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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史(聖嚴法師)▪P26

  ..續本文上一頁.諾門汗,5.班第達,6.堪布,7.綽爾濟,8.呼畢勒罕。

  (二)任職的分類有十七:1.國師,2.禅師,3.劄薩克達喇嘛,4.副劄薩克達喇嘛,5.劄薩克喇嘛,6.達喇嘛,7.副達喇嘛,8.虛銜達喇嘛,9.蘇拉喇嘛,10.商卓特巴,11.德木齊,12.格思規,13.格隆,14.班第。劄薩克喇嘛以上者用印,以下至蘇拉喇嘛者受劄,德木齊以下者許有徒衆。又在陝(河南省陝縣)、甘(甘肅省張掖縣)、洮(甘肅省臨潭縣)、岷(甘肅省鞏昌縣)諸州,則置15.都綱,16.僧綱,17.僧正,各授以劄。

  (叁)以其住居分爲四類:1.駐京喇嘛──即是分駐于熱河、盛京(今之沈陽)、多倫諾爾、五臺山之各寺者,此爲章嘉呼圖克圖、敏珠爾呼圖克圖、噶勒丹錫栃圖呼圖克圖等。2.西藏喇嘛──即是達賴喇嘛、班禅額爾德尼等。3.西蕃喇嘛──即是住于浪莊、西甯、木裏、乍雅、察木多、類烏齊等地蕃寺的喇嘛。4.遊牧喇嘛──即是歸化城、土默特、察哈爾、錫栃圖庫倫、內劄薩克四十九旗、喀爾喀、阿拉善等遊牧地區的喇嘛。以上的1.、2.兩類須出于呼畢勒罕,3.、4.兩類則不一定要出于呼畢勒罕。

  (四)起居于寺院的喇嘛分六類:1.顯教學部畢業者有蘭占巴喇嘛、噶布楚巴喇嘛、哈爾巴喇嘛。2.秘密學部畢業者有卡克林巴喇嘛。3.醫學部畢業者有滿蘭巴喇嘛、滿巴喇嘛。4.時輪學部畢業者有齊林巴喇嘛。5.四學部之各部部長爲蘇尼特喇嘛、求次特喇嘛、滿巴喇嘛、顛噶爾喇嘛。6.四個學部之上的總部喇嘛稱爲西雷喇嘛,直屬于西雷喇嘛者,亦有達喇嘛、副達喇嘛。

  (五)普通僧尼可分七類:1.格隆,2.班第,3.學藝班第,4.臺吉之願做僧侶者,5.職銜或任職喇嘛的隨帶徒弟,6.烏巴什,7.女的尼僧稱爲齊巴罕察。

  

  現代西藏的寺院組織

  西藏現代的大寺內必分若幹中部的獨立學院,稱爲劄倉;每一中部又必分若幹小部,稱爲康村。每大寺選一適中之處建一總殿,爲全寺僧衆早課誦經之所;每一中部又各有一殿,爲該部僧衆于中午誦經之所;每一小部也有一殿,此殿多依僧房環繞,中間砌一丹墀。每一中部又必有一講經辯論場所,哲蚌寺分有七個中部,色拉寺分有四個中部,甘丹寺則分有兩個中部。

  寺內職事分爲二類:1.管理全寺財産者,稱爲「機緒」,意爲總管,有正副二人及助理多人,除爲全體營謀生計之外,不管僧衆的威儀。2.管理全寺大衆威儀者,稱爲「義鄂」,意爲首座,在全寺中,以此職位的權力最高;亦有正副二人及輔助多人。維那只管大殿舉經,領衆誦經,不管威儀。

  每一中部的職事,又分叁類:1.堪布,意爲住持,負責一個中部大衆的教育及威儀的教授教誡,在辯論場中以堪布爲主,與政府接洽寺內諸事,亦以堪布爲主體;故此職非有真學識不能勝任,除特殊因緣者外,均以「格西」充任,每一個中部設堪布一人及其助理多人。2.當家,每一中部有當家數人及其助理多人,負責財産管理與經營,並支配其用途。3.糾察,藏名爲「格果」,意爲策善,此乃殿內及辯論場中,監督僧衆的威儀。當家及糾察兩職,即普通僧人亦可充任,不必要有格西學位。

  在各小部中,亦有類似中部的職位,唯其掌管威儀者名爲「康村格梗」,意爲小部中本年新來者的導師。此多依來寺的年限而任,在小部中出家的人亦須任過康村格梗之後,才進入老學衆,才對本小部內的大小事宜的羯磨(會議)時,取得發言權;初來的新學衆,不得評議,也不得參加。

  

  教育與考試

  僧侶教育與考試,可分兩類:

  (一)轉世續任:此即用于呼畢勒罕或呼圖克圖,選定靈兒並確認其爲某大喇嘛的轉生之後,舉行坐床大典。同時選定一位學德兼尊的大喇嘛爲師,另選若幹有才學的人輔佐,教其每日學經等事,與普通僧同,只生活稍爲富裕,且有人陪同研究講辯,較普通僧的因緣順足而已。滿二十歲時,受比丘戒,考格西學位,然後才正式行使其前生所遺下的職務與權力。

