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
太虛
此所謂社會,乃爲最廣義之社會,猶社會科學之所雲社會。在人世、即人群之別名,非與政治、或經濟、或國家等對稱之名詞,蓋包括一切人類組織之全稱也。始于個人而極于世界──全地球人類──,中間更約分有家族、黨團──狹義之社會──及國民之叁種。國民亦不過一部分人類依武力占定一部分地域所組織成之一種社會,非與社會相對立之非社會;猶之家族爲以血統及私産關系所組織成之一種社會,黨團爲以職業或志行關系所組織成之一種社會,皆有隨時可變更或消滅其組織之趨勢者,非人世所必然應有。人世所必然應有者,厥惟根本之個人與究竟之世界而已。儒書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說,身即個人,家即家族,國即國民,天下即世界。然察之古今社會情狀,家族之上與國民之下,應更列黨團之一種。此所雲黨團,或僅一小村內數人之組織,或遍于數國以至全世界大部分人以共同利益或共同目的所成立之組織,若國際勞動同盟,或某宗教之教會等,茲概謂之黨團。
一 古今之社會組織
然考之曆史,征之近況,各地人類之社會組織,雖皆備有個人至世界之五重,而其偏取爲組織之基本點與趨重點者,約可分爲四類之不同。茲請分別論之:一、基本個人而趨重世界之社會組織 人類欻然裸形而出生,親疏遠近之差,利害恩怨之別,皆後起之事;其根本之相與形式,厥爲孓然自身之個人與樊然他物之世界。使個人生育長養于世界中,若嬰兒之在慈母懷抱,則個人與世界混然和合,而個人與世界之爲敵。次之、認識同爲此世界中之人類,五官之感覺既同,衆心之應求乃通,世界之人類,遂爲産生世界懷中之同氣連枝兄弟。個人或其同類所知之世界,每以根識及時代與地域之異而有久暫小大之不同,故古人所各視爲全世界、全人類者,今或只視爲一部落之暫時狀況。然在原始之人類,必曾于其所認爲全世界人類之中,作個人直接世界範圍個人之組織,無所謂家族、黨團、國群者以梗隔其間。迨生齒繁而爭食艱,交通廣而競存烈,于是蓄其妻孥財産而家族起,黨其職業志行而團體立,劃其疆土軍政而國民判。然有地居溫熱、天産豐饒之人世,雖亦以生齒繁而交通廣,、成家族、黨團、國民之社會,然不深感爭食競存之艱烈,故其組織未嘗趨重于家族、黨團、國民之叁者,仍隱循基本個人而趨重世界之軌迹,與時俱進。或覺個人當與世界人類同享受安樂,或念個人當與世界人類同解脫煩苦,不肯爲一家、一黨、一國以犧牲個人而擾害世界。此種基本個人而趨重世界之組織,吾意今猶爲印度及南洋各島人類之社會情狀。吾雖未親曆印度觀察,然嘗履閱柔佛、錫蘭諸地,見其土人生息于椰蔭、蕉香之海濱,作工一日可得叁日溫飽,則以二日唱歌、暇遊或誦經、默禱,而不知蓄家産、爭國權爲何物,陶潛所慕葛天、無懷之民,乃仿彿見之。更征之印度古今哲人思想所流之學風,則以印度、南洋之社會爲基本個人而趨重世界之組織者,雖不中、不遠矣。與吾見于江海兩岸--若阿剌伯、埃及、猶太等--沙漠之民者,抑何不侔之甚乎!
然此雖爲世界人類社會組織之進化極軌,然在由半開化而競爭進化之途,趨重廣漠空虛之世界,則分子失其憤悱所啓發之勤勇;基本逍遙散漫之個人,則社會乏于利害所關切之團結,故千百年來曆遭敗亡于趨重黨團或國民組織之社會,雖遇基本家族之社會亦不能競之。
二、基本家族而趨重世界之社會組織 此種社會組織,在中國最近之過去,猶然保存,直到現今始有搖動變遷之情狀。父系之大家族製,乃跟著農業生産而成立。遊獵遊牧的遊動社會,不能産生聚族而居、安土重遷之大家族製。近代大工場、大商市的社會,引致成百成千成萬之男女,群向于大工廠、大商店以求生活,更不容父母、兒女、夫婦、兄弟以及姻娅親戚等在家鄉。而中國則不然,伏羲、神農以來,早成農業之世界,教化政製雖屢有更易。但農業之民本則並無遷改。戰國以至秦始之統一,雖曾起類于近代歐洲之變化,經過分業之團體及集權之國體,但旋至漢朝,仍回複于重先王之道及農業之本;以祖述憲章于二帝、叁王之孔道,作爲社會組織之憲法。二帝、叁王皆是以家族世德起爲天下之元首,若周之井田製,注重于宗子、別子之授田有差;孟子等極主張爲王道之根本,皆可見農業製與家族製相關之重要。周、孔所垂爲社會之大法者,不外以五常之道德綸貫于五倫之組織,五倫之父子、夫婦、兄弟固完全是家族,即君臣、師友、亦不過是父子、兄弟二倫之擴充。父曰家君,而君爲國君、天下之君;子曰親子、猶子,而臣民則爲臣子、子民;帝王及貴爵是臣民之公父祖,世卿官長是士民之公父祖;推弟之恭敬于兄者、而恭敬于親炙私淑之師長,推兄之友愛于弟者、友愛相交莫逆之朋侪,要皆以家族倫理爲根幹也。故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求益友必于睦弟之家。