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
太虚
此所谓社会,乃为最广义之社会,犹社会科学之所云社会。在人世、即人群之别名,非与政治、或经济、或国家等对称之名词,盖包括一切人类组织之全称也。始于个人而极于世界──全地球人类──,中间更约分有家族、党团──狭义之社会──及国民之三种。国民亦不过一部分人类依武力占定一部分地域所组织成之一种社会,非与社会相对立之非社会;犹之家族为以血统及私产关系所组织成之一种社会,党团为以职业或志行关系所组织成之一种社会,皆有随时可变更或消灭其组织之趋势者,非人世所必然应有。人世所必然应有者,厥惟根本之个人与究竟之世界而已。儒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身即个人,家即家族,国即国民,天下即世界。然察之古今社会情状,家族之上与国民之下,应更列党团之一种。此所云党团,或仅一小村内数人之组织,或遍于数国以至全世界大部分人以共同利益或共同目的所成立之组织,若国际劳动同盟,或某宗教之教会等,兹概谓之党团。
一 古今之社会组织
然考之历史,征之近况,各地人类之社会组织,虽皆备有个人至世界之五重,而其偏取为组织之基本点与趋重点者,约可分为四类之不同。兹请分别论之:一、基本个人而趋重世界之社会组织 人类欻然裸形而出生,亲疏远近之差,利害恩怨之别,皆后起之事;其根本之相与形式,厥为孓然自身之个人与樊然他物之世界。使个人生育长养于世界中,若婴儿之在慈母怀抱,则个人与世界混然和合,而个人与世界之为敌。次之、认识同为此世界中之人类,五官之感觉既同,众心之应求乃通,世界之人类,遂为产生世界怀中之同气连枝兄弟。个人或其同类所知之世界,每以根识及时代与地域之异而有久暂小大之不同,故古人所各视为全世界、全人类者,今或只视为一部落之暂时状况。然在原始之人类,必曾于其所认为全世界人类之中,作个人直接世界范围个人之组织,无所谓家族、党团、国群者以梗隔其间。迨生齿繁而争食艰,交通广而竞存烈,于是蓄其妻孥财产而家族起,党其职业志行而团体立,划其疆土军政而国民判。然有地居温热、天产丰饶之人世,虽亦以生齿繁而交通广,、成家族、党团、国民之社会,然不深感争食竞存之艰烈,故其组织未尝趋重于家族、党团、国民之三者,仍隐循基本个人而趋重世界之轨迹,与时俱进。或觉个人当与世界人类同享受安乐,或念个人当与世界人类同解脱烦苦,不肯为一家、一党、一国以牺牲个人而扰害世界。此种基本个人而趋重世界之组织,吾意今犹为印度及南洋各岛人类之社会情状。吾虽未亲历印度观察,然尝履阅柔佛、锡兰诸地,见其土人生息于椰荫、蕉香之海滨,作工一日可得三日温饱,则以二日唱歌、暇游或诵经、默祷,而不知蓄家产、争国权为何物,陶潜所慕葛天、无怀之民,乃仿彿见之。更征之印度古今哲人思想所流之学风,则以印度、南洋之社会为基本个人而趋重世界之组织者,虽不中、不远矣。与吾见于江海两岸--若阿剌伯、埃及、犹太等--沙漠之民者,抑何不侔之甚乎!
然此虽为世界人类社会组织之进化极轨,然在由半开化而竞争进化之途,趋重广漠空虚之世界,则分子失其愤悱所启发之勤勇;基本逍遥散漫之个人,则社会乏于利害所关切之团结,故千百年来历遭败亡于趋重党团或国民组织之社会,虽遇基本家族之社会亦不能竞之。
二、基本家族而趋重世界之社会组织 此种社会组织,在中国最近之过去,犹然保存,直到现今始有摇动变迁之情状。父系之大家族制,乃跟著农业生产而成立。游猎游牧的游动社会,不能产生聚族而居、安土重迁之大家族制。近代大工场、大商市的社会,引致成百成千成万之男女,群向于大工厂、大商店以求生活,更不容父母、儿女、夫妇、兄弟以及姻娅亲戚等在家乡。而中国则不然,伏羲、神农以来,早成农业之世界,教化政制虽屡有更易。但农业之民本则并无迁改。战国以至秦始之统一,虽曾起类于近代欧洲之变化,经过分业之团体及集权之国体,但旋至汉朝,仍回复于重先王之道及农业之本;以祖述宪章于二帝、三王之孔道,作为社会组织之宪法。二帝、三王皆是以家族世德起为天下之元首,若周之井田制,注重于宗子、别子之授田有差;孟子等极主张为王道之根本,皆可见农业制与家族制相关之重要。周、孔所垂为社会之大法者,不外以五常之道德纶贯于五伦之组织,五伦之父子、夫妇、兄弟固完全是家族,即君臣、师友、亦不过是父子、兄弟二伦之扩充。父曰家君,而君为国君、天下之君;子曰亲子、犹子,而臣民则为臣子、子民;帝王及贵爵是臣民之公父祖,世卿官长是士民之公父祖;推弟之恭敬于兄者、而恭敬于亲炙私淑之师长,推兄之友爱于弟者、友爱相交莫逆之朋侪,要皆以家族伦理为根干也。故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求益友必于睦弟之家。