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講錄
太虛
──十九年十一月在成都佛學社講──
解題目
一 解經題
二 解品題
叁 解譯題
釋經
甲一 承前啓後分
甲二 正說行願分
乙一 長行
丙一 正說大願
丁一 標名列數
丁二 牒名別釋
戊一 總牒
戊二 別釋
己一 禮敬諸佛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禮境
辛二 能禮因
辛叁 能禮相
庚叁 無盡
辛一 四喻無盡
辛二 叁業無間
己二 稱贊如來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贊境
辛二 能贊相
庚叁 無盡
己叁 廣修供養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出所供境
辛二 出能供因
辛叁 出能供相
庚叁 無盡
己四 忏除業障
己五 隨喜功德
己六 請轉*輪
己七 請佛住世
己八 常隨佛學
己九 恒順衆生
己十 普皆回向
丁叁 結願令知
丙二 顯經功德
丁一 校量聞功德
丁二 顯余衆行德
戊一 別明衆行
戊二 廣顯衆德
己一 通明五果
庚一 舉一行
庚二 彰五果
己二 別明淨土
庚一 顯法功能
庚二 別明勝果
庚叁 究竟成佛
丙叁 結勸受持
乙二 偈頌
丙一 標舉
丙二 正說
丁一 正頌大願
戊一 別頌十門
己一 禮敬
己二 稱贊
己叁 供養
己四 忏悔
己五 隨喜
己六 請轉*輪
己七 請佛住世
己八 後叁願
庚一 合頌叁門
辛一 總表回向
辛二 別頌叁門
壬一 常隨佛學
壬二 恒順衆生
壬叁 普皆回向
癸一 別發十願
子一 護法願
子二 二利願
子叁 成熟有情願
子四 不離同伴願
子五 供養願
子六 利益願
子七 轉*輪願
子八 淨土願
子九 承事請佛願
子十 速成正覺願
癸二 總結十願
子一 總結前十
子二 結歸二聖
醜一 結歸普賢
醜二 雙結文殊普賢
庚二 頌生淨土
戊二 總結無盡
丁二 贊經勝德
戊一 校量聞經德
戊二 顯余衆行德
丁叁 結勸受持
丁四 總結回向
丙叁 結贊
甲叁 總結流通分
顯要旨
一 諸法實相不可說而說緣起之所成
二 果分功德不可說而說因分之所顯
叁 佛果因華互成妙嚴之佛華嚴義
四 依願教修願因而克願果
【解題目】古來講經者,多在題前先提出經中要義而廣談,若天臺之五重玄義,賢首之十門懸談等。因當時聽者精熟佛典,故可如此。今則多有初聽佛經者,若先事玄談,則必致茫然莫解!故先解題目,次釋文義,然後乃開顯其要旨。
一 解經題
甲、大方廣 此叁字、有從一字一字先下定義者,有援引體、相、用等叁法以配釋之者。此種解釋,有不切梵文原意及望文生義之弊。按方廣爲十二分教中之方廣分,瑜伽師地論說:“余十一分通大小乘,方廣專屬大乘”。故經題方廣之名者,即爲表示是大乘經。與大乘妙法蓮華經等題名大乘者無異。故方廣爲大乘之代名詞,亦大乘經之通稱也。且方廣亦譯作方等,如無上等正覺,亦譯作無上遍正覺,故大乘經亦通稱方等經典也。大乘之境行果:以大乘經教所诠理爲境,菩薩之行爲行,以佛果德爲果。作長期之修養,集廣大之資糧,究竟涅槃,圓滿菩提,量極廣博,故名方廣。方者量也,方爲量之表現,量爲方之自性。如二十四不相應行之“方”與“時”。即爲方量、時量。方量分長短、寬狹、高下爲六方。故談空間者,雖至極微亦有六方分。如時間,亦可加入爲第四度所量之久暫。故若以方爲空間之代名,則時間亦不出方之範圍。故方廣總指空量,俱極廣博也。而此經于方廣之上更加一大字曰“大方廣”者:以方廣示能诠所诠,其量宏廣;亦猶是後得如量智上所緣之相對廣,而非根本如理智上所緣之絕對大。如能二智同時一念而現,則其所緣乃亦大亦方廣,曰大方廣。此爲八地以上之菩薩及佛所證得知心境。而七地以下之菩薩,前一刹那中根本智現前,而後得智則不現前;後一刹那中後得智現行,而根本智又不現前;根本智緣理,後得智緣事,所緣教法唯是後得智境,故名方廣而不名大。然八地菩薩,雖已能二智同現,事理雙證,猶是在妙觀察智上能如此耳。須待佛果方能鏡智圓明,法界清淨,于念念中證一切法,若性若相無不周遍,曰正遍知,以盡法相之量而名方廣;複以同時即爲法性之體,而名大方廣也。蓋此經以菩薩極地之普賢行海,顯毗盧如來之圓滿果海;正诠圓因所顯圓果上之大方廣法,故題大方廣之名也。
