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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初分講義▪P11

  ..續本文上一頁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若計此中有最後刹那後與羯邏藍和合之意識,即是一切種識者,應知即是阿賴耶識,汝不過以異樣之名,將此阿賴耶識,說爲意識而已。余轉識非能持種,不名一切種識,前已辨故。若不以和合識爲一切種子識,反以能依止此和合識所生新意識,謂是一切種子識者,則所依之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之果識,反計是一切種識,不應道理。以因果相反故。

  寅叁 總非結正

  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以是理故,成就此中有位後一刹那與羯邏藍和合之識,決定非是意識,有上諸過故。但是阿賴耶果相異熟識,亦但是阿賴耶因相一切種子識,二相總合,即是自相。故應知和合識,即是阿賴耶識也。

  醜二 執受識不成

  複次、結生相續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其余諸識,各別依故,不堅住故;是諸色根,不應離識。

  上和合識,約中有未入生有初結生識明,此執受識,約有生來至未死前識明。在一期中,能執持色根令不壞及生覺受之識,即阿賴耶識,如上已成訖,今唯證非轉識而已。從初結生相續不斷以來,乃至未死以前,設若離阿賴耶識,能于一期中執持色根,令生覺受之識,必不可得也。以唯阿賴耶識總爲諸色根依,其余諸轉識,皆各各別有所依根,故無有一識能獨執受有色諸根也。前五識別依可知。第六、七識不依色根,故亦不執受。又余轉識,性通善惡,忽上忽下,世出世等,不堅住故。若根由余轉識執受者,其轉易位便應舍而改取。若外救言:色根不必有識執受。此亦非理,若無識執受者,應同死屍,不久當壞。故諸色根于一期中不應離識。又滅定等位中,有情色根不壞,故執受識,非諸轉識,唯是第八阿賴耶識。

  醜叁 相依識不成

  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名者、是受、想、行、識四非色蘊,色者、即母胎羯邏藍,識、即與彼五蘊對立之和合識。謂若離此異熟阿賴耶識,如世尊說:“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識亦不得成。除阿賴耶識,更無可爲與彼名色相依而轉之識體故。因諸轉識,若王若所皆名攝故。亦不可說識與名是一法,因同時更互相依,如二蘆爲束,非一法故。若許別有阿賴耶識爲此識體,便無是過。

  醜四 識食識不成若離異熟識,已生有情識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識中隨取一識,于叁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食以能資持長養身命令不斷爲義。佛說食有四種:一、段食,是色法變壞時,能資養身命,即人類所食之飯等。二、觸食,是根境相觸以資益身命,通六轉識。叁、思食,是由希願之意識,以資益身命。四、識食,是能任持身命令不壞滅,故亦名食。若離此異熟阿賴耶識,已受生後有情所任持身命之識食,亦不得成。有前轉識何以不成識食?以六轉識中隨取其一識,皆不能任持身命──如上不能執受色根中說──故不能作食。又于六轉識中,任隨取其一識,于叁界中皆有間斷──二禅上無五識,無想天等無意識──故于叁界已, 生有情能作食事,定不可得。即六識離合亦不能于叁界中能爲已生有情作食事,不遍叁界故。若許別有阿賴耶識爲已生有情作識食,便無上過。

  子二 明色界生不成

  若從此沒,于等引地正受生時,由非等引染汙意識結生相續。此非等引染汙之心,彼地所攝,離異熟識,余種子體定不可得。

  從此下界沒,上生于等引地中之有情,于正受生時,是由下非等引散心地之染汙意,趣上界地結生相續。但此能趣之非等引地意識中,能爲染汙之心。是彼定地所攝,以餐定味等爲染汙,非貪五欲等故。若離異熟阿賴耶識,以余法爲持彼上地染汙種子之體,定不可故。──余不能持種如上明──持種之識無故,余種子體亦定不有,離所依必無能依故。彼上地染汙心種子尚不得有,則所起彼上地之染汙現行,更何從能有耶?彼上地染汙心若無,則不能生上地,故成過失。換言之,即自欲界死上生色無色界,于將結生時之意識,仍是欲界所攝,其所有之染汙,則上界攝。若不許有異熟識持彼染汙種子,則彼種子定不可得。更雲何能于將結生時,欲界所攝意識上,得起上界所攝之染汙耶?若許別有阿賴耶識持彼上地染汙種子,此時生起便無過也。

  子叁 明無色界生不成

  複次、生無色界,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染汙善心應無種子,染汙善心應無依持。

  無色、即空、識等四無色天,唯有第六七八識,及其相應心所等。染汙善心者,以彼心是定故善,有愛味等是染汙,故名染汙善心。謂初生無色界之有情,若離第八因相一切種子識,唯第六識者,第六識仍是下界所攝,無能生彼無色界染汙善心,故彼染汙善心應無種子。若離第八果異熟識,唯第六識者,此下界所攝之第六,非彼無色界染汙善心所依,亦非能持彼染汙善心種子。彼無色界染汙善心無因及依,生不應理。若許別有阿賴耶識所攝受故,從自種生──有因,爲所依故──有緣,生便無過。

