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仍不愛慈母。慈母于是就命令她自己所生的叁個兒子,不可以和前妻生的兒子享有一樣的待遇;無論是衣服飲食,起居進退,都相差很遠;雖然如此,前妻的五個兒子還是不愛慈母。沒多久,前妻的第叁個孩子,因爲違犯了魏王的命令,即將被魏王處死;慈母非常的憂愁悲傷,從早到晚都十分辛勤的想救這孩子。有人對她說:“前妻的兒子那麼的不愛你,你爲何還爲他憂愁悲傷,拼命的想救他呢?”慈母說:“我的親生兒子,雖然不愛我,若是闖了禍,我也一定會救他,替他除罪的;今天我若是對前妻所生的孩子不能這樣做的話,那麼他們不就等于是沒有母親一樣了嗎?他們的父親,是爲了他們失去了母親,而娶我當他們的繼母;繼母做了人家的母親,而不愛她的兒子,可以稱做慈嗎?疼愛自己所生的孩子,而忽視前妻所生的孩子,可以稱做義嗎?做人若是不慈不義,怎麼能夠在這世上立足呢?他們雖然不愛我,而我怎麼可以忘義呢?”于是就去遊說魏王,魏王被她的人品行爲所感動,于是就赦免了兒子的罪,放他回家了。從此以後,前妻的五個孩子對慈母非常的親切,就像自己的親生母親一樣,一家人都和樂融融。因此魏王就常以慈母用禮義來訓導八個兒子的範例,來教誨魏國的官員。
越井越竈。
【解釋】
跨越了井竈。
【分析】
井對人類的利益甚爲廣大,並且有泉神在負責職掌,泉神名叫觀,長得就跟美女一樣;而且井水可以供給人類和動物禽鳥飲用,更可以用來祭祀神明供養佛菩薩,怎麼可以亵渎輕慢呢?而且在五種祭祀的神明中,竈神是其中的一位,也就是太乙火神,姓張,名卓,字子郭。負責掌管一家人命運的好壞,專門察查善惡長短,預先知道吉凶禍福;若是跨越了井竈,則是輕慢侮辱了神靈,罪過非常的大;而且不只是跨越而已,例如坐在井欄上面,或是用腳踏踩竈門,以及在竈的上面烘烤汙穢的東西等等的行爲,都是觸犯汙辱神明啊!
故事一:
張孝先每次喝酒喝醉了,就喜歡跟人玩跳井的遊戲。有一天,井中有一位金甲神,拿矛刺了他一下,張孝先就感到肚子痛得不得了,好像是槍在戳一樣的難受,于是就虔誠的祈禱,肚子才不痛了。
故事二:
清朝的吳湛,在縣衙裏面做事,家則住在荊溪的旁邊。荊溪有口泉,泉水非常的清澈,附近的人飲用的水,都是依賴這口泉水;吳湛就很謹慎的在泉水的源頭處,築起了籬笆保護,不使髒東西掉到泉水中;有一天,忽然在泉水的旁邊,撿到了一只白螺,于是就把白螺帶回家裏,放在甕中。從此以後,每次他從外面回家,廚房裏面的飯菜,都已經准備好了;吳湛心中感到十分的詫異。有一天,他就偷偷的潛回家中察看,看見一位女子從白螺的殼中出來,親自下廚爲他做飯,吳湛就急忙的趨步向前,這位女子大爲困窘,一時不知所措,來不及回到白螺殼中;就坦白的告訴吳湛說:“我乃是泉神,上帝因爲你恭敬保護泉水的源頭,而且知道你的太太已經過世,就命我爲你准備飲食,你吃了我所做的食物,應當就會得道了啊!”女子說完之後,就不見了。
故事叁:
漢朝陰子方,爲人極孝順;不但有仁心,而且又厚道;有一天早晨煮飯,剛好是農曆十二月的臘八日;忽然見到竈神現在他的前面,陰子方就向竈神恭敬的禮拜,每年逢到臘八日的時候,就虔誠的祭祀竈神;從此以後就變得非常富有,跟皇帝的財富不相上下。他孫子名叫陰識,陰識的妹妹居然當上了皇後(也就是陰麗華,漢光武帝的皇後),陰識于是就被封侯;因此陰氏的子孫,世世代代都祭祀竈神。
跳食跳人。
【解釋】
跳過食物和跳過人的身體。
【分析】
食物爲養活生命的資糧,而人爲叁才之一,與天地並稱爲叁才(因爲人能夠參贊天地化育萬物的功德,才能夠與天地並稱爲叁才),所以跳過食物和人的身體,都是有罪過的啊!
