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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二篇 異熟能變識诠釋)▪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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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解:小乘有部師說:過去、現在、未來叁世諸法都是實有,因能感果,果能赴因,因果感赴,無不皆成,何必另立執持種子的第八識體呢?

  論主反駁說,佛經上說阿賴耶之心能夠攝持種子,是因爲它生起染、淨之法勢用強盛。有部之說非理,因爲過去法已滅,未來法未生,既非常無間斷,又非現量所得,好像空華沒有實體。既無實體,當然沒有感果的作用,怎可執著它有種子的因緣性呢?因此,如果沒有一個執持染、淨法種的阿賴耶識,一切因果都不能成立。

  論文六: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爲究竟者,依似此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知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遣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爲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爲除幻敵,求石女兒用作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講解:清辯一系的無相大乘,以無相之空理爲究竟,依據似是而非的比量,來否定阿賴耶識及一切染、淨因果等法,這種論調,違背了我們前面所引證的經義。例如知苦、斷集的染法因果;證滅、修道的淨法因果,它一概都執爲非實,這豈不是成爲外道的大邪見?因爲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並非說完全沒有,但執著于染因不能感惡果,淨因不能感善果,染、淨因果,沒有實法而已。

  假使一切法都非實有,菩薩就不應起大悲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生死菩提既非實有,那位有智慧的人,肯爲除滅虛幻之敵,而以石女之兒用作軍旅呢?所以應當相信有一個能夠執持種子的心,依此心建立染淨因果。這個心就是阿賴耶識。

  論文七: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謂眼等識有間斷故,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爲身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不相應法無實體故,諸轉識等非恒有故,若無此心誰變身器?複以何法恒立有情。

  又在定中或不在定,有別思慮無思慮時,理有衆多身受生起。此若無者,不應後時身有怡適或複勞損。若不恒有真異熟心,彼位如何有此身受?非佛起余善心等位,必應現起真異熱心,如許起彼時非佛有情故。由是恒有真異熟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講解:這是所引的第二理證。契經上說,有異熟心,是前世善惡業因,感得今世的異熟總報果。假使沒有這第八識,那異熟心也不應當有。因爲眼等六識有時間斷,並非一切時都可做業果,如石火電光一樣,所以不是異熟心。異熟心不應當斷了又續,因爲命根和五根等的異熟是相續不斷,斷即不續,沒有斷了又續的情形。眼等六識,由業所感,並非永恒相續,所以是異熟生,並不是真異熟。我們要承認有一個真正的異熟心,它能夠酬牽業因,引生報果,普遍于叁界九地、五趣、四生,不間斷的變現爲根身器界,作爲有情的依止。這根身器界,離開了異熟心是不存在的。不相應行法沒有實體,六轉識又非恒有,假定沒有這異熟心,誰變根身器界,又憑什麼恒立有情?

  又如禅師坐禅,若在定中或不在定中,或有思慮或無思慮,理應有很多不同的身受生起。如果沒有第八識,出定後其身就不會有禅悅的怡適、或禅病的勞損。如果沒有恒遍的真異熟心在定中領納,它如何會有這身受的感覺。

  除佛以外的菩薩、二乘、及凡夫衆生,所起的善、惡、無記心位,必定現起真異熟心,因爲這九法界的衆生,都不是佛所示現的有情。由于以上所說之理,故有情必定恒有真異熟心,此真異熟心就是第八阿賴耶識。

  論文八:又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謂要有實有、恒、遍、無雜,彼法可立正實趣、生。非異熟法趣、生雜亂。住此起余趣、生法故。諸異熟色及五識中業所感者,不遍趣、生,無色界中全無彼故。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生,起無雜亂,而不恒有。不相應行無實自體,皆不可立正實趣、生。

  唯異熟心及彼心所,實、恒、遍、無雜,是正實趣、生。此心若無,生無色界起善等位,應非趣、生。設許趣、生攝諸有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應非趣、生。便違正理。勿有前過及有此失,故異熟法是正實趣、生。由是如來非趣、生攝,佛無異熟無記法故。亦非界攝,非有漏故,世尊已舍苦、集谛故。諸戲論種已永斷故。正實趣、生既唯異熟心及心所,彼心、心所離第八識理不得成。故知別有此第八識。

