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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中国佛教谈▪P4

  ..续本文上一页派、则由日本先流到美洲而欧州;西藏派、因近于印度,则由英属印度流传到欧洲而美洲。于是就使整个的佛法,如远山的云烟,重重绵延流布于全球了;然其根源则仍在于印度的三时期。这样去观察世界上整个的佛教:先归纳为锡兰、中国、西藏三大系的佛教,再溯到印度三时期的佛教;更追溯到佛世时代的佛教;那就可以得到全部教史整个的纲要。研究的学者,对于全部教史能作如是观察,就可得著一个系统的思想和观念;如网在纲,有条不紊了。

  乙 从教理上明我们想了解全部佛教的教义,而得其整个的思想和概念,那须要从佛陀一代教法的流传中,寻找出一纲领来作分析的观察。但自古来分判教法,有半满、顿渐等等的不同。而就全部教法的能诠典籍──经论等上,向来是分判经、律、论三藏来收摄的;但亦有非三藏所能归纳者,故在三藏外,又加一杂藏来归纳的;而且又有于杂藏后,又加一禁咒藏的。但我们若于全部教法深切地加以研究,觉得除三藏外,确有加一杂藏的需要,因为在三藏所不能包容的一切,都可摄入于杂藏中。至于禁咒藏,则是由于印度第三期真言密法特别发达时而分编的,但此无分编的必需。比如中国的禅宗,在唐后极为弘盛发达,而禅宗虽所谓教外别传,不立文字,但各祖的语录极多,且体裁特殊;若禁咒另编一藏,则禅宗亦应另编一语录藏。语录藏之另编既无,故禁咒藏之另编亦无何等需要。这样来观察全部教典,应以编成经、律、论、杂四藏为确当。现在佛法的分编,如频伽藏等,都另有秘密部的编辑;但以依四藏的格式编辑为较适宜而妥当,故今后仍应编为四藏。虽然、这不过依于典籍上的分判,倘依内容教义上来分析,则虽编四藏,亦仍于义理不知其统绪。在教义上,依我个人的研究观察,古来种种的分判,终是不大平允、妥当、周到。我以为全部佛法在教义上,应作三种分配:一、五乘共法,二、三乘共法,三、大乘不共法。这在我的佛学概论上,早有举要的说明,现在再来提说:一、五乘共法:由上观察,知道一切教法,都为佛陀所说,而佛陀是一个修大行得大果亲证宇宙诸法的真相者,故所有五乘、三乘、大乘,一切的言教,皆从其自证法界中流露出来,皆是有不可思议的深意存在,决非一般的常人所能度量拘限的。如佛所说五乘中的人天乘法,依一般人的思想观之,总以为定是世间教法,其实、何尝如此!如佛在鹿苑以前所说的提谓经,虽被判人天乘法,而其中亦有说及发阿耨菩提心者;故虽人天乘法,而亦通于出世三乘,或无上大乘法;且依以辗转增上,皆通达大乘。所以佛所说的人天乘法,是不能固定其是世间教法的,只可称他为“五乘共法”。因为这些教法,皆是明众缘所生法,显正因果而破邪因果,可通于圣凡法界的。这样、对于佛陀流传下来的全部教法,第一部分都可编入于“五乘共法”中,而研究者,亦可依著顺序的步骤,以研究五乘共法为入手,再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进入,便可得著全部教法的纲要。

  二、三乘共法:此为出世三乘──声闻、缘觉、菩萨──共法,即在超越三界的苦集,而得出世的灭道上,说名“三乘共法”。所谓共法者,因谓三乘虽有区别,而断三界烦恼生死以证无生阿罗汉果,则皆同;即如佛十号中有所谓“多陀阿伽陀,阿罗诃”的阿罗诃,亦即阿罗汉也。故凡了脱三界生死诸苦,而达到出世无生果位者,皆可名为三乘共法,故亦不能说唯是小乘,何况声闻、缘觉皆可进入于大乘呢!故对于全部教法,第二部分应判为三乘共法。

  三、大乘不共法:此为佛菩萨大乘不共教法,凡一切乘的教法,都可统归于其中,现分两种来说:一、大乘性相,此为大乘不共法之境。关于大乘性相的教义,如般若等,是多明大乘诸法法性的,如楞伽、深密等,是多明大乘诸法法相的。但是这所明的大乘诸法性相,颇不同五乘共法或三乘共法所明的教法;因为大乘所明的性相,即为佛陀所自证的境界,决非声闻等所能了解测度,所谓“唯佛与佛乃能究尽”,故独名大乘不共法。二、大乘行果,此明大乘不共法的行果。关于大乘所修证的行果,如华严经所明重重菩萨行位,多是明大乘所修的行门;又如涅槃、真言、净土等,所明都是明大乘果的体用,此亦决非声闻等所能望其项背,故名大乘不共法。所以全部教法的第三部分,皆可编为大乘不共法。

  这样、观察全部佛教教法,把可别为经、律、论的归纳于三藏中,不可区别的,都归纳于杂藏中。每藏又依教义,为平允、适宜、妥当而周到的分配,就是有若干部分编归于第一五乘共法中;有若干部分编归于第二三乘共法中;有若干部分编归于第三大乘不共法中。如是以此三法去贯摄四藏,亦以四藏来分配三法,那实在是很周妥的;同时亦极适合于阅藏的程序。

