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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佛教的曆史地位(方立天)▪P2

  ..續本文上一頁佛教的僧才凝聚、經典翻譯、宗派創立、佛教弘傳和文化交流的五大主要中心。

  (一)僧才凝聚中心。隋、唐京都長安,交通便利,四通八達,城內郊區寺院衆多密集,而且壯麗宏偉,僧人日常生活和宗教活動條件優異,佛教弘傳效應顯著,社會影響強大。長安佛教生存的良好條件,佛教發展的廣闊天地,吸引了一大批高僧、名僧、學問僧、禅僧、大德前來長安弘揚佛法,發揮智慧,施展才華,利益大衆。印度僧人或沿陸路由西到東,或沿海路由南到北,聚集于長安。西域僧人沿河西走廊進入長安。日本、朝鮮的僧人則自東向西來到長安。以玄奘爲代表的出國留學取經的愛國僧人也回到長安弘揚佛教。國內各地的優秀僧人也雲集長安學習、弘教。唐代“儒門淡薄,收拾不住,皆歸釋氏”,[③]而歸佛門的人才,應當說主要集中在長安。優秀僧才凝聚長安,是長安佛教譯經、傳教、創宗、交流等中心的前提和基礎,也極大地提高了長安佛教的品格和地位。

  (二)經典翻譯中心。在隋、唐王朝的直接支持下,長安成爲當時中國最大的佛經翻譯中心。如隋文帝延請前來長安譯經的那連提耶舍、達摩阇那、阇那掘多等五位天竺譯師,就譯出佛典五十九部,二百六十二卷。唐代譯經基本上由國家主持,譯場主要設在長安。大興善寺、大慈恩寺和大薦福寺,被稱爲“長安叁大譯場”。從唐太宗時開始組織譯場,曆朝相沿直至唐憲宗年間,前後二百八十多年,譯事不斷,譯籍的數量和質量均超過前人。譯師二十六人中,玄奘、義淨、不空等人的成就尤爲突出,如玄奘譯出七十五部、一千叁百叁十五卷,義淨譯出六十一部、二百六十卷,不空譯出一百零四部、一百叁十四卷。[④]至此,印度大乘佛教的經典,基本上翻譯過來了。隋、唐譯經開辟了佛教傳播的新途徑、新天地,爲創立佛教宗派提供了新動力、新根據。

  (叁)佛教弘傳中心。隋、唐時代,長安也是弘傳佛教的最大中心。長安的弘傳佛教活動,主要針對叁種對象而有叁個層次:一是對教內的學衆,隋代就設立以長安爲中心的弘傳佛教系統,如分涅槃、地論、大論、講律、禅門五衆,或更多的二十五衆,選聘富有學識的學者,擔任每衆的“衆主”,教導學衆。二是面對世間大衆弘教,每于歲時節日在寺院舉行“俗講”,結合佛教故事和曆史故事,以通俗語言宣揚佛教義理。或由化俗師深入附近村落,向群衆傳教。長安的慈恩寺等還培植牡丹花,供遊人觀賞,或約集廟會,吸引大衆,間接傳教,擴大影響。叁是向周邊鄰國傳教,如中國高僧從長安出發去日本傳教,前後相繼不絕。也有日本和新羅的學僧前來長安從中國高僧受學,一時弘傳活動空前活躍。

  (四)宗派創立中心。隋、唐時代國家高度統一,相應地要求和推動各種思想文化出現綜合的新形式。此時,南北佛教交光互攝,交滲互融,趨于綜合,而形成了八個佛教宗派。其中在長安創立的宗派,有玄奘和弟子窺基創立的法相唯識宗,因玄奘住過長安慈恩寺,也名慈恩宗。道宣在長安及近郊終南山研修律學多年,創立了律宗,因後來居住終南山豐德寺,故又稱南山宗。法藏常年在長安弘法,推崇《華嚴經》爲佛說的最高階段,並用華嚴思想來統攝一切教義,而創立華嚴宗。善無畏、金剛智和不空,在東西二京,主要在長安,創立以修持密法爲主的宗派——密宗。善導長期在長安光明、慈恩等寺宣揚淨土,專修往生阿彌陀佛淨土的法門,創立淨土宗。

