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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叁篇 思量能變識诠釋)▪P5

  ..續本文上一頁阿賴耶識。因爲經論上說,第七識的所緣之境,就是第八藏識之故。所以知道第七識的所緣,不是外境,而是它自己所依之境。然此有如下四家異說:第一家難陀諸師說:這第七識所緣的境是第八識體,及與第八識相應的五遍行心所。因爲《瑜伽論》和《顯揚聖教論》上都這樣說:第七末那識,與我執和我所執恒相應故。

  第二家火辨諸師說:前面所說于理不當,經論上曾無一處說過,第七識緣觸等心所的話。我等認爲第七識但緣第八識的見分和相分,執見分爲我,相分爲我所。因爲相、見二分,都是以識爲體的,所以與聖教所說“緣識”,並不相違。

  第叁家安慧諸師說:前面說緣見、相二分也不合理,因爲相分是屬于色蘊的的五根五境,而不是爲識蘊所攝,若以相分爲所緣,便有下列叁種過失:一者第七識如果緣相分,就應同前五識一樣的緣五塵外境。二者意識遍緣五塵,名叫“緣共境”,第七識如也緣五塵,豈非同意識緣共境一樣嗎?叁者無色界無色,當然也沒有相分可緣。那生到無色界的有情,如何執有我所?它本爲厭離色界而生無色界,怎肯再變成色而爲所緣?因此,應當說第七識只緣阿賴耶識及其種子,按照次第執爲我和我所。因爲種子是阿賴耶識的現識功能,並非實有之物,體是假有,所以這樣才不違聖教。

  論文二:有義,前說皆不應理,色等種子,非識蘊故。論說種子是實有故。假應如無,非因緣故。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無一心中有斷常等,二境別執俱轉義故。亦不應說二執前後,此無始來一昧轉故。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余。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恒與諸法爲所依故。此唯執彼爲自內我,乘語勢故說我所言,或此執彼是我之我,故于一見義說二言。若作是說善順教理。多處唯言有我見故。我、我所執不俱起故。

  講解:這是第四家護法論師的正義。它認爲前叁家說的都不合理,因爲無論是色的種子或識的種子,總歸都是種子,而不是所緣的識蘊。而且論上說,種子是實有法,若是假法,豈不等于無法一樣?試問它怎能爲現行果法的因緣?再者,這第七識的我見,並非由分別間斷而起,而是任運一類相續而生,如何容許它有“我”和“我所”的二境別執呢?這好像一念心中,不能有斷、常二境的別執俱起一樣。也不可說這二執是前念執我、後念執我所。因爲第八識自無始以來,只是一味轉起,並沒有前後二別。

  因此,我們應知:第七識但緣第八識的見分,不緣余法——相分、種子、心所。因爲余法不是多類而非一,便是間斷而非常。唯有藏識的見分,無始時來一類相續,雖非常一,而似常似一,它恒與一切法爲所依止。所以這第七識,唯有執彼藏識的見分,而執爲自內之我。

  至于論中說有“我”和“我所”的話,那不過是乘著語勢之便所說而已。譬如:說軍爲軍隊,國爲國家,都是乘著語勢而說的,並不是軍外有隊,國外有家。說我、我所,亦複如是,並不是我外有所。或者,這第七識,執彼第八識是我的我。以前我爲五蘊假合,後我爲第七識所執。因此,在一念的我見上,就隨義說出我及我所的兩種話來,其實還不是一個我見嗎?如果照這樣說,就順乎教理了。因爲有很多經論上,唯說有我見,不說有我所。有了我執,就不能有我所執,它們是不能一念俱起的。

  論文叁:未轉依位,唯緣藏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余諸法,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知諸有情勝解差別,示現種種佛影像故。此中且說未轉依時,故但說此緣彼藏識。悟迷通局理應爾故。無我我境遍不遍故,如何此識緣自所依,如有後識即緣前意。彼既極成此亦何咎?

  講解:轉依是轉第八識的有漏種子,得無漏智,即名爲“轉依”。凡夫位的第七識在未轉依前,唯緣第八藏識。在初地轉爲下品平等性智,那就也緣真如及其余的一切法了。因爲已轉第七識的我見爲平等性智,證得了十種的平等性。所以它能夠知道九界有情勝解意樂的差別,隨其所應,示現佛的受用身土,種種影像。

  論中是約未轉依時來說的,所以但說緣第八藏識,不說遍緣一切法。因爲轉依爲悟、爲通,未轉依爲迷、爲局,理應然故。悟時通達無我,故能遍緣諸境。迷時局于有我,則緣境不遍,那就只有緣第八藏識的見分了。

  再者,長行中“緣彼”的“彼”,就是所依。爲什麼第七識的所依與所緣,都是第八識呢?答曰:例如第六識緣前等無間緣意,即是緣其所依。彼既爲大小乘教所共許,此第七識緣其所依的第八識,應無過失。(注:十種平等性,一者諸相增上喜愛。二者一切領受緣起。叁者遠離異相非相。四者弘濟大慈。五者無待大悲。六者隨諸有情所樂示現。七者一切有情敬愛所說。八者世間寂靜皆同一味。九者世間諸法苦樂一味。十者修植無量功德究竟。)

  第四章 體性行相門

  論文一:頌言:思量爲性相者,雙顯此識自性、行相。意以思量爲自性故,即複用彼爲行相故。由斯兼釋所立別名。恒審思量名末那故。未轉依位,恒審思量,所執我相,己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

