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七转识有俱有依,不许第八识也有俱有依呢?第七、八二识既然都是恒时俱转,应许第七依第八、第八依第七,更互为依有何过失?
既许现行识以种子为依,那种子识亦应当以现行识为依。有人问曰:种现相望,在前面的解释说是因缘,何以这里又说亦应为依?答:现行有二,一是能熏识,二是异熟识。能熏的现行识,是新熏种子的“生”依、本有种子的“长”依。这可以说是因缘。异熟的现行识,不能熏成种子,只是种子的“住”依,而不是因缘。假定识的种子,离开了这能熏识和异熟识的二种现行,便不能使种子生起、增长、相续而住。
再者,异熟识在欲、色界里,也能执持身命,依色根转,这有经论为证。例如《楞伽经》说:阿赖耶识,为宿世业风所飘,普遍的依止有色诸根,恒相续转。《瑜伽论》上也说:眼等六识,因为是各自依各自的根,而不是遍依诸根之故,所以它们不能执受有色根身。如果异熟识,不是遍依有色诸根,就应当同六识一样的不能执受。若说不遍依也能执受的话,那论中所说的“各别依”,就不一定是不能执受根身的原因了,这便犯了因明论理的不定过失。因此第八藏识,若在三界现起,决定有一依止,这依止就是第七识。但在欲、色界里,除依第七识外,还得依止色根。这是说第八识的现行,若是识的种子,在住位也决定有一依止,这依止就是现行的异熟识。但在最初的熏习位时,除依异熟识外,也还得依能熏的现行识。这与前面第二家所说有别,余义皆同。
论文十一:有义,前说皆不应理。未了所依与依别故。依,谓一切有生灭法,仗因托缘而得生住,诸所仗托皆说为依,如王与臣互相依等。若法决定、有境、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缘,乃是所依,即内六处。余非有境定为主故。此但如王,非如臣等。故诸圣教,唯心心所名有所依。非色等法,无所缘故。但说心所心为所依,不说心所为心所依,彼非主故。
讲解:这是第四家护法论师的正义。他指斥前面三家的说法都不合理,因为它们都不了解“所依”与“依”的差别。什么叫做“依”:是一切有生灭变化的有为法,仗因托缘使本无得生,本有得住,不问亲疏,只要是所仗托的因缘,都叫做“依”。好像国王和大臣互相依靠一样;什么叫做“所依”?如果事物具备了决定、有境、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缘的四个条件,就是“所依”。也就是内六处——眼、耳、鼻、舌、身、意内六根。因为除六根外的其它事物,非有境、非决定、非为主。若以譬喻来说,这“所依”义,只可喻之如王为臣之所依,非如臣等为王所依。所以经论上说,只有心、心所法称为有所依,色法等不能称为有所依。因为色法既无缘境之用,当然也无所缘之境。所以只能说心所以心为所依,不能说心所为心之所依。
论文十二:然有处说依为所依,或所依为依,皆随宜假说。由此五识俱有所依,定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缺一种必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圣教唯说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顺故。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识,随缺一种必不转故。虽五识俱,取境明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圣教唯说,依第七者染净依故。同转识摄近相顺故。第七意识,俱有所依但有一种,谓第八识。藏识若无定不转故,如伽他说: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依止心及意,余转识得生。
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彼识若无,定不转故。论说藏识恒与末那俱时转故。又说藏识恒依染污,此即末那。而说三位无末那者,依有覆说,如言四位无阿赖耶,非无第八,此亦应尔。虽有色界亦依五根,而不定有,非所依摄。识种不能现取自境,可有依义而无所依。心所所依随识应说,复各加自相应之心。若作是说,妙符理教。
讲解:然而有许多经论上说,依即所依,所依即依。例如:本论在前面“略释三依”中,就是把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这三依,说成诸心、心所的三种“所依”了。何以这里定以内六处为“所依”呢?当知那是随情随文的权宜之说。因此,诸心心所,或多或少,俱有所依,各识的所依如下:
前五识的所依有四:一者五根的同境依。二者第六识的分别依。三者第七识的染净依。四者第八识的根本依。这四者随缺一种,那五识必不能转。何以故,五识必须依托五根,去同缘现境,所以五根是五识的同境依。五识本身没有分别,它必须藉著第六意识分别外境,所以第六意识是五识的分别依。五识非染非净,它必须随著第七识的染净以为染净依,所以第七识是前五识的染净依。第八阿赖耶识是一切识的根本,当然也是五识的根本依了。因为这四依义各有别,所以随缺一依,五识不转。既然五识有四种所依,何以圣教唯说依五根,不说依六、七、八识呢?那是因为唯有五识以五根为依,不共余识;它们又是同缘现境,此起疏远的余依来,不但相近,而且随顺之故,所以唯说以五根为依,其余约三依则略而不说。