孔子謂志在春秋,行在孝經:行孝則上追曾高,求宗祖千萬年光,以辱先爲不孝之重;下澤雲礽爲子孫千萬年計,以無後爲不孝之大。而春秋所志,則在嚴夷夏之防,大君父之仇,亦爲維持此家族倫理製之文化民族于不敝而已。然又曰趨重于世界者何耶?則以自居爲天下之中之華夏,而旁指爲天下之邊之夷狄,夷狄之來侵擾或占據者,固當防禦光複,若其退守歸順,則不惟不若今之強國主義者之壓迫朘削,且當厚之以恩而化之以德,導之同化于禮讓之風。孔子欲居九夷以施化,又欲乘桴浮于海外以行道,禮運之稱美大同,大學之期平天下,皆可見其趨重于國際之世界,而不趨重于軍政所管製之國民矣。以“不黨”且“周而不比”爲君子,亦可知其不趨重于黨團矣。以家族而滯守農業,以農業而生大家族,乃曆數千年而不發達工商,亦曆數千年而不分裂文化。蓋雖有工、商、士官,其本皆在于田隴。工藝微賤,世不重視,奇技淫巧,且爲人诟病;拙陋之男女工事,可附庸于農暇;商逐什一之利于行旅市廛,人尤輕之。而遊學之士紳,遊宦之官吏,雖複奔走名位,然與商人等皆有其先人廬墓及田産在鄉,春秋祭掃,視爲大典,無不以來自田間、歸向田間爲有基本。雖劉季貴爲天子,猶以榮歸鄉裏爲得意;而叱吒風雲之項羽,亦以渡江羞見父老而自刎,可知農業與家族疊爲鈎鎖,以成牢固之勢矣。曩者、在此中國之農業宗法社會,非能適合于此型範者,殆難自存。故佛教僧伽本屬教會,而在中國之寺僧則亦化成一寺院一寺院之變態家族,迄今不易改其組織。然複以家族倫理之民族文化,以親和寬柔之道,通以婚媾,馴化蠻犷,故複能積成最大民族。
此種社會組織,乃以聯合各各家族或籠套重重家族以成之世界。皇帝亦一家族而籠套天下各國及世家之各各聯合家族,各國各世家又各籠套其範圍內平民百姓之各各聯合家族;故天子之與諸侯臣民,亦等于鄉紳之與家工佃農,資其勞佐,收其租稅,並爲理紛爭、濟困危耳。言其善、則雖廣爲世界,亦有家人眷屬之感情融注其間,德禮之化爲本而刑政之齊爲末,深厚寬大,和平優柔,且各安本分之生,鹹有自足之樂,不務外馳,不尚掠奪。其弊、則自八口之家之小家族,以至普天之下之大家族,都各由一家長負完全之責,掌專斷之權,家以內的個人,胥失其爲一獨立之人格;但由對父爲子、對子爲父,對夫爲婦、對婦爲夫,對兄爲弟、對弟爲兄,對君爲臣、對臣爲君,對師爲友、對友爲師之相互名義,以成爲一人剛之家長或衆人柔之人家屬,而無經濟上、責權上、思想上、志行上之獨立個人。一人成功,則宗教、親戚、鄉鄰皆蟻附,一人失敗,則宗族、親戚、鄉鄰皆鳥散,以致家族以內鮮強健之分子。同時、又成爲聯列多數家族及套罩多重家族之籠統世界,不知有一定區域、一定人口之國民,亦不知有各別目的、各別利益之黨團,以致家族以外鮮有精嚴之組織。由此遇著歐美近代內有個人之強健分子,及外有黨團或國民之精嚴組織者,乃被其蹂躏屠割,莫可如何矣!
叁、基本個人而趨重黨團之社會組織 此種社會組織,今欲以英、美爲代表。雖法、俄等國亦多黨團,然比較上法、俄等尤重集中國權,使全國人民直接統結于國政;而英美之政治上、經濟上、教化上之力量重心,則幾皆在于黨團,國家或地方之政治機關,殆不過爲各黨團調劑或平衡之作用,故其國民爲一松放之組織。在其國中、可容存許多類如一國之分立權力,若愛爾蘭與加拿大,幾于各爲一獨立之國,而猶得爲英國之一部;印度乃爲一商人團之東印度公司所占領之物,大權操于在印度之英商,英國中央政府並無處理印度之全權;前數年在中國屠殺華人及派兵來中國鎮壓,亦由在中國之英商主動。至美國爲各州分權極寬之聯邦國製,聯邦政府之權力微薄,更爲了然。又英、美政治,亦由兩大黨或叁黨疊相操持,議會內閣等不過黨政更替施行之場所,且從無一黨專政,亦不化成多數小黨,故不生極端中央集權政製。至經濟力之完全操于私人之集團,絕鮮國營之實業,雖航海、鐵道等亦由私人集團之公司辦理。在美國,于同一路線上且有數個公司各敷鐵道以相競爭者。宗教亦于統一于教皇之天主教甚少,而多爲自由組織之基督教教會,由美以美會、聖公會、長老會、浸禮會等大教會互相競爭,更有百余各成組織之小教會角立其間。而教育雖不少由政府主辦之學校,然多數著名之大學及專門學校、中小學校、神學院、博物院、圖書館等,皆屬私人或教會及社團主辦。人民之信托政府機關,蓋不加信托于社團之重,故政府機關須仰黨團之鼻息以爲轉移,黨團則不全受政府機關之拘束。然此各種黨會社團,皆以成年男女之各個人爲單位者,各人皆重獨立之生活,須養成政治上、經濟上、品行上自立之人格,及能競爭活動于黨會、社團、公司、工廠之內,故其個人皆成強健之分子。又須各標特殊之目的或利益,各示優勝之勢力與成效,以號召吸收多數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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