故事一:
唐朝的時候,有一位官員,進入山中,走到了人煙絕迹的地方,忽然見到一間酒店,就買酒來喝;賣酒的婦人先向他收錢,再進入屋內打酒;過了很久,方才提酒出來,酒的顔色,就跟血一樣的殷紅,喝起來非常的甘美;官員喝完之後,還想再喝,婦人就哭著向他說道:“我不是陽世間的人啊!因爲我在生的時候,奢侈浪費,飲酒沒有節製,吃剩的飯菜,就用腳踐踏之後,再給別人吃,所以才受到這個報應;每次遇到有人來買酒,我就擠出身上的血,供給客人當酒飲用!”官員聽了大吃一驚,嚇得立刻下山,急忙的返回家中。
【再析】
要知道高山之中,那裏會有酒店啊!想必是這位官員平素不尊重飲食,陰司特別借他的遭遇,來警惕教化世人啊!
故事二:
宋朝的翟林,曾經送正叔先生向西邊遷移,在途中借宿僧舍;翟林坐的位置,偶而背對了聖像,正叔先生就說:“把椅子轉過來,不要背對著聖像。”翟林說:“那只不過是一尊佛像而已,難道我們也應該要如此的尊敬嗎?”正叔先生說:“只要是具有人的形態相貌,都不應當輕慢。”龜山聽到了正叔先生的這句話,大加的贊賞,歡喜的說道:“看到像人的形象,尚且都不敢輕忽,那麼他對于人,也就可以知道了啊!”
【再析】
由此可知,背對著人,尚且不可,何況是跳過人的身體呢?
損子墮胎。
【解釋】
損害已經生下來的小孩,墮掉仍在胎中的胎兒。
【分析】
人的身體至爲尊貴;得到人身,更是非常的困難。而且人當出生的時候,諸天的天神稱慶,司命之神定算,可以說是驚天駭地,實在尊貴的難以形容!而且小孩剛剛出生,到底虧欠了父母什麼?但是有的狠心父母,竟然敢把嬰兒殺掉。又與人淫奔的女子,懷孕之後就墮胎;這種的行爲簡直就連禽獸都不如,沒有辦法開導曉谕啊!至于有人因爲家中貧窮,而厭惡孩子生的太多,就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而溺殺,或是在未出生的時候就墮胎;要知道殺人的罪業,是莫可忏贖的啊!物命至爲微細,尚且想要放生戒殺,況且是自己的兒女啊!凡是今生沒有孩子,或是生了孩子養大就死了,或是臨老的時候,孩子反而先死;這些都是過去生中,造下了這種的惡業,所招到的果報啊!
故事一:
錢邦偉在擔任貴溪縣縣令的時候,因爲當地的習俗生了女兒之後,多不肯養,就把女嬰溺死,于是錢邦偉就恩威並濟,重賞重罰,嚴格的禁止溺殺女嬰;若是殺掉女嬰,五家都要受到連坐的處罰,因此而救活了許多的女嬰。錢邦偉後來升任汀州太守,並且享有很長的壽命,子孫都很發達。
【再析】
像錢邦偉禁止百姓損子墮胎,就能夠獲得如此的福報;現在的人應當隨時的勸導他人,不要犯此惡業,功德也不小啊!
