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類”。尋伺,有處譯“覺觀”,即是思慧之作用:粗略之思慧謂尋,精細之思慧謂伺。一般學者所謂思想,所謂創造什麼什麼學說或什麼什麼主義,即是這兩種心所的功用。此二類各二的四種心所,不定是善也不定是染,故名不定心所。
以下明此識生起與不生起之分位。在初能變和第二能變中,臨了都討論到生起不生起或舍不舍的問題,如初能變臨了說:“阿羅漢位舍”;第二能變臨了也說:“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此第叁能變末了,當然也要討論到這個問題。頌文:
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這裏所說的根本識,即是初能變識。前七識皆共依止于阿賴耶識,但于忽起忽不起的前五識爲最顯然。隨緣現,即是說前五識隨根境之緣而現起──或一識獨起,或二識俱起,乃至五識俱起,沒有一定標准;好比波濤依著海水隨風勢之緣而起,風的緣大便起軒然大波,風的緣小,則惟見一二波紋而已。故曰: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意識是常常現起活動的,乃至睡中做夢也是他不住的活動。但亦有時不起者,如生無想天。經過世界成壞五百大劫,其中都沒有意識生起;還有二種無心定──無想定、滅受想定──也沒有意識生起,並及睡眠,同悶絕──深睡連夢也不做,悶絕即是失了知覺的暈去──二位,也沒有意識生起。故意識有五位不起:一、無想天,二、無想定,叁、滅盡定,四、睡眠,五、悶絕。乍生與正死的時候,也歸在悶絕位中。
叁能變識,大要已經講完了,再來講成立唯識的所以然。
“已廣分別叁能變相爲自所變二分所依,雲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這是成唯識論的釋文,意思就是說:前來所已廣爲分別的叁能變的識相,各識俱有他們的所變的見分、相分,而這所變的見分和相分,又俱是依識所變──依于自證分的識而變起見相二分。但是怎樣知道種種有生命的有人格的我,和種種非生命非人格的法,都是依識所變的見相二分假托而說,離識以外並沒有所謂我、所謂法呢?爲解答這種問難,所以有下面的頌文:
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此頌正是成立唯識的所以然的理由,前只講叁能變識,而沒有講到都唯是識的所以然。此頌可以包括二十唯識論的全部義理,若要廣爲辨明,可以參考天親菩薩的二十唯識論及窺基大師的述記,現在略爲說明如次:是諸識轉變,即是指的叁能變識──八識心心所,見分、相分、自證分一齊在內──,叁能變識有轉變生起虛妄分別和所分別的作用:如第七識轉變生起之時,則有癡、見、慢、愛等分別所分別,由此有我相等。所謂分別,即是見分。所謂所分別,即是相分。一切有情各各都有八識,有分別、所分別;而意識我、法見相應的分別上,即有我相、法相。這裏正合第一次所說的一切有情各有八識,猶之乎合了許多的王國組織成一個國際世界之喻,故每個有情,各各皆俱有他的八識心心所等之唯識宇宙。凡是諸識生起,都有見分、相分,依見分有能分別,依相分有所分別。看是什麼識生起,若眼識生起,即有眼識之分別見分,和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所分別相分生起。若耳識生起,則有耳識之分別見分及聲音等所分別相分生起。由此類推,乃至第八識生起,亦有第八識的分別見分,和根身、器界等所分別相分生起。由是,看他是什麼識生起的分別所分別,即歸還到什麼識上去。除由識上所起的分別、所分別,實在沒有所謂我沒有所謂法,由此可知我們平常以爲實在的宇宙萬有,不過是諸識轉變生起之分別、所分別而已。彼實我、實法都是子虛烏有,故頌言: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彼皆無的彼字,即指實我、實法。
以上所說,是很概括很簡略的,但在二十唯識論中,對于這個問題,就有很周詳的問難解答。比如你說一切法皆是唯識所變,那末人處在夏天的時候,你何不變點雪來玩賞玩賞。又如某處原是沒有山水的,何不拿你的識來變一條河或一座山呢?如此,在二十唯識論中有九重問難,無論你舉那一種法來問難,他皆可以回答你,這是某一種識上的分別見分和所分別相分,除此沒有離識之我法。故講到唯識,並不是說只由你一個識轉變生起,是由衆多有情各個八識各別轉變生起。亦並不是你一個人有八識,有見相二分,凡是一切有情都有他的八識,有他的見相二分。于是由各個有情之八識,交互融遍而成此唯識之大宇宙。拿哲學的名詞來說,一方面是多元論,而另一方面又是無元論。從諸識的義上講,名多元的多元論,從就是分別所分別的義上講,又可名無元的無元論。
前來二十二行半頌,廣明唯識相的,已講了十五頌半,以下還有七頌,是廣釋疑難的文。疑難有二種:一、違理,二、違教。在違理中又分二種:一、分別無困難,二、生死無依難。分別無因難者,意思是說:若照以上所說的,既只是分別、所分別的識,然種種分別究竟由何而起?爲要解答此種疑難,故有以下的頌文: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