孔子谓志在春秋,行在孝经:行孝则上追曾高,求宗祖千万年光,以辱先为不孝之重;下泽云礽为子孙千万年计,以无后为不孝之大。而春秋所志,则在严夷夏之防,大君父之仇,亦为维持此家族伦理制之文化民族于不敝而已。然又曰趋重于世界者何耶?则以自居为天下之中之华夏,而旁指为天下之边之夷狄,夷狄之来侵扰或占据者,固当防御光复,若其退守归顺,则不惟不若今之强国主义者之压迫朘削,且当厚之以恩而化之以德,导之同化于礼让之风。孔子欲居九夷以施化,又欲乘桴浮于海外以行道,礼运之称美大同,大学之期平天下,皆可见其趋重于国际之世界,而不趋重于军政所管制之国民矣。以“不党”且“周而不比”为君子,亦可知其不趋重于党团矣。以家族而滞守农业,以农业而生大家族,乃历数千年而不发达工商,亦历数千年而不分裂文化。盖虽有工、商、士官,其本皆在于田陇。工艺微贱,世不重视,奇技淫巧,且为人诟病;拙陋之男女工事,可附庸于农暇;商逐什一之利于行旅市廛,人尤轻之。而游学之士绅,游宦之官吏,虽复奔走名位,然与商人等皆有其先人庐墓及田产在乡,春秋祭扫,视为大典,无不以来自田间、归向田间为有基本。虽刘季贵为天子,犹以荣归乡里为得意;而叱吒风云之项羽,亦以渡江羞见父老而自刎,可知农业与家族迭为钩锁,以成牢固之势矣。曩者、在此中国之农业宗法社会,非能适合于此型范者,殆难自存。故佛教僧伽本属教会,而在中国之寺僧则亦化成一寺院一寺院之变态家族,迄今不易改其组织。然复以家族伦理之民族文化,以亲和宽柔之道,通以婚媾,驯化蛮犷,故复能积成最大民族。
此种社会组织,乃以联合各各家族或笼套重重家族以成之世界。皇帝亦一家族而笼套天下各国及世家之各各联合家族,各国各世家又各笼套其范围内平民百姓之各各联合家族;故天子之与诸侯臣民,亦等于乡绅之与家工佃农,资其劳佐,收其租税,并为理纷争、济困危耳。言其善、则虽广为世界,亦有家人眷属之感情融注其间,德礼之化为本而刑政之齐为末,深厚宽大,和平优柔,且各安本分之生,咸有自足之乐,不务外驰,不尚掠夺。其弊、则自八口之家之小家族,以至普天之下之大家族,都各由一家长负完全之责,掌专断之权,家以内的个人,胥失其为一独立之人格;但由对父为子、对子为父,对夫为妇、对妇为夫,对兄为弟、对弟为兄,对君为臣、对臣为君,对师为友、对友为师之相互名义,以成为一人刚之家长或众人柔之人家属,而无经济上、责权上、思想上、志行上之独立个人。一人成功,则宗教、亲戚、乡邻皆蚁附,一人失败,则宗族、亲戚、乡邻皆鸟散,以致家族以内鲜强健之分子。同时、又成为联列多数家族及套罩多重家族之笼统世界,不知有一定区域、一定人口之国民,亦不知有各别目的、各别利益之党团,以致家族以外鲜有精严之组织。由此遇著欧美近代内有个人之强健分子,及外有党团或国民之精严组织者,乃被其蹂躏屠割,莫可如何矣!
三、基本个人而趋重党团之社会组织 此种社会组织,今欲以英、美为代表。虽法、俄等国亦多党团,然比较上法、俄等尤重集中国权,使全国人民直接统结于国政;而英美之政治上、经济上、教化上之力量重心,则几皆在于党团,国家或地方之政治机关,殆不过为各党团调剂或平衡之作用,故其国民为一松放之组织。在其国中、可容存许多类如一国之分立权力,若爱尔兰与加拿大,几于各为一独立之国,而犹得为英国之一部;印度乃为一商人团之东印度公司所占领之物,大权操于在印度之英商,英国中央政府并无处理印度之全权;前数年在中国屠杀华人及派兵来中国镇压,亦由在中国之英商主动。至美国为各州分权极宽之联邦国制,联邦政府之权力微薄,更为了然。又英、美政治,亦由两大党或三党迭相操持,议会内阁等不过党政更替施行之场所,且从无一党专政,亦不化成多数小党,故不生极端中央集权政制。至经济力之完全操于私人之集团,绝鲜国营之实业,虽航海、铁道等亦由私人集团之公司办理。在美国,于同一路线上且有数个公司各敷铁道以相竞争者。宗教亦于统一于教皇之天主教甚少,而多为自由组织之基督教教会,由美以美会、圣公会、长老会、浸礼会等大教会互相竞争,更有百余各成组织之小教会角立其间。而教育虽不少由政府主办之学校,然多数著名之大学及专门学校、中小学校、神学院、博物院、图书馆等,皆属私人或教会及社团主办。人民之信托政府机关,盖不加信托于社团之重,故政府机关须仰党团之鼻息以为转移,党团则不全受政府机关之拘束。然此各种党会社团,皆以成年男女之各个人为单位者,各人皆重独立之生活,须养成政治上、经济上、品行上自立之人格,及能竞争活动于党会、社团、公司、工厂之内,故其个人皆成强健之分子。又须各标特殊之目的或利益,各示优胜之势力与成效,以号召吸收多数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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