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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六~十劃)▪P2

  ..續本文上一頁在四聖谛中,苦、集二谛屬于迷妄之果與因,爲有漏法;滅、道二谛則爲覺悟之果與因,爲無漏法。見《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

  【有漏因】指招感叁界果報的業因。如五戒十善爲善法之因,五逆十惡爲惡法之因。此亦相當于四谛中的集谛。

  【有漏行】謂以有漏智(世俗智)行世俗之善惡等行爲。亦即以有漏心所修的行法,稱爲有漏行。如見道以前的修行,及修道位中之雜修靜慮的有漏心等均是。

  【有漏果】由有漏因所招感的果報。如輪回于叁界六道,皆爲有漏之果報。此亦相當于四谛中的苦谛。

  【有漏善】爲無漏善的對稱,謂生起無漏智以前,凡夫所發之善根。如五戒、十善,及見道以前的善根皆是。若修有漏之善法者,能招感人、天等有漏之果報。據《俱舍論》卷四、卷十二載,生得、聞、思、修四善爲有漏善。生得善,指與生俱來,自然而起之善。聞、思、修叁善,即由聽聞教法、思惟審察、禅定觀行等叁善,能生起無漏之智慧。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五。

  【有漏智】爲“無漏智”的對稱,指煩惱未斷盡的世間智慧。又作俗智、世間智。此智慧雖觀緣一切有爲、無爲之法,然多以世俗之法爲主,故又稱世俗智。又此智帶有有漏煩惱的過非,而無斷除一切迷理煩惱之力,一般多指凡夫外道之生得慧(與生俱來之慧),及聞、思、修叁慧而言。見《俱舍論》卷二十六。

  【有漏業】爲“無漏業”的對稱。指不離煩惱過非的諸善惡業。在黑白等四業中,以招欲界惡果的黑黑業、招色界善果的白白業,及招欲界善果的黑白業等叁業爲有漏業;非黑非白業斷盡前叁業,是爲無漏業。見《俱舍論》卷十六。

  【有漏道】又作世間道、世俗道,爲“無漏道”的對稱。有漏之修道,系能招感人天等叁界果報之行法,故稱有漏道。即修觀欣上厭下的六行相,以斷下八地修惑之法。六行相,即粗行相、苦行相、障行相等無間道,與靜行相、妙行相、離行相等解脫道。即于無間道緣自地與下地的有漏法,作粗、苦、障等叁行相中的任一行相;次于解脫道緣次上地之諸有漏法,作靜、妙、離等叁行相中之任一行相,用以次第斷下八地七十二品之修惑。此外,《俱舍論》卷五載,有漏道之業具有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等五果。見《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四。

  【有漏無漏】此爲有漏與無漏二者的並稱。漏爲漏泄之義,即指煩惱。有煩惱而輪回生死,稱爲有漏;無煩惱而能出離生死,稱爲無漏。于各種煩惱之間,具有互相隨增(隨順增長)關系者,稱爲有漏法;無互相隨增關系者,稱爲無漏法。在四聖谛中,苦、集二谛是有漏法,滅、道二谛是無漏法。關于有漏與無漏之分別,世間凡夫有漏之身體,稱爲有漏身;而無漏清淨之佛身,稱爲無漏身。又修行有漏之六行觀,能招感人天叁界的果報者,稱爲有漏道;而修行可證得涅槃道果的行法者,稱爲無漏道。以世俗之法爲對象,所産生之智慧,稱爲有漏智;而證知四谛之理,及見道以後的聖者之智慧,稱爲無漏智。凡夫于見道之前所作之善,稱爲有漏善;見道以後之聖者所作的無煩惱汙穢之善,稱爲無漏善。以有漏智所作之世俗行爲,稱爲有漏行;以無漏智所修之四谛觀行,稱爲無漏行。以有漏道斷除煩惱,稱爲有漏斷;以無漏道斷除煩惱,稱爲無漏斷。有漏行能招感人、天等五道的有漏果,故稱爲有漏因;無漏行可證得涅槃的無漏果,故稱爲無漏因。又凡夫因修行六行觀,而住于四禅、四無色定、四無量心定等禅定中,稱爲有漏定,或有漏禅;而聖者以無漏智所發得的禅定,稱爲無漏定禅,此無漏定生起于無漏九地(未至定、中間定、四根本定、下叁無色定)中。此外,唯識家將佛果之淨識稱爲無漏識;將未成佛以前之識,稱爲有漏識。然第六、第七識于初地入見道時,即可轉識下品之智,故亦可成爲無漏識。至于前五識與第八識,則系于初成佛果時,方能轉變爲無漏識。見《成唯識論述記》卷五、卷十。

  【有漏無漏種子】依種子的性質說,分爲有漏種子和無漏種子。一者有漏種子,這是能産生種種現象的種子,亦即叁界六趣受生死的種子。此中又有名言種子、我執種子、有支種子之分。二是無漏種子,這是能生菩提之因的種子,亦即入見道位乃至阿羅漢、佛果位的出世種子。此中又有生空種子、法空種子、二空種子之分。《成唯識論》二曰:“諸種子者,謂異熟識所持一切有漏法種,此識性攝,故是所緣。無漏種子雖然依附此識,而非此識性攝,故非所緣。”這是說,一切有漏種子爲第八阿賴耶識之識體所攝持,且爲第八識見分所緣,故稱“故是所緣”;而無漏種子雖然也依附于阿賴耶識,但並非阿賴耶識之識性所攝,故不是此識所緣。

