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洗浴的人。安哥拉(Angora)人,以爲有女人在場,鑄鐵必定不成。西非洲女人不得看男人飲食,不得見祖宗的像,製油時不得被人看見。印度的阿薩姆人(Assam),在出戰前不敢和婦女同床,也不敢吃女人所煮的食物。在今日的臺灣尚有人在買獎券的前後,不敢讓女理發師剃頭。
(叁)數字的禁忌:西洋人往往逢到星期五及十叁號,不敢出門。星期五恰恰是十叁號,更使他們困惱。乃至門牌十叁號的房屋無人敢承租;旅館十叁號的房間無人敢住。這都是因爲耶稣的最後晚餐的傳說而起。
此外尚有妊娠期間的禁忌,例如臺灣民間有孕婦的人家,不敢隨便在家屋四周掘土。有生産的禁忌,例如肖什麼動物的嬰兒,在月子內不得見到肖相克動物者的外人。有結婚的禁忌,例如八字不合的,雖然雙方同意,也不敢結爲夫妻。
占蔔占蔔(pination)也是魔術的一個分枝,大抵是根據象征的原理,以期發現所要知道的事物的征兆。這在原始民族中極爲盛行。我國于光緒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陽縣發掘出來的甲骨文字,乃是刻在龜甲及獸骨上用來占蔔用的祝禱詞。那是殷代的都城舊址,故被稱爲殷墟。由甲骨文考知,殷人 凡爲國家大事,都要先行龜蔔。
婆羅洲的海地押克人(Sea Dyaks),凡是造屋或耕種,都要蔔問七種「預言的鳥」,其有猜詳的方法,鳥聲的前後左右有分別。我國內地有用鳥來銜牌算命的方法;過去臺灣原住民出外砍取人頭時,也要聽一種鳥名「絲主絲裏」(Sitsusiri)的叫聲,以驗凶吉,如叫聲悲慘,便不敢向前。
占蔔的方法,主要者有四類:
(一)猜詳偶發的事件:凡意外偶發的現象,均可視爲預兆,應用象征的原理,以猜詳其結果。此有四類:1.無生物的偶然異狀。例如兵器折斷,大纛倒地。2.動物異常的舉動。例如狗子夜號,母雞啼曉,戰馬悲鳴,老鼠群遷。3.人類自己偶發反常的動作。例如食時筷箸落地,碗盞打破,無故跌跤,突然心悸、肉跳、眼跳。4.反常的自然現象。例如桃花在夏天開放,六月裏天下雪,十二月的雷雨,以及陡發的怪風,日蝕與月蝕,海嘯與地震。
(二)猜詳夢中所見:詳夢的風俗,行于各處的未開化民族,因爲夢中的特殊事物,極富于預兆性質,所以我國古代曾經特設有詳夢的官。相傳佛教初傳中國,即是由于漢明帝「夜夢金人,頂有圓光,飛行殿庭」,詳夢的大臣告知「西方有神,其號曰佛」,始遣使向西域求法。
(叁)觀察星象變動:此即是原始民族的天文學,在西洋的古代稱爲占星術(Astrology),在我國古代爲星命家。以星象的明暗,星位的移動,隕星、彗星的出現等,爲占蔔時令及人物的禍福凶吉。此術較爲複雜,故于蠻族中不甚發達。
(四)用人爲的方法:此在未開化民族常用,文明的民族也不能免。例如用一個錢轉起再躺平,以錢的正反面來猜詳運氣的好壞。西非洲的土人,滿握一把堅果,然後任它墜下,再看墜下的是奇數或偶數,來猜定吉凶。也有用動物的生理構造,以驗吉凶的。在巴比侖的一本古書中說:「如能懂得動物肝髒上面的紋樣,便可曉得神的意見;能曉得神的意見,便曉得未來的事情。」在《雲南通志》中說:「猡猓人取雛雞雄者,生刳兩髀束之,細剖其皮,骨有細竅,刺以竹簽,相多寡向背順逆之形,以占吉凶。」有很多民族用獸類的肩胛骨占蔔,把骨放在火上烘,然後看其裂紋,以猜詳未來之事;我國殷代也用龜甲烘出裂紋以爲占蔔,其法載于《史記‧龜策列傳》。我在大陸曾見有人能在點燃後的香頭煙路中,占蔔吉凶;有人能以熔錫倒在冷水中凝結後顯出的紋理上,看到所要占蔔的事物;有人能以一把竹筷直立水中,以占蔔吉凶;我國有起課、打卦之術,也是占蔔的一門。
祈禱
祈禱(prayer)是人類在無可求願之時的一種本能。人在危險之際及絕 望之時,即盼望能有奇迹出現。人在有了語言之後,最初的祈禱詞,大概是呼叫:「媽呀,來救助我啊!」直到現代的文明人,如尚無任何宗教信仰,遇到危難之時,也會祈禱「父母的在天之靈冥中保佑」。
原始人類所想像的神靈,雖是可怕之物,爲了乞憐神靈不要加害他們,仍會從內心發出訴願的祈禱。例如在《舊約》初期猶太教的耶和華是可怖的神靈,教徒卻要對他祈禱;不論祈禱是否生效,百次之中只要一、二次生效,就要大大的感恩。迄今的基督教,仍極重視祈禱,例如〈聖號經〉、〈聖叁光榮經〉、〈天主經〉、〈信經〉、〈信德經〉、〈望德經〉、〈痛悔經〉、〈飯前經〉、〈飯後經〉等,都是一些重要而簡短的祈禱詞。甚至可說,除了祈禱,基督教便無靈修,這乃是原始宗教的特色之一。
低等的祈禱,大都是爲了肉體生存的需要。例如北美印第安人,求他們的神「俄康達」(Wohkonda),保佑他們擄得野馬或殺死敵人;非洲黃金海岸(Gold Coast)的黑人,求神賜他們多量的米、芋、薯、黃金。
高等的祈禱,則爲滿足精神方面的需要。例如請求神靈消人自己的罪愆,增加善行的鼓舞。
用祈禱的方法,達到占蔔目的者,有所謂「求夢」,在神靈之前祈禱,請在夢 中告訴他們所要知道的事物。這在好多地方有專供「求夢」的房舍,例如臺灣北部的仙公廟,就有專供人去求夢的房間。
在民國十六年(西元一九二七年)叁月二十一日上海《申報》,刊出一條社會新聞,大意是說當時的上海,盛行一種叫作「花會」的賭博,共有叁十六門,極難押中,若中,可獲賞數十倍。有一姓曹的少婦,丈夫出外經商,她先小試花會,有輸也有贏,後來便傾全部家産押上,輸個精光。有位老婦人告訴她「殺一生物以祈夢,可以靈驗」。她初殺貓,祈之果驗。她正想另外再殺一貓而不易找到,適巧她叁歲的獨生子因失果而號泣,她一念忿起,便用菜刀砍下了兒子的頭,她不悲悔,倒是興沖沖地把兒頭包藏于枕邊,焚香默祝,托兒示夢,禱畢就寢,夢見其兒持首哀號,忽而化成一只大鼠。這少婦醒來,知道兒子示夢她押「鼠」門。第二天想盡一切辦法,籌得叁百多元,全投鼠門,果然押中,贏了五千多元。錢是到手了,獨生子卻死了,丈夫也回家了,終被其夫逐出門,自缢而死!