所謂種種分別者,並不要離識以外另有一種東西來作分別的生起之因,而一切種識中之一切種,即可爲分別所生起的因。一切種識的種子,在以前已經說是一種潛在的功能,在沒有發生現行的時候,似乎看不出他的功能作用來,但不能因此就說他沒有這種潛在的能力。如手原是能寫字持物的,但在沒有寫字、沒有持物的時候,顯不出他的功能,然不能因此便說他連這種潛在的功能也沒有。故一切種含藏于第八識,尚沒有發生現行的時候,似乎是沒有什麼,其實裏頭時時刻刻在“增長廣大”。又如參禅的人,參到“心空及第”的時候,連身心世界都空了,然以後不久又現出身心世界了。當心空及第的時候,便是一切種識沒有發起前六識見、相分的現行,當又重現的時候,便是前六識的見、相分又從一切種識現行。如是如是變,即是變了又變。一切種識中所藏之種子,法爾恒時展轉變動,並且刹那刹那生滅變化,使種的勢力漸漸增長廣大。複次、每一法的種子起現行,又須其他現行法展轉相資,因此,頌文說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以一法爲主,而各有其伴爲他的所依。法法資助,法法相依,如七識與八識互爲俱有依,五識依八識爲根本依,和以八識所變之五根爲不共所依。再嚴格言之,如眼識要九緣生,耳識要八緣生。生死無因者,平常講生死相續、生死輪回的人,一定要假一個具有單一性、統一性、恒常性的靈魂或神我。就是普通談佛法的人,也往往有這種意思,以爲若不依一個單一性常住性之神我或鬼,便不能談死生相續似的,故生出如下的問端曰:“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舉頌文答之:
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複生余異熟。
諸業有善、惡、無記等叁業,亦可說是身、口、意、叁業。但發爲染業的根本卻是煩惱,猶如十二因緣以無明爲根本。然業並不是別的東西,即是前六識相應的思心所,故平常說造作名業。若談到造作最猛利的,便是第六識中之思心所,由是思心所與善法相應,便造作種種善的業;思心所與惡法相應,便造作種種惡的業。由是熏習而成種子,種子再發生現行,漸漸增加或減少。與所俱的能取見分、所取相分或名言取、我執取之二取習氣,存在同時同處;于是有業習氣即有二取習氣,有此二取習氣俱的業習氣,即有現起異熟果報之可能。因此、由前頭的業習氣所生的異熟報盡了,又生後頭的異熟,如是展轉相生,恒時不斷,足可成立有情的生死相續;何須別有他法?
以上違理難完了,以下再釋違教難:“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叁性?應知叁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舉頌文答曰: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叁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彼彼者,明周遍的計度之多,分別有淺、有深、有廣、有狹。七識有深刻的分別,六識有普遍且深刻的分別,故曰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即是所遍計之若我若法,像這種所遍計的若我若法,他的自性都是沒有的。依他起自性,是由種種分別之緣所成的,除了各各分別之緣,亦沒有所謂依他起性的自性。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者,圓成實不是另外有個獨立體性,即是在依他起上常遠離前我法執;故此性亦可名中道實相,或畢竟空。常恒普遍,與起信論之如實空義,如實不空義相當。意思是說圓成實性于依他起性中常常與遍計執性相遠離;倘若你于依他起上有所執著,便是遍計執性。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此、指圓成實性,此與依他起性,何言非異?因圓成實性原是圓滿成就遍于一切依他起法中的真實性,既然遍于一切依他起法,當然便非異了。何言非不異?圓成實性既然是圓滿成就的真實性,可見他是沒有時間、空間性的,沒有生滅、去來相的。而依他起性則不然,他是有時間、空間性的,有生滅、去來相的,故論中有兩句話說得最好:“異應真如非彼實性,不異此性應是無常”。同喻,如無常、苦、空、無我等性,和無常、苦、空、無我等法。蓋叁乘佛學上常常講到諸行無常,如色法無常,受法無常,乃至一切有爲諸法通統是無常。但遍于一切法的那個無常等性,他與色、受、想、行、識的無常之法,也是非異非不異的。因無常等性,也是遍于行等諸法的,故論中又說:“無常等性與行等法,異應彼法非無常等,不異此應非彼共相”。非不見此彼者,論中釋爲“非不證見圓成實性而能見彼依他起性”。質言之,倘若你不真實證見圓成實性,則依他起你也見不到。更進而言之,倘若不真實證見二空所顯的理性,則于依他起上決不能遣遍計執空。這裏有四句頌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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