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八識規矩頌講錄▪P3

  ..續本文上一頁學中所說的視神經,聽神經等,似乎是說的這五種淨色根,但也不是平常眼所見的,要用顯微鏡,並加以一種推測,才能見到。依這五種淨色根,才能發五種識,所以這五種根,就名發識的增上緣依;也名同境依。不過,眼識生起時要九種緣,以上所說的增上緣依只是一種,還有其余的八種;就是空緣、明緣、作意緣、分別依緣、染淨依緣、根本依緣、種子依緣。頌中說的九緣,就是指眼識現行必須的緣。耳識生起現行,只要八緣;除明緣一種,因爲黑暗中也能聞聲。頌中的八、就是指耳識必須的緣。鼻、舌、身、叁識,生起現行,就只要七緣,除明緣、空緣兩種,因爲這叁識要逼近才了知香、味、觸。頌中的七、就是指這叁種識現行必須的緣。

  合叁、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鼻、舌、身、叁種識,要與境相接觸,才能取境。眼、耳、二種識,要與境相離,才能取境。小乘、外道、凡夫這叁種人,無真智慧,對五根與五識不能分別辨明,所以說:愚者難分識與根。

  丙 第八識

  性唯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诤。叁性中的無記性有兩種:一、有覆無記性,就是在他的業性雖沒有明確界限,可以說是善、是惡,但有覆蔽的。二、無覆無記性,就是在他的業性既是非善非惡,而又沒有覆蔽的。從第八識作業上說,是屬于無覆無記性,所以說:性唯無覆。從第八識的現行上說,只與五遍行相應,不通其他的煩惱心所,善心所;不但不與其他的煩惱相應,連無明也都不相應。或有說也同無明相應的,這不是就現行說的,只是就含藏有前七識的種子而言,因爲前七識的無明種子,也含藏在阿賴耶識中。界、指叁界,地、是九地。他、指第六識。生、是從無而有,假名爲生。在第八識隨引業現起一期命根就名生,這一期命根終了,就名死。第八識隨第六識所作引業力的支配,在叁界九地中生死死生,相續不斷,所以成有情的生死流轉。因爲第八識的行相,是相似相續的,很微細難知,就是聲聞、獨覺聖者都不能明了,而生起迷執。迷執有兩種:一、增益執,就是執無爲有,如本無人、法,而衆生二乘執爲是有。二、損減執,就是執有爲無,如八識心心所法,雖如幻化,而是幻有非無。在二乘人不明了,就生起迷執,撥無第八識。由此無著、天親、護法,這些大乘論主,引經據典的與二乘诤論,來證明唯識的正理,以破他們的迷執。

  浩浩叁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爲風,受熏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阿賴耶是梵語,譯爲藏,阿賴耶識,就是藏識。此有叁義:一、能藏,二、所藏,叁、我愛執藏;這都是就阿賴耶識而言的,只是對向不同就是了。對一切種子名能藏,因爲一切種子,都含藏在阿賴耶識中,種子是所藏的,阿賴耶識是能藏的處所,所以名能藏。對一切現行雜染法名所藏,因爲根身、器界這一切雜染現起以後,阿賴耶識反爲一切雜染法覆藏,爲一切雜染法所藏了,所以名所藏。對第七識名我愛執藏,因爲第七識恒時有我愛執,這被執爲我的,就是阿賴耶識現行的見分,所以就成了第七識所愛執的處所,所以名我愛執藏。頌中的叁藏、就是指這叁種。浩浩不可窮、是說這叁藏義,都甚深難知,無有邊際。因爲阿賴耶識所藏的一切種,不可窮盡,所以能藏一方面也不可窮;因爲藏阿賴耶識的雜染法不可窮,所以所藏一方面也不可窮;因爲第七識的我愛執,很不容易覺察,就是睡眠時都相續不斷的執我,這不但普通人不易覺察,就是稍用點功的,也不容易覺察。在禅宗下曾有一段公案,就是有一個參禅的人,用了很久的工夫,他自己說他的心能自作主,但有人問他說:“當你睡眠到無夢時,你也能作主嗎”?他就默然了。這就是不覺第七識執第八識的緣故。但此不但稍用點功的不易覺察,就是二乘也不承認,所以無著菩薩造的攝大乘論中,用六種理由來成立第七。最顯明的,如無想定,因爲有第七染汙意,所以與滅盡定不同,所以聖者不修此定;若無第七,那麼無想、滅盡就沒有分別了。又有五同法可比知有第七,因爲前五識都有所依根,所以可比知第六意識也有第七爲所依根,如果沒有第七,那麼第六就沒有所依根了;第六既沒有所依根,前五也不當有所依根,五同法就不能成立了。由以上所說的,可見第七最不容易覺知,但又不能撥無第七,所以從我愛執藏上說,也是甚深難知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爲風,這是譬喻:第八名本識,如淵深的海;前七名轉識,如波浪,依海而得起。但這七種轉識,都有境爲增上緣,才得生起,如海上有風,才能起波浪似的。雖前七都以境爲增上緣,不過在前五識最重要,是必不可少的,因爲前五識離境就不能發識;在第六識還可由識分別妄現的境也可發識;第七緣第八見分爲境,境也常有,而不須別藉他境才生;所以最不可離的就是前五識。

