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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現代中國佛教談▪P4

  ..續本文上一頁派、則由日本先流到美洲而歐州;西藏派、因近于印度,則由英屬印度流傳到歐洲而美洲。于是就使整個的佛法,如遠山的雲煙,重重綿延流布于全球了;然其根源則仍在于印度的叁時期。這樣去觀察世界上整個的佛教:先歸納爲錫蘭、中國、西藏叁大系的佛教,再溯到印度叁時期的佛教;更追溯到佛世時代的佛教;那就可以得到全部教史整個的綱要。研究的學者,對于全部教史能作如是觀察,就可得著一個系統的思想和觀念;如網在綱,有條不紊了。

  乙 從教理上明我們想了解全部佛教的教義,而得其整個的思想和概念,那須要從佛陀一代教法的流傳中,尋找出一綱領來作分析的觀察。但自古來分判教法,有半滿、頓漸等等的不同。而就全部教法的能诠典籍──經論等上,向來是分判經、律、論叁藏來收攝的;但亦有非叁藏所能歸納者,故在叁藏外,又加一雜藏來歸納的;而且又有于雜藏後,又加一禁咒藏的。但我們若于全部教法深切地加以研究,覺得除叁藏外,確有加一雜藏的需要,因爲在叁藏所不能包容的一切,都可攝入于雜藏中。至于禁咒藏,則是由于印度第叁期真言密法特別發達時而分編的,但此無分編的必需。比如中國的禅宗,在唐後極爲弘盛發達,而禅宗雖所謂教外別傳,不立文字,但各祖的語錄極多,且體裁特殊;若禁咒另編一藏,則禅宗亦應另編一語錄藏。語錄藏之另編既無,故禁咒藏之另編亦無何等需要。這樣來觀察全部教典,應以編成經、律、論、雜四藏爲確當。現在佛法的分編,如頻伽藏等,都另有秘密部的編輯;但以依四藏的格式編輯爲較適宜而妥當,故今後仍應編爲四藏。雖然、這不過依于典籍上的分判,倘依內容教義上來分析,則雖編四藏,亦仍于義理不知其統緒。在教義上,依我個人的研究觀察,古來種種的分判,終是不大平允、妥當、周到。我以爲全部佛法在教義上,應作叁種分配:一、五乘共法,二、叁乘共法,叁、大乘不共法。這在我的佛學概論上,早有舉要的說明,現在再來提說:一、五乘共法:由上觀察,知道一切教法,都爲佛陀所說,而佛陀是一個修大行得大果親證宇宙諸法的真相者,故所有五乘、叁乘、大乘,一切的言教,皆從其自證法界中流露出來,皆是有不可思議的深意存在,決非一般的常人所能度量拘限的。如佛所說五乘中的人天乘法,依一般人的思想觀之,總以爲定是世間教法,其實、何嘗如此!如佛在鹿苑以前所說的提謂經,雖被判人天乘法,而其中亦有說及發阿耨菩提心者;故雖人天乘法,而亦通于出世叁乘,或無上大乘法;且依以輾轉增上,皆通達大乘。所以佛所說的人天乘法,是不能固定其是世間教法的,只可稱他爲“五乘共法”。因爲這些教法,皆是明衆緣所生法,顯正因果而破邪因果,可通于聖凡法界的。這樣、對于佛陀流傳下來的全部教法,第一部分都可編入于“五乘共法”中,而研究者,亦可依著順序的步驟,以研究五乘共法爲入手,再腳踏實地一步一步的進入,便可得著全部教法的綱要。

  二、叁乘共法:此爲出世叁乘──聲聞、緣覺、菩薩──共法,即在超越叁界的苦集,而得出世的滅道上,說名“叁乘共法”。所謂共法者,因謂叁乘雖有區別,而斷叁界煩惱生死以證無生阿羅漢果,則皆同;即如佛十號中有所謂“多陀阿伽陀,阿羅诃”的阿羅诃,亦即阿羅漢也。故凡了脫叁界生死諸苦,而達到出世無生果位者,皆可名爲叁乘共法,故亦不能說唯是小乘,何況聲聞、緣覺皆可進入于大乘呢!故對于全部教法,第二部分應判爲叁乘共法。

  叁、大乘不共法:此爲佛菩薩大乘不共教法,凡一切乘的教法,都可統歸于其中,現分兩種來說:一、大乘性相,此爲大乘不共法之境。關于大乘性相的教義,如般若等,是多明大乘諸法法性的,如楞伽、深密等,是多明大乘諸法法相的。但是這所明的大乘諸法性相,頗不同五乘共法或叁乘共法所明的教法;因爲大乘所明的性相,即爲佛陀所自證的境界,決非聲聞等所能了解測度,所謂“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故獨名大乘不共法。二、大乘行果,此明大乘不共法的行果。關于大乘所修證的行果,如華嚴經所明重重菩薩行位,多是明大乘所修的行門;又如涅槃、真言、淨土等,所明都是明大乘果的體用,此亦決非聲聞等所能望其項背,故名大乘不共法。所以全部教法的第叁部分,皆可編爲大乘不共法。

  這樣、觀察全部佛教教法,把可別爲經、律、論的歸納于叁藏中,不可區別的,都歸納于雜藏中。每藏又依教義,爲平允、適宜、妥當而周到的分配,就是有若幹部分編歸于第一五乘共法中;有若幹部分編歸于第二叁乘共法中;有若幹部分編歸于第叁大乘不共法中。如是以此叁法去貫攝四藏,亦以四藏來分配叁法,那實在是很周妥的;同時亦極適合于閱藏的程序。

