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佛法不容易學。
經上說:諸上善人聚會一處。又說:善男子,善女人,能接觸正法,都是上上的好人,若非好人,遇不到正法;縱然值遇,缺乏誠、敬、信、行,也不配修學正法,勉強修,也是自不量力,不會相應。
(叁)知止主敬
有人說:法門無量誓願學……。要學,應是一門深入,再一門深入,絕不是這個學一點,那個學一點,變成一個拼盤。
若是參禅大澈大悟了,其它各宗就勿須學了,因爲佛法是不二法門,「方便有多門,歸元無二路」之語可爲明證。古人說:貪看天邊月,失卻手中珠。那些原本不有的虛幻,你去追它、去求它,浪費一生的精力,結果反而把你那原本寶貴的東西弄丟了,誰都不願意聽別人說自己不夠聰明,其實,誠愚不可及,如果不「知止」,你保任個什麼呢?
知止,知道了這個是我的本心,什麼東西都可以丟棄,唯有這個不能丟掉。古人說:暫時不在,如同死人,這很嚴重,因爲我的表面意識停止了,暫時恍惚沒有關系,可是我的本心被覆蓋,那就是法身被埋沒。因此,自己應該知道在那一點上去致力。
如何主敬呢?這個不是隨隨便便的小事情,馬馬虎虎是不會成功的。敬就是不放逸、不隨便、不散漫、不吊兒郎當,極認真、極誠懇地去做,要把全生命、全感情、全理智、全人格投入,能如此,才會成功。
(四)慈悲喜舍
慈、悲、喜、舍,是佛的四無量心行,我們既然是佛子,應該認真地去實踐。佛經上講得太深了,在此作個淺說:
慈──是與樂,就是無緣大慈;緣是條件,無條件的同情,對衆生的煩惱,當作自身的煩惱,方便解除而與之以樂。
悲──是拔苦,對衆生的痛苦,有感同身受的同感,有切膚之痛的同感,這如果不是修行接近到大圓滿,只能唱唱高調。有很多人一天到晚念四弘誓願,大多都落了空。聽說有位大德,他嫌普賢願王的願不夠多,把它增加到二百願,如果有人想壓倒他,可以加到二千願。你能真實踐履幾個誓願呢?若不能認真徹底的去實行,是極爲空洞的。
爲什麼說生命接近圓滿時才有真慈悲?因爲一個人如果沒有親切地體會到自他不二、生佛平等、生命毫無差距、彼此毫無差別的話,仍然你是你,我是我,他不可能會産生感同身受的情操。
喜──指月錄中有個婆子燒庵的公案,那個枯木倚寒岩,叁冬無暖氣,冷冰冰毫無熱情的修行人,被一向供養他的婆子燒掉茅庵,把他趕走了。我們看有哪一個禀賦深厚的天才是情感冷漠、意志消沈的?一個天賦深厚的人,必定是熱情洋溢、活力旺盛的。修行的人要喜悅要忘我;喜悅是生命的陽光,生活在這天地間,要常存感恩想,自然會喜悅。
無論動、植物乃至器世間的一切,都是一真法界實相的呈現,而生命本質不變的屬性,就是「覺」,覺即是佛,衆生性即是佛性。所以大修行人修行圓滿或接近圓滿時,對一切衆生有種非常親切的感受,而且會深深地覺得人身難得,因爲一般衆生(動物),牠只有極微的智性,極少的感情,百分之九十幾的本能,牠們一生中只有兩件事:謀食和求偶。唯人兼有理性、智性、思想、情感和本能。
人的本能,似乎也比其它動物高,一般動物沒有像人那樣複雜、頻繁,人可說樣樣都高;人有一般動物所沒有的理性,比一般動物高百分之九十九的智性,因此人的理性、智性加上感情,就是構成人類文化思想叁大主流的知、情、意。人把情感投入他的理性上,就産生出嶄新的智性,智性發揮到最高度,人才能修行。所以修行人應該喜悅,活在相互幫助、相互依賴才能生存的大宇宙間,應該知道感恩,感恩能産生喜悅,一般人忽略了這一點,所以他活得很苦。
不要以爲生活不如意,而怨天尤人;沒有人能夠完全得到一個符合他主觀願望的環境和遭遇,連全知全能的上帝都包括在內。上帝只有一個獨生兒子──耶稣,上帝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祂的愛子被驅逐、被毀謗、被出賣,最後被謀殺,連上帝的兒子都如此,你、我敢和上帝的兒子比嗎?事實上,你、我比起上帝的兒子,已經占了很大的便宜了;耶稣叁十多歲就被謀殺,而我今年已活到六十多歲了,我真感謝!所以要常常喜悅。
佛經中有弟子見佛時問候說:世尊!少病少惱否?這說明世尊也會生病,不過,佛生病比較少,煩惱也有,不太多而已。因此你、我小小的煩惱,不必介意,因爲人生沒有完全合乎他主觀願望的一切,主觀的本身就是一種病態、一種罪惡,我們要知足、要感謝。
若有機會去看看那些殘障複健院裏的病患,你若問他「人生最大的願望是什麼?」他一定會說「我若生得和你一模一樣,我就真歡喜了!」就是這樣啊!各位試回憶一下,當你生病痛苦時,爹呀媽呀的亂叫,這時若問「你想要什麼?」你一定說「我只要病好了,我就完全滿足了。」可是,當你病好了,毛病又來了,你並不滿足,應該歡喜而不歡喜,所以說:人生是罪惡的,這話是有幾分道理。
舍──內舍六根,外舍六塵,一切皆舍,舍到最徹底的時候,把「我」亦舍掉,把「法」亦舍掉,二執斷、二障除,徹底清淨、安祥。舍得徹底,才是無余涅槃,人有肉體,修行就不是圓滿。老子說「吾所以有大患者,爲吾有身。」這話極有道理,修行人可以仔細去玩味。
五、結論
最後,以世尊的傳法偈作個結論。世尊說:「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
法本法無法──第一個法字,是學習效法的法。本法是原本如此的法,真實的一定是原本的,你要學那個原本如此的真理,那個真理根本就是個無。這句偈語是說,你要學原本的那個真理,其實原本就沒有什麼叫做真理。
無法法亦法──是說原本沒有的真理,就是你要學習的真理;你所要學的不是「有」,而是「無」。
今付無法時──今天把那個原本「無」的真理給你了。
法法何曾法──第一個法字是學習,第二個法字代表「無」的道理;你學習真理,何嘗學到了什麼東西?
這就是大般若經的「歸無所得」,以有所得心學無爲法,是不相應的,全部存在都給你,你往哪裏放呢?何況你和存在不是對立的。由此,我們知道,真實的必是原本的,原本什麼都沒有,哪裏有什麼道理?沒有什麼叫做法。以前在臺南市禅學會成立時,我就給佛法下了個極其明確的定義:佛法者,成佛的方法也。佛法只是一種工具、一種方便、一種方法,修行人切莫執著它。
原本什麼都沒有,而我們所要修學的,就是要發掘出那個原本就是真實的;只要證得了真實,就知道我們的生命,除了計算機作用外,原本的生命,原本就是獨立,原本就是解脫,原本就是平等,原本就是普遍,原本就不是對立,原本不曾生,原本沒有死……。
用真理性證得宇宙的實相,而達到生死苦樂的究竟解脫,完成生命的圓滿。
謝謝各位!
《中華禅風的演變》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