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六~十劃)▪P16

  ..續本文上一頁不同假立。”而《百法纂釋》中則謂:“言定異者,謂善惡因果,互相差別,以善因必感樂果,惡因必感苦果,一定永異,故曰定異。”

  【定異因】唯識宗所立十因之一。一切有爲法,自性功能差別,夠引生自果,而互不雜亂,稱爲定異因。參閱“十因”條。

  【定業不定業】即定業與不定業。此指善、惡之業所招感的果報,有定與不定之別。分爲招感結果之定與不定、招感結果之時的定與不定、時與果之定與不定等叁種。一、果之定與不定:決定受異熟果之業爲定業,受果不定之業爲不定業。二、時之定與不定:時之定者有叁種,稱叁時業即:一者現法受業,略稱順現業。乃現在世作業,現在世引生果報。如入慈無量心定、四靜慮或滅盡定者,由其功德出定時,于身具備無量功德。或對以佛爲上首之僧衆作善惡

  業,或以猛利之意樂方便作善惡業者即是。二者順生受業,又作順次生受業,略作順生業。即此生所作業于次生招感果報,如五無間業于次無間之生受果。叁者順後受業,又作順後次受業、順後業。指此生所作之業于次生以後感果。叁、時與果之定與不定。業有四種,即一者異熟定,謂受果已定而時不定。二者時分定,謂受果之時已定,而所受之果不定。叁者俱定,謂受果、受時皆定。四者俱不定,謂受果、受時皆不定。《成唯識論了義燈》卷五,以俱定爲定業,其他叁者爲不定業。

  【定學】爲獲得聖果而須勤修的叁學之一,又作增上心學。定可攝散澄神、摒除雜念,見性悟道。見“叁學”條。

  【明】智慧之別名。《佛地論》卷一曰:“有義明者以慧爲性,慧能破闇故說爲明。有義無礙善根爲性,翻無明故。”《大乘義章》卷十四曰:“知法顯了故名爲明。”

  【明了意識】此又稱爲五俱意識,爲四種意識之唯識宗將有情的意識分爲四種,即一、明了意識。二、定中獨頭意識。叁、散位獨頭意識。四、夢中獨頭意識。明了意識又稱五俱意識。《成唯識論》卷五、卷七載,明了意識,此識與眼、耳等前五識同時俱起,對于外境之好惡、長短、方圓等,一一皆能明了分別而取境,故此識稱爲五識的“明了依”,又稱分別依。參閱“四種意識”條。

  【明代後葉唯識諸師】明季後葉,約明武宗正德年間至崇祯年間(一五○六─一六四四),百余年間,研究唯識的缁素輩出,一時蔚爲風氣。在這段時間內,注釋唯識學的書籍問世了叁十余種,注釋的學者也有近二十人。而最早首開這種風氣的,是一位魯庵普泰法師。普泰法師行世的著作,一部是《八識規矩頌補注》,另一部是《百法明門論解》。普泰法師生平資料不詳,萬曆年間釋通潤撰《成唯識論集解》,同一時代的王肯堂爲之作序,序文中說;“余聞紫柏大師言,相宗絕傳久矣,魯庵普泰法師,行腳避雨止一人家檐下,聞其內說法聲,聽之則相宗也,亟入見,乃一翁爲一妪說。師遂拜請教,因留月余,盡傳其學而去。疑翁妪非凡人,蓋聖人應化而現者。”以上一段話,說的有點玄虛。其實普泰在《八識規矩頌補注》的自序中曾說到,他曾目睹過古人有關唯識的注疏,唯“爲注之人,不書其名,往往皆鈔錄之本。”由此可見他早就留心于唯識,並不全是聞之老翁的。普泰以後,注釋唯識的學者,出家缁衆有真界、正誨、明昱、真可、通潤、德清、廣益、大惠、大真、智旭、鎮澄、蘊璞等;在家居士有王肯堂、王庵等。所注釋的唯識論典,爲《成唯識論》、《唯識叁十論》、《百法明門論》、《八識規矩頌》、《觀所緣緣論》、《因明入正理論》等。明季後葉興起的研究唯識的風氣,到滿清入關而中斷。參閱“近代唯識學的複興”條。

  【明昱】明代唯識宗僧人。吳人,字高原。萬曆年間爲名儒王肯堂講成唯識論,旁征博引,深入淺出,並將當時之講義錄成《成唯識論俗诠》十卷,流布于世,人皆爭相傳習。另著有相宗八要解,凡八卷,內容分別爲:《百法明門論贅言》、《唯識叁十論約意》、《觀所緣緣論會釋》、《六離合釋法式通關》、《觀所緣緣論釋記》,《因明入正理論直疏》,叁支比量義鈔》、《八識規矩補注證義》等各一卷。

  【明得定】菩薩四加行位中,于暖位所得的禅定。此禅定爲初步定慧的階段,能觀察對境之名、義、自性、差別等四法皆自心所變,皆爲假有。《成唯識論》卷九載:“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爲暖位。謂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暖。”

  【明增定】菩薩四加行位中,于暖位所得的禅定。《成唯識論》曰:“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爲頂位。”明增,是智慧增長,增長後進一步觀察所取境空,修尋思觀至此達于絕頂,故稱頂位。

