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说,所以我们知道,五识身并不须要意识引生,它自有前后相续的意义。(注:戏忘天,又作戏忘念天、游戏忘念天。此界天众因耽著於戏乐,而忘失正念,由彼处退没,故称戏忘念天。或谓此天为三十三天,或夜摩天;或为欲界六天中上之四天,诸说不一。)
论文十六:五识起时,必有意识能引后念意识令起,何假五识为开导依?无心、睡眠、闷绝等位,意识断已后复起时,藏识末那既恒相续,亦应与彼为开导依。若彼用前自类开导,五识自类何不许然?此既不然,彼何云尔?
讲解:五识生起时,必有意识和它同时俱起,即此意识,便能引生后念意识,使之相续,何必要假藉五识来做开导依呢?在灭尽定、无想定、无想天、熟睡、闷绝,这五无心位时,意识就间断了。到后来出无心位时,意识再起,这时的第八藏识,及第七末那,既是相续无间,就应当给间断的意识做开导依。若谓无心位的意识,可用它前念的自类为开导依,不假七、八二识的话,那为什么不许五识也以自类为开导依,不假第六意识呢?既不许五识自类开导,何以许无心位的意识,是自类开导?
论文十七:平等性智相应末那初起,必由第六意识,亦应用彼为开导依。圆镜智俱第八净识初必六七、方便引生。又异熟心依染污意,或依悲愿相应善心。既尔,必应许第八识亦以六、七为开导依。由此,彼言都非究理。应说五识,前六识内随用何识为开导依。第六意识用前自类或第七、八为开导依。第七末那,用前自类或第六识为开导依。阿陀那识用前自类及第六、七为开导依。皆不违理,由前说故。
讲解:与平等性智相应的末那识,最初转依生起时,须假藉著有漏意识才能生起,并用它为开导依。大圆镜智与第八净识同时俱起,最初必定先由第六意识转为妙观察智,第七识转为平等性智,藉著这二智的方便,才能引生。就是尚未转成大圆镜智的异熟心:或异生之类,依染污意,或菩萨十地,依悲愿相应的善心,这异熟心才得生起。所以第八识也应以六、七二识为开导依。因此,彼第一家所说,都不是究竟的道理。
既然彼说非理,那就应当照我们这样说:五识,在前六识的范围里,随便用那个识,都可以做它的开导依。第六意识,可以用它前念的自类,或第七、八二识为开导依。第七末那,可以用它前念的自类,或第六意识为开导依。第八阿陀那识,可以用它前念的自类,或第六、七二识为开导依。唯有这样说才不违背正理。
论文十八:有义,此说亦不应理,开导依者,谓有缘法、为主,能作等无间缘。此于后生心、心所法开辟引导,名开导依。此但属心,非心所等。若此与彼无俱起义,说此与彼有开导力,一身八识既容俱起,如何异类为开导依?若许为依应不俱起,便同异部心不并生。又一身中诸识俱起多少不定,若容互作等无间缘,色等应尔,便违圣说等无间缘唯心、心所。然摄大乘说色亦容有等无间缘者,是纵夺言,谓假纵小乘色、心前后有等无间缘夺因缘故。不尔,等言应成无用。若谓等言非遮多少,但表同类,便违汝执异类识作等无间缘。是故八识各唯自类为开导依,深契教理。自类必无俱起义故。心所此依,应随识说。
讲解:这是第三家护法论师的正义。它说:所谓开导依者,必须具有如下三个条件,一是“有缘法”,就是对境有缘虑作用的心法,而不是没有缘虑作用的色法。二是“为主”,就是有自在力用的心王,而不是不能自主的心所。三能作等无间缘,只限自类识前念心王对后念的心、心所法开辟前路,引导令生,所以名叫开导依。因此开导依但属心王,而不是心所和色法。
如果此识与彼识,是前后刹那,而不是同时俱起,倒还可说此识与彼识有开导力。既许一身八识同时俱起,为什么以异类的识为开导依呢?若许以异类为开导依,八识就不应同时俱起了。这就和小乘有部所说六识不俱起的理论相同了。一身中诸识俱起,多少不定,既非前后一法,岂得谓等?若许它们这些多少不等的识,能够互为等无间缘,那根境十处的色法,岂不是也可以互为等无间缘了吗?如此便与经论所说:“等无间缘,唯是心法,而非色法”的话相违背了。
然而《摄大乘论》说:色等也允许等无间缘,那是纵夺的话。纵是宽假一时;夺是拨无之义。因为小乘执著没有第八阿赖耶的种子识,但以前念色法,为生后念心法的因缘;或前念心法,为生后念色法的因缘。大乘为拨斥这色、心前后互为因缘的迷执,所以才这样说:纵令色、心前后有缘,也不过是等无间缘而已,那有因缘的意义呢?实际上,并不是说色法有等无间缘。
如果不是这样解释,那等无间缘的“等”宇就没有用了。因为前后各有一法,自类相似,才可以叫做“等”。今色、心前后,多少不定,又不是相似的自类,这“等”字要它何用?所以,八识唯各以其自类的前念,为引生后念的开导依。这才契合了教理。因为自类的前后念,必定没有同时俱起的意义。至于心所的开导依,应各随其本识心王而说,心王怎样,它也怎样。