  叁論宗的實際創始人吉藏,其學說淵源于僧朗、僧诠、法朗一脈相承的攝山學系,吉藏並由本師法朗而得承鸠摩羅什、僧肇所傳的叁論學說。吉藏經過長年深究叁論,于隋開皇十九年(公元599年)在揚州江都慧日道場撰成《叁論玄義》,綜合僧肇等人的“關內義”和攝山學系的“山門義”,集叁論教義之大成,樹立了自己的宗要,標志著“新叁論”學說的形成。聯系此前吉藏曾住會稽嘉祥寺,從學者多達千余人,領有龐大的僧團,據此可以說,《叁論玄義》的問世也標志了叁論宗的形成。在撰成《叁論玄義》的同年,吉藏應召前往京城長安,後奉隋文帝之命撰寫叁論的注疏,于隋大業叁年(公元608年)撰出《中論疏》、《十二門論疏》和《百論疏》,進一步闡揚了叁論思想。唐高祖時,吉藏被聘爲十大德之一,繼續弘傳其說。唐武德六年(公元623年),吉藏寂于長安實際寺。創宗是一個過程,我們認爲,吉藏創立叁論宗基本上是在江南完成的,但在長安的二十多年間,吉藏仍在進行創宗活動。由此也可以說,江浙地區和長安都是叁論宗的發祥地,自然兩地之間也有主次之分。

  創宗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在中國漢傳佛教的八大宗派中,除天臺宗和禅宗外,均在長安創立,僅此一項,就足見長安佛教的輝煌、顯赫。

  (五)文化交流中心。隋、唐時代,長安佛教寺院其實是當地社會文化交流中心,有些寺院也是中外文化交流的基點。在佛教文化的交流帶動下,長安成爲全國文化交流的中心。就文化交流的廣度和深度來說,隋、唐時代長安文化交流在中國的中外文化交流史上都是空前的。交流地區,涉及中國與印度、波斯、希臘、中亞、朝鮮半島、日本等地的文化互動。交流領域,涉及宗教、哲學、文學藝術、科學技術乃至生活習俗等。例如,面對儒、道、佛叁教思想的對立,唐王朝時常在朝廷內殿舉行叁教對論,其中關于道教的道和佛教的菩提兩個概念異同的論辯,實際上推進了中印哲學思想的共同發展。又如在文學、藝術方面,唐代長安寺院的俗講,創作的變文,寺塔建築,以及引進的樂典、樂器、舞曲、舞蹈等,都是文化交流的成果。此外,如域外醫藥學的輸入,園藝新品種的引進,長安寺院也是這方面文化交流的橋梁。可以說,沒有長安佛教寺院的中介作用,就沒有隋唐時代中外文化交流的豐碩成果,就沒有隋唐時代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

  四、長安佛教:曆史意義和現實價值

  在論述兩晉、南北朝、隋唐長安佛教的成就和特質之後,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總結長安佛教的曆史意義:

  (一)推動中國佛教,尤其是中國化佛教的發展。長安僧人的譯經和弘法活動,在佛教哲學、倫理道德、文學藝術等多方面豐富了中國佛教的內容。在長安創建的華嚴宗、淨土宗,更是在佛教中國化進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二)推動中國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發展。當代著名史學家陳寅恪說:

  “佛教于性理之學metaphysics,獨有深造,足救中國之缺失,而爲常人所歡迎。……宋儒若程若朱,皆深通佛教者,既喜其義理之高見詳盡,足以救中國之缺失,而又憂其用夷複夏也。乃求得而兩全之法,避其名而居其實,取其珠而還其椟。采佛理之精粹以之注解四書五經,名爲闡明古學,實則吸取異教。聲言尊孔辟佛,實則佛之義理,已浸漬濡染,與儒教之傳宗,合而爲一。此先儒愛國濟世之苦心,至可尊敬而曲諒之者也。故佛教實有功于中國甚大。……自得佛教之裨助,而中國之學問,立時增長元氣,別開生面。”[⑤]佛教有大功于中國,其功包括長安佛教之功在內。如在長安創建的華嚴宗的性理之學,就對宋代儒學的形成有重要的啓導意義。

