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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知識分子介紹佛教▪P3

  ..續本文上一頁法則上本來就是如此。自然法則是什麼?就是萬有因果律。萬法自因緣而生,萬法亦自因緣而滅。此生彼滅,皆是因緣所生的果。星體運行,時序遷流,其中有其因果;生老病死,窮達壽夭,其中亦有其因果。如是因如是果,絲毫不容假借。因此,自然現象固不是由神掌管,人生遭遇亦不是上帝主持。古語雲:“禍福無門,唯人自招。”自己就是自己的主宰,沒有什麼神可以作人的主宰,也沒有什麼神可以對人賜福或降禍。

   兩千五百多年前,釋迦世尊在菩提樹下睹明星悟道時,他第一句話開口就說:“奇哉,奇哉,一切衆生,皆具有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即得現前。”如來智慧德相是什麼?就是佛性,這佛性,是人人皆有的,此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人人依法修持,轉迷成悟,皆可成佛。但依法修持,轉迷成悟,全要靠自己實踐力行,不是靠神的賜予。人人所具的佛性爲因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這好比鏡子上蒙了塵垢,必須自己依修持的方法把塵垢磨去,恢複本來原有的光明。這全靠自力修持與外教所謂:“信主者得救”的仰仗他力者不同。世人不解此理,把仰賴神力拯佑的宗教認爲科學把憑靠自力修持的佛教認爲迷信,這豈非顛倒黑白,不明是非。  

   最後,我再抄錄一節梁啓超先生的話來作本節的結束語:“吾嘗見迷信者流,叩以微妙最上之理,辄曰是造化主之所知,非吾侪所能及也!是何異專製君主之法律,不可以與民共見也!佛教不然,佛教之最大綱領曰悲智雙修,自初發信以迄成佛,恒以轉迷成悟爲一大事業。”  

   何者是智信,何者是迷信,明眼人該有所抉擇了。  

  

  四、佛教與國家

   佛法有世間法與出世間法,以世間法爲權巧,出世間法爲究竟。出世間法有大小二乘,以小乘爲自度,大乘爲究竟。大乘佛法行菩薩道者須深入世間,度化衆生,所以歸根結底說起來,佛法只在世間,不在世外。

   誤解佛教的人,說佛教徒消極遁世,不事生産,進而說佛教對國家對社會都是無貢獻的宗教。這種論調,似是實非。佛門有四衆弟子,出家弟子是比丘,比丘尼。在家弟子是優婆塞,優婆夷(在家的男女信衆)。在家弟子中,有農工商軍公教各種職業的人士。這些人並不曾因信仰佛教而妨礙其正常職業。至于出家的二衆,他們誠然是不事生産者,但在社會上,除了農夫耕田,工人作工,是直接生産者外,其余哪些職業是直接生産者呢?例如公務員,教員、律師、醫師,以及其他宗教的牧師神甫等,都是不耕不織的。這些人不事生産,被視爲理之當然,何以獨譏出家的佛門弟子?須知出家的比丘衆,並不是飽食終日的消耗者。他們負有弘揚佛法,教導信衆的責任。社會上法律輿論的力量,只是製裁犯罪于已然,宗教道德的感化,才能防止犯罪于未然。我國自南北朝隋唐以來,佛教之盛衰與國家之治亂有著密切的關系。在佛教盛行的時候,社會秩序較多安定。換言之,社會秩序安定,佛教亦多盛行,這可說是互爲因果。  

   釋迦世尊教弟子對國言忠,對親言孝,對子言慈,對友言信。守五戒,行十善,修六度萬行,在在都是要人先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進而再修出世之法。世尊教人要報四重恩。這四恩是國土恩、父母恩、衆生恩、佛恩。世尊把國土恩,父母恩列在前面,可知佛教不是要人忘掉自己的國家,拒向國旗行禮,及要人毀棄祖宗牌位的宗教。  

   儒家五常,是教人以仁義禮智信爲做人的原則。佛門五戒,不亂殺近于仁,不亂取近于義,不邪淫近于禮,不飲酒昏亂近于智,不妄語近于信。在世間法上,佛儒之理原是脈脈相通的。  

   至聖先師孔子最重恕道,所謂:“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佛在《四不壞淨成就經》中說:“若有欲殺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雲何殺彼?作是覺巳,受不殺生戒。不樂殺生,如上所說。我若不喜盜于我,他亦不喜,我雲何盜他?是故持不盜戒。不樂于盜如上說。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雲何侵人妻婦?是故受持不邪淫戒,如上說。我尚不喜爲人所欺,他亦如是,雲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語戒,如上說。”這段經文,豈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最佳注解?須知佛經不是因孔子講忠恕而後寫的,這原是東西兩位聖哲——釋迦與孔子——之見,相去不遠啊!  

   釋迦世尊嘗訓誡弟子阿難雲:“阿難,受佛禁戒,誠信奉行。順孝畏慎,敬歸叁寶。養親盡忠,內外謹善,心口相應。”又雲:“爲佛弟子,可得商販,營生利業,平鬥直尺,不可罔于人。”佛要弟子忠孝誠敬,善信謹慎。佛要弟子應有職業謀生,且應公平無欺,由此看來,佛教有何損于社會?  

