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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妙說法 法華經講要 一四、安樂行品──身口意誓,四安樂行▪P3

  ..續本文上一頁恩之心,這也是《法華經》的勝妙所在。

  

  「于一切衆生平等說法」,對一切衆生沒有親疏厚薄之分,否則就不是平等說法,就與〈藥草喻品〉的「一相一味」違背了。舉例來說,如果你的兒子要參加考試,正好你是出題老師,這個時候應如何打算?是不是在入闱以前先放水?這是作弊,對他人的孩子不公平,對你自己的兒子也不公平,因爲你沒有教他好好讀書,將來這個兒子也會被你誤了,所以平等是好的。

  

  「平等說法」有兩種意思:1.是佛才能做到的,就是「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隨類各得解」。2.是人人都能得到各自所需的法益,即是說法者能夠因材施教、有教無類。

  

  抛開法師本身的程度不談,只是針對對象的需求而說法,這也是平等,而且是真的平等,因爲衆生需要什麼就給予什麼,不會少給他一些,也不需要多給他一些,這是恰到好處地給了他。所以經上說:「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法者,亦不爲多說。」這是《法華經》的立場,對學淺的人不需要少說,對學深的人也不需要爲他多說。

  

  可能有人會問:「這還算什麼公平啊?」

  

  這是有道理的。同一人在同一時間說同樣的法,淺人聽的是淺法,深人聽的是深法,這才是真正平等的佛法。前面的〈藥草喻品〉就曾這樣比喻:雖然天上下的是同等一味的雨,可是大樹能夠接受到的雨量最多,小樹接受到的較少,而小草能接受的更少。這並不是因爲佛降的法雨有多有少,而是因爲衆生自己的根器,所以才有多有少。

  

  另外在《優婆塞戒經》卷一,有個「叁獸渡河喻」,說有象、馬、兔叁種動物渡過同一條河,象的四只腳能夠踏踏實實地踩著河床過去;可是馬的個兒沒有象那麼高,在下水、出水的河邊兩岸,它的四只腳還能夠踩到河床,但是到了中間就踩不到底了;兔子一下水就浮在水上,它完全不知道從此岸到彼岸的水有多深,但是也這樣地劃過去了。

  

  在這種情形下,河水對它們來講是平等的,並不會因爲對象的不同而改變深度,只是由于它們自己的根器不同,認知也就各不相同,但最後仍然全都過了河。對于一味平等的佛法來說,叁乘不離一乘,雖然叁乘人未能體會一乘法,一乘法中並未抛棄叁乘法。

  

  「有成就是第叁安樂行者,說是法時,無能惱亂。得好同學,共讀誦是經,亦得大衆而來聽受。聽已能持,持已能誦,誦已能說,說已能書。若使人書,供養經卷,恭敬尊重贊歎。」

  

  這是贊歎鼓勵弘揚《法華經》的人,如果成就了第叁種意安樂行,說法之時,便無人能來惱亂,就不會受到困擾,而且還能夠得到很好的同學伴侶,一起來讀誦《法華經》;也能得到許多的聽衆前來聽法,受持、讀、誦、解說、書寫,或者使人書寫、供養《法華經》,並對此經恭敬、尊重、贊歎。

  

  「好同學」,同學有好有壞,你學了《法華經》是弘揚一乘法,他學《法華經》也弘一乘法,即是好同學。《維摩經

  菩薩品》亦有「樂近同學」之句,羅什叁藏對此經句的解釋是「我學大乘,彼亦如是,是名同學。」可見佛經中的同學,必定是指同學佛法的人,若在世學的同一學校乃至同級同班上課的人,一般也稱同學,唯與佛經所用者有異。

  

  「受持、讀、誦、解說、書寫」是修行《法華經》的五種法門,爲《法華經》起塔,恭敬禮拜供養,則爲弘經的必須項目,已在前面〈法師品〉中介紹過,而本經諸品,也再叁提起這種修持法門的重要性。

  

  「供養」,對于學法的人而言,布施是爲舍貪增福慧,供養是爲恭敬培福慧,以自己所珍愛的財物奉獻資養,稱爲供養,除了本經〈法師品〉中一共有十種供養,尚有多種分類:

  

   * (一)二種供養:財供養及法供養。

   * (二)叁種供養:1.利供養,是指香、華、飲食等;2.敬供養,是指贊歎、恭敬、禮拜等;3.行供養,是指受持、修行妙法、觀行等。

   * (叁)四事供養:是在家信衆對出家二衆所作的四種布施──飲食、衣服、臥具、醫藥。

   * (四)五種供養:塗香、華、燒香、飲食、燈明。

   * (五)十種供養:香、華、燈、塗香、水果、茶、食、寶、珠、衣。

  

