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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講要▪P2

  ..續本文上一頁皆如來藏妙真如性”。

  四、性用別收門:上來所談假實、色心、相性等叁對,重重皆可爲教體。惟就所明不同,別別而收。如以假法觀之,即一一假法皆可以爲教體;以實法觀之,則一一實法皆可以爲教體;色心、相性,亦複如是。

  如前龍軍所雲:佛心上無文義,但由衆生心上文義相生,故此屬攝境歸心門。護法雲:或宜聞者之善根力,感佛心上文義相生,托之變起自心上文義相,則屬于性用別收門。如前、初門通小乘,後叁門但大乘。又、唯識以前叁門合成第四。五 佛教相上之本論觀一、文義相──藏:能诠之文及所诠之義爲佛法藏。此論就一佛法藏,亦可屬一佛法藏;就二藏論屬菩薩藏;就六藏論,屬菩薩藏之論藏。

  經

  ┌聲聞──────律

  佛法藏┤  論

  └菩薩  雜

  禁咒

  二、因果相──乘:乘即依教理行果而信解修證之義也。此論就一乘論即爲一乘;就二乘乃至六乘論,即大乘之菩薩乘。

  ┌如來……果

  ┌大┤

  │ └菩薩……因

  一乘┤

  │ ┌緣覺

  └小┤  ┌天

  └聲聞┤

  └人

  六 佛教史上之本論觀

  甲 印度佛教史與本論

  印度佛教,從中國中唐以後大衰。而新起有婆羅門教,最盛行,斯即印度近代之吠檀多教,大概占十分之七;次則耶蘇、回回二教;而原有之佛教幾息。至今日、南印度所余之佛教,不過小乘一部分。是故若論印度之佛教史,但從釋迦以迄中唐,則有可言,中唐以後,無足稱道矣。

  若究本論之關系,則以印度自釋迦滅後,盛行小乘,至六百年頃,龍樹、提婆依般若造中、百論等,始倡大乘空義,以破小乘執一切法有,初未立宗。後清辨闡揚,乃稱空宗。惟衆生習氣,易落偏邪,習久遂更執空,于是後龍樹二百年頃,無著菩薩興世,始依瑜伽、深密而明法相,以破惡取空者。無著之弟名世親,初從一切有部出家,盛宏小乘,作五百部小乘論,往往譏毀大乘。無著憂之,乃以方便誘令回心,初爲說攝大乘論,授之作釋。至最後將近入滅,乃廣攝大乘妙義,作此唯識叁十頌。但在此頌之前,作二十頌亦自作釋,及作此頌,未及作釋即已入滅。于其同時有親勝、火辯二師,爲作釋論,後又有八師相繼作釋,故此頌之釋論,向稱十大論師。

  唯識之學,發端于彌勒,而集大成于護法。然護法之學,不行于印度,由勝軍論師傳至玄奘,獨盛行于中國,此一奇也。

  十大論師,可分叁類:一、親勝、火辯,與天親同時。二、德慧、安慧、淨月、難陀,勝軍祖述難陀,德慧是安慧之師。叁,護法、勝友、勝子、智月,次叁師皆護法弟子。玄奘與其弟子窺基釋論,糅十大論師之釋爲一本,而以護法立義最圓,是故雖列諸說,獨折衷于護法,而論首亦題曰:護法等菩薩造。

  乙 中華佛教史與本論

  自漢明帝時佛教入中國,所譯經論,不過梵本小部或大部中之一二品而已。魏、晉譯者漸盛,至鸠摩羅什出大乘經論頗多。劉宋時譯楞伽及華嚴,菩提留支譯地論等,漸行識唯義。但地論言第九識,後考九識即八識之淨分。陳真谛譯,于唯識經論更進。至唐玄奘乃集其成。然近人謂真谛宗安慧爲舊義,玄奘宗護法爲新義;二家學說,微有異同也。本論譯者,玄奘;解傳者則有窺基、慧沼、智周等。

  丙 各國佛教史與本論

  自阿育王以後,佛教宏傳各國。今觀蒙古佛教自西藏輸入,顯有中觀、瑜伽等,密有諸部;然蒙藏佛教,僅有本頌而無本論。南洋如錫蘭、緬甸、暹羅等,但行小乘,亦與本論無涉。高麗佛教自中國傳入,比日本猶早,中國所有經論,彼國皆有,但未宏揚。在彼國成宗者,現有華嚴之漸宗,與法眼之頓宗,故與本論亦不相關。至日本佛教,于中國原有各宗派皆有之,而未甚宏傳。惟中國自唐後,禅宗盛行,唯識絕迹。又經叁武滅佛及他種摧殘,關于唯識之典籍皆遺失,日本獨能保存。今日若窺基、泰賢、圓測、慧沼、智周、道邑等著作,多自彼國取回,由此一端言之,故此論與日本佛教之關系,較爲重要。

  丁 今後佛化之與本論

  在印度經過有精密思想之外道,及一切有部之小乘,又經過言一切法空闡明中道大乘空宗,乘此思想之系統,始立唯識論義。而中國從兩漢、六朝以下多行儒道,儒尚人事,稍高深則所謂六合之外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論而不議。道家多空洞玄虛之言,其思想皆與此論相遠,故雖有一二傑出者,如玄、基等宏揚,而不久寢息。

  惟中國思想統系,向者偏近禅宗,故禅宗特盛。近來頗有變更,因泰西科學東漸,曾破宗教哲學。近又由科學建設哲學,其思想漸精密,與唯識學相鄰接,可以唯識引導其思潮入于正軌。故從今以後,唯識學將大興,堪由中國以傳布西洋各國。然以時勢觀之,能傳布西洋者當更有叁宗:一、叁論宗,此即從唯識所明因緣生法以觀其空,唯識既傳,則叁論必興。二、淨土宗,彼國奉行耶教,上帝天國,亦與彌陀淨土相似。叁、密宗,彼土由物質之反應,近來漸多鬼神學、靈學、摧眠術等,皆與密宗相近,易于通化也。

