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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頌》講記

  

《八識規矩頌》講記

  于淩波居士 講述

  

第一講 解釋頌題

  

第二講 唯識大意

  

第叁講 八識心王

  

第四講 六位心所

  

第五講 種子、薰習、識體四分

  

第六講 九緣生識

  

第七講 叁境、叁量、叁界

  

第八講 修行五位

  

第九講 前五識頌

  

第十講 第六識頌

  

第十一講 第七識頌

  

第十二講 第八識頌

  

  第一講 解釋經題

  

  一 識者心之別名

   八識規矩頌,是唐代玄奘大師所造。這是玄奘大師於翻譯得數百卷唯識經論之後,對於唯識學中的 [八識] ,提綱攜領所作出的總結。全部頌文,七言一句共四十八句,四句一頌分爲十二頌,每叁頌爲一組,計四組。即前五識頌,第六識頌,第七識頌,第八識頌。八識的行相、業用、性別、識量、所緣、相應等,全包括在頌文之中。唯頌文辭約理著,言簡義豐,每一頌中都有許多佛學專有名詞,若不詳加講解,一般人很難了解。因此,乃有八識規矩頌講座的開設。

   八識規矩頌這五個字頌題,重點在 [八識] 二字,尤其是這個 [識] 字,要特別加以诠釋。識是什麽

   <大乘義林章> 曰: [識者心之別名] 。因此、識就是 [心] 。在唯識學上稱識而不稱心,只是一種方便,因爲心與識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大乘廣五蘊論> 上說: [雲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爲性,亦名心,能采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 這樣看來,心、意、識叁者,也全是一樣東西了。那麽,或有人問: [心又是什麽呢

   ] 依照佛經上說, [心] 是我們精神作用的主體。原來依照佛教的教義,所謂 [宇宙] (物質世間,我人賴以生存的環) 和人生 (有情世間,我人的生命體) ,不是神 (大梵天或上帝)

  所創造,不是無因而生,這一切,都是 [因緣和合] 而生起存在的。

   照佛經上說,構成宇宙和人生的質料有五類,叫做色、受、想、行、識。這在佛經上叫做 [五蘊] 。蘊是積聚的意思,積聚許多同一性質、同一系列的事物或心理活動,把它歸成一類,就叫做蘊。世界上所有的物質現象、和我人的心識活動,可以歸納成五類,就是前面所說的五蘊。由五蘊的 [因緣和合] ,而有 [有情世間] ----有情識、情見的衆生,和 [器世間] ----我人所賴以生存的物質世界的生起和存在。茲再分釋五蘊如下:

   一. 色蘊: 色蘊的色,是物質的意思 (不是顔色、美色的色) ,組成色蘊的內容是地、水、火、風四種元素。其實真正所指的不是地、水、火、風四種實物,指的是堅濕、暖、動四種物性。由此四種物性,構成宇宙萬物,也包括著我們物質性的身體在內,此即所謂 [色身] 。

   二. 受蘊: 受蘊是我人感官接觸外境所生起的感受。此感受,有使我人愉快的樂受,有使我人不愉快的苦受,和既無愉快亦無不愉快的舍受。其實這就是感情作用。

   叁. 想蘊: 想蘊是知覺作用,也就是我人的感覺器官接觸外境,心識上生起分別、認識的作用。這在現代心理學上,相當於 [知] ,由知而形成概念。

   四. 行蘊: 行蘊是我人的意志活動,這是心識中 [思心所] 的作用。思心所作了決定,由身 (動作) 和口 (語言) 去執行,這就是身行、語行、意行。行就是行爲,也稱爲 [造作] ,行爲的後果就是 [業] ----身、語、意叁種業。

   五. 識蘊: 佛經上說,識蘊是 [於所緣境了別爲性] 。事實上就是我人認識作用的主體,也就是心識。在小乘佛教時代,只說 [六識] ,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識,大乘佛教發展爲八識。就是在六識之後,發展出末那識、阿賴耶識。這在唯識學上稱爲 [八識心王] ,也就是 [八識規矩頌] 中八識二字的來源。

