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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一~五劃)▪P18

  ..續本文上一頁、鼻識、舌識、身識之名。二、隨境立名:是隨其所緣之境,而立能緣的識名。前五識所緣之境,是色、聲、香、味、觸、五境,以其了別的塵境,而立色識、聲識、香識、味識、觸識之名。

  【五識緣境】五識緣境,各不相同,眼識所緣者爲色境,耳識所緣者爲聲境,鼻識所緣者爲香境,舌識所緣者爲味境,身識所緣者爲觸境。見“五境”條。

  【不生】阿羅漢譯言不生。以畢竟不生于叁界五趣中故也。又涅槃之涅,亦言不生,衆法常住而無始生也。《涅槃經》曰:“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

  【不生不滅】此是“生滅”的相對詞,爲常住之意,形容涅槃時,亦每以“不生不滅”以表示之。如《般若心經》形容法性,謂:“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即世間一切存在,其“無實體”的特性(法性),即不生不滅。

  【不生斷】叁斷之一。煩惱盡時,叁途惡道之苦果永不生,不生即斷滅也。此謂之不生斷。

  【不可思議】又作不思議。指不可思慮言說之境界。主要系用以形容諸佛菩薩覺悟之境地,與智慧、神通力之奧妙。俗謂事理深妙神奇,無法以思索或討論而得者,皆以“不可思議”形容之,蓋系援引自佛教經典。

  【不可愛】《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一雲:“不可愛者:于諸境界、不可樂故。”

  【不正知心所】唯識宗所立五十一位心所之一,指誤解所觀之境的精神作用,爲八大隨惑之一。不正知能障蔽正知,以毀犯爲業,故有敗壞戒律的作用。《成唯識論》曰:“雲何不正知,于所觀境,謬解爲性,能障正知,毀犯爲業。”見《成唯識論》卷六。

  【不同緣意識】不同緣意識,指意識雖與前五識俱起,且爲五識所依,然而以其具有自在攀緣的作用,故可廣緣十八界諸法,例如眼識見煙時,意識于同時即緣及火,其作用屬于“比量緣”;又如眼識見繩時,意識于同時即緣及蛇,其作用屬于“非量緣”。

  【不共中不共業】四變句之一。如個人身體的內根(勝義根),只供自己所用,他人不共用,曰不共中不共業。參閱“四變句”條。

  【不共中共業】四變句之一。不共中共業者,個人身體的外根(浮塵根),雖是個人所獨有,但他人(如夫妻)亦可共同享用,曰不共中共業。參閱“四變句”條。

  【不共相】又作自相,爲“共相”的對稱。指一人所感,一人受用之相,如色法中五根等正報。正報的親因緣種子稱爲不共相種子,受不共業種子的資助而起現行,即不共之正報。此又分爲不共中不共、不共中共二種。如五根中的勝義根,獨爲自識所依用,不與他人共同受用,故稱爲不共中不共;五根之扶塵根,雖亦各人有其特殊相異的五根,然與他人共通而受用,故稱爲不共中共。見《成唯識論》卷二所載。

  【不共無明】“相應無明”之對稱。又作獨頭無明。即與其他貪等本惑不相應而起的無明。在俱舍宗,與貪等十隨眠不相應而起的無明,稱爲不共無明。唯識宗更分不共無明爲二:一、恒行不共無明,指與第七末那識相應之無明。此無明乃一切凡夫無始以來相續不斷者,與我見、我愛、我慢叁大惑相應,能障礙真義智。二、獨行不共無明,指與第六意識相應,然與貪等本惑不相應而獨行的無明。獨行不共無明複依與忿、恨等隨煩惱,而有俱起、不俱起之別,其與隨煩惱不俱起者,稱爲主獨行不共無明;反之,與隨煩惱俱起者,稱爲非主獨行不共無明。《成唯識論》卷五。

  【不共業】爲“共業”的對稱。指有情各自依自身所感的善惡業。反之,衆生共通的業因稱爲共業,能感自他共同受用的非有情數之法。其中,關于業之相續,唯識宗立有業種子,就中以不共業所熏之業種子稱爲不共種子,此種子于阿賴耶識中成熟,由其力變現有情之色根等。見《成唯識論》卷二。

  【不共種子】爲“共種子”之對稱,又作不共相種子。指能變生一人受用之法的種子。即五根種子。五根的勝義根不通于他人,故爲不共中不共;扶塵根則他人亦得受用,爲不共中共。其種子亦隨之而異。見《成唯識論述記》卷叁。

  【不妄語】妄語爲十惡業之一,又作故妄語、虛妄語、虛诳語、妄舌、虛僞等,指以欺人爲目的而作的虛妄語。不妄語與妄語相反,爲十善業之一。參閱“十善業”條。

  【不同緣意識】爲同緣意識的對稱。意識雖與前五識俱起,不與前五識同緣一境,而緣其他異境,稱不同緣意識。參閱“二種意識”條。

  【不住大涅槃】爲四種涅槃之一,謂斷所知障所顯現之真理。即斷智之障,則得生死、涅槃無差別的深智,于二者無有欣厭,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唯常與大智大悲相輔,窮未來際,利樂有情,然雖起悲智二用而體性恒寂。

