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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記上▪P12

  ..續本文上一頁如來淨除一切衆生自心現流,亦複如是漸淨非頓”。

  此先答事須漸除也。一、庵摩羅是難分別之果,此果由生漸熟。二、陶工造器手續,有調土、入模、成形、鍛煉、加釉、上彩諸步。叁、大地草木,亦有播種、抽芽、發葉、開花、結果之程序,或春種、夏生,或隔年成熟。四、工巧伎術亦非一學能成,必須唯日孜孜,時習不厭,始有造就。此明世間事務皆由漸來,以合佛法淨除現妄流注生滅,亦由漸漸治伏,以無始虛妄習亦漸漸集成故。猶之操練世務,必具一番堅忍之心。斷除一分習氣,即是增長一分法身功德,故但從淨除習氣上用功,迨于先粗後細,次第除盡。

  辛二 理則頓悟

  “譬如明鏡,頓現一切無相色像,如來淨除一切衆生自心現流,亦複如是頓現無相、無有所有清淨境界。如日月輪,頓照顯示一切色像,如來爲離自心現習氣過患衆生,亦複如是頓爲顯示不思議智最勝境界。譬如藏識,頓分別知自心現及身、安立、受用境界,彼諸依佛亦複如是,頓熟衆生所處境界,以修行者安處于彼色究竟天。譬如法佛所作依佛光明照耀,自覺聖趣亦複如是,彼于法相有性、無性惡見妄想,照令除滅”。

  此次答理則頓悟也。一、明鏡頓, 現一切色像而無分別,喻佛法由加行位入通達位時,頓悟人法我執自心現流,頓證二無我所顯之一真法界,頓斷無始分別所起二, , 執,頓遍照了一切法真如性而無能所分別之相。二、日月光明普遍無礙,喻佛爲登地──已了叁界唯心、萬法唯識──之菩薩,尚須澈底離自心現無始有漏習氣過患,頓爲顯示圓融果海之不思議無礙智境,以思議皆名相假法,不能于實際相應故。此智非凡小所能階,如華嚴等所明。叁、藏識于一刹那頓現根、身、器界無有前後,喻報身佛能于一時成熟一切衆生,而現他受用身安住色究竟天,遍入諸國土而成佛,隨衆生所處境而令策修諸行皆各成就。四、由法性身現報身、化身佛,光明照耀遍于法界,喻自覺聖智所證如法性之普周世出世間也。有無雙照,真俗平證,有性無性、計有計無,所有一切惡見妄想,依自證智照令皆滅。由前來二淨頓漸之法喻,依之真修實行,漸能通達諸法相性,則頓照一切虛妄,如黑暗現光,昏夢忽醒,立時斷除。所謂從頓悟之理行漸除之事,行漸除之事證頓悟之理,即漸而頓,即頓而漸。總之、不聞聖教、從聞思修,不能淨自心現流耳。

  庚二 叁身說殊

  辛一 報佛

  “大慧!法依佛說一切法,入自相、共相自心現習氣因,相續妄想自性計著因,種種不實如幻,種種計著不可得。複次、大慧!計著緣起自性,生妄想自性相。大慧!如工幻師,依草木瓦石作種種幻,起一切衆生若幹形色,起種種妄想,彼諸妄想亦無真實。如是大慧!依緣起自性,起妄想自性,種種妄想心,種種相行事妄想相,計著習氣妄想,是爲妄想自性相生。大慧!是名依佛說法”。

  法性能依之報佛,說一切法自相共相,由一切衆生自心現流習氣及妄想相續執著爲因,不知有皆如幻,實不可得,乃于依他緣起生計著之妄想。如幻師以種種幻具、幻術而作幻像,對此幻像起分別想妄執爲實;不了依他,而由種種虛妄計著習氣起種種妄想相,亦複如是。所以報身佛皆說唯心、唯識,去一切虛妄分別也。

  “大慧!法佛者,離心自性相,自覺聖所緣境界,建立施作。

  此繼明法身佛也。謂法性佛依自覺聖智所緣清淨無漏境界,建立施設。離一切心意識所分別自性相,唯是真如,即前所說之自覺聖趣也。

  辛叁 化身佛

  “大慧!化佛者,說施、戒、忍、精進、禅定、及心智慧,離陰、界、入,解脫識相分別,觀察建立,超外道見,無色見”。

  此繼明化身佛也。謂化佛說六度法門,或爲聲聞而說四谛,爲緣覺而說十二因緣法門。了達諸法皆諸識變現相,及諸解脫破我法執,是由妙觀察智建立,超外道見及無色界諸定。六凡之無色界,爲外道耽爲最高涅槃,出世叁乘皆超過之。

  辛四 重明法身佛

  “大慧!又法佛者,離攀緣,攀緣離,一切所作根量相滅,非諸凡夫、聲聞、緣覺、外道、計著我相所著境界,自覺聖究竟差別相建立。是故大慧!自覺聖究竟差別相,當勤修學;自心現見,應當除滅”。

  此重明法身佛也。謂法佛即法性,攀緣不及而無所緣,本來如是,非假造作。凡夫六根各有限量,如眼只緣色塵,耳只緣聲塵等。法佛離于根量相,一根能作一切根,一切互攝于一根,所謂“眼內聞聲始得知 ”。此非凡夫、二乘及諸外道執著我法者所了知之境界,是依究竟自覺最勝相而建立。而此建立之相,菩薩當勤修學,以淨除自心現流矣。