  其中除了四事供養僅是供僧,其他供養叁寶、供塔、供經。既稱供養,便需具備禮儀,名爲恭敬供養。恭敬禮贊叁寶,能使人獲得感恩、謙虛、誠懇等人品成長的利益,也能使人獲得願意依教奉行的利益。已經虔信叁寶的四衆佛子,供養叁寶,應當跪著獻上供物以後,再頂禮叁拜。

  

  (四)者,誓願安樂行:「于後末世,法欲滅時,有持是法華經者,于在家出家人中,生大慈心;于非菩薩人中,生大悲心。應作是念:如是之人,則爲大失,如來方便,隨宜說法,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其人雖不問、不信、不解是經,我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時,隨在何地,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住是法中。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诃薩,于如來滅後,有成就此第四法者,說是法時無有過失。」

  

  這一段經文所說的是第四種誓願安樂行。在佛涅槃,後五百歲的末世之際,法將要滅亡之時,如果還有受持這部《法華經》的人,定當發大誓願:對任何出家或在家人,都能生起大慈心,對于不是菩薩的二乘人,也都能生起大悲心來。

  

  如何生起大慈心及大悲心呢?應當對那些僧俗四衆及二乘聖者,作如此念:他們的損失實在太大了,如來已用種種方便,隨宜說法,他們竟然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此《法華經》。當我自己成佛之時,願我隨處都以神通、智慧,引導他們入住于此妙法之中。在佛滅後,若有人成就此第四安樂行,便能于說此《法華經》時,無有過失。

  

  「于在家出家人中,生大慈心;于非菩薩人中,生大悲心」,這是說行此第四種誓願安樂行的說法師,對四衆佛弟子生大慈心,對于尚未進入大乘菩薩道的二乘人,生起大悲心。慈悲他們的惛迷不醒,執迷不悟;如來原系隨順衆生根機而權宜說出方便之教,衆生乃以下劣之心,生起執著,對于唯一乘法,無所聞、知、覺、問、信、解。故發大誓願,願在自己成佛之時,引導他們得住《妙法華經》的大法之中。

  

  「不聞、不知、不覺、不問、不信、不解」,此六大事中,屬于前叁事的人,根本還沒有機會親近到唯一佛乘的妙法,所以從未聞知,亦未明白。屬于後叁事的人,則已聽說有唯一佛乘這個名相,卻無意願來探問、起信、理解。故于修持第四安樂行的法師成佛之時,要使這些屬于六大事的衆生,進住妙法之中。

  

  常受四衆、國王、大臣、人民、婆羅門、居士等,供養、恭敬、尊重、贊歎。虛空諸天,亦常隨侍。

  

  能做到第四種安樂行的話,就能夠受到信佛學佛護法的僧俗四衆、國王、大臣、一般民衆、婆羅門、居士等人的尊重、恭敬、贊歎,而且在虛空中的諸天也會常常跟隨著、保護他們,陪伴在旁,做他們的侍者。

  

  「婆羅門」在印度才有,這是宗教師階級的種族,印度有四大階級的種族差別,第一是宗教師階級,名爲婆羅種姓;第二是武士王臣階級,名爲剎帝利種姓;第叁是商農階級,名爲吠舍種姓;第四是賤民階級,名爲首陀羅種姓。能被婆羅門階級的人供養恭敬,一定是有大修行有大智慧的人。

  

  「居士」梵文迦羅越g

  ha-pati意爲居財之士,居家而志于佛道之士,例如維摩诘長者被稱爲維摩诘居士,《維摩經注》卷一雲:「什曰,外國白衣,多財富樂者,名爲居士」;慧遠的《維摩經疏》卷一雲:「居士有二,一廣積資財,居財之士名爲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爲居士。」以此可知大乘經典中,居士是在家人之中的大富之士或修道之士。故與一般人民有別,也與四衆之中的清信男女不同。在部派佛教的律典中則將一般的在家男女,通稱爲居士及居士女。

  

  在此〈安樂行品〉中,講完四安樂行,即舉「髻中明珠喻」,說明轉輪聖王髻中有明珠,平生絕不施予有戰功的兵將,最後才將此珠給與立大戰功的人,佛亦如是,成佛以來說種種法,直到即將涅槃之前,終于說了這部《法華經》。

  

  以上共十四品,到此是《法華經》的迹門終了。

  

《絕妙說法 法華經講要 一四、安樂行品──身口意誓,四安樂行》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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