  (二)考試晉任:此爲叁大寺的製度,由普通僧人先通顯教而考格西;考取格西後再進入「舉巴」精研密法;充任過舉巴的糾察等各職之後,再升爲舉巴的「堪布」,此爲堪布之中最尊者;由舉巴的堪布升爲法王(全部僅兩位);由法王再升任甘丹寺的座主,稱爲「甘丹墀巴」,乃爲宗喀巴大師法座的傳人,是考試升任中的最高最尊的名位。

  不過,進入「舉巴」學密的,也分有兩類:1.未在叁大寺考取格西而直接進入者,此類先當從一師長學習,熟讀《集密金剛大教王經》及經「儀軌」,至能背誦,再候舉巴的人數有缺時,始行考取,上下兩舉巴僅一千人,每舉巴以五百人爲限。進入之後,五年之內做沙彌行,承事諸比丘,爲做受食行水等事,至第六年,受比丘戒而受其他沙彌的承事;此類以學習密部儀軌爲主。2.考取格西後進入者,此類在進入後第一年中,威儀如沙彌,殿堂不容或缺,但不須承事諸比丘;第二年後即同上座,諸事都有方便,如其學德超勝者,可以考升堪布。

  

  格西考試的步驟

  在未考格西之前,有一個漫長的學習曆程,大致可分五個階段:

  (一)五、六歲時入寺後的初二年中,依師學習初級因明的辯論方式。

  (二)其次的五、六年中,廣學解釋《大般若經》的《現觀莊嚴論》,若對此論研究通達,則于叁乘道的次第,尤其于大乘道的次第,便能獲得堅固不謬的定解。

  (叁)往下的兩叁年中,精研月稱的《入中論》,此論分十品,講十地十行,特于第六品中廣明諸法緣起性空之理。修中觀始能斷煩惱出生死,所以此論吃緊。

  (四)再次二、叁年中,精研戒律,因到此時,年將二十,將受大戒,所以必須詳明開遮持犯與止持作持。

  (五)最後乃至未考格西之時,則須多學《俱舍論》,此乃對于生死涅槃、若總若別、因緣果等,詳細抉擇之論,即是阿毗達磨的要典。

  同時,在此學程期間,每年冬季,必須兼學一個月的《因明論》。因在西藏特重論理方法,無論學何法、修何法、講何法,若不用正理辯論抉擇,便如泥上之釘,不能安穩堅固。

  格西的考取,共分四等,此系在學《俱舍論》時,由各中部學院堪布量其學力,而批准的不同等級:

  (一)頭等格西:在考格西前一年夏季,先至達賴喇嘛居所的摩尼園,與參加考試的十六個人彼此立宗,互相辯論,在辯論之時,由達賴喇嘛的侍讀堪布等爲證法人,達賴亦常垂簾而聽;第一、二等格西名次,即在此時約略考定。再到冬季法會時,各中部學院年度應考的格西,即在各本學院辯論場中立宗接受辯論,有堪布及特選之大德爲證法人。第叁步便是由第一、二名格西在正月初一日,于達賴宮內各自立宗,對辯法義,有達賴及叁大寺的堪布與政府一切要人在座參觀作證。最後即在傳「大招」時立宗,接受叁大寺全體的問難辯論,等待此法會閉幕日,揭布其辯論次數,始得格西的學位。此乃爲格西考試中最難的一種。

  (二)二等格西:冬季在各自所屬的中部學院辯論,然後于次年二月在傳「小招」時,與叁大寺的大衆辯論。先一年夏間亦往摩尼園辯論,不過不如頭等格西的嚴格。

  (叁)叁等格西:此僅在各所屬本寺的二、叁中部的學院內,立宗辯論,不須與叁大寺的全體辯論。

  (四)四等格西:只在所屬本寺的大殿前,立宗少許,或請人代替接受辯論,此乃只有格西的年齡而無學問,或略學一論而年齡尚未到,徒取格西之名而已。

  考取頭、二等格西之後的人,則有兩途可走:一爲退隱山谷,精進修持;但亦有因政府需要人用,不容靜修而派出做堪布的。一爲轉入舉巴,進修密乘,最高可升任爲甘丹墀巴。其余的則于住了數年舉巴之後被派往他處支院任堪布等職。至于叁、四等的格西,只有隱居靜修,大多不能爲政府所任用。

  總之,西藏人的唯一教育,便是研究佛學,他們研究佛學之講求方法,條理謹嚴,乃爲任何國家之所不及。他們談那一部經論,就貼緊著該一經論來談,絕對不許旁征泛引,或問東答西,或借故規避,故其絕無駁雜混淆之弊。他們辯論時所用的詞句,均須依照因明論式問答,不許隨口亂說,否則便不應理。所以,西藏佛教能夠培養出普遍的人才。

  

《西藏佛教史(聖嚴法師)》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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