论文十九:虽心、心所异类并生,而互相应,和合似一,定俱生灭,事业亦同,一开导时余亦开导,故展转作等无间缘。诸识不然,不应为例。然诸心所非开导依,于所引生无主义故。若心、心所等无间缘各唯自类,第七、八识初转依时,相应信等此缘便阙,则违圣说,诸心、心所皆四缘生。无心、睡眠,闷绝等位意识虽断,而后起时彼开导依即前自类,间断五识应知亦然,无自类心于中为隔名无间故,彼先灭时已于今识为开导故,何烦异类为开导依?然圣教中说前六识互相引起,或第七、八依六、七生,皆依殊胜增上缘说,非等无间,故不相违。瑜伽论说:若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说此为彼等无间缘。又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名意根者,言总、意别亦不相违。故自类依,深契教理。
讲解:有人问曰:假使八识同时俱起,不能作等无间缘,那心王和心所也是同时俱起,也应当不可以作后念的等无间缘了。答曰,那不可以为例,虽说心王和心所也是异类并生,但当它们相应和合生起的时候,好像王、所不分,决定俱生俱减,所作取境的事业也是相同。当一个心王做开导时,其余和它相应的心所也一齐来作开导。所以心王和心所之间有五个条件:一者相应。二者和合似一。三者俱生灭。四者事业同。五者开导同。异类的识不具此五义,不能为例。诸心所法,做等无间缘则可,做开导依则不可。因为“缘”的意义为“由”;而“依”的意义为“主”。心所在引生后念上,它只有缘“由”的一分功用,而没有依“主”的意义。
问:心王既能自类引生,心所也应当能自类引生,为什么要心王做心所的开导,才叫做等无间缘?答:如果心王引心王,心所引心所,这样各引各的自类,那第七、八二识,最初转依二障,得二胜果时,不是就没有和它相应的“信”等十一个善心所,来做等无间缘了吗?如此,则四缘阙一,便违背圣教所说:诸心心所,都是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这四缘所生了。
问:出无心位时,再起的第六意识,不是以恒转的七、八二识为开导依吗?怎能说是自类?答:在睡眠、闷绝、灭尽定、无想定、无想天,这五无心位的意识虽已间断;然而到后来出无心时的意识再起,它的开导依,并不是七、八二识,还是它先前入无心位时的自类。因为自类心从前念到后念,无论历时多久,并没有它识从中间隔,所以才名叫无间。它在前念灭时,已经让出位置给今识做了开导,何必麻烦异类的七、八二识来做开导依呢?
问:圣教中说,前六识互相引生,或第七依第六,第八依第七:这异类为依,岂不与自类相违?答:不违,圣教所说都是依殊胜的增上缘说的,并不是等无间缘,所以不违。
《瑜伽论》上说:如果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起,说此为彼等无间缘。而且此六识是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六识名意根。这里的“此”字,是指自类的前念而言:“彼”字是指自类的后念而言,并不是异类相望,而言彼此。若一识以自类前后为等无间缘,六识生时,也各以其自类前后为等无间缘。这等无间缘,是意识分别的根本,所以也叫它名“意根”。言虽总括六识,而其意趣却别说六识自类各各相望。言总意别,并不相违。所以自类依,深契教理。
论文二十:傍论已了,应辨正论。此能变识虽具三所依,而依彼转言但显前二。为显此识依缘同故。又前二依有胜用故。或开导依易了知故。
讲解:本章的正论是辩解第二能变识。为广释所依,把问题牵涉到诸识的傍论。现在傍论已了,应辨正论。这第二能变的第七识,虽具有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三种所依,然而颂中所说那“依彼转”的话,但显前二,而不显后一。这有三种原故:一者为显第七识依第八种子识,为生法因缘;复缘此种子及现行为俱有依,所依即所缘故。二者前二依的因缘依,有亲生的胜用;俱有依,有亲近的胜用。后一的开导依则无此胜用。三者或因后一的开导依容易了知,所以略而不说。前二的因缘依、增上缘依,隐微深密,故但说之。
第三章 所缘门
论文一:如是已说此识所依,所缘云何?谓即缘彼。彼谓即前此所依识,圣说此识缘藏识故。有义:此意缘彼识体及相应法,论说末那我、我所执恒相应故。谓缘彼体及相应法,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然诸心所不离识故,如唯识言无违教失。有义:彼说理不应然。曾无处言缘触等故。应言此意但缘彼识见及相分,如次执为我及我所。相、见俱以识为体故,不违圣说。有义:此说亦不应理。五色根、境非识蕴故。应同五识亦缘外故。应如意识缘共境故。应生无色者,不执我所故。厌色生彼不变色故。应说此意但缘藏识及彼种子,如次执为我及我所。以种即是彼识功能,非实有物,不违圣教。
讲解:此下是思量能变的“所缘门”。第七识的所缘是什么呢?就是颂中所说的“缘彼”二字,彼就是其所依的第八…
《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三篇 思量能变识诠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