乙、佛華嚴 然大方廣一題,猶可通于余部,例大方廣圓覺經等。佛華嚴,方是此經之專名。嚴即莊嚴,通于能所。佛是佛果,華是因華。古謂以菩薩之因華,嚴如來之佛果,華爲能嚴,佛爲所嚴,理亦未盡。華應統指五趣異生、叁乘聖衆、諸地菩薩心境華報業報而言,不但指菩薩之因行。而且因華爲佛果之莊嚴,佛果亦爲因華之莊嚴;佛華互爲能嚴所嚴,如千光之映射,交遍相徹,離障無礙,曰佛華嚴。佛出于世,國土山河,人天鬼畜,林樹花果,繁熾昌盛;而同時佛亦以器世間主一切有情之所圍繞,成覺場之嚴飾。猶日光明,森羅萬象,而顯現宇宙之莊嚴。但日光輝映而無萬象,亦不足以彰日之妙,則非互相顯現以爲莊嚴不可。是以經中世主妙嚴品等,是明以器世間、有情世間之華而爲佛果之莊嚴也。由佛之示現,成正覺而轉*輪,有十方菩薩集會說法,乃至一切有情聞法獲種菩提善因,乃至得果;則是以佛之果海功德,爲因華之莊嚴也。然五趣之業報、叁乘之修證、及十方菩薩之福慧,以如是等一切因華皆彙爲普賢之行海;以普賢叁昧,顯離言絕思之毗盧遮那佛圓滿果海。亦以毗盧遮那威神之力,彰始從外凡終至等覺一切有情行位之普賢境界。如曼荼羅,佛與菩薩及天人等互相彰顯以成莊嚴。
丙、經 梵語修多羅,亦雲素怛纜,此雲契經。含有二義:
一、契理,謂佛所說,皆契真理,不同凡外倒說矯論;是以可導聞思修者得其究竟。二、契機,以大悲心隨順有情方便而說,恰合機宜,應病與藥,皆令得瘥。以契理契機,可常可法,故譯之曰經。佛弟子結集佛之所說法,皆名爲經。故經又爲叁藏中經藏所攝諸部之通名也。然此經屬大乘攝,故名方廣經。又此經是诠圓因所顯即大即方廣之圓果法者,故又名大方廣經。複次,此經是專诠佛果因華互成妙嚴之法者,故特名佛華嚴。合稱大方廣佛華嚴經也。
二 解品題此品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原出唐貞元年間所譯之四十卷佛華嚴經,即當于初唐所譯之入法界品。但唐初所譯,獨缺最後之此文,故此文乃四十卷中最後一卷,現在別行爲一小本。因此、今之品題,非唯此本之題,乃爲四十卷之總題。獨此一本,亦得名普賢行願耳。茲分叁段講之:
甲、入 入通所能,所入即不思議解脫境界,能入即普賢行願。
乙、不思議解脫境界 境界者:依普賢行願之聖教,由教起解,由解生行,由勝解入加行,由加行得分證,由分證至滿證,達到究竟;複由究竟攝化世間,自他交互,因果該徹。如此重重所知境上各有分際,謂之境界。可約說爲:信解境,解行境,行證境,證滿境,教化境。如是重重境界,每一境界又各有重重境界之不同,可思維之。言解脫境界者:有天、人、鬼、畜五趣所見境界不同,吾人所見之長江,魚鼈見爲虛空窟宅,天見爲琉璃等。故即凡夫境界之中,又有各類差別。凡夫境界之上,有叁乘聖境界,有佛境界。凡夫境界,由煩惱所發業,與自業所系果而有障礙,故不得謂解脫境界。今于境界上加解脫一名,按佛典說,解脫有二:一、心所中有勝解心所,勝解亦曰解脫;即指此勝解上所現境界,是謂解脫境界。二、煩惱所發業苦能離系時,無障礙,無系縛,名爲解脫境界;此唯叁乘聖智所證之境。境界之名,可通聖凡,而解脫境界則通于四聖。加之以不思議叁字,則非未破法執未離所知障之二乘聖智及地前菩薩之所行境矣。故不思議解脫境界,非初地菩薩不能親證入也。一涉思想議論,即落對待境界。二乘對凡夫名解脫,猶有相對。不思議,即思想不能用、議論不能立之絕對境,然不思議境亦可有兩重:一、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真如;二、後得無分別智所了知一切法相。從根本智上所發後得智,以所知障已破除故,非世間分別心所執取之法相。每法皆見其來無始,其往無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爲地上菩薩所知所見之不思議解脫境界。到八地以上菩薩,較初地更深,性相理事,同時不二;由八地以上菩薩到金剛道後,乃入于究竟不思議解脫境界。不思議解脫境界,在佛華嚴經,爲十地後心最高位菩薩普賢智慧所顯毗盧遮那之佛境界。故佛華嚴中所明一切菩薩位修行,皆可謂普賢行;其境界亦皆可謂不思議解脫境界。
丙、普賢行願 普賢二字,義通人法,然正指爲一切菩薩上首之普賢菩薩也。梵音叁滿多曼陀南,亦譯遍吉,義同普賢。按此本之末,明普賢爲一生補處住灌頂位,一切菩薩上首;即明普賢爲十地後心法雲地極地之菩薩也。等覺菩薩,有多經論不開此地,故即攝于十地中。第十地菩薩,于十方如來所有一切陀羅尼門,一切叁摩地行,悉能承受,故名普賢。一切法雨,此菩薩智如虛空普能容攝,故名普賢。所以一切菩薩修行圓滿,皆名普賢;以普賢能承受圓滿究竟一切佛法故,亦能以普賢圓滿行海而表毗盧遮那果海也。此爲普賢本義。然亦可通釋一切所知法一切衆生:一切法及一切衆生。各各當體真如法性,即是常遍純善清淨;故一切法一切衆生當體法性,即名普賢。次就有情衆生各各心中,皆具出世無…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講錄》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