  丙 从行果上明

  1.修行  教海浩翰,行门无涯,故知佛教修行的法门无量。虽然、现在约四类行门来说,可以总摄一切行门:一、律仪行:律仪为学佛之行业规范,最为重要。若能专依律仪为行门而修习,亦可达到究竟果位:如能先持别解脱戒,而后定共戒,道共戒,乃至菩萨的三聚净戒,次第而修,即可达到究竟佛果。所以、律仪一方面为一切行门应共修共学的基础,而一方面亦依此为专门而达到究竟。如佛十大弟子中、有优波离尊者,持律第一,亦是依律仪而达到究竟的好例。二、禅观行:是为修禅定止观行,但其范围亦同律仪一样的广阔。在佛法中修定,除了外道鬼神的邪定,其从凡夫禅而三乘未入圣位禅,已入圣位禅,乃至菩萨佛的禅,皆名修习禅定;不过、因修行者的程度不等,致有浅深的差别。又平常从入手方便,则分五停心,如因缘观、数息观等;渐进阶层,如九次第定等等。又如大乘所明首楞严等种种的三昧,皆是此禅观行,故禅观行,在佛法中极为普遍。因圣智非散心所能发,故欲证圣果,须由定力,所以修行者在修慧中,必有定力与之相应。如证小乘圣果,最低限度,亦要得到欲界定,否则、便无证圣资格。故佛教中种种的行,皆可摄归于禅观行。但第一律仪,是在道德的实践上言,而禅观是从现证的实验上说。如大乘佛教谈性相空有的理境,便要如何地去实验而得证到,故禅观为佛法中修行的第二部分。

  律仪与禅观二种,是佛法中修行最平正的通途;但有特别的殊胜方便行,便是真言和净土。三、真言行:是即修种种陀罗尼行门;所谓三密相应:身密结印,口密诵咒,意密观字;并有曼茶罗──坛──等的施设,而修习仪轨亦极严敬而不可违犯。此依种种法配合而成行,如以种种药配合于一丸而去治病一样。同时、所以修习密行,须仗阿阇黎之传受灌顶,亦正似药丸须由医生为对病施用一样。故真言密行,为佛法中修行的第三部分。四、净土行:泛常一般的人们,都以为念弥陀生西方,便是修净土行,其实、依全部佛法来说则不然,念弥陀生西方不过为净土法门中的一种而已。净土、是通于诸佛及圣位菩萨的净土,如佛言:“十方净土,随念往生”;亦通于菩萨净土摄受众生。所以净土范围,是很广阔而普遍,如东方有琉璃净土,上方有香积净土,及弥勒之内院兜率净土等等,皆是净土。可是、净土唯大乘教法中有,声闻中无。所谓净土摄受,是由佛菩萨果上的功德妙用,依大悲愿力而方便摄受下位行人,使其至临命终时,往生而不退转。所以我们修行净土,好比欲去净土中留学一样。

  但欲留学,须先预备资格,方可进入;故修习净土亦然,须积福德资粮。且修净土,现身亦可证得,如修得三昧时,便可现身得入净土中,非决定要临命终时始有净土可生。十方净土,种种非一,在西藏之三大寺中,大概发愿往生兜率净土,亦有发愿往生十方净土者,如法华经所谓:“临命终时,千佛授手”。故知净土法门,是包摄无量数的净土行,不仅乎念弥陀生西方也。

  修真言行,能现世发生许多的功用;而修净土行,则必能使其心有一定的归宿,得到简易的安心。所以修真言能发用,修净土能安心。上来所说的四行,律仪与禅观,是由自力而向上增进;真言与净土,是由他力为加持;是其大别。至于其余的观行,如一心三观,法界观等等,皆可收摄于禅观中。故佛法中所有行门,皆此四行摄尽,是四行为一切行门的大纲。

  2.证果  既说修行,应谈证果。但证果的类阶亦无量,现在亦以信、戒、定、慧,四级来包括──:一、信果。对于佛教发起最初的信心,即为第一果。因无论其为七众中何众弟子,必须具有信心,方称为佛弟子。虽这信果是从研究教理而得,而要使信果圆满,亦非到究竟佛果位莫可。所以、信果是由研教究理而得之果,同时、亦是修律仪等行所得之果。故凡学佛者,具足信心为必要的条件,所谓:“信为道源功德母”;佛法如大海,唯信方能入。学佛者具有真正的信心,方为真正的佛子。二、戒果。此从律仪上所得之果,亦通禅观等所得之果。如修禅观成定共戒,修真言成密戒,修净土成净戒,由修行证果而成道共戒。戒极重要,七众弟子各有应持之戒,尤其是出家比丘最为完具,其所以与俗人不同者,全在乎戒;其所以能住持佛教者,亦在乎斯。所以僧众特殊的性质,皆建筑在律仪之上,倘能持戒,即得戒果,得了戒果,才可为僧众而住持佛教,弘扬佛法,为世福田。故出家僧众对于戒律,应当特别注意。须知教理通达而无信,则不为佛子;即有信而戒不完具,亦不成住持僧宝。三、定果。此特别是在禅观所得之果,但亦通于律仪、真言等所共得的定果,如由戒生定而得定等。可是、得具足戒,能成僧众;而得定果,便成贤众。僧众和贤众不同,贤众是因伏烦恼而得定,如最低得初禅定,亦能伏了欲界烦恼,乃至得上界定,便可得入于定位中,更不消说了。故佛法中所明得定,和凡夫或外道不同,凡夫外道或入邪定得邪通邪见,而佛教中得定,最低限度亦要伏欲界烦恼。故修定得定,为佛教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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