  (叁)推動長安成爲佛教文化城市和國際大都市。隋唐長安佛教興盛時期,擁有數以百計的寺院和數以萬計的中外僧人,大量多姿多彩的佛教文化活動,足以表明長安是富有中國佛教文化特色的城市。佛教流布,是隋唐時代的一個重大現象,大量外國僧人雲集長安,帶來了中外文化交流,也促使了經濟繁榮,進而推動了長安成爲屹立在東方的國際性的大都市。

  (四)推動唐代國家的偉大和強大。唐代幅員廣大、文治武功、對外開放、交通西域,佛教傳布,文化多元,構成爲國家偉大和強大的重要標志,也是國家偉大和強大的重要動力。以長安佛教爲中心的唐代佛教,作爲漢族和少數民族的共同信仰,推進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團結和進步,也促進了中國的統一、穩定和發展,還增強了中國和周邊國家人民的了解、友誼和和諧。曆史表明,佛教文化作爲一種軟實力,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源泉,或許還以說,就社會影響力來說,唐代佛教一度似在儒、道之上。

  當前中國人民正在致力于推進社會主義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在這種新的時代背景下,有著長期曆史積澱和豐富文化遺産的長安佛教,其現實價值是值得肯定、不容置疑的。爲了闡明長安佛教的現實價值,我們認爲,需要抓住以下叁個要點:

  第一,確定研究、闡揚、交流長安佛教的一個重要目的和使命是,要把長安佛教文化與當代西安、陝西乃至中國的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努力發揮它在推動經濟社會和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第二,科學地挖掘、整理長安佛教文化的合理、積極因素。筆者初步認爲,長安佛教文化的合理、積極因素主要有四:一是鸠摩羅什的中道學說、慈恩宗的“轉識成智”理念、華嚴宗的圓融思想和律宗的重倫理道德精神;二是長安佛教高僧的崇高精神,如玄奘法師爲了求法不畏艱險的精神、刻苦鑽研精神、愛國精神以及追求完美人格的精神;叁是運用長安佛教寺院文化資源,提升市民和遊人的人文素質,並推動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四是發揮長安佛教寺院聯結印度、日本等國人民的橋梁紐帶作用,增進國際友誼。長安佛教的現實價值,有賴于這些合理、積極因素的正確而充分的運用。

  第叁,著力做好轉換、诠釋工作。佛教作爲傳統文化,需要與現代特點相結合,作爲宗教文化,需要與世俗社會相呼應。長安佛教必須結合當代中國社會實際,對原來一些佛教文化內涵進行創造性的轉換,對一些佛教理念進行創新性的诠釋。只有這樣,才能在化解現實矛盾、解決今天遇到的問題,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促進社會主義社會的和諧等方面,真正有效地發揮實質性的積極作用。

  長安佛教是一項重要的曆史遺産,值得人們深入總結。

  長安佛教是一個豐富的文化寶藏,有待人們精心開發。

  長安佛教是一座崇高的神聖豐碑,需要人們大力闡揚。

  [①]田余慶:《中國古代史上的國家統一問題》,載《部級領導幹部曆史文化講座》第218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

  [②]《高僧傳·佛圖澄傳》。

  [③]陳善:《儒釋疊爲盛衰》,《扪虱新話》上冊卷10,上海商務印書館,1920。

  [④]參照呂澂:《唐代佛教》,《中國佛教》(一)第63-64頁,北京·知識出版社,1980。

  [⑤]吳學昭:《吳宓與陳寅恪》,第10-11頁,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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