巫觋在原始民族中,有一些自稱能通神秘之奧的人,有能力對付在冥冥中的可怖的東西。這種人的名稱很多,因地而異。例如巫(witch)、觋(wizard)、禁厭師(sorcerer)、醫巫(medicine man),或稱僧侶(priest),或稱術士 (magician);西伯利亞和北亞洲及阿拉斯加等地,則稱之爲薩滿(shaman)。但其性質類同。
巫觋們常自稱能呼風喚雨,能使人生病及病愈,能預知吉凶,能變化自身爲動植物等,能與神靈接觸或邀神靈附身,能用符咒法物等遣使神鬼,能魇魅別人,使人生病和死亡。故在野蠻人社會中,巫觋幾乎被視爲萬能的生活支配者。
巫觋的産生,大抵是由一些曾在夢中或病中有了神秘經驗的人充任,也有是自幼承老巫觋的訓練而成。他們確有一些神秘效驗,在中國內地,有所謂童子(男巫)及師娘(女巫)。我親眼見過好幾位,他們並無一定的師承,往往是一個正常人,突然病了一場,就有神靈附體,自稱是某神要借他在世上行道幾年,或要他終身成爲神巫,他就變爲神人之間的媒介了。他們能看病處方,本人原不識醫理及藥名,竟在神附于身之時,說出醫理,開出藥方,病人服了也真除病;他們能預告吉凶,能爲你找來亡靈和你對話,能「走陰差」到陰間查探你家亡靈的下落。在臺灣流行的扶乩及乩童,大陸也有,且也確有若幹程度的靈驗。那些降下乩壇的神,每皆先自通名報姓,什麼觀音大士、關公、張飛、李白,乃至《西遊記》中的孫悟空、豬八戒,《封神傳》中的各路神仙,都會出現。其實,這些附身或降乩的神,都是依草附木的小小鬼神。這些鬼神,遍處都有,只是借了著名 之神的名,揚他們的威風而已。所以他們的靈驗是有的,但在時間上不會久,在空間上不會大。不信其有,固不可,若堅信其可靠,那就大可不必了。
巫觋在基督教社會中是不被寬容的。歐洲人凡是提起巫觋,便聯想到「妖術」(witchcraft)。基督教仇視一切異端,故將一切的罪惡,例如自然現象的變怪,天災人禍,乃至頭痛、心痛等小毛病,也都說成是巫觋們施的妖術。在基督教社會中,巫觋是魔的異名。他們的童話故事中,說到巫字,必然是可怖的精靈之類的妖怪。因此,焚死巫觋乃是他們唯恐做之不及的事。雖然《舊約》中的許多「先知」乃至《新約》中的耶稣,也類于巫觋一型的人物,但他們對于異端的武觋,特別是窮苦而有一些神秘經驗的老婦,甚至凡是面皮多皺、唇上生毛、眼睛歪斜、姿勢蹒跚、聲音尖銳,加之獨居寂處的婦人,都在基督教會的焚燒之列!不過,近代一個多世紀以來,各國的法律,已不容許基督教徒用私刑焚斃巫觋。巫觋在歐美,也不再被視爲可怖之物了。基督的神之權威,已因人間的法律而退讓到天國去了。
神話神話(myth)的意思是迷信或無稽之談。它是由于人類對實在的事物,所産生之幻想的故事。例如野蠻人看見火焰飛舞,便以爲它是活物;聽到山谷的回響,便以爲有怪物在山內作聲;聞到雷聲,便以爲天神的車輪在空中轟 轉,或以爲是有天神擎著大錘捶擊。
神話的大部分和宗教的迷信有關,因爲神話和儀式,同爲宗教的工具。沒有神話,原始宗教的信仰便無依靠,因爲神話能替各種信仰,尋出解釋的理由來,並構成一個系統,以滿足原始人類求知的願望。雖然用科學的角度觀察神話,只能産生研究其發生的背景之興味,不能引生信仰;但在原始人,凡可解釋的,即可引生信仰的情愫。
神話,可分兩大主題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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