   國家與宗教,原有著密切的互相關系。國家的武力,用以抵禦侵略,維持秩序。宗教的感化,用以勸善止惡,安定人心。所以,國父孫中山先生曾說:“政治能治外在;宗教能治人心。宗教能輔助政治,政治能擁護宗教。”由此看來,政與教,是維持社會安定的兩大基石。話雖如此,但政教的目標必須一致,才能相得益彰。中國立國數千年,講的是爲國盡忠,爲子盡孝。所以配合以講忠孝的佛教,才能相輔相成,現在有種宗教,使教徒只知有教會,有上帝,不知有國家,有父母。這種宗教,過去爲了教中的新舊派之爭,血戰叁十年,死傷千余萬,這種不忠不孝,隨著條約兵艦而來的宗教,對于中國的社會環境和傳統文化是不大適宜的。

  五、佛教與人生

   佛法是超世間而又適應世間,所以世尊說法,在訓誡世人孝順敬畏,養親盡忠。世尊在《無量壽經》中說:“父子兄弟夫婦,家室內外親屬,當相敬愛,無相憎嫉;有無相通,無得貪惜;言色常和,莫相違戾。”是以太虛大師倡導人生佛教,蓮宗十叁代祖印光大師諄諄告誡弟子學佛應自做人學起。大師謂:“欲學佛祖,須先取法聖賢。倘躬行有玷,倫常乖舛,尚爲名教罪人,何能爲佛弟子?”由此可見佛門重視倫常,與儒家無異。  

   儒家五倫,所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無非是說明人與人之間的相對關系。印光大師在與丁福保居士書中雲:“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趣向,良以佛教,該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故于父言慈,于子言孝,各令盡其人道之分,然後修出世之法。”又說:“念佛之人,必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又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主仁仆忠,恪盡己份。”並不是印光大師以釋門比丘故作儒家之言,而是昭昭載在經籍,是釋迦世尊在兩千數百年前,指示弟子做人應具的准則。  

   佛門最重孝道,釋尊在《善生經》中,告訴我們爲人子者,應如何奉事父母:“一者,能奉養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爲,先白父母。叁者,父母所爲,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爲正業。”釋尊在《大寶積經》中說:“夫父母者,皆願利樂所生子故,難作能作,能忍一切難忍之事。假令種種不淨穢惡,皆能忍之。乳哺養育,無疲厭心。”故世尊于《四十二章經》中說:“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二親,二親最神也!孝爲一切倫理之本,一個人如果對親不孝,其對國也必不忠,對友也必不義。我國古語:“求忠臣于孝子之門。”實有至理。  

   子女事父母,已如前述。父母應如何對子女呢?世尊在《善生經》中說:“一者,製子不聽爲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叁者,慈愛入骨澈髓。四者,爲子求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需。”今日的父母,做這後叁條者多,做到前兩條者少。不然,何至于太保太妹滿街,少年犯罪日多呢?  

   世尊在同一經中,還指示出夫婦,親友,主仆相待的情形,今抄錄如下,以供參教:  

   夫對婦:“一者相待以禮。二者威嚴不亵。叁者衣食隨時。四者莊嚴以時。五者委付家內。”婦對夫:“一者先起。二者後坐。叁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世尊尚于《淨行法門經》中說婦女應“供養父母,奉事夫主,瞻事兒息。”這和我國對婦女的古訓“叁從”相近。這樣說,也許會引起高呼女權至上的婦女的反對,但目前社會風氣不夠好,在如是多的人事糾葛中,有幾件不把不守婦道的婦女牽扯在內?  

   關于對待親友者經中說:“一者給施。二者善言。叁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親友應還報以:“一者護放逸(勸阻其不可走上放逸之途)。二者護放逸失財(勸阻其不可因邪蕩行爲而耗財)。叁者護恐怖(在其危急時相扶持)。四者屏相教誡(勸善規過,但于人後行之)。五者常相稱歎(贊揚親友的好處)。

   主對傭者:“一者隨能使役。二者飲食隨時。叁者賜勞隨時。四者病與醫藥。五者從其休暇。”傭報主者:“一者早起。二者爲事周密。叁者不與不取。四者作務以次。五者稱揚主名。”

   時代背景變遷,主傭關系已不若兩千余年前之密切。但在原則上說:“老板與夥友,主婦與下女之間,仍適宜用上述辦法相待也?”

   除倫常關系外,世尊常教我們量入爲出,開源節流,整齊清潔,注重衛生。這些,在在都是與日常生活有著密切的關系。《善生經》說:“先當習技藝。然後獲財物。”《雜阿含經》說:“始學工巧業,方便積財物。得彼財物已,當應作叁分;一分自食用,二分業生業;余一分密藏,以濟于貧乏。”關于醫藥衛生方面,世尊告誡我們疾病常由下列原因而起:“一、不擇飲食。二、不親近醫藥。叁、多憂。四、喜嗔。五、不起慈心,向瞻病人。”避免上述原因,自然少罹病患。患病後應如何調治呢?世尊于《五法經》中說:“一、病人選擇而食。二、隨時而食。叁、親近醫藥。四、不懷愁憂。五、應起慈心,向瞻病人。”  

   我們看這些經文,是何等平易,何等切實,而字字都是千古不易的真理。佛法與人生的關系,自世間法由個人至家庭,社會,國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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