故事二:
從前郭印的女兒郭引鳳,被兩個鬼追攝她的魂魄,□曆了十八個地獄;她看到最後的一個地獄,有位冥王坐在殿上,大殿的下面,則有數百名的婦人,依序排列的站著;而且每個人都有小孩,抱著她們的腳在哭泣號叫:“還我命來!還我命來!”這些婦人,有的是因爲女兒生多了,就把女嬰溺死;有的是因爲家裏貧窮,生了孩子養不起而殺掉;有的是因爲妻子妒忌妾有身孕,就把妾腹中的孩子打墮掉;有的是因爲懷了私胎,于是就把胎兒毒死;有的是因爲爭執打鬥,觸動了胎氣而使胎兒流産;有的是因爲討厭孩子啼哭,毆打或丟摔孩子,至使孩子死亡;有的是因爲照顧孩子不謹慎,而使孩子死于非命;冥王都一一的加以诘問。每位婦人的身上,都被戴上了枷鎖,而且面容憔悴,身體瘦弱,看起來十分的可憐。郭引鳳返回陽間之後,就把看到的情形,都告訴了父親。郭印就把這件事情,寫在天甯寺的牆壁上,以警惕世人。
故事叁:
婦人楊阿剩,自幼貧又病,晚年更狼狽,臨終的時候,她自言自語說道:“我前生的時候,本來是一位醫生,幫病人看病的時候,沒有注意詳細的檢查病情;有一次,有位婦人自稱肚子裏面長了毒蟲;我也不能分辨她已經懷有了身孕,就馬上給她服下芫花酒,這樣就可以把毒蟲打出來;結果婦人服下芫花酒之後,與肚子裏的雙胞胎一起都死了。因爲我看錯了病,給錯了藥,因而就殺死了叁條人命啊!陰司的冥官,就以這個殺人的罪名來處罰我,我在陰間的苦受滿之後,又處罰我投胎作女人,這一生已經是第叁次了;而且生生世世都要做下賤的奴隸,必須經常的忍受貧窮饑渴的煎熬,幾乎很少有安甯的日子;我的這種遭遇,可以告訴世間做醫生的人,一定要以我爲戒啊!”說完之後,楊阿剩就死了。
【結語】
文昌帝君說:“兒女不孝父母,自然會有天律來責罰誅戮;兒女無罪而父母卻殺掉兒女,這就等于是殺天下的人民啊!而且父母欲殺兒女,爲何不節製自己的欲望呢?竟然敢殺人而不顧天理;今世像這種的人,怎麼能保證沒有呢?我看在酆都鬼城中受罪的人,有很多都是犯了這個罪啊!因此盼世人要急急的反省覺悟,不要使自己加速的招到天譴啊!”
行多隱僻。
【解釋】
行爲多是不光明不正大。
【分析】
行爲隱僻,例如奸盜邪淫等類的事情,凡是不可與天知,不可對人說的都是啊!然而其中比較大的,必定是屬于淫穢的事情;所以太上把行多隱僻,寫在損子墮胎之後,是有祂的道理啊!
故事:
明朝冒起宗先生說:“浮梁邑北有位叫張明叁的人,隨同父親官職遷調到瓊崖上任,所住的官舍就在李指揮住宅的隔壁;李指揮的兩個女兒,十分的漂亮;張明叁就暗中的與她們發生了奸情;後來張明叁要回浮梁老家,就偷偷的帶著李指揮的兩個女兒一齊私奔,先把她們藏在船裏,將要渡海的時候,李指揮急速的追趕而至;張明叁這時候無計可施,就很快的把兩姊妹推落水中淹死了。十年之後,張明叁患了腰痛的毛病,就請了孫醫師幫他治療;在服了孫醫師開的藥之後,他腰痛的毛病就好了一些;當天晚上,孫醫生就夢到自己,在裏之梅附近的海灘捕魚,海水中忽然有二位女子,裸露著身體向他走了過來,捉著…
《集福消災之道— 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卷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