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于財色權位固持不釋,障蔽無貪之心,起惑造業,墮于叁有,承受苦報。
二、嗔心所:嗔者嗔恚,與無嗔反。《廣論》曰:
“雲何嗔,謂于群生,損害爲性,住不安隱,及惡行所依爲業。不安隱者,謂損害他,自住苦故。”
《識論》曰:“雲何爲嗔,于苦、苦具,憎恚爲性,能障無嗔,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爲業。”苦即叁苦——苦苦、壞苦、行苦,苦具是造成叁苦之因。嗔是對叁苦及造成叁苦之因生恚恨心,能令身心惱熱,對家人眷屬,一切衆生,輕則诟罵,重則損害他命,甚至于伐城伐國,喋血千裏,莫不由嗔心而起。
叁、無明心所:無明又稱癡,以無明,對事理顛倒,因果迷亂,義理全乖。《廣論》曰:
“雲何無明,謂于業果谛寶,無智爲性,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又欲界貪癡,及以無明,爲叁不善根,謂貪不善根,嗔不善根,癡不善根。此複俱生,不俱生,分別所起。”
《識論》曰:“雲何爲癡,于諸理事,迷闇爲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爲業。”無明爲十二緣起之首,爲有情生死流轉的根本。無明即是迷昧不覺,對世間道理及佛法義理迷惑不解,由此引起種種煩惱,即“一切雜染所依爲業”。
【3】慢、疑、惡見心所
四、慢心所:慢者傲慢,自以爲處處優于他人。《廣論》曰:
“雲何慢,慢有七種,謂慢、過慢、過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識論》曰:“雲何爲慢,恃已于他,高舉爲性,能障不慢,生苦爲業。”慢者自尊自大,輕舉憍揚,不知謙卑,輕蔑他人。《俱舍論》把慢區分爲七或九種,唯識宗承“七慢”之說,此七慢是:
1.慢:對于不如我的,我輕慢他,這叫“于劣計己勝”:對于和我相等者,我輕慢他,這叫“于等計己等”。
2.過慢:對方和我相等的,我以爲勝過他,這叫“于等計己勝”。
3.過過慢:對方勝過我,我不承認,反說我勝過他甚多,這叫“于勝計己勝”。
4.我慢:執著于五蘊和合的身心,爲我與我所,因而驕傲自大,叫做我慢。
5.增上慢:修行者“未得言得,未證言證。”叫做增上慢。
6.卑劣慢:自甘卑劣的人,對于勝過他的人,以爲:“勝過我又該如何?”別人學佛修道,他以爲:“我不信佛,還不是照樣過日子?”此爲自甘卑劣之慢。
7.邪慢:于慢上起邪見,自己無德,反說:“佛菩薩也不過如此”。甚至于不信因果,毀謗叁寶,這叫邪慢。
五、疑心所:對真理懷疑不定,曰疑。《廣論》曰:
“雲何疑,謂于谛寶等,爲有爲無,猶豫爲性,不生善法所依業。”
《識論》曰:“雲何爲疑,于諸谛理,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品爲業。”所謂谛理,即苦、集、滅、道四聖谛而言。對谛理猶豫不信,故障蔽不疑的善品,此即其業用。
六、見心所:見又稱不正見,亦稱爲邪見。《廣論》曰:
“雲何見,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取。”
《識論》曰:“雲何惡見,于諸谛理,顛倒推求,染慧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業。”惡見心所是依慧心所所假立的,故雲以染慧爲性。而慧通于善、惡、無記叁性,此慧是染分之慧,非善性所攝,染慧能障善見,招感苦果,故稱招苦爲業。惡見可開爲五種,即:
1.薩伽耶見:譯曰身見,這是一種外道的見解,認爲五蘊實有,執此爲我,而生種種謬誤的見解。《廣論》曰:
“雲何薩伽耶見,謂于五取蘊,隨執爲我,或爲我所。......一切見品所依爲業。”
2.邊執見:有了我見,即計度我爲死後常住不滅者,或計度我爲死後斷滅者,此即佛教所破斥的常見或斷見。《廣論》曰:
“雲何邊執見,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于所取,或執爲常,或執爲斷,染慧爲性。......障中道出離爲業。”
3.邪見:邪見是認爲世間無生果之因,亦無可招之果,故爲惡不足懼,爲善不足法,此種見解,乃見之最邪者,故名邪見。《廣論》曰:
“雲何邪見,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爲性。......不生善爲業。”
4.見取見:于前種見上隨執一端,以爲最勝,即固執其所見,一切鬥爭依之而起《廣論》曰:
“雲何見取,謂于叁見,及所依蘊,隨計爲最、爲勝、爲極,染慧爲性。......即彼諸見所依之蘊,業如邪見說。”
5.戒禁取見:印度古代苦行外道,認爲受持牛、狗、雞等戒,可以得涅槃之果。這是非因計因,非道計道之見,《廣論》曰:
“雲何戒禁取,謂于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爲清淨、爲解脫、爲出離,染慧爲性。......疲苦所依爲業。”
第八講、相應行中的隨煩惱不定心所
【1】十種小隨煩惱
隨煩惱心所,是六位心所的第五位,此又名隨惑,是隨根本煩惱而生起的煩惱。隨有叁義,一者自類俱起,二者遍不善性,叁者遍諸染心。隨煩惱心所二十個,分爲小隨、中隨、大隨叁種。小隨煩惱十個、中隨煩惱二個、大隨煩惱八個。小、中、大的分別,以叁義俱備者名大隨,兼具二義者稱中隨(自類俱起、遍不善性)。于不善心中各別生起者稱小隨。
小隨煩惱計有十種,曰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憍。其發生作用面最小,而行相粗猛,于不善心中,各別生起。中隨煩惱有二種,曰無慚、無愧,其發生之作用範圍較小隨煩惱爲寬,具有自類俱起,遍不善心二義,故曰中隨。此二者,對自己所犯的過惡不感到羞恥,是其共同點;而慚者“輕拒賢善”,愧者“崇重暴惡”,是其相異點。大隨煩惱有八種,曰掉舉、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其發生作用範圍最廣,俱有自類俱起,遍不善性,遍諸染心叁義,故曰大隨煩惱。現在首述十種小隨煩惱如下:
