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整理僧伽製度論▪P10

  ..續本文上一頁 女    │

  │  │   右發給領 爲 人佛教正信會員  收執│

  │  │    娶 媳    │

  │  │    妻    │

  │證 │釋迦文佛應世  年  月   日    │

  │ 號│  國  年  月   日    │

  │  │  □□佛教仁嬰院長苾刍尼  押  │

  ├──┼────────────────────────────────┤

  │  │  養      │

  │佛 │  領 人必具之資格     │

  │ 領│  娶      │

  │  │   塞    │

  │教 │曾入佛教正信會盡形壽持優蒲 戒    │

  │ 孩│   夷    │

  │  │  領養人對于所領孩童必負之責任    │

  │仁童│逮所領孩童年及十五歲必勸令入佛教正信會   │

  │  │  養      │

  │ 規│  領 人對于所領孩童之限製    │

  │嬰 │  娶      │

  │  │不得以所領孩童充仆妾     │

  │ 約│不得以所領女童充娼妓     │

  │院 │不得凍餓撻傷所領孩童     │

  └──┴────────────────────────────────┘

  此項領證,系用雙合折式,上等紙張彩色套印,布面精裱,觀世音菩薩像嵌入。

  2 慈兒類

  慈兒類:未及七歲者與已滿十一歲者不收。其承收之條件、及管理法,別以規約定之。有欲領養爲兒女者,其規約略同仁嬰類。此類共分兩級:從七歲至十歲爲初等小學級,以初等小學之法程,分各學期教之。注重文字、算數,以誘開其知識。男女兼收,每院約六百人。從十一歲至十四歲爲二等小學級,亦分各學期教育之。注重道德、實利,以造成其人格。只收男童,每院約四百人。其教科書或即用國家審定者,或由佛法僧園另編,或由院中教員自編。臨時審其可否,尚難定准。凡來院時,由院長或教員先教誦叁皈文、行叁皈禮。每日曉暮由院長及教員率入佛殿,行叁皈禮。並製稱揚叁寶之歌,每逢星期、放假,教令履弦歌詠、及行祈禱。按祈禱詞,各禮叁拜。其詞如下:

  願壽考求健康,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聰明求智慧,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消災求免難,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離惡求行善,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建功求立德,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孝親求益友,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民樂求國安,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人仁求物阜,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解脫求菩提,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願救世求成佛,南無十方常住叁寶!

  十四歲滿畢業、及十五歲由院長或教員爲受優蒲塞戒,入佛教正信會。若自願求入僧伽者,資格符合,由所擇得度和尚,領入行教院。其余則爲紹介、習爲各種農工商業。若有資質聰穎、志趣高尚,更願入各種中等高等學校者,當令具志願書,亦可紹介令得入學,並供給以學費六年,令成國家適用人才。

  3 求入僧伽類(一)說明

  求入僧伽類,所限資格如下:

  一者、非未及十五歲、已過四十歲者;二者、非五種不男、五種不女者;叁者、非六根不圓滿者;四者、非得傳染病及殘疾者;五者、非本國刑事犯;六者、非父母夫主未聽許之子女妻妾臣仆;七者、非惡心毀佛塔像,及曾邪淫殺傷苾刍、苾刍尼者;八者、是兩等小學畢業以上者;九者、是仁嬰之童女;十者、是慈兒院之童男。所經程序如下:一者、男得一苾刍、女得一苾刍尼承認爲得度和尚。二者、若未入佛教正信會,或未受優婆塞夷具足五戒者、即由得度和尚爲說叁皈及受五戒。叁者、男、由得度和尚領入住行教院,女、由得度和尚領入自住尼寺,教以佛史、佛法要略──此當雜取佛及古德言行,編成一書,專爲教授求入僧伽者用,若遺教、四十二章亦可──增其信心。學習沙門禮儀要略,輕其俗染。四者、約經一月,察其不退初心,彌堅道念──此或畏難生退心者,雖加勸導,勿稍強勉;始由得度和尚爲請一剃度阿阇黎(律中曰出家阿阇黎,男宜即行教院請之,女宜即所住尼寺請,然非限定),來行教院(女亦領同至行教院),由和尚阿阇黎及行教長訓示教誡,告以沙門種種難忍須忍、難行須行之事。一一答曰能者,贊歎、慶慰、禮拜,和尚爲受八關齋戒及十善戒、教即嚴持,亦爲說十重四十八輕菩薩戒、增長善根;乃脫白衣,易壞色服,授姓釋迦,名曰某某,令具求入僧伽志願書。然後由和尚阿阇黎同往法苑,請五苾刍爲行忏摩──即誦八十八佛及普賢忏悔文──及供佛畢,使跪佛前發深重誓,誓曰:今我某某,仰白叁寶,誓奉身命敬皈叁尊,縱遭命難不謗不悔,若背斯誓,求墮無間!惟願慈悲證明攝受!誓畢,乃爲如法剃度。具如經律。五者、當歲猶及入受沙彌戒堂,即行送往。若不及者,男則住行教院,聽講經典、讀誦禮拜;女則依和尚住尼寺,讀誦禮拜,亦日往行教院聽講。以待次年入受沙彌戒堂。六者、入受沙彌戒堂一二叁四月後,已受得沙彌戒品者,由戒堂分別通告本剃度處行教院,注入僧籍,發給僧證。爾時始由求入僧伽類,度進安住僧伽類,入僧事畢。

