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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二篇 異熟能變識诠釋)▪P8

  ..續本文上一頁所,共同領納的境界。論主以爲正理師之說非理,因爲受由觸生,如何後受能緣前觸呢?若以爲受由觸生,與觸相似,所以名爲領觸,如此,那一切從因所生,與因相似的等流果,都應當叫做自性受了。還有,既然觸爲受因,那觸因所生的受,就應當名爲因受,何以名自性受呢?小乘師救曰:譬如“王食國邑”,王不過食國邑所産的物資,但從其能産而言,說“食國邑”罷了。受能領觸,也是如此,不過是領觸所生的受體,但從其能生而言,說“領觸”。因爲這是自領的意思,所以名叫自性受。

  論主駁曰:此理未必盡然,因爲這自領的意義,和你們那“心不自證”的執著,正是相違背的。若說自領並非自緣,而是不舍離自體,名叫自性受,那麼盡世間所有的一切法,沒有一法是舍離自體的,難道說都叫自性受嗎?所以你們所說的謬理,只可以騙那襁褓中的嬰兒,而不值方家一哂。

  自性受雖如上破,然而境界受只能感受自相,並非共于其余心相。領納順、違、及順違俱非諸境,決定屬于自己的,才可以叫境界受,因爲它不共于其它心相。

  論文七:想謂于境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

  講解:想心所,以對外境取像爲其體性;施設種種名字言說爲其業用。怎樣叫施設名言呢?就是安立境界相的種種名字言說。例如爲要安立世間相的差別,才隨起有情世間、器世間、乃至叁界九地等種種名言。

  論文八:思謂令心造作爲性,于善品等役心爲業。謂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講解:思心所,令心造作爲其體性;役使心識生起善、惡、無記等事是其業用。也就是說,思能取現境,爲邪、正、俱相違行爲之因,驅使自心去造作善、惡、無記之業。

  論文九:此五既是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其遍行相,後當廣釋。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講解:以上這觸、作意、受、想、思五個心所,既然屬于遍行所攝,所以和第八藏識,決定相應。至于遍行的行相怎樣,後面當有詳細講解。這觸等五個心所,和第八異熟識,它們的見分行相雖異,然而同時生起、依于同根,所緣的相分境,及自體分,也是相似而等。所以名叫相應。

  第四章 五受相應門

  論文一: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微細、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舍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任善、惡勢力轉故,唯是舍受。苦、樂二受是異熱生,非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恒執爲自內我,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甯執爲我?故此但與舍受相應。

  講解:此爲八段十門中的五受相應門。說到五受相應,《叁十頌》稱“相應唯舍受”。這第八阿賴耶識,行相極不明了,它不能分別違境、順境之相,它的行相微細,始終一類相續而轉。因此只能和非苦非樂的舍受相應。

  再者,這個相應受,唯是第八異熟識總業所招感,隨著先世業力的牽引,並不須要等待現前的助緣,任由過去世善惡勢力的發展,而自然轉起。因此,與第八識相應的,唯獨是這個舍受。至于苦、樂二受,那是前六識的異熟生待緣方起,而不是第八識的真異熟,所以不和第八識相應。(注:唯識宗以第八識總報之果體稱爲真異熟;由此所生之前六識別報之果,即稱爲異熟生。)

  再者,由于第八識是一類相續常無轉變,所以有情的第七識就執之爲常、一的自內之我。倘若與苦樂二受相應,那就不是一類相續的舍受,而是有善、惡轉變的余受了,因此第八識唯與舍受相應。

  論文二: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業異熟?既許善業能招舍受,此亦應然,舍受不違苦樂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

  講解:說一切有部師問難曰:如果依你們唯識家所說,第八識唯與舍受相應的話,那麼,爲什麼第八識不但是善業的異熟識,而且也是惡業的異熟識呢?論主回答:既允許善業能招感舍受,當然惡業也能招感舍受。因爲舍受于苦樂二品皆不相違,如非善非惡的無記法,善業、惡業也都可以招感。我們說一個容易了解的譬喻,譬如一幅素絹,你隨便畫上什麼顔色都可以。

  論文叁:如何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互相違故。謂欲,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業,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刹那別緣。慧,唯簡擇得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應。

  講解:有部論師又問:爲什麼這第八阿賴耶識,不與別境及善等心所相應呢?論主答:那是因爲它們的行相互相違背。五個別境心所,欲心所是隨著希望的樂事而轉,第八識則是任聽其過去的業力而轉,沒有所謂的希望。勝解心所是從猶豫不定中,即可堅持所決定的事而轉的,第八識瞢瞢味昧,本非猶豫,所以也無所謂印持。念心所是由明記曾經熟習之事而轉,第八識昧闇劣弱,它不能明記曾經緣過的境界。定心所能令心專注于所觀之境,第八識則任運隨業,刹那別緣。慧心所是唯以簡擇得失之事而轉,第八識則隱微闇昧,不能簡擇。因此第八識不與別境心所相應。