  【有漏種子】有漏種子即生起諸種現象、叁界六趣受生死的種子。此有叁種,一者名言種子,二者我執種子,叁者有支種子。種子又名習氣,即是現行熏習的氣分。《瑜伽師地論》五十二曰︰“雲何略說安立種子

   謂于阿賴耶識中,一切諸法遍計自性妄執習氣,是名安立種子。”

  【有漏識】爲“無漏識”的對稱。唯識家以佛果之淨識爲無漏識,而以因位至第十地的金剛無間道等爲有漏識。然而第六、第七識,于初地入見道位時,即可一部分轉識得智,而住于妙觀察智及平等性智,至佛果時,則爲全分得智,而成爲無漏識;至于前五識及第八識,則系于初成佛果時方轉識得智,而爲成事智,成爲無漏識。故古德有雲:“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圓。”見《成唯識論》卷十。

  【有對】爲“無對”的對稱。對是礙的意思,有對即法有礙。礙有二種,即障礙與拘礙。五根、五境及心、心所等諸法,受障礙而不生,或被所取所緣之境所拘礙而不能轉他境,稱爲有對。據《俱舍論》卷二載,有對可分叁種,即:一、障礙有對,謂由極微所成的五根、五境等十種色法,互相障礙而不生,如手礙手,石礙石等,此二物不能同時于同處生,故稱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謂六根、六識等十二界與法界一分的心所法,此十叁界爲所取之對境所拘束,不能于他境生起。如眼根與眼識及其相應之心所,于色境生起,被其自境拘束而于他境不得生起,各各根識亦被各境所拘束。如魚之眼拘礙于水中,于陸地上不起作用;人之眼拘礙于陸地上,于水中不起作用等是。叁、所緣有對,謂六識與心所唯于自之所緣境而轉;亦即六識與心所被其所緣之法所拘束。上述之境界、所緣二者,皆爲六境,惟依取境之功能而稱境界有對,依攀附之作用而稱所緣有對。見《俱舍論光記》。

  【有余依涅槃】爲“四種涅槃”之一。依指依身,即人的身體。小乘佛教認爲,雖斷卻一切生死原因的煩惱而證得涅槃,但因前世惑業所造成的果報身尚存在,亦即生死之因已斷,尚有生死之果待盡者,稱爲有余涅槃。反之,已斷盡生死之因,又無生死之果,而達灰身滅智之究竟涅槃之境界者,稱爲無余涅槃。大乘佛教說法與小乘有異。于《大乘義章》卷十九中,以佛之應身、化身爲有余涅槃,以佛之真身爲無余涅槃。

  【有學】此即指爲斷盡一切煩惱,而修學無漏的戒、定、慧,及擇滅之理的修行者。亦即佛弟子雖能知見佛法,然尚有煩惱未斷,必須有待修行學習戒、定、慧等法,以斷盡煩惱,證得漏盡,以其尚有法可修學,故稱有學。在小乘之四向四果中,前四向叁果之聖者爲有學,惟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以其無法可修學,故稱爲無學。

  【有覆無記】爲無記之一種。無記分兩種,一爲有覆無記 二爲無覆無記。覆有二義,一是覆障,謂染法覆障聖道;二是覆蔽,謂染法能覆蔽心識令不淨故。合此二義,稱爲有覆。有覆無記其性染汙,覆障聖道,又能蔽心,使心不淨;然因其勢用弱,不能引生異熟果,故稱爲有覆無記。至于不善等法,雖亦能障蔽聖道,然以其勢用強,可招感異熟果,故不稱爲有覆無記。見《大毗婆沙論》卷十二。

  【有邊無邊論】又作邊無邊等宗。爲外道十六宗之一。即依止世間之諸種靜慮,而計執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等見解之宗派。見《瑜伽論記》卷叁。

  【有體】與無體相對,爲有實體之法。有部宗立七十五法,成實宗立八十四法,法相宗立百法,爲有體之法。其中有有形之物質,有無形之心識,有因緣生之有爲法,有非因緣之無爲法。

  【有體施設假】二種假之一,參閱“二種假”條。

  【自內證】指自己內心所證悟之相。又作內證。據《成唯識論》卷十載,聖者各自證悟真如法性之理,曰自內證。

  【自受用土】唯識宗所立的四種佛土之一,又稱自受用身依自受用土。即實報土,謂佛以相應淨識所修成就,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爲純淨佛土,周圓無際,衆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四土”條。

  【自性】指自體之本性,唯識家多稱爲自相。即諸法各自具有真實不變、清純無雜的個性,即稱爲自性。換句話說,自性就是一切法的本質,也就是一切法本來如此,永遠如此,不能以任何方法使之改變者,稱爲自性。事實上,一切法皆無自性,無自性始有可塑性,始有生滅變異。中觀學派認爲諸法皆由因緣和合所成,而無有一定的自性,故自性即空。所以中觀學派“緣起性空”的理論,即建立在一切法無自性的基礎上。

  【自性分別】叁分別之一。又作自性思惟,于心識的認知作用,指任運覺知現在所緣之境,稍加推測思考而分別其自性。因爲以欲界及色界初靜慮共爲有尋有伺之地,必說自性分別,其體爲尋與伺。但《俱舍論》卷二,則謂其體僅爲尋。見“叁分別”條。

  【自性身】乃叁身之一,四身之一。指自性本有之身,非依後天人爲而得者。依唯識宗說,此身即諸如來的真淨法界,爲受用、變化、平等之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足無邊際的真常功德,而與法身同體,然法身僅意味功德法之所依,爲凸顯自性得之義,故立自性身之名。見《成唯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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