  講解:這是所引的第叁理證。佛經上說:有情流轉于五趣、四生,如果沒有這第八真異熟識,五趣四生之體就不應當有。必須具備實有、恒續、周遍、無雜四個條件,那正實的趣、生法才可以建立。即一者要有實體,假法不能稱爲趣、生,因爲趣、生實有,是業所感。二者要恒續,即無間斷法方稱趣、生之體,一期之中要恒續。叁者周遍,通叁界九地。四者無雜,意謂生此趣此生方起此法,名此趣此生。不然,將有下列諸種過失:一者,如果不具以上四義,那五趣四生之體便會雜亂。例如住在天趣的有情,而生起其余人、畜等趣的果法;住在卵生的有情,而生起其余胎、濕等生的果法,這五趣四生之體,不是就雜亂得不成其爲趣、生了嗎?二者,各種諸異熟色(即色法中的五根五境十處,除去聲塵的九處),和前五識中業所召感的果,即異熟所生的苦、樂、舍叁受,都不是周遍五趣、四生之法。天趣化生的無色界,完全沒有各種異熟色、和前五識中業所召感的果。叁者,由前世修行感得今世與生俱起的一切善法,及第六識業因所感的別報果,雖能周遍于五趣四生,起無雜亂,但非恒有,在五無心位時則又間斷。四者,不相應行法不與色、心相應,因其沒有自體,不能建立爲正實趣、生的總報果。

  唯有真異熟心及其心所,具備了實有、恒常、周遍、無雜這四個條件,是正實的五趣、四生。如果沒有這真異熟的無記心,那生到無色界的有情,生起善心位時,應當是沒有五趣、四生的總報體。如果無色界的有情,它們所起的善法,是屬于五趣四生所攝的叁界有漏,應當有報體的話,那麼二乘聖者的阿那含,生“非想處”起“無所有處”的無漏善法,就應當不是趣、生。假定真的如此,便違背了叁界有情無一不是五趣所生的正理。要想避免前述過失,那就應以真異熟識爲正確的五趣四生。

  由此可見,如來不屬于趣、生所攝,因爲佛沒有異熟無記之法。也不是屬于“界”攝,因爲佛不是有漏法,佛已舍去苦、集二谛一切有漏的戲論種子。既然唯有異熟心及其心所,是正實趣生,則這異熟的心、心所法,離開了第八識則不能成立。

  論文九:又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能執受不應有故。謂五色根及彼依處,唯現在世是有執受,彼定由有能執受心。唯異熟心先業所引,非善、染等,一類、能遍、相續執受有色根身,眼等轉識無如是義。此言意顯眼等轉識皆無一類、能遍、相續執受自內有色根身,非顯能執受唯異熟心,勿諸佛色身無執受故。然能執受有漏色身唯異熟心,故作是說。謂諸轉識現緣起故,如聲、風等,彼善染等非業引故,如非擇減。異熟生者非異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續故,如電光等,不能執受有漏色身。諸心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如唯識言。非諸色根不相應行,可能執受有色根身,無所緣故,如虛空等。故應別有能執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講解:這是所引的第四理證。又有佛經說,有色根身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爲它有能執受的第八識。若無此識,那能執受的東西就不應當有。也就是說,眼等五根及根所依處,只有現在世有執受,這證明了有一個能執受之心,唯有這第八異熟識,才是能執受的心,因爲此異熟心是前世先業所引生的總報體;它不是善、也不是惡,而是無覆無記性;在一期生死中,它始終一類能夠周遍,永恒相續執受著有色根身。除此第八識外,眼等六轉識沒有以上執受的意義。

  以上所說,是顯示除第八異熟心外,其余的六轉識,沒有一類普遍相續的意義、能執受自內的有色根身。這並不是說,唯有凡夫的異熟心才能執受,而諸佛的無漏識沒有能執受的功能,不過是言說執受凡夫有漏色身,那就非異熟心不可了。以上所說的六轉識,都是以現在的緣而生起,好像電光一樣,沒有執受的功用。

  以上所說心法也包括心所法,因爲心法和心所法肯定相應,如唯識所說。各種色根和不相應行,不可以執受有色根身,因爲沒有緣慮作用。因此應當另有能執受之心,那種心就是第八識阿賴耶識。

  論文十:又契經說:壽、暖、識叁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恒持用,不可立爲持壽、暖、識。唯異熟識無間無轉,猶如壽、暖有恒持用,故可立爲持壽暖識。經說叁法更互依持。而壽與暖一類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

  講解:這是所引的第五理證。又,佛經說:凡有色身的有情,壽命、暖氣(體溫)、與異熟識叁法,如叁足鼎立,更互依持而得相續而住。如果沒有這異熟識持壽和暖,使之久住于世的識就不應當有。因爲六轉識有間斷變易,如聲、風一樣,沒有永恒執持的功用,不能成爲執持壽和暖的識。唯有這第八異熟識,沒有間斷和變易,在從生到死的一期生命中,有恒久執持的功用。所以能立爲執持壽和暖的識。佛經上說,壽、暖、識叁法,是互相依持。假如壽、暖二法一類相續,唯有識不是這樣的話,就不符合經上所說的正理了。

  論文十一:雖說叁法更互依持,而許唯暖不遍叁界,何不許識獨有間轉?此與前理非爲過難。謂若是處具有叁法,無間轉者可恒相持。不爾,便無恒相持用。前以此理,顯叁法中所說識言,非诠轉識,舉暖不遍豈壞前理?故前所說,其理極成。又叁法中,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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