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經)。
八月,親率女子宏法團,至大甲、大安慰問妮娜臺風災胞及法施。
民國四十叁年(一九五四) 六十五歲
二月,于臺中慎齋堂開講(阿彌陀經)。
叁月,于臺中靈山寺開講(妙法蓮華經)。
五月,受菩提樹月刊聘爲社長。複應邀巡回至屏東東山寺、鳳山、高雄、大崗山等處弘法。
十月,于臺中蓮社倡辦“兒童德育周”,以正童蒙。
十一月,應棲蓮精舍請,講(阿彌陀經)。
十二月,應桃園蓮友邀請,前往弘法。
民國四十四年(一九五五) 六十六歲
六月,禮請斌宗老和尚,傳授菩薩戒。以後則常請忏雲老和尚主持誦戒。又隨章嘉大師至臺南、豐原等地協助弘法,並代表大師講演數次。
十二月,受提攜一年組成之桃園蓮社,聘爲名譽社長。
民國四十五年(一九五六) 六十七歲
叁月,獲朱炎皇、許克綏等居士之助,籌備創建“慈光圖書館”,並撰文呼籲。
民國四十六年(一九五七) 六十八歲
五月,“慈光圖書館”奉教育部核准,被推爲董事長。
民國四十七年(一九五八) 六十九歲
五月,慈光圖書館開幕,公兼任館長,開講(佛說屍迦羅越六方禮經)。之後每周叁晚間于此講經不辍。略有(地藏菩薩本願經)(阿彌陀經)(普賢行願品)(維摩诘經)(金剛經)(楞嚴經)(圓覺經)(八十卷華嚴經)等。
七月,創設“慈光托兒所”,附設于慈光圖書館內。
民國四十八年(一九五九) 七十歲
五月,獲許克綏、朱炎煌老居士等之捐助,籌設“慈光育幼院”專收孤兒,並受任爲董事長。
民國四十九年(一九六○) 七十一歲
五月,促成“臺中蓮社四十八願念佛班”。
同月,慈光圖書館已上軌道,辭館長職。
六月,禮請證蓮老和尚,啓建“千人戒會”于慈光圖書館。
民國五十年(一九六一) 七十二歲
由于周宣德居士首先在臺北倡導大專青年學佛,公乃于五月,創辦“慈光學術講座”,親編(佛學概要十四講表)講授。爾後于寒暑假陸續舉辦國學、佛學講座,廣開六門功課,爲大專學子奠定學佛之基。
十一月起,每周日親自主持“大專青年佛學座談會”,引導學子正信。
十二月,辭去臺中蓮社、慈光圖書館、慈光育幼院叁機構董事長職。
民國五十一年(一九六二) 七十叁歲
七月,應邀每周二赴中興新村講演佛法,隨即成立“中興佛社”。
同月,與趙麗蓮博士等人,同獲教育部嘉獎。公以事前未悉,不及婉謝。
十二月,試創辦“佛教菩提醫院”于臺中路。
民國五十二年(一九六叁) 七十四歲
四月,籌建“菩提救濟院”,後改名“仁愛之家”。醫療大樓于五十五年落成。
九月,中秋節,遷居臺中市正氣街九號。
民國五十四年(一九六五) 七十六歲
七月,受印順法師等之托,興建“太虛紀念館”,于五十六年五月落成。
民國五十五年(一九六六) 七十七歲
十月,興建“菩提安老所”,于六十一年落成。
民國五十七年(一九六八) 七十九歲
于慈光圖書館啓講(八十卷華嚴經)每周叁不辍,直至七十五年叁月,惜未竟而往生。
民國五十九年(一九七○) 八十一歲
叁月,設立“明倫社”于蓮社,專責接引大專青年。
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 八十二歲
二月,開辦“明倫大專佛學講座”,擴大接引佛青。
叁月,創辦(明倫月刊),闡揚中華文化,開辟佛青發表園地。
民國六十二年(一九七叁) 八十四歲
叁月,承廣播界前輩黃懷中居士之助,于彰化國聲電臺開創“蓮友之聲”節目。後又開播“中華文化”節目,獲九所民營電臺聯播,展開空中弘法。
民國六十叁年(一九七四) 八十五歲
二月,承美佛會沈家桢居士之助,開辦“佛經注疏語譯會”,培養譯注人才。
叁月,成立“青蓮出版社”,專責出版儒佛典籍。
八月,于“佛經注疏語譯會”內,附設“內典研究班”,培養佛學人才。
民國六十四年(一九七五) 八十六歲
六月,創辦“蓮友子弟輔導團”于慈光圖書館,嘉惠蓮友子弟。
民國六十八年(一九七九) 九十歲
由于電臺廣播成績斐然,乃籌設成立“明倫廣擴節目供應社”,擴大空中弘法。
民國六十九年(一九八○) 九十一歲
十月,獲周榮富居士之助,創辦“臺中論語講習班”,培養弘揚文化之人才。
民國七十一年(一九八二) 九十叁歲
籌購“弘道樓”,作爲明倫社、月刊社、出版社辦公之用。
民國七十二年(一九八叁) 九十四歲
一月,捐款設立“孔學獎金會”鼓勵儒學作品之寫作,提供明倫月刊及電臺廣播用。
十月,創辦“臺中蓮社社教科研習班”培養人才。
民國七十叁年(一九八四) 九十五歲
二月,獲黃懷中居士之助,于複興廣播電臺開播“明倫之聲”,全省聯播,助益社教。
民國七十四年(一九八五) 九十六歲
叁月,忽召集蓮社暨聯體機構幹部,咐囑一年之期。
五月,與學生暢遊杉林溪。
十月,再獲黃懷中居士推薦,于臺灣區漁業廣播電臺開播“明倫之聲”節目。
十一月,捐款購地,獲周榮富居士之助,興建“六吉樓”,作爲廣播社辦公及社教科上課之用。
民國七十五年(一九八六) 九十七歲
元旦,最後一次在“慎齋堂”開示法要。
二月,最後一次參加臺中蓮社暨聯體機構圍爐、新春團拜,及明倫講座結業典禮開示。
叁月十九日,最後一次在慈光圖書館講(華嚴經),切囑:“少說一句話,多念一聲佛;打得念頭死,許汝法身活。”
叁月二十叁日,最後一次參加霧峰本淨寺放生活動。
四月十叁日,夏曆叁月初五,清晨五時四十五分,公吉祥右臥,持珠念佛,最後以“一心不亂”囑在側諸弟子,隨即念佛往生。
【編者按】以上年表,以資料不足,編者未敢自是;凡我雪門弟子,如發現疏漏之處,敬祈 惠正爲禱!
