環保並重”的迷思,主張:經濟成長和人口成長都有自然限製;經濟成長不是被社會的理由所妨礙,而是因爲地球本身的攜帶容量(對人口而言),生産能力(就資源的有限而言),以及吸收的限度(對汙染而言),都有限製。亦即,地球的有限性,是使無限人口及經濟的成長無有可能的基本原因;因此,我們的社會及政治行爲,須要做深層的、根本的改變。
佛法的生態哲學,較爲接近生態主義者─基于“緣起法相的相依存性”與“緣起法性的平等性”之向度而作思考,人類毋甯要更謙遜地面對大自然,而不宜再有轄製自然的優越感。環境問題的改善,不但是技術性的工作,更牽涉到人的價值觀。比如:“以消費刺激生産”的經濟學理所導致的鼓勵消費行爲,與“福報不容揮霍”的觀念所導致的節約行爲,面對同樣的自然生態,會造就迥然不同的人文景觀。誠如生態主義者之所見:這必然要牽涉到“人際社交與政治生活”,甚至也牽涉到每個人對待自己生命的態度(比如:淡泊自甘或實時行樂的人生觀,會展現出對生態環境的不同態度)。
另一方面,環境主義者倘若不改變“人類中心”的思考方式,則縱使關心到生態保育,卻常會是“爲德不卒”的。在此舉“野生動物保育”爲例:
當生態環境遭到人類過度開發的摧殘,以至于許多動植物紛紛絕種,連帶地出現生態失衡現象,也嚴重影響到人類對地球資源的“永續利用”,這時學界、官方、民間,都開始意識到要做好保育工作。因此,立法保護“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以維持物種的多樣化,已成國際共識;而華人社會也開始反省“藥補食補”文化之不當。我們甚至欣見:依“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的約束力量,對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已有極大的生命保障;摧殘其生存權的國家,往往遭到“貿易製裁”的國際性報複。
我們一方面慶幸人類終于開始認真思考人與其它衆生“相依相存”的原理,而調整人與生態環境的關系,另一方面,我們還是可以發現其倫理思考的若幹盲點。表面上看來,其倫理實踐已饒富仁心,比如:看到非洲犀牛在血泊中倒下,會産生很大的心靈痛楚。但與佛教倫理的價值觀相較,仍是“差之毫厘,失之千裏”,因爲如果同樣在血泊之中倒下的,換做是大量生産的肉牛,環境主義者就不會有罪惡或痛苦的感受了。所以極力保護犀牛的人,同時也可以每天大啃牛排而面無愧色。
然而生態反省若止此而已,也還是不足以完整說明生命的價值與尊嚴,而依然只是站在“人類本位”的立場,把野生動物當做人類利用的“資源”之一。若依資源“永續利用”的觀點,只要該項野生動物已非“瀕臨絕種”,則對其保護自可撤消;一旦某類物種繁衍數量過多,人類甚至用人工方式將一定數量的“多余者”加以撲殺,以維持自以爲是的“生態平衡”。這種人工操作是不是真已掌握宇宙生態的奧秘?是否會帶來無從預知的另一種生態失衡之後果?其實還有待曆史檢驗。
“野生動物保育”若不能過渡到全面的“動物保護”,則充其量只是以“人”爲中心。企圖擁有這“地球原有的一切”之欲望。它並沒有跳開“人”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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