  受熏持種根身器,此明阿賴耶識受熏持種的功能。因爲阿賴耶識是無記性,所以受前七轉識染淨熏習,既被熏以後,就將染淨種子執持不舍。如室中燃香,香的自體雖盡,而香氣還留在室中,所以阿賴耶識受前七轉識熏後,所成的習氣種子,也含藏在阿賴耶識中,執持不舍。內根身、外器界,也是阿賴耶識所變所緣的。所以這識的相分有叁種:一、一切種,就是受前七熏習所成的種子。二、器界,就是所變的相分。叁、根身,就是五根的身體,身是總,眼等四根是別。這根身是阿賴耶識的執受,因爲根身就是五根諸法和合的總聚,這總聚爲阿賴耶攝持依止爲自體,能生覺受,觸受境界,于是根身與阿賴耶識就成了同安樂共患難了。如人穿一件極難脫下的衣服,同身體都和成一體了,于是被人損害這件衣服時,自體也同感覺痛苦,撫摩衣服時,自體也覺到快樂。又阿賴耶受熏持種的理,也可以比知,如我們在前幾十年的事,到現在一想,還曆曆在目,這雖由第六意識記憶的功能,但還是因爲第八能持種不失的關系。這還不明顯,再明顯的,就是有時雖未經明了的意識記憶,只要前五識與五俱意識現行,阿賴耶識就受了熏而持爲種;所以有時夢中境,是平常曾未經過的,第六識也不曾記憶的,這就是由阿賴耶識持種不失的功能所現。

  若這一期業報已盡,阿賴耶識對根身不持爲自體時,這就名死;若最初受胎的一刹那,就名生。在人死時,全體都冷盡,但有一處暖氣最後舍,在那時、前六識都沒有功能了,只有阿賴耶識還沒有離去,要這暖氣完全沒有了,這才名死人。受生時最先成胎的,成立第一刹那生命的,也是阿賴耶識,然後前六的功能才隨之生起。所以阿賴耶識是一切有情一期生死的主人翁,所以說:去後來先作主公。雖是主人翁,卻不能執以爲我,因爲他雖是相續不斷的,而實是刹那生滅而無常的,而且是隨業流轉而無力的。

  丁 第七識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爲非,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帶質、就是帶質境,第七緣第八見分爲我,是真帶質境。因爲所緣所執的我,雖不是第八見分的真相,卻是自識托第八見分爲本質而變起的妄相,所以“我相”是由第八見分同自識兩方面的關系變起的。現在以譬喻來說明:第七識如病目,第八見分如燈光,由病目對燈光,才見有五色光輪,這光輪喻如我相。但光輪不是燈光的真相,是病目才見的,卻又不離燈光而有的,所以五色光輪是病目同燈光兩方面的關系幻現的。我相、也是同樣的理由。爲明了起見再作表如下:

  (病目)

  (燈光)(五色光輪)第七識

  第八識──→見──→我←──能變識

  本質境 帶質境

  第六識也有真帶質境,但是不明顯,只有第七最明顯,故在此說明。有覆、就是有覆無記性。第七識只一味的執第八見分爲我,不分別六塵境界,亦不對他有情發生交涉,沒有顯然的善不善,但由他念念執我的關系,可影響前六我不淨,所以本性雖是無記,而有我執的覆蔽,就成了有覆無記性了。通情本、是說第七的帶質境通于情本:情、就是能變識──第七,本、就是本質境──第八見分,由能變的情識,托第八見分的本質,而現有帶質的我相。有說:通情本,是說第七執我,通爲叁界有情生死之本。但是正確的解釋,還是前一釋。隨緣執我、是說第七隨所緣的第八識而執爲我,第八若生在欲界,就隨生在欲界,執第八見分爲我;生色、無色界,也是一樣。在叁量中,第七屬于非量。因爲第七不了第八真相,所以不是現量;不能推理,所以不是比量;只一味的由自識托第八見分變起的我相而執爲我,所以說:量爲非。第七識相應的心所有十八,就是八大隨煩惱,遍行五,別境中只與慧心所相應,根本煩惱中與我貪、我癡、我見、我慢、相應。頌中的我字,通于貪、癡、慢、叁種。癡就是恒行不共無明,又名根本無明,由第七與根本無明相應,所以不明第八真相而生我見,就執爲我。這我見所由起的不明,就是我癡。由執爲我,于是愛著不舍,隨第八生在何界何趣都不舍離,就是自殺者,也是爲了愛我,這就是我愛。因爲愛我,無形中就要使我居于一切人之上,由尊重我,所以只見我是最勝最上的,這就是我慢。第七執我的功能,最不容易斷,只有從第六識用功,使智慧訓練至強銳有力,然後才能對治,漸漸斷除;從第七本身,在凡夫位,是無法對治的。

  恒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爲染淨依。第七識、梵語名末那,譯爲意,是恒審思量的意義。恒、是恒時不斷,審、是決定不惑,思量、是遍行中的思同別境中的慧,和合而成的。第八恒而不審;第六審而不恒;前五不恒不審;只有第七末那恒時審決思量于我相,相隨不離。雖是很簡單的只一味的執我,但影響于有情甚大,令有情日夜永久在昏迷中。日夜、也可說是生死。鎮、是永久義。四惑、就是我貪、我癡、我見、我慢。八大、就是惛沈、掉舉等八大隨煩惱。因爲第七與四惑、八大相…

《八識規矩頌講錄》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大乘五蘊論講錄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