  丙 從行果上明

  1.修行  教海浩翰,行門無涯,故知佛教修行的法門無量。雖然、現在約四類行門來說,可以總攝一切行門:一、律儀行:律儀爲學佛之行業規範,最爲重要。若能專依律儀爲行門而修習,亦可達到究竟果位:如能先持別解脫戒,而後定共戒,道共戒,乃至菩薩的叁聚淨戒,次第而修,即可達到究竟佛果。所以、律儀一方面爲一切行門應共修共學的基礎,而一方面亦依此爲專門而達到究竟。如佛十大弟子中、有優波離尊者,持律第一,亦是依律儀而達到究竟的好例。二、禅觀行:是爲修禅定止觀行,但其範圍亦同律儀一樣的廣闊。在佛法中修定,除了外道鬼神的邪定,其從凡夫禅而叁乘未入聖位禅,已入聖位禅,乃至菩薩佛的禅,皆名修習禅定;不過、因修行者的程度不等,致有淺深的差別。又平常從入手方便,則分五停心,如因緣觀、數息觀等;漸進階層,如九次第定等等。又如大乘所明首楞嚴等種種的叁昧,皆是此禅觀行,故禅觀行,在佛法中極爲普遍。因聖智非散心所能發,故欲證聖果,須由定力,所以修行者在修慧中,必有定力與之相應。如證小乘聖果,最低限度,亦要得到欲界定,否則、便無證聖資格。故佛教中種種的行,皆可攝歸于禅觀行。但第一律儀,是在道德的實踐上言,而禅觀是從現證的實驗上說。如大乘佛教談性相空有的理境,便要如何地去實驗而得證到,故禅觀爲佛法中修行的第二部分。

  律儀與禅觀二種,是佛法中修行最平正的通途;但有特別的殊勝方便行,便是真言和淨土。叁、真言行:是即修種種陀羅尼行門;所謂叁密相應:身密結印,口密誦咒,意密觀字;並有曼茶羅──壇──等的施設,而修習儀軌亦極嚴敬而不可違犯。此依種種法配合而成行,如以種種藥配合于一丸而去治病一樣。同時、所以修習密行,須仗阿阇黎之傳受灌頂,亦正似藥丸須由醫生爲對病施用一樣。故真言密行,爲佛法中修行的第叁部分。四、淨土行:泛常一般的人們,都以爲念彌陀生西方,便是修淨土行,其實、依全部佛法來說則不然,念彌陀生西方不過爲淨土法門中的一種而已。淨土、是通于諸佛及聖位菩薩的淨土,如佛言:“十方淨土,隨念往生”;亦通于菩薩淨土攝受衆生。所以淨土範圍,是很廣闊而普遍,如東方有琉璃淨土,上方有香積淨土,及彌勒之內院兜率淨土等等,皆是淨土。可是、淨土唯大乘教法中有,聲聞中無。所謂淨土攝受,是由佛菩薩果上的功德妙用,依大悲願力而方便攝受下位行人,使其至臨命終時,往生而不退轉。所以我們修行淨土,好比欲去淨土中留學一樣。

  但欲留學,須先預備資格,方可進入;故修習淨土亦然,須積福德資糧。且修淨土,現身亦可證得,如修得叁昧時,便可現身得入淨土中,非決定要臨命終時始有淨土可生。十方淨土,種種非一,在西藏之叁大寺中,大概發願往生兜率淨土,亦有發願往生十方淨土者,如法華經所謂:“臨命終時,千佛授手”。故知淨土法門,是包攝無量數的淨土行,不僅乎念彌陀生西方也。

  修真言行,能現世發生許多的功用;而修淨土行,則必能使其心有一定的歸宿,得到簡易的安心。所以修真言能發用,修淨土能安心。上來所說的四行,律儀與禅觀,是由自力而向上增進;真言與淨土,是由他力爲加持;是其大別。至于其余的觀行,如一心叁觀,法界觀等等,皆可收攝于禅觀中。故佛法中所有行門,皆此四行攝盡,是四行爲一切行門的大綱。

  2.證果  既說修行,應談證果。但證果的類階亦無量,現在亦以信、戒、定、慧,四級來包括──:一、信果。對于佛教發起最初的信心,即爲第一果。因無論其爲七衆中何衆弟子,必須具有信心,方稱爲佛弟子。雖這信果是從研究教理而得,而要使信果圓滿,亦非到究竟佛果位莫可。所以、信果是由研教究理而得之果,同時、亦是修律儀等行所得之果。故凡學佛者,具足信心爲必要的條件,所謂:“信爲道源功德母”;佛法如大海,唯信方能入。學佛者具有真正的信心,方爲真正的佛子。二、戒果。此從律儀上所得之果,亦通禅觀等所得之果。如修禅觀成定共戒,修真言成密戒,修淨土成淨戒,由修行證果而成道共戒。戒極重要,七衆弟子各有應持之戒,尤其是出家比丘最爲完具,其所以與俗人不同者,全在乎戒;其所以能住持佛教者,亦在乎斯。所以僧衆特殊的性質,皆建築在律儀之上,倘能持戒,即得戒果,得了戒果,才可爲僧衆而住持佛教,弘揚佛法,爲世福田。故出家僧衆對于戒律,應當特別注意。須知教理通達而無信,則不爲佛子;即有信而戒不完具,亦不成住持僧寶。叁、定果。此特別是在禅觀所得之果,但亦通于律儀、真言等所共得的定果,如由戒生定而得定等。可是、得具足戒,能成僧衆;而得定果,便成賢衆。僧衆和賢衆不同,賢衆是因伏煩惱而得定,如最低得初禅定,亦能伏了欲界煩惱,乃至得上界定,便可得入于定位中,更不消說了。故佛法中所明得定,和凡夫或外道不同,凡夫外道或入邪定得邪通邪見,而佛教中得定,最低限度亦要伏欲界煩惱。故修定得定,爲佛教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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