  (二)書證格式

  一、求入僧伽志願書(此書用叁連式,一存行教院,一繳持教院,一繳佛法僧園)

  ┌─┬─────────────────────────────────┐

  │ │   國籍  年歲  父  │

  │善│求入僧伽人俗姓  名      │

  │ │   家址  學業  母  │

  │ │茲因自信本心信      │

  │男│佛法僧求入僧伽爲釋迦子敬禮     │

  │ │  大沙門爲得度和尚      │

  │子│  大沙門爲剃度阿阇黎已荷     │

  │ │慈允爲舍俗法授姓釋迦名曰   仰     │

  │求│行教長慈悲證明所有志願具陳如下    │

  │ │  普通志願      │

  │入│ 求入僧伽永舍俗法爲釋迦子學沙門道    │

  │ │ 求沙彌戒預入僧數      │

  │僧│ 求苾刍戒圓滿僧相      │

  │ │ 求菩薩法具足僧德      │

  │伽│ 修菩薩行究竟成佛      │

  │ │  特別志願      │

  │志│釋迦文佛應世  年  月   日     │

  │ │  國  年  月   日     │

  │願│       俗姓名   │

  │ │   和尚苾刍   押阿阇黎苾刍   押求入僧伽人   押│

  │書│       僧姓名釋   │

  └─┴─────────────────────────────────┘

   □□行教院收存求入僧伽善男子志願  書  字  第  號

   二、女子求入僧伽志願書

  ┌─┬─────────────────────────────────┐

  │ │   國籍  年歲  父  │

  │善│求入僧伽人俗姓  名      │

  │ │   家址  學業  母  │

  │ │茲因自信本心信      │

  │女│佛法僧求入僧伽爲釋迦子敬禮     │

  │ │  大沙門爲得度和尚      │

  │人│  大沙門爲剃度阿阇黎已荷     │

  │ │慈允爲舍俗法授姓釋迦名曰   仰     │

  │求│行教長慈悲證明所有志願具陳如下    │

  │ │  普通志願      │

  │入│ 求入僧伽永舍俗法爲釋迦子學沙門道    │

  │ │ 求沙彌尼戒預入僧數      │

  │ │ 求室叉摩那尼戒苾刍學尼戒     │

  │僧│ 求苾刍尼戒圓滿僧相      │

  │ │ 受八敬法常令叁寶興盛     │

  │伽│ 修菩薩行究竟成佛      │

  │ │  特別志願      │

  │志│釋迦文佛應世  年  月   日     │

  │ │  國  年  月   日     │

  │願│       俗姓名   │

  │ │   和尚苾刍尼  押阿阇黎苾刍尼   押求入僧伽人   押│

  │書│       僧姓名釋   │

  └─┴─────────────────────────────────┘

   □□行教院收存求入僧伽善女人志願  書  字  第  號

   叁、已入僧伽證式

  ┌─┬─────────────────────────────────┐

  │佛│  行教院爲發給求入僧伽人已入僧伽證事前據   │

  │教│苾刍  度得善男子  前來本院求入僧伽審得資格符合委系發心學佛│

  │住│即由       │

  │持│苾刍  爲得度和尚授姓釋迦名曰  曾自填求入僧伽志願書存院並由  │

  │僧│苾刍  爲剃度阿阇黎同赴  法苑如法剃度今已從  南山宗寺求得沙彌│

  │證│戒品通告前來理合注入僧籍發給僧證證已入僧須至證者  │

  │ │    右證給佛教住持僧釋  收執│

  │字│       │

  │第│釋迦文佛應世  年  月   日     │

  │ │  國  年  月   日     │

  │號│  □□行教院行教長  押登記員   押   │

  ├─┼─────────────────────────────────┤

  │佛│  甲、當爲者:      │

  │ │當依求入僧伽時所發志願,次第修學。    │

  │教│當依四念處住!      │

  │ │當奉波羅提木叉爲師!      │

  │住│當孝順父母師僧!      │

  │持│當慈悲方便一切有情!      │

  │僧│  乙、不當爲者:      │

  │ │不當故犯、誤犯受持各種戒律,覆藏、不即忏悔。   │

  │規│不當故犯本國所製定重大刑法,犯者除出僧籍。   │

  │ │不當故犯苾刍律中四波羅夷戒,犯者除出僧籍。   │

  │約│不當于佛法僧故生毀謗,毀謗者除出僧籍。    │

  └─┴─────────────────────────────────┘

   此項證書用雙合折式、上等紙張彩色套印、布面精裱、金色釋迦佛像嵌入。

   四、苾刍尼僧證式

  ┌─┬─────────────────────────────────┐

  │佛│…

《整理僧伽製度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志行自述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