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楞伽經疏▪P42

  ..續本文上一頁落法執,未離分段死,故與大乘不同。

  大慧,彼諸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及覺法無我,彼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叁昧樂味著非性,無漏界覺,覺已,複入,出世間,上上無漏界,滿足衆具,當得如來不思議自在法身。

  此示破法執、空執而得法身也。唐譯雲:「若彼能除一切過習,覺法無我,是時乃離叁昧所醉,于無漏界而得覺悟。」無漏界覺指打破無始無明。上上無漏界者,指常寂光土,佛性圓滿現成,故曰「滿足衆具」。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天及梵乘,聲聞緣覺乘,諸佛如來乘,我說此諸乘。

  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若彼心滅盡,無乘及乘者。

  無有乘建立,我說爲一乘,引導衆生故,分別說諸乘。

  此示諸乘分別皆妄想,其實無所謂乘及乘者, 《 金剛經 》 所謂「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也。爲引導衆生故,故權設方便耳。

  解脫有叁種,及與法無我,煩惱智慧等,解脫則遠離。

  叁種解脫謂破我執、法執、空執也。唐譯雲:「解脫有叁種,謂離諸煩惱及以法無我,平等智解脫」。

  譬如海浮木,常隨波浪轉,聲聞愚亦然,相風所飄蕩。

  彼起煩惱 滅, 余習煩惱愚。

  此言聲聞所以被自共相境界風所漂轉者,以彼但斷四住煩惱,而未破無始無明故也。余習煩惱,即無始習氣種子,根本無明是也。

  味著叁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複不退還。

  得諸叁昧身,乃至劫不覺。

  聲聞貪著禅味叁昧樂,住于無始無明境界,同于木石,乃至曆劫不覺。

  譬如昏醉 人, 酒消然後 覺, 彼覺法亦 然, 得佛無上身。

  打破無明窠臼,明心見性,如酒醒夢覺相似。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叁之上  月溪法師講

  宋天竺叁藏沙門求那跋陀羅譯

  魏北印度叁藏沙門菩提流支重譯

  唐于阗國叁藏沙門實叉難陀叁譯

  昆明彌陀寺沙門月溪法師注疏

  一切佛語心品第叁之上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诃薩言:意生身分別通相,我今當說。谛聽谛聽,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有叁種意生身,雲何爲叁?所謂叁昧樂正受意生身、覺法自性性意生身、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修行者了知,初地上上增進相,得叁種身。

  由初地至八地,得叁昧樂正受意生身;由八地入九地,得覺法自性性意生身;由第九至第十地,得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

  大慧,雲何叁昧樂正受意生身?謂第叁、第四、第五地,叁昧樂正受故,種種自心寂靜,安住心海,起浪識相不生,知自心現境界性非性,是名叁昧樂正受意生身。

  由前七地此入不動地之相也,得體而未得用。

  大慧,雲何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謂第八地,觀察覺了如幻等法,悉無所有。身心轉變,得如幻叁昧,及余叁昧門。無量相、力自在、明,如妙華莊嚴,迅疾如意。猶如幻、夢、水月、鏡像,非造非所造。如造所造,一切色種種支分,具足莊嚴,隨入一切佛剎大衆,通達自性法故,是名覺法自性性意生身。

  此由第八不動地入善慧地之相也,雖已具足妙用,尚未能一如。

  大慧,雲何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所謂覺一切佛法,緣自得樂相,是名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

  此入第十法雲地也,得體用一如,故生同無生,行同無行,作同無作。一切佛法緣自得樂相者,佛性圓滿現成也。

  大慧,于彼叁種身相,觀察覺了,應當修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非我乘大乘,非說亦非字,非谛非解脫,非無有境界。

  然乘摩诃衍,叁摩提自在,種種意生身,自在華莊嚴。

  佛性本無所謂小乘、大乘,亦無所謂語言文字,亦無四谛解脫,離于有無境界。然佛爲度衆生故,而有摩诃衍乘法門,現十地相。菩薩修之而得叁種意生身,自在莊嚴,以普度衆生,依識得五蘊身,依智得意生身。

  爾時大慧菩薩摩詞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若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世尊,雲何男子、女人行五無間業,不入無擇地獄。

  由前問修無間行,佛答以四種叁昧即得意生身,故此廣明叁種意身已竟。隨而問無間行之差別相。

  佛告大慧: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雲何五無間業?所謂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衆僧、惡心出佛身血。大慧,雲何衆生母?謂愛更受生,貪喜俱,如緣母立。無明爲父,生入處聚落,斷二根本,名害父母。

  此言十二支中之愛支與貪喜俱,能潤生,故名爲母;其無明支,能發業,故名爲父,是生死根,斷此二根,名害父母。此大乘道理也。小乘有修有證、有罪有戒,故有五逆,墮無間地獄。大乘利用逆以修行,不但不墮地獄,且可得無間行。

  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諸法究竟斷,彼名害羅漢。

  此言能斷微細結習,故名害阿羅漢爲無間行也。舊注雲:鼠之齧人,瘡雖已愈,其毒遇雷即發;羅漢諸使亦爾,雖隱不現,遇緣即發,能斷微細結習,名害羅漢。然羅漢之名,正由未斷習氣而立,今能斷彼,即阿羅漢,得如來法身。不現即隨眠,諸使不現,入于無記境界。無始無明未破,故如鼠毒未徹底破除,尚能再發小乘,認無記境爲佛性,乃錯誤也。