  庚叁 叁乘證別

  辛一 總標

  “複次、大慧!有二種聲聞乘通分別相:謂得自覺聖差別相,及性妄想自性計著相”。

  聲聞乘有二種差別相,一與菩薩相通而一不同。同者、所謂自覺聖智差別相,不同者、所謂妄想自性計著相。後者所謂計著相即法,妄想自性即執,合之即法執;菩薩已離,二乘仍未能離也。

  辛二 別明

  壬一 自覺境

  “雲何得自覺聖差別相聲聞?謂無常、苦、空、無我境界真谛,離欲寂滅,息陰、界、入自共相,外不壞相如實知,心得寂止。心寂止已,禅定、解脫、叁昧、道果,正受解脫。不離習氣、不思議變易死,得自覺聖樂住聲聞,是名得自覺聖差別相聲聞。大慧!得自覺聖差別樂住菩薩摩诃薩,非滅門樂、正受樂,顧憫衆生及本願,不作證。大慧!是名聲聞得自覺聖差別相樂。菩薩摩诃薩于彼得自覺聖差別相樂,不應修學”。

  聲聞乘聖智所覺到者,離凡夫四顛倒見,證四谛理,離欲寂滅也。于根身塵界自相共相等外緣不壞相,如實了知,心得寂止,得心解脫及慧解脫,脫離叁界煩惱生死苦,然猶未離無明習氣及變易生死,以猶不了諸法自共相皆自心現,是名聲聞所得自覺聖智差別相。菩薩雖亦同得此智證境,但以悲愍衆生故,不取寂滅樂及正受樂。聲聞于此證耽樂境,菩薩不應修學也。

  壬二 妄執境

  “大慧!雲何性妄想自性計著相聲聞?所謂大種,青、黃、赤、白、堅、濕、暖、動,非作生自相、共相,先勝善說。見已,于彼起自性妄想。菩薩摩诃薩于彼應知應舍,隨入法無我相,滅人無我相見,漸次諸地相續建立,是名諸聲聞性妄想自性計著相”。

  聲聞于地、水、火、風四大及顯色等壞不壞相,雖知非外道所計之作者生,但尚執有實法,以依先來勝智慧者之教理,說自共相實有自性也。菩薩知此妄執應舍,以知舍故,不但滅聲聞所滅人我執,且悟入無我法相,漸入諸地安立,不同聲聞有此妄想自性計著相。

  戊叁 【常不思議門】

  己一 辨外小無常不思議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白佛言:“世尊!世尊所說常不思議自覺聖趣境界,及第一義境界。世尊!非諸外道所說常不思議因緣耶”?

  此大慧初問佛所說自覺第一義境界是常住者,不思議者,而外道計種種異因緣造作者是常,如今之計有上帝者,謂天地萬物未生前即有,既壞後仍常住;是不思議,得無與佛所說者相同耶?蓋此種混淆,未得差別智菩薩,亦易起計執落外道見。此非大慧之計,正求佛智簡別外道作者不能得常不思議耳。

  庚二 答

  辛一 辨外無

  佛告大慧:“非諸外道因緣得常不思議,所以者何?諸外道常不思議,不因自相成。若常不思議不因自相成者,何因顯現常不思議?複次、大慧!不思議若因自相成者,彼則應常。由作者因相故,常不思議不成”。

  諸外道說作者爲常不思議,然其立作者之因與所立作者之自相,皆不成立,故不能依之說常不思議。譬雲:上帝是常,是不思議。設有人問:何物上帝?上帝何在?汝何知有上帝且是常是不思議耶?彼不能答,故上帝自相及建立上帝因相皆不成立。必二相成,可應許常,而彼外道所計作者,因、自相先不成,故不得常不思議也。

  辛二 顯內有

  “大慧!我第一義常不思議,第一義因相成,離性非性得自覺相故有相,第一義智因故有因,離性非性故。譬如無作、虛空、涅槃滅盡,故常。如是大慧!不同外道常不思議論。如是大慧!此常不思議,諸如來自覺聖智,所得如是,故常不思議自覺聖智所得,應當修學”。

  佛所說之第一義常不思議,有自覺聖智所證之第一義境界,故自相成;有遠離有無之自覺聖智,故因相成;以實證第一義之無分別智即是了因,所證第一義是自相。譬如叁乘共知之虛空、擇滅、非擇滅無爲是常,此佛智第一義常不思議,亦複如是。不同外道诤論,以如來自覺聖智所得故,故菩薩當修學。

  辛叁 再辨外

  “複次、大慧!外道常不思議,無常性、異相因故,非自作因相力故常。複次、大慧!諸外道常不思議,于所作性非性無常,見已思量計常。大慧!我亦以如是因緣,所作者性非性無常;見已,自覺聖境界,說彼常無因。大慧!若複諸外道因相成常不思議,因自相性非性同于兔角,此常不思議,但言說妄想。諸外道輩,有如是過。所以者何?謂但言說妄想,同于兔角,自因相非分”。

  外道所見常,從無常反面計,以異于常之無常相爲因,見所造作有爲之法悉是無常,對無常之反面計常,非自智慧力證于常。如來聖智亦見到世間有爲是無常,

  但非對此因說是常,由智證第一義說是常。複次、外道依彼所作、計作者相爲常不思議,然無自相同于兔角,無從實證,不可說有,不可說無。譬如說自在天是作者、是常不思議,而彼不能證明自在天自身之存在,則我亦可講兔角是作者、是常不思議,彼亦不能否認,以與彼所計作者皆無自相及因故。

  辛四 再顯內

  “大慧!我常不思議,因自覺得相故,離所作性非性,故常;非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大慧!若複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不思議常、而彼不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去得自覺聖智境界相遠,彼不應說”。

  佛法以第一義離言說、離能作所作爲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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