  【科釋文義】

  一 科釋論題

  甲、唯識  識爲能唯,故唯即識,持業釋也。一切法爲所唯。識、以了別爲義,是能明了分別諸法者故。唯、以簡持爲義,簡識外無,持識內有。又、簡持一切法不出于了別之外,被簡持在了知內者,即一切法,故雲:一切法爲所唯者,即一切法不出識之外也。今問:何謂一切法?法即軌持義,凡有法、無法皆是法,有法中,有爲、無爲、有漏、無漏皆然。是法出過數量,不可思議,惟佛與佛,乃能究盡。然以方便略計其數,則瑜伽有六百六十五法,天親約之作百法論,今列百法觀之:

  一、心   法   八───心

  二、心 所 有法五十一  色

  叁、色 法  十  一  實

  假

  四、不相應行法二十四───有爲──相

  五、無 爲  法  六───無爲──性

  如上百法共分五位,複可分爲性相、假實、色心叁對,總名一切法。

  問:何謂識?即心法之八識心王,一切有情皆有之。有情又名含識,故有情可雲有識,含識亦可雲含情。問:何故百法唯識?今可答雲:八識心王,識自性故。五十一心所,定相應故;謂隨心法而有,即識之仆從,系屬于識。十一色法,心王心所二所變故;雖從俗言,識在內,色在外,識精神的,色物質的,若知皆心王、心所所變相分,即心王等如鏡,色如鏡中所現之影,影不出鏡外,故知色亦不在識外。二十四心不相應行法,是心、心所、色叁者之分位故;如異生性爲心所法上之分位,命根爲識之業種上分位,名句文等色法中聲上之分位,時方等通心、心所、色叁者之分位。又如:一桌有色與觸,集現爲方、圓、長、短等分位,即方分位假;計其成立年代,即時分位假。六種無爲,前四位之實性故;前四有爲,皆法之相,後六無爲,爲法之性,性即實體實相。由上五重言之,總不離識,所以言一切法唯識。問:能否唯余法?若以圓融言之,如天臺雲:隨拈一法,皆爲法界。華嚴雲: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則無法不可唯,雖言唯心所、唯色、唯無明、唯真如皆可;以無明盡即真如,故亦可雲唯無明也。問:何故說唯識?今觀百法,心所隨識,分位是假,而色法中有根與境,實無爲法即真如性。若說唯境,境本迷情所著,妄想戲論,逐以流轉,唯之即成順世外道;佛法意令有情還滅,故不可說唯境。若說唯根,此根言、非有形之眼耳等,有形之根依處亦屬于境,淨色根非肉眼能見,以能發識,比知是有;佛爲普通衆生說法,須依皆能現知者說,故不可說唯根,然則說無爲法可乎?此真如無爲等,必淨除一切妄想戲論,方能觀證,是佛境界,諸凡夫雖聞說真如,不過意識緣此真如一名,起爲相似之獨影境,不能實證,佛爲凡夫說法,故不可說唯真如。由以上諸義,爲度生方便言,則根、境、真如等皆不可唯。獨此識法,無論賢愚,起心即自知有,知有即可依施教。又、從此識起貪、嗔、癡,造善、惡業,生死流轉叁界之境,欲令觀心還滅,故雖一切可唯而不唯,獨說唯識。

  上來所說,唯以簡爲義,即簡擇、料簡等。識以了爲義,即了知、了達、了別等。又簡有二義:以簡除而兼簡持。簡除者,離識之實我、實法定非有。簡持者,即識之有爲、無爲許非無。了亦有二義:以能了而攝所了。能了者,諸心、心所。所了者,諸色法、不相應行法及無爲法。以是義故,言唯識者,非離一切法而求心,但了一切法之即心也。

  乙、唯識論  此有二:一、唯識之論,論指書;二、唯識即論,論指道理學說。如言唯境論、唯根論等,即以唯識之事或理爲論。

  丙、成唯識  此亦有二:一、以教成教,上教字指十論師之釋論,即能成;下教字指叁十頌,即所成。二、以教成理,教指能成,即叁十頌及釋論;理指所成,即唯識之境行果等。由此唯識教之成,或唯識理之成,皆名唯識之成,依主釋也。丁、成唯識論  論能發揮義理,開演言教,即指此部之名句文身而言。由前言以教成教,以教成理,今更可雲以理成教,以明論義。一、以理成教論:唯識理是佛菩薩之自證,爲利他故立論;如天親悟理成頌,十論師悟理成釋論。由唯識理所成之論,依主釋也。二、以教成理論:如雲:“此論叁分成立唯識”等,則教爲能成,而唯識之理爲所成,故雲成唯識論。即成之唯識論,依士釋也。叁、以教成教論:以本頌爲本教,釋論爲末教,是成唯識即論,持業釋也。

  二 科釋論文

  甲 宗前敬敘分

  1 歸敬福田

  宗前敬敘分即起首一頌及長行,亦釋爲二:一、歸敬福田,二、敘釋論意。初歸敬福田者,稽首二字是能敬,唯識性滿分淨者是所敬。此言性、有二義:一、類性之性,二、體性之性。依類性可分爲四:一、唯識之虛妄性,此是應簡除之遍計執性。二、唯識之真實性,此是應簡持之唯識相性,或唯識之實性。叁、唯識之世俗性,此是應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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