一、忿心所:忿者忿憤,是對于違逆之境,所産生粗暴的身語表業。《廣論》曰:
“雲何忿,謂依現前不饒益事,心憤爲性,能與暴惡,謂持鞭杖所依爲業。”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爲性,能障不憤,執杖爲業。”
二、恨心所:恨者怨恨,懷惡不舍,引起極度煩惱。《廣論》曰:
“雲何恨,謂忿爲先,結怨不舍,能與不忍所依爲爲業。”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恨,由忿爲先,懷惡不舍,結怨爲性,能障不恨,熱惱爲業。”
叁、覆心所:覆是覆蓋,犯了過惡,怕喪失名利,故把過惡隱藏起來。《廣論》曰:
“雲何覆,謂于過失,隱藏爲性,謂藏隱罪故,他正教誨時,不能發露,是癡之分,能與追悔,不安隱住,所依爲業。”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覆,謂于過失,隱藏爲性,于自罪惡,恐失利譽,隱藏爲性,能障不覆,悔惱爲業。”
四、惱心所:惱者惱怒,于忿恨之後,遇違逆事,因而爆怒,凶狠暴戾,有如蠍子螫人。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惱,忿恨爲先,追觸暴熱,狠戾爲性,能障不惱,蛆螫爲業。”
五、嫉心所:嫉者妒忌,他人榮盛,我懷憂戚,如妾婦之固寵,政敵之傾軋。《廣論》曰:
“雲何嫉,謂于他勝事,心妒爲性,爲名利故,于他盛事,不堪忍耐,妒忌心生,自住憂苦,所依爲業。”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嫉,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爲性,能障不嫉,憂戚爲業。”
六、悭心所:悭者悭吝,財物不肯施舍,法理秘不告人,鄙惡地蓄積財法。《廣論》曰:
“雲何悭,謂施相違,心吝爲性,謂于財等,生吝惜故,不能惠施,如是爲悭,心遍執著利養衆具,是貪之分,于無厭足,所依爲業,無厭足者,由悭吝故,非所用物,猶恒積聚。”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悭,耽著財法,不能惠施,秘吝爲性,能障不悭,鄙蓄爲業。”
七、诳心所:诳是欲謀取名譽或利益,自己無德而詐稱有德的一種欺騙行爲。《廣論》曰:
“雲何诳,謂矯妄于他,詐現不實功德爲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爲業。”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诳,爲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爲性,能障不诳,邪命爲業。”
八、谄心所:谄者谄曲,爲了取得別人歡心而阿谀谄媚,以達到自己謀求利益的目的。《廣論》曰:
“雲何谄,謂矯設方便,隱已過惡,心曲爲性,謂于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爲業。複由有罪,不自如實發露歸忏,不任教授。”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谄,爲岡他故,矯設導儀,險曲爲性,能障不谄、教誨爲業。”
九、憍心所:憍者驕傲,由于得到世間名利而驕慢自大。《廣論》曰:
“雲何憍,謂于盛事,染著倨傲,能盡爲性,盛事者,謂有漏盛事,染著倨傲者,謂于染愛,悅豫矜持,是貪之分,能盡者,謂此能盡諸善根故。”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憍?于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爲性,能障不憍,染依爲業。”
十、害心所:害者損害,心無悲愍,損害有情,是不害之反。《廣論》曰:
“雲何害,謂于衆生,損惱爲性,是嗔之分,損惱者,謂加鞭杖等,即此所依爲業。”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爲害,于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爲性,能障不害,逼惱爲業。”
【2】中隨與大隨煩惱
中隨煩惱二個,曰無慚、無愧:
一、無慚心所:無慚是慚之反,即沒有羞惡之心,不顧本身人格尊嚴,拒絕賢人的教誨,不接受世間出世間善法。《廣論》曰:
“雲何無慚,謂所作罪,不自羞恥爲性,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爲業。”
此在《識論》則曰:“雲何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
二、無愧心所:無愧是愧之反,沒有廉恥之心,不顧世間清議,不畏社會輿論。《廣論》曰:
“雲何無愧,謂所作罪,不羞他爲性,業如無慚說。”
此在《識論》中則曰:“雲何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爲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爲業。”
大隨煩惱八個,曰掉舉、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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