第六意识的所依有二,为第七识和第八识。这二依若缺其一,第六意识也决定不转。问:五识既以意识为分别依,意识亦应以五识为依才对,何以但说依七、八二识,而不说依五识呢?答:虽然五识与意识同缘现境,分别明了,但那是不一定的。五识不起时,意识亦有,所以五识但有依义,而非所依。
第七识的所依,唯有第八识一种。如果没有第八藏识,那第七识也决定不能转起。如《楞伽经》颂中所说:“阿赖耶为依,故有末那转;依止心及意,余转识得生。”第七末那以阿赖识为依止,所以才有末那的转起,依止第八的心,第七的意,其余的六转识才能够生起。
第八阿赖耶识的所依,也只有第七识的一种。如果没有第七识,那第八识也决定不能转起。虽然《唯识三十颂》中说:阿罗汉、灭尽定、出世道,这三位没有末那,但那是依无覆无记来说的。因为这三位已竟没有隐覆圣道的妄惑了,所以说没有末那,并不是没有第七识体。这有如说声闻、独觉、不退菩萨、如来,这四位没有我爱执藏的阿赖耶一样,并非连第八识体都没有。
有色界的第八识,虽也以五根为依,但不定有,所以五根不是所依。阿赖耶识的种子不能现缘自境,但有“依”义而没有“所依”。心所的所依又将如何?那只有随顺识而说,还要各加具自己相应的心法,即相应依。照这样说,就符合佛教的道理。
论文十三:后开导依。有义,五识自它前后不相续故,必第六识所引生故,唯第六识为开导依。第六意识自相续故,亦由五识所引生故,以前六识为开导依。第七八识自相续故,不假它识所引生故,但以自类为开导依。
讲解:所依门的三依为因缘依、增上缘依、等无间缘依,增上缘依又名俱有依,均已诠释,此下解释等无间缘依。等无间缘依亦名开导依,此有三家不同异说。第一家难陀等以为,前五识的生起唯一刹那,不能使前一刹那的自类,分后一刹那的他类,相续无间,因此它必须靠第六意识引生,所以只有第六意识为开导依。第六意识,一则有前后相续的自力,二则也可以由五识所引生。第七识和第八识自己本身可以相续不断,不用借助其他识所引生,只以自类为开导依。
论文十四:有义,前说未有究理。且前五识,未自在位遇非胜境,可如所说。若自在位,如诸佛等,于境自在,诸根互用,任运决定,不假寻求,彼五识身宁不相续。等流五识既为决定染净作意势力引生,专注所缘未能舍顷,如何不许多念相续?故瑜伽说:决定心后方有染净,此后乃有等流眼识善不善转,而彼不由自分别力,乃至此意不趣余境。经尔所时眼、意二识,或善或染相续而转。如眼识生乃至身识应知亦尔。彼意定显经尔所时,眼、意二识俱相续转。既眼识时非无意识,故非二识互相续生。
讲解:第二家安慧认为:前说并不尽理,前五识在没有得到自在无碍前的凡位,所遇的境界必非殊胜,这可以如你所说,五识唯一刹那,不能相续。倘若到了自在无碍的圣位,诸佛菩萨都能对境自在,五根互用,眼可闻声,耳可见色,并不须要假藉意识的推求,便能任运决定恒缘之境;像这佛菩萨的五识身,怎能说它不是相续无间?
等流心后的五识,既为决定、染净、作意,这一连串势力所引生,专精贯注于所缘一境。如观佛像,意识和眼识,都不曾顷刻舍离,如何不许是多念相续?所以《瑜伽论》上说:决定心后,才有染、净,此后才有等流眼识或善或不善的转起。然眼识流转,并非由眼识自己的分别能力,而是出第六意识所引生。在这意识专注所缘,不趣向于另一余境的经过时间,眼识和意识,它们或善或恶,都是相续而转。以此类推,乃至身识,应知也是这样的。《瑜伽论》所说的意思,一定是显示在缘境经过的那段时间,眼识和意识是同时相续而转的。既然有眼识时也有意识,可见这眼、意二识,并不是你开导我,我开导你,这样更相翻递的相续而生。
论文十五:若增盛境相续现前,逼夺身心,不能暂舍,时五识身理必相续。如热地狱,戏忘天等。故瑜伽言,若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名为意根。若五识前后定唯有意识,彼论应言:若此一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或彼应言若此六识为彼一识等无间缘。既不如是,故知五识有相续义。
讲解:在平常的情况下,五识是有间断的,若遇强烈的外境连续出现,能逼夺身心使之不暇顷刻暂舍,这时的五识身必然是相续无间。例如八热地狱的苦盛,戏忘天的乐盛,这苦乐的盛境,逼夺著罪福人的身心,他如何能够暂舍,使五识不续呢?所以《瑜伽论》上说:如果前念的六识做后念六识的等无间缘,虚假施设以这前念引生后念的名叫做意根。据此可知,六识是各自为各自引生,并不是互相引生。倘若五识前后一定有意识夹杂,互相引生的话,那论上就应当说以前念一识,为后念六识的等无间缘;或者说以前念六识,为后念一识的等无间缘。论上既然不是这样…
《简明成唯识论白话讲记 (第三篇 思量能变识诠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