   佛經上說,我人的身心,是由五蘊組合而成的,即所謂; [五蘊假合之身] 。五蘊又稱 [名色] ,色是物質的組合,名是精神的組合,如下表所示:

  

   色---------------------- 物質組合----物----色

  

   受--------------------|

   想--------------------| 精神組合----心----名

   行--------------------|

   識--------------------|

  

   五蘊是構成宇宙萬有的質料 (包括物質世界和各類有情----一切生命體) ,識蘊是 [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 ,色、受、想、行四蘊是 [客觀的所認識的對象] ,如下表所示:

  

   識---------------------- 主觀的能認識的主體----我

  

   色--------------------|

   受--------------------| 客觀的所認識的對象----我所

   想--------------------|

   行--------------------|

  

   識者心之別名,識就是心,亦名月意,也就是我人精神活動的主體。

  

  二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以正圓,矩以正方,所以古人說: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規與矩,本來是木匠正方圓的工具,引申出來的意思,有軌範、法則的意義。所以八識規矩,表示八識行相,各具境、量、性、界的不同,有其規矩井然而不可雜亂者,於此,先抄錄出全部頌文,再依次解釋頌題:

  

   【八識規矩頌】

   唐叁藏法師玄奘造

   前五識頌

   性境現量通叁性,眼耳身叁二地居,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

   合叁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诠真,

   圓明初發成無漏,叁類分身息苦輪。

   第六識頌

   叁性叁量通叁境,叁界輪時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叁恒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

   動身發語獨爲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第七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爲非,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恒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爲染淨依。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第八識頌

   性唯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爭。

   浩浩叁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爲風,

   受薰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不動地前才舍藏,金剛道後異熟空,

   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刹中。

  

   十二首頌文,如上所錄,於此先解釋頌題如下:

   一. 八識: 識者心之別名,是我人精神作用的主體。在唯識學上,把識分析爲八種,即是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個識。眼、耳、鼻、舌、身是五種感覺器官,合稱前五識; 意識稱爲第六識,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的綜合中心; 末那識稱第七識,是有情 [自我意識] 的中心,阿賴耶識稱第八識。它含藏 [萬法種子] ,是生起宇宙萬法的本源。

   二. 規矩: 規矩是規範或法則,這八個識,在衆生位上,它們的行相、業用、境、量、性、界,固然有其規矩法則,即是在修行證果位上,也有其規矩法則,所以稱八識規矩。

   叁. 頌: 頌是一種文字體栽,含有贊美的意思,印度梵語稱爲伽陀,義譯爲偈。頌的形式似詩而不用韻,通常四句一首,用四、五、六、七字均可,若意思未表達完,可以繼續下去。佛經中用頌,目的在便於記憶。本頌用的是七字一句。

   四. 唐: 朝代名,公元六一八年建國,傳十九帝,公元九零六年爲後梁所滅。 [盛唐] 時代,是我國曆史上少有的太平盛世,國威伸張於全世界,現在世界各大城市都有 [唐人街] 的存在,是以 [唐人] 代表中國人的意思。

   五. 叁藏: 佛經結集,有經、律、論叁藏,合稱大藏經。即佛陀所說的法稱之爲經,佛陀爲僧團所訂的戒律稱之爲律,後世佛弟子注釋佛經、或依據佛經而發揮其義者,稱之爲論。

   七. 法師: 法者軌則,師者教人以道,所謂 [傳道、授業、解惑] 也。指通達佛法,又能引導衆生修行之人。叁藏法師,指精通經、律、論叁藏之法師。若僅通經或律,稱爲經師、律師。造論闡揚經義者,稱論師。法師是一個很尊貴的名詞,經律中廣載,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具足以下十種條件,稱爲法師。這十種條件是:一者五官端正,二者六根圓備,叁者出身望族,四者品德善良,五者守持戒律,六者通研叁藏,七者威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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