  講解:第叁“所緣門”講解完畢,現在講解第四的“體性門”,及第五的“行相門”。頌中說“思量爲性相”,這句話是雙顯第七識的體性和行相。此識的體性和行相都是思量。由此思量的性相二義,再把末那一名附帶作一解釋:八識通名心、意、識,都有思量,爲什麼第七識別名末那——意呢?那是因爲它的思量獨具有“恒審”的特性之故。在未轉依位的初地以前,二乘有學,恒審思量著所執的我相;已轉依位的初地以上,也恒審思量著無我相。可見末那這個名,是兼通無漏。

  第五章 合解染俱相應二門

  論文一:此意相應有幾心所?且與四種煩惱常俱。此中俱言,顯相應義。謂從無始至未轉依,此意任運恒緣藏識,與四根本煩惱相應。其四者何?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是名四種。我癡者,謂無明,愚于我相,迷無我理,故名我癡。我見者,謂我執,于非我法妄計爲我,故名我見。我慢者,謂倨傲,恃所執我,令心高舉,故名我慢。我愛者,謂我貪,于所執我,深生耽著,故名我愛。並表慢、愛有見、慢俱。遮余部執無相應義。此四常起,擾濁內心,令外轉識恒成雜染,有情由此生死輪回不能出離,故名煩惱。

  講解:本章合解第六“染俱”,和第七“相應”門。問:此第七識的相應的心所有幾?答:且說和它常俱的煩惱有四種,“俱”字是相應的意思。就是說,從無始以來,到未轉識成智以前,這第七識任運恒緣第八藏識,和四種根本煩惱相應。這就是頌文的“四煩惱常俱”一句。四煩惱是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我癡就是無明愚昧,對虛幻不實的我相,執爲實我,迷失了無我的真理,所以名叫我癡。我見就是我執,對非我的五蘊之法,妄執爲我,所以名叫我見。我慢就是倨傲,仗恃著我執的我,令心高舉,睥睨一切,所以名叫我慢。我愛就是我貪。對所執的我,深深的生起了耽悅的執著,所以名叫我愛。“並”字是表示慢、愛與見,見、慢與愛,叁法俱起。遮簡小乘薩婆多等,叁法互不相應,各自爲政的主張。這是解釋頌文的六、七兩句,“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

  因爲這四種煩惱,把第七識的內心擾亂得溷濁不清。所以六轉識也成了叁性的有漏雜染。有情就是因此造業受報,輪回于生死苦海,不得出離。所以名爲煩惱。

  論文二:彼有十種,此何唯四?有我見故,余見不生。無一心中有二慧故。如何此識要有我見?二取邪見但分別生,唯見所斷,此俱煩惱唯是俱生,修所斷故。我所邊見依我見生。此相應見不依彼起。恒內執有我,故要有我見。由見審決,疑無容起。愛著我故,嗔不得生。故此識俱煩惱唯四。見、愛、慢叁,如何俱起?行相無違,俱起何失。瑜伽論說.貪令心下,慢令心舉,甯不相違?分別俱生,外境內境,所陵所恃,粗細有殊,故彼此文,義無乖返。

  講解:外人問:根本煩惱總有十種,是貪、嗔、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爲什麼與第七識相應的只有四種?答曰:因爲有了我見,就不能再有其余四見生起。見有審決之慧,沒有一念心中,同時具有兩種見解的。

  外人再問:爲什麼第七識不起余見,而起我見呢?因爲見取、戒取、邪見,這叁見都是起于後來的意識分別,見道即斷。常俱煩惱,則是由無始時來與身俱生,一直到修道位才能斷除。至于我所見的斷、常邊見,又是由我見而生。因此,第七識並非依見取、戒取、邪見、邊見這四見相應而起,而是任運緣內,執藏識以爲有我,所以第七識唯起我見。

  由于我見的審察決定之故,猶豫不決的“疑”就無容生起。因爲貪愛順著我故,嗔也不得而生。所以與第七識相應的根本煩惱,唯有癡、見、慢、愛四種。

  外人複問:那見、慢、愛叁法,如何能同時俱起?論主答:這叁法的行相不相違背,同時俱起無失。外人又問:《瑜伽論》上說,貪能令心卑下,慢能令心高舉,怎能說不是相違?論主再答:《瑜伽論》的話有叁種解釋,一者分別起與俱生起不同,由意識分別而起的貪、慢,勢力粗猛,可以說是相違;與生俱起的貪、慢,微細相續,所以不違。二者外境內境不同,若緣外境,貪則心下,慢則心舉,可以說是相違。若緣內境,對自身的貪愛,心不卑下而我慢自高,所以不違。叁者所陵所恃不同,若欺陵它人,但起高慢而無貪下,可以說是相違。若因自恃而起貪愛,心必高慢,所以不違。第七識的貪、慢,在這叁種釋義裏是屬于俱生、緣內、自恃,故不相違。

  論文叁:此意心所唯有四耶?不爾,及余觸等俱故。有義,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及余觸等五法,即觸、作意、受、想與思,意與遍行定相應故。前說觸等異熟識俱,恐謂同前亦是無覆,顯此異彼故置余言。及是集義。前四後五合與末那恒相應故。

  此意何故無余心所?謂欲希望未遂合事,此識任運緣遂合境,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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