  【不邪淫】邪淫又作欲邪行,爲十惡業之一,即在家者不可爲的惡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與妻子以外的女性行淫,又雖與妻子,但行于不適當之時間、場所、方法等,亦爲邪淫。而不邪淫爲十善業之一。參閱“十善業”條。

  【不定心所】不定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六位,此有四種,曰悔、眠、尋、伺。《成唯識論》曰:“悔、眠、尋、伺于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稱不定者,指其于識——八識心王,性——善、惡、無記叁性,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叁界都不確定,無法記別,故曰不定。

  【不定種性】爲唯識宗所立衆生五種種性之一。又作不定性、叁乘不定性,爲具有二種或叁種之無漏種子者。指由本有無漏種子的差別,而于前叁乘的種性尚未決定其性之機類。分爲四種:一、菩薩聲聞二性不定(具有佛果、羅漢果等二種子者),二、菩薩獨覺二性不定(具有佛果、辟支佛等二種子者),叁、聲聞獨覺二性不定(具有羅漢果、辟支佛等二種子者),四、聲聞獨覺菩薩叁性不定(具有羅漢果、辟支佛及佛果等叁種子者)。

  【不和合性】爲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二十四不相應行法之一。諸法因緣乖離,不相和合。如冰炭不可同爐,熏莸不可同器。百法直解曰:“不和合者,依于諸法互相乖違假立。”在百法纂釋中則謂:“不和合者,謂于諸法相乖反故。如眼與耳了不相觸。”此指事物現象,沒有處于具體的因果關系中,彼此之間沒有關聯。

  【不兩舌】爲兩舌之相反,十善業之一。謂不說能引起爭鬥是非等離間之語。參閱“十善業”條。

  【不放逸心所】唯識宗五十一心所有法之一,爲放逸的相反,即放縱欲望而不精勤修習善法者。俱舍宗謂放逸系與一切染汙心(不善心與有覆無記心)相應而起之心所,系屬大煩惱地法;唯識宗謂此屬八大隨惑之一。反之,防杜諸惡而專注于修善之精神作用,稱爲不放逸。俱舍宗以不放逸爲一切善心生起的心所,系屬大善地法;唯識宗亦以之爲善心所。見《成唯識論》卷六。

  【不相違因】唯識宗所立十因之一,指叁界諸法中,能某一法之生、住、成、得等狀態不起障礙作用者,均爲該法之不相違因。參閱“十因”條。

  【不相應行料簡】不相應行爲五位百法的第四位法,在唐代普光的《百法明門論疏》中,于诠釋不相應行法之後,有雲:“上來第四,解心不相應行訖。今略作叁門,料簡二十四不相應行法。第一,……”普光說的是那叁門呢?第一,說明各種論典的不同。第二,解釋妨難。第叁,辨別假相。一、明諸論不同:在《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及本論中,都說有二十四不相應行;而在《對法論》一書中,僅有二十叁法,沒有不和合一法。《大乘五蘊論》中,僅列十四,沒有流轉以下十法。這是明諸論法數不同。二、釋妨難:或問曰:何故瑜伽、顯揚、及本論都說有二十四法,而《對法論》只有二十叁法,沒有不和合,是何緣故呢?解答曰:《對法論》中的文字,是“和合等”,既然說和合等,當知包括不和合在內。又問:何以《五蘊論》論唯有十四,而無流轉以下十法?答曰:《五蘊論》中的論文曰:雲何心不相應行?……如是等類,已說行蘊。文中既然說“如是等類”,當知等類二字,已包括流轉等十法在內,不再列名了。叁、辨別假相: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只是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叁者分位假立之法。或問曰:既是分位假立之法,未知幾個是心法上假法?幾個是心所上假法?幾個是色上假法?幾個是通于色、心、心所上假法?解答曰:若依《對法論》所載,總攝爲八位,即是依八種位所建立。論曰:“如是等心不相應行法,唯依分位差別而建立故,當知皆是假法。”雖然如此,但也有八種差別,如下所述:一、在善、不善等,增減分位,建立一種,此則是得。此得通于叁性色、心、心所有法上假立。二、于心、心所法上分位差別,建立者叁種,是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叁種。叁、于性分位差別上建立一種,即命根。四、于相似分位差別,建立一種爲衆同分。衆同分通于色、心、心所有法上假立。五、于相分位差別建立四種,爲生、老、住、無常。此四相通于色、心、心所有法上假立。六、于言說分位差別,建立叁種,爲名身、句身、文身,此叁者通色、心、心所有法上假立。七、于不得分位差別,建立一種,爲異生性。八、于因果分位差別建立者十種,即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不和合。

  【不信心所】唯識宗立五位百法,此爲心所有法中的大隨煩惱心所之一。不信者謂無誠信,既無真實之信,則于一切實事實理不能認可。《成唯識論》曰:“雲何不信?于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爲性,能障淨信,墮依爲業,謂不信者多懈怠故。”

  【不害心所】不害,指不殺、傷一切生物。乃印度宗教、倫理道德的基本思想。在唯識宗中,爲心所有法的十一善心所之一,不害以無嗔爲性,于諸有情,不爲惱損。《成唯識論》曰:“雲何不害,于諸有情不爲損惱,無嗔爲性,能對治害,悲愍爲業。”不害是損惱有情之害的反面,無嗔是慈,予衆生以樂;不害是悲,拔衆生以苦。不害是于無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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