李炳南居士推動的社會福利事業
于淩波
(八十叁年元月中華慧炬佛學會主辦,“佛教社會福利與現代社會”國際學術會議論文)
綱要
李炳南(一八九○—一九八六),名豔,號雪廬,山東濟南人,早年從梅光羲學唯識,皈依于印光大師,任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府主任秘書,叁十八年來臺,以在臺中法華寺講經因緣,組織臺中佛教蓮社,發展各地布教所至叁十余處,帶動全省念佛風氣,以後陸續創辦慈光圖書館,慈光育幼院,佛教菩提醫院,臺灣省菩提救濟院,救災恤貧,施醫舍藥,收容老人孤兒,績效卓著,是早期推動社會救濟事業的典型,故介紹及探討其事迹之過程。
一、前言
社會福利事業Social and welpare Services. 在我國舊稱“社會救濟事業”、或“社會公益事業”,其稱爲“社會福利事業”者,是近年——近二十年左右的事,並且是接受歐美國家所使用的名詞。
歐美民主先進國家,早期亦只有消極的社會救濟事業,而沒有積極的社會福利事業,如英國早在十七世紀之初,即有“伊麗沙白濟貧法”的訂定(注一),並且將管理濟貧的責任,委托給教區辦理,這是社會救濟與宗教結合的先例。美國于十七、十八世紀間,大體上亦仿效此種辦法,但此種方式亦有其缺點,即教會之救濟,只限于其本區之教徒,而非教徒不在其列,到二十世紀初葉,社會福利事業逐漸爲各國政府所重視,並且逐漸走上製度化。
在我國,早期農業社會時代,政府與民間,亦均有社會救濟的觀念,如某一地區有災變發生,政府有赈濟的責任;而民間之慈善團體,亦踴躍參與,伸之以援手,即在平時,民間慈善團體,亦以施醫舍藥、救災恤貧,以至于設立老人院、育嬰堂等機構,爲其份內的工作,並且這些工作,多有佛教人士參與其中。事實上,農業社會時代,佛教寺院即兼有救濟機構的功能,此種事例,不勝枚舉,因非本文重點,此處不再詳述。
在臺灣,近二十余年來,佛教寺院及居士社團,更積極的參與了社會救濟事業——即我們現在所稱的社會福利事業,其績效最著者,如證嚴法師所主持的“慈濟功德會”,有會員叁百萬人,其濟助區域遍及于臺灣、中國大陸、以及及于蒙古、非洲災區,此一事實,世人皆知。
然而,早在四十余年前,在臺灣最早推動佛教弘法及社會救濟事業者,是山東籍的李炳南居士,茲爲介紹李炳南居士所推動的社會救濟事業如下:
二、李炳南居士的生平
李炳南,名豔,字炳南,法名德明,晚年號雪廬老人,他出生于公元一八九○年(清光緒十六年),逝世于公元一九八六年(民國七十五年),世壽九十七歲。
他是山東省濟南府人,世居濟南城南券門巷,他的父親壽村公,是中産之家,所以樂善好施,在地方上有李善人之稱,雪廬自幼聰明好學,儒家的四書、五經、諸子、史書,他都循次誦讀,後來畢業于山東法政學堂,他興趣廣泛,多才多藝,所以他後來善詩文、能奏笛、會劍術、兼習中國醫學,無不精妙。
中華民國成立之年,雪廬二十叁歲,他約集了濟南的教育界人士,成立了一個“通俗教育研究會”由他擔任會長。他們在市內開設講座,定期演講,並到各集鎮去巡回演講,鼓吹女子不纏足,女子要受教育,鴉片煙毒之害,以及青年男女不早婚等改良民俗的言論,這項社會教育工作,曾受到省政當局的嘉獎和鼓勵。
民國九年,雪廬出任山東莒城縣的典獄長,他眼見監房破舊湫溢,囚犯住在裏面擁擠不堪,他決心加以改善,經過他長久的努力,終于爭取到預算,把監房重予改建,改善了囚犯的生活,他在監所施以德育教化,讓囚犯改過自新,重回社會做人。
這時,清末佛學大師楊仁山居士的學生、江西南昌人的梅光羲(撷芸)居士(注二),任山東高等檢察廳廳長。梅撷芸(一八八○—一九四七)在光緒二十四年考中舉人,後來留學日本,畢業于陸軍振武學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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