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指的是第八阿賴耶識)。識受業力牽引,“納識投胎”──就是投生。若以現代觀念诠釋識,識是以“行”的造作──業力的牽引而納識投胎,招感根身。識又爲名色之緣,名色藉識而生起。佛陀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指出所謂生命,是“識”與“名色”互相依存而有的。此處所指的識,是“納識成胎”的業識。名色中亦有識,名色中含的是眼耳鼻舌身意的前六識。
【識食】四食之一,有漏識由段、觸、思叁食之勢力而增長,以第八阿賴耶識爲體,支持有情身命不壞者,如無色界及地獄之衆生以識爲食。換句話說:也就是地獄及無色界的衆生,是以識支持命根。見“四食”條。
【識無邊處定】四無色定之一,又作識處定。此定超越空無邊處定,而思惟“識爲無限大”,亦即思惟識無邊之相。見“四無色定”條。
【識蘊】爲五蘊中的第叁位。唯識宗于“五位百法”中,立八識心王之名,此八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唯識宗不說心而說識,在佛法上謂之方便。事實上,識即是心,亦即是意,心、意、識叁者,同體而異名。小乘佛教建立六識,沒有第七、八識,但在文字中已有七、八二識的含義,如《順正理論》卷十一載:“心、意、識體雖是一,而訓詞等義類有異,謂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集起故名心者,即是第八阿賴耶識;思量故名意者,即是第七識末那識;而了別故名識者,即是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大乘廣五蘊論》曰:“雲何識蘊,謂與所緣,了別爲性,亦名心,能采集故,亦名意,意所攝受。若勝心者,即阿賴耶識,此能采集諸行種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轉故。又由此識從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起者,了別境界轉識,複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數間斷還複生起,又令生死流轉回還故。”
“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又攝藏我慢相故,又能緣身爲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識,執持身故。最勝意者,謂緣藏識爲境之識,恒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相應,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聖道,滅定現在前位。如是六轉識,及染汙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識變】識變,是唯識宗所世的獨特法門,意謂一切諸法,皆是識所變現,稱爲識變。《成唯識論》卷二曰:“然依識變,對遣妄執真實我法說假似言。”識變是由識轉變、轉化、變現的意思。《唯識叁十頌》首頌曰:“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成唯識論》釋雲:“轉謂隨緣施設有異”。意思是、隨不同的因緣,而有種種不同的名言安立,就叫做轉。識論又解釋識變曰:“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上段論文是說:八識心王及各各相應心所,皆能從自體轉變(變現)出似有實無(似實實假)的相分和見分。見分是能認識的作用,相分是似外境的影像,依此二分施設(假說)我、法,而此相見二分,是識體轉變出來的,離開識體也就沒有相見二分,這就是識變。
【識體四分】爲唯識宗所立的教義。唯識宗認爲,構成我人認識作用的心識,其認識作用有四種分類(說到識,包括各各的相應心所在內)。這四種作用,是在“識變”時生起的,即:一、相分,相即相狀;所緣之義。爲認識的對象(客體);亦即被主體的心所認識的客體形相。此又分爲影像相分及本質相分二種。二、見分,見即見照;能緣之義。爲認識的主體(即八識的能緣作用);亦即認識、照知相分的主體作用。叁、自證分,又作自體分,自者自體之義;證者證知之義。即自體上證知見分的作用;亦即自體能證知自己的認識活動(見分緣相分之作用)。四、證自證分,即證知自證分之認識作用;亦即自證分之再證知。于八識及其相應心所,皆各具此四分。心、心所認識作用的四種分類,若換一個解釋方法,則爲:一、相分:這是客觀的外境,唯此外境非實有,而是內識所變現的。二、見分:這是主觀的認識作用,它所認識的境,就是所變現的相分。叁、自證分:這是對主觀的認識作用加以證知的作用,它也就是識的自體。四、證自證分:這是識的自體對自證分再度證知的一種作用。
【願波羅蜜多】爲十波羅蜜多之一,修唯識行,入修道位,修十種勝行,十勝行即是十波羅蜜多,其中第八即是願波羅蜜多。此有二種:一、求菩提願,就是菩薩發願成無上佛道。二、利樂有情願,就是菩薩發願度無量衆生。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十波羅蜜多”。