  【明緣】生識的九緣之一。謂眼因明而見,無明則不能發于眼識,故明爲眼識之緣。參閱“九緣生識”條。

  【非空非有中道】即是唯識中道。一切諸法有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等叁性。其中,遍計爲空而非有,依他、圓成爲有而非空。亦即心外之法,遍計爲非有,心內之法,依他、圓成爲非空。非有非空即中道,依唯識論所說中道之義。《成唯識論》卷七曰:“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非空非有,是超越有與空的相對,而至于非空非有的無相境界參閱“叁性”條。

  【非故思所造業】又作非故思業。爲“故思業”的對稱。即未經特意思惟而于不知覺中所造的善惡業。此業由身、口造作,並無感果的功能。見《百法問答》鈔卷叁,參閱“故思業”。

  【非執受大種因聲】聲塵的叁聲之一,指不是由人的自體所發之聲,而是自然界所發之聲,如風嘯聲、流水聲等皆是,此又名外聲。參閱“執受大種因聲”條。

  【非想非非想處定】四無色定之一,又作非有想非無想定。此定超越無所有處定,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具足而安住之。此定無明勝之想,故異于滅盡定;亦非無想,故亦異于無想定。見“四無色定”條。

  【非量】因明用語,叁量之一,心識叁量之一。現量,即直覺知識;比量,即推論知識。似現量,略稱似現,即對于所緣之境生起分別惑亂之智,不能正確量知其真實自相。似比量,略稱似比,依不成、不定、相違、似喻等似因而生似是而非之智,不能正確比知量度所對之境。非量,即似現量、似比量之總稱。乃非正確無訛之現、比量,或非可量知之量。非量是錯誤的認知。即是于現在之境與非現在之境,以錯覺之心錯爲分別而獲不實之量果,謂之非量。

  【非擇滅無爲】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爲之一。非擇滅無爲者,有二種意義,一者自性清淨,非由智慧的揀擇力量,才能表現本來的真如自性。二者但由本性清淨,使煩惱阙緣不生。《俱舍論》曰:“永礙當生,得非擇滅。”當生者,指當來所生之法,諸法緣會則生,緣阙不生。謂能永礙未來生之法生起,所得之滅異于擇滅無爲,以得不由人擇,但由緣阙之故,名曰非擇滅無爲。參閱“六無爲”條。

  【果】果爲木實之義。對于因而言。一切之有爲法,前後相續,故對于前因而謂後生之法爲果。擇滅雖爲無爲法,然由道力而證悟,故名果。虛空與非擇滅,無爲果者。

  【果果】涅槃之謂。菩提爲修行之結果,故謂之爲果。依其菩提而證涅槃,故涅槃曰果果。《涅槃經》卷二十七曰:“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有因者即十二因緣,因因者即是智慧。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果果者即是無上大般涅槃。”

  【果能變】略稱果變。爲“因能變”的對稱。唯識宗就諸識變現諸法,分別爲因能變與果能變二種,所謂果能變,指由種子所生起的八識,自八個識的自體分(此八個識的自體分,是前等流、異熟二因習氣所生的果。)各各變現出相、見二分的變。事實上,因能變與果能變本是一件事,識體以種子爲親因而生起,故說種子生八識爲因能變;而識體從種子生時,同時識體上變現出相、見二分,故說識體爲果能變。因果二種變,不是前後異時,而是同時轉變,但在意義上說,這是兩種轉變。

  簡單的說,因能變,就是種子生起八識識體的變;果能變,就是八識識體變現相、見二分的變。此處要注意的,即八識識體變現相、見二分時,其所相應的的心所,也各各變現出相、見二分。于此有一疑問,所謂因能變,是種子生起八識識體的變。而種子是第八識所攝持,何以又能生出第八識?答曰:第八識與其所含藏的種子, 是無始以來同時俱有的,種子是能生之因,八識現行是所生之果;而現行是能熏之因,受熏的新種子是所生之果,此二重因果,是刹那滅,果俱有。因此,第八識所攝持的種子,同時也能生出第八識、以及七轉識。

  【果俱有】種子六義的第二義。以種子爲因,生起現行,刹那即滅,但並不是滅後始成果,而是刹那生滅之際,“正轉變位,能取與果。”正轉變位,有別于過去或未來的轉變位;與果,是以種子現行爲因,所取之果,名曰與果。也就是即因生現果,因果同時,相依俱有。此處所稱的果,事實上就是新熏的種子。果俱有,簡除前後相生、以及相離的他身而生等。因爲異時異處,便不能和合,便不是種子了。

  【果唯識】唐代慈恩寺窺基大師,將諸經論所說唯識文義總攝爲五種,稱爲五種唯識,此爲五種唯識之一。亦即經論中闡明佛果之妙境界者。即說由思惟觀察唯識之理而所得的果智。參閱“五種唯識”條。

  【果報】即由過去的業因,所招感的結果。此又作異熟、果熟、報果、異熟果等。此有二種:一、總報,即由引業(總報業)而來的果報,如人之生存即由前生引業而來。二、別報,即人人個別的果報,系由滿業(別報業)而來,又稱滿果,如同生而爲人,則有男女、美醜、貧富之分,此即爲別報。若就時間而言,則有叁時業之叁時報:一、順現報,即今生造業,今生報應之果報。又作現報。二、順生報,即今生造業,來生報應之果報。叁、順後報…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六~十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