  論文四: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汙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

  講解:因爲此識是異熟性,所以它不但不與別境心所相應,不與善、煩惱等心所相應,同時也不與悔、眠、尋、伺四種無記性的不定心所相應。這四種不定心所雖然也是無記性,但它們都是前六識有間斷的異熟生,前六識有間斷,不是第八識的相續而轉的真異熟,所以也不相應。

  第五章 叁性分別門

  論文一:法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阿賴耶識何法攝耶,此識唯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異熟若是善、染汙者,流轉還滅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若善、染者,互相違故,應不與二俱作所依。又此識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不受熏,無熏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故此唯是無覆無記。

  講解:此章講阿賴耶識的叁性門。世間事物的屬性有四種,即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阿賴耶識在這四類法中,屬于無覆無紀,因爲它是非善非惡的異熟性。假使異熟是局限于善性,那因業流轉的凡夫,就不能成就五趣生死;假使異熟是屬于惡性,那修道還滅的聖人,就不能成就涅槃妙果。再者,這第八識,雖然是善、惡二法同所依止的總報主,實際上它是非善非惡。它假使是善,便不能爲惡法所依止;是惡,便不能爲善法所依止,如此相違,怎爲善、惡二法作同所依止的總報體呢?這第八識雖是善、惡之所熏體,而實非善、惡。假使它本身是善、惡的話,那就應當如極香的旃檀,或極臭的阿魏一樣,不能再受熏習了。熏習,就是種子。如果第八識裏沒有熏習的種子,那一切染淨法的因果,不是都不能成立了嗎?因此,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記。

  論文二:覆謂染法,障聖道故,又能蔽心,令不淨故,此識非染,故名無覆。記,謂善、惡,有愛、非愛果,及殊勝自體,可記別故。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講解:“覆”的意思是障蔽,是染法,能障礙成佛之道,不令悟入;蔽者能蔽真心,不使清淨。而阿賴耶識不是染法,所以名爲無覆。記的意思是善法有可愛果,惡法有非可愛果,及有此殊勝的善、惡法體可資記別。記別,就是記取其當來愛與非愛的差別果相。這阿賴耶識,沒有善、惡因果可資記別,所以名爲無記。

  第六章 心所例同門

  論文一:觸等亦如是者,謂如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記性攝。觸、作意、受、想、思亦爾。諸相應法必同性故。

  講解:頌文中“觸等亦如是”句,意思是說觸等五遍行心所,例同阿賴耶識,也是無覆無記性攝。因爲凡是相應的心、心所法,它們在善、惡、無記叁性中,必定是同屬一性。

  論文二:又觸等五,如阿賴耶亦是異熱。所緣、行相俱不可知,緣叁種境,五法相應,無覆無記,故說觸等亦如是言。有義,觸等如阿賴耶,亦是異熱及一切種,廣說乃至無覆無記,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觸等依識不自在故。如貪、信等,不能受熏,如何同識能持種子?

  講解:又有第二家這樣說,觸等五個心所,和阿賴耶識亦是異熟。所緣行相俱不可知,緣叁種境,有五種相同的意義:一者觸等五心所亦爲前業所感,是真異熟報果。二者所緣、行相,俱不可知。叁者同緣叁種境:根身、器界、種子。四者與觸等五法相應,即心王與此五心所共爲六法,除去各個自體,而與余五法相應。五者其性亦是無覆無記。所以說:“觸等亦如是”。

  又有第叁家說:觸等五位心所法,也和阿賴耶識一樣,是異熟果體,及有、無漏法的一切種子,乃至無覆無記。“亦如是”的話,是指阿賴耶識的一切,並沒有于此如是,于彼不如是的簡別。護法論師認爲:以上叁家的觀點都不對,因爲觸等心所,是依于本識心王而存在,它們並非自在。就像貪、嗔等煩惱心所,及信、精進等善心所一樣,都不能受熏。既不能受熏,如何能像本識一樣的執持種子呢?

  論文叁:又若觸等亦能受熏,應一有情有六種體。若爾,果起從何種生?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芽故。若說果生唯從一種,則余五種便爲無用。亦不可說次第生果,熏習同時勢力等故。又不可說六果頓生,勿一有情一刹那頃,六眼識等俱時生故。

  講解:如果觸等五個心所,也和阿賴耶識一樣能夠受熏,一個有情就有了六個持種之體(五個心所和一個阿賴耶識)。如果是這樣,果從那個持種之體生起呢?不應該從六個種子共生一果,因爲從未有見過多種同生一芽。若說果從一個種子而生,那末其余五個種子不都沒有用途了嗎?也不可說六個種子次第生果,因爲種子既是同時熏習,勢力是相等的,無分勝劣,那會有先後次第生果的道理。也不可說六個種子同時頓生六果。因爲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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