  雲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爲破僧。

  此言能破諸陰和合,名破和合僧,即破我執是也。

  大慧,不覺外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叁解脫無漏惡想,究竟斷彼七種識佛,名爲惡心出佛身血。

  此言轉識成智,故名出佛身血爲無間行也。未明心見性時是識,見性後則七識是佛化身、八識是佛報身。叁解脫者,無相無願無作也。以此爲惡心而使諸識轉爲智。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事者,名五無間,亦名無間等。

  五逆在小乘是罪業,定墮地獄;在大乘則是佛法,可證菩提。五逆尚可證道,則世間一切惡事無非佛事矣。無間,無能間隔也,大乘無智無得,故曰「無間法」,其證道也,無能間隔。小乘有做作,則有五逆,其入地獄也,亦無能間隔。同一無間而大小乘不相及有如此,學者知所取舍矣。無間等者,善惡平等,即是實法。

  複次大慧,有外五無間,今當演說。汝及余菩薩摩诃薩,聞是義已,于未來世,不墮愚癡。

  雲何五無間?謂先所說無間。若行此者,于叁解脫,一一不得無間等法。

  言以上所演五無間,倘著意行之,則墮地獄,不能得諸法平等。

  除此已,余化神力,現無間等。謂聲聞化神力,菩薩化神力,如來化神力,爲余作無間罪者,除疑悔過,爲勸發故,神力變化,現無間等,無有一向作無間事,不得無間等。

  除覺自心現量,離身財妄想,離我、我所攝受,或時遇善知識,解脫余趣相續妄想。

  唐譯雲:「惟除如來諸大菩薩及大聲聞,見其有造無間業者,爲欲勸發令其改過,以神通力示同其事,尋即悔除,證于解脫,此皆化現,非是實造言無間地獄,及無間等法,乃如來及見性菩薩未見性聲聞,各爲勸發衆生造罪業者,使之頓除過犯而化現。爲使聲聞真造五逆罪者,知所改過,而現無間地獄相,演六道輪回之法;爲使修大乘菩薩明心見性,故演無間叁昧之法。其實無間地獄與無間叁昧法,皆假立非實,神力化現,倘能明心見性,離我我所,無所攝受,入于不二境界,則地獄即天宮,五逆即菩提矣。或有遇善知識爲示罪福無性,則不但過患頓除,且可由此而證法性平等也。」證道歌雲:「有二比丘犯淫殺,波離螢光增罪結,維摩大士頓除疑,有如皓日消霜雪。」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貪愛名爲母,無明則爲父,覺境識爲佛,諸使爲羅漢。

  陰集名爲僧,無間次第斷,謂是五無間,不入無擇獄。

  無間業可變爲無間行,則何事而不可爲耶。

  爾時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爲說佛之知覺。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覺?

  佛告大慧: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之知覺。

  聲聞緣覺得此法者,亦名爲佛,以是因緣故,我說一乘。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善知二無我,二障煩惱斷,永離二種死,是名佛知覺。

  二無我即我執、法執。二障即煩惱、所知。二死即分段變易;二煩惱即無始無明與一念無明。因爲有我執,所以有煩惱障,有變易死。我執已破,法執仍存,由有法執,故有所知障,有變易死。我執、法執皆破,落于空執,二煩惱未斷,即無始虛妄種子,及虛妄習氣,又名無始無明,一念無明。「無始無明」,又名根本無明,發業無明,元品無明;「一念無明」,又名枝末無明,潤生無明,妄動無明。空執破,則二煩惱除,明心見性矣,故名佛之知覺。一切衆生皆有佛性,無論聲聞緣覺,但能修此法者,皆可成佛,故名一乘法。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于大衆中,唱如是言:我是過去一切佛,及種種受生;我爾時作曼陀轉輪聖王、六牙大象、及鹦鹉鳥、釋提桓因、善眼仙人,如是等百千生經說。

  魏譯:「如是等百千經,皆說本生」。唐譯雲:「說百千本生之事」。

  前言斷生死,故此疑佛不應有種種受生。

  佛告大慧:以四等故。

  唐譯:「依四平等秘密意故」。

  如來應供等正覺,于大衆中唱如是言:我爾時作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佛。雲何四等?謂字等、語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種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于大衆中唱如是言。

  拘留孫,此雲「所應斷」,亦雲「作用」,賢劫最初佛也。拘那含牟尼,此雲「金寂」,亦雲「金仙」,賢劫第二佛也。迦葉,此雲「飲光」,賢劫第叁佛也。四等者,四種平等,佛性平等,故一切皆平等。特舉此四種者,爲明如來說法,皆就佛性使用上發揮,無有障礙。故所說皆不離佛性,皆是平等也。

  雲何字等?若字稱我爲佛,彼字亦稱一切諸佛;彼字自性,無有差別,是名字等。

  名者,實之賓也;實等,故名亦等。不但一切諸佛其名平等,即心,佛,衆生,等名,以至一切名字亦皆平等。此明心…

《楞伽經疏》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