  壬二 從出世識明

  癸一 總明四天

  又即于彼,若出世心,正現在前,余世間心皆滅盡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謂又即于彼無色界中,無色身依,亦無第八唯第六者。若出世之無漏心正現在前時,此是能對治世間心故,余世間心此時皆滅盡,則當此無漏出世心正現在時,便應滅離彼無色趣;以唯是出世無漏心故。然實不離,故成相違。若許第八仍屬世間,便無上過。

  癸二 別明二趣

  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即應二趣悉皆滅離。此出世識,不以非想非非想處爲所依趣,亦不應以無所有處爲所依趣,亦非涅槃爲所依趣。非想非非想處者,謂此處非同空無邊處、識無邊處之有想,亦非同無所有處之無想,故立斯名。即叁界最上之有頂第一有也。此天定重于慧,極爲闇鈍,非出世心所依生趣。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者,謂此天之心較明利,能生出世間心。故非非想處之有情,欲起出世心,必須先轉第六識爲無所有心,依此方生出世間心。但此時中有情屬第一有,第六轉識屬無所有,依生之出世心非世間攝。若不許別有第八唯第六者,則此出世心現在前時,即應第一有及無所有二趣悉皆滅離。彼是世間,猶如明闇定不同時。又若無第八識,此出世心,便無依趣。因此出世識不以非想非非想處爲所依趣,彼闇鈍故,是世間故。亦不應以無所有處爲所依趣,心雖明利亦世間故。然亦不以無余涅槃爲所依趣,此出世心初起之時,有余依故,尚有修所斷惑種故。所依無故,能依亦無,故亦成過。若許別有第八阿賴耶識,二趣可不滅,此心亦有依,故無咎也。

  壬叁 從沒時識明

  又將沒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所依漸冷。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皆不得成。

  將沒時者,即六識已滅,身體尚暖時。造善造惡、或上或下、所依漸冷者,所依即身,爲諸根等所依處故。謂第八識是持暖壽之識,此識舍時其身便冷。造善之人,白業引故,死當上生,故所依身從下漸冷,體全冷時即命終也。造惡之人,黑業引故,死墮叁塗,故所依身從上漸冷,體全冷時即命終也。若不信此第八阿賴耶識唯執有六識者,此死時入悶絕位已,無六識故,此上下漸冷事,應不得成。

  辛叁 結

  是故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者,此生雜染,亦不得成。

  以上諸理爲證,是故當知若離一切種子因相、及異熟識果相之阿賴耶識自相者,非但煩惱業雜染不得成,此生雜染亦不得成也。

  己二 以清淨推證

  庚一 世間清淨

  辛一 征問

  雲何世間清淨不成?

  雜染不成,如上已知,且世間清淨不成,雲何可見?

  辛二 解釋

  壬一 舉下界爲證

  癸一 難余非因

  子一 下界加行非上因難

  謂未離欲纏貪,未得色纏心者,即以欲纏善心,爲離欲纏貪故,勤修加行。此欲纏加行心,與色纏心不俱生滅故,非彼所熏,爲彼種子不應道理。

  纏、即現煩惱之別名。謂若無第八唯六識者,未離欲界貪等煩惱,未得色界煩惱相應心之有情──即欲界有情,用欲界煩惱所系之善心,發心爲舍離欲界貪等煩惱故,勤修超出欲界之加行。但此欲界煩惱所攝而生起之加行善心,與色界煩惱相應心不能同時俱生滅故,不成熏習,同是一意識故。此加行心,非彼色界纏心之所熏法,非無記性故,非俱生滅故,散定相違故。此加行心,尚不爲彼色纏心之所熏,爲彼色纏種子,不應道理。

  子二 過去色纏非現種難

  又、色纏心過去多生,余心間隔,不應爲今定心種子,唯無有故轉計雲:色纏心生,仍以過去曾有色纏心種,現在現起,故無有過。破雲:又色纏心,過去多生種已間斷,于其中間余心隔絕,不應更爲今時生色纏定心之種子。何以故?過去色纏心,唯是無有故──即已滅無。

  癸二 成此是因

  是故成就色纏定心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展轉傳來,爲今因緣,加行善心爲增上緣。

  以是之故,成就色纏定心一切種子,是異熟識從于無始展轉傳來,爲今時色界纏心生起之因緣,便無過也。然則欲纏所攝之加行又有何用耶?謂因緣雖有,若無增上緣,仍不能起。如離眼根,眼識亦不得生。故加行善心,但爲色纏心之增上助緣,或引色纏心之等無間緣,非因緣也。

  壬二 例余界亦然

  如是一切離欲地中,如應當知。

  依上理證,如是其余一切離欲地中生心道理,如其所應,當了知也。

  辛叁 結過

  如是世間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理不得成。

  庚二 出世間清淨

  辛一 就聞熏辨

  壬一 明正理

  癸一 征問

  雲何出世清淨不成?

  出世間清淨法,雲何亦不得成耶?

  癸二 答釋

  子一 引聖教

  謂世尊說:依他言音,及內各別如理作意,由此爲因正見得生。

  世尊說、即顯是聖教量。依他言音者,即依他出世人所說之言音教法,是所聞境,在能聞邊即是聞慧。及內各別如理作意者,聞者非一,故內各別;如他所說正理,而生起與理相符之作意,是能了心,亦即思慧。由此上來所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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