【壞苦】爲苦苦、壞苦、行苦等叁苦之一。又作變異苦,樂境變壞的苦。對所愛的人或物,因死亡破壞的變化所生起的苦感。又身中地、水、火、風等四大互侵、互壞之苦,亦稱壞苦。此外,諸可意之樂受法,生時爲樂,壞時逼惱身心之苦,亦稱壞苦。見《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二。參閱“叁苦”條。
【癡心所】此爲心所有法中的根本煩惱心所之一.癡又稱無明,以無明故,對事理顛倒,因果迷亂,義理全乖。《成唯識論》曰:“雲何爲癡,于諸理事,迷闇爲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爲業,謂由無明起疑、邪見、貪等煩惱,隨煩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無明爲十二緣起之首,爲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無明即是迷昧不覺,對世間道理及佛法義理迷惑不解,由此引起種種煩惱,即“一切雜染所依爲業”。無明就是沒有智慧,也即是愚癡。愚癡有兩種,一者是俱生無明,是先天性與生俱來的無明;一者是分別起的無明,是後天受環境習染的無明。
【邊見】五見之一,十隨眠之一。五見之首爲身見——即我見:有了我見,即計度我爲死後常住不滅者,或計度我爲死後斷滅者,此即佛教所破斥的常見或斷見。《成唯識論》曰:“二邊執見,謂即于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爲業。”
【顛倒】指違背常道、正理,如以無常爲常,以苦爲樂等反于本真事理的妄見,這是産生煩惱的根本。對于顛倒妄見的分類,諸經論所說不一。一般多說叁顛倒。即:一、想顛倒,對于對象錯誤之想法。二、見顛倒,錯誤的見解。叁、心顛倒,以邪心妄識認識事物,這是顛倒的根本。
【類無別真如】修唯識行,第四修習位的十真如之一。這是第五地斷下乘般涅槃障所證的真如。第五地證生死涅槃平等無差別迷悟一如之理,由此了知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隨諸有情相續差別各各有異,故名類無別真如。參閱“十真如”條。
【難陀】梵名 Nanda,意譯歡喜,唯識十大論師之一,約與安慧、淨月同時。《成唯識論述記》卷一稱:“梵雲難陀,唐言歡喜,勝軍祖習,故于後卷新熏種子,北師所說,造《瑜伽釋》等,大有製作。”時安慧對于心識唯立自體分,難陀與淨月則主張立見、相二分,並主張相分無體,見分無形相,故被稱爲“無相唯識”。關于種子來源,他否定種子本有,唯主新熏。即主張種子系由現行之熏習而新生者,因此他主張廢除“五種姓”之說。故古來稱之爲新熏家。在唯識學理論上他維持世親舊說,故稱“唯識古學”。他的著述甚多,曾注釋《唯識叁十頌》、《瑜伽師地論》等。參閱“十大論師”條。
二十劃
【攝大乘論】印度瑜伽行學派重要的著作,無著論師造,又稱攝論,爲攝論宗的根本要典,爲“十支論”中的“廣苞大義支”。我國有叁種譯本,一者後魏佛陀扇多譯,凡二卷,此譯本雖最早譯出,但由于他沒有譯出世親的《釋論》,所以影響不大。二者陳代真谛譯,凡叁卷,此即“攝論宗”所依的論典。叁者唐代玄奘譯,凡叁卷。西藏亦有譯本,凡四卷。本書系解釋《大乘阿毗達磨經》的攝大乘品,以瑜伽行派的觀點,闡述大乘教義,以其內容赅攝大乘佛教之一切聖教法門要義,故稱《攝大乘論》。
【攝大乘論釋】爲無著所造《攝大乘論》的注釋書,無著之弟世親論師造。漢土有叁種譯本,一爲陳代真谛譯,凡十二卷,一說十五卷,陳天嘉四年,在廣州製旨寺譯出,慧恺筆受,後世稱《梁譯攝大乘論釋》,略稱攝論釋。二者隋開皇十年,沙門達摩笈多暨行矩等合譯,凡十卷,名爲《攝大乘論釋論》。叁者唐代貞觀二十叁年玄奘叁藏譯,凡十卷,世稱唐譯世親攝論。
在真谛譯本中,闡示八識體一,種、現一體,及阿陀那七識異名說等,爲隋唐兩種譯本所無,其余相異之處亦多。其故何在呢,因世親之後,十大論師繼起,對唯識宗義,當時就有不同的見解,于是就其釋論,增添刪削,故新舊二譯原本即不盡相同。攝論宗所依的是安慧一系的古唯識義;而玄奘一系所依的,是護法一系的新唯識義,這就是二者不同的原因。
【攝末歸本識】唯識宗依叁性觀的觀行法門,立此五重唯識觀,攝末歸本識爲第叁種觀法。相分是識所取之境,見分是了別境的作用,此二者均從識體生起,故識體爲本,相、見二分爲末,所以離開識之自體分,就沒有相見二分的存在。故攝末歸本,這是體用相對的觀法。
【攝受因】唯識宗所立十因之一。叁界惑業系縛之法及不系縛之法,都爲真實見所攝受,故稱爲攝受因。參閱“十因”條。
【攝散歸觀支】唯識宗所依經論的“十支論”之一,即《分別瑜伽論》,此論中土未譯。參閱“十支論”條。
【攝論九識】真谛一系的攝論師,于八識之外,立第九阿摩羅識,成立九識義,與地論師及唯識宗之八識各不相同。此九識即:一、眼識:眼與色爲緣而生眼識,爲能見者。二、耳識:耳與聲爲緣而生耳識,爲能聽者。叁、鼻識:鼻與香爲緣而生鼻識,爲能嗅者。四、舌識:舌與味爲緣而生舌識,爲能嘗者。五、身識:身與觸爲緣而生身識,爲能覺者。六、意識:意與法爲緣而生意識,能分別前五根所緣色等五塵境界。七、末那識:又稱分別識。此識本無定體,即第八識之染分,依第八識自證分而生,緣第八識見分而執爲自我,爲第六識之主,執轉第六所緣善惡之境而轉染淨者皆由此識。八、阿賴耶識:譯爲藏識,此識染淨…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十一~二十五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