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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頌》講記▪P5

  ..續本文上一頁上他有他意識所緣的境界。這種境界,也是非量。

  

  叁 七八識

  

   第六識是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我們的見聞覺知,思想判斷,全以第六識爲主,第七、八識是屬於潛意識的範圍。但第七識是意識之根,第八識是宇宙萬法的本源,無疑義的,第六識的活動,一定受到第七、八識的影響。於此我們來探討第七、八識的行相業用。

  

   第七識名末那識,末那二字,是梵語的音譯,義譯曰意,但恐與第六識混淆,故保留末那原名。第七識唯一的作用,就是 [恒審思量] ,思量些什麽呢,它誤認爲第八識是恒、是一、是遍、是主宰的 [自我] 。它恒常的審慮思量,執著自我。因此,它是一個自我中心,也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中心。

  

   說到思量二字,八個識都有思量的作用。但前五識時常間斷,也沒有審慮作用,所以是 [非恒非審] 的思量。第六識有審慮的作用,但也有時間斷 (如五位無心) ,所以是審而非恒的思量。第八識是 [恒轉] (恒轉如瀑流) ,但它並不審慮,所以是恒而非恒的思量。唯有第七識,它恒時審慮思量,執著自我,維護自我,這就是我人何以時時以自我爲中心,起惑造業,損人利己的原因了。

  

   最後說到第八識,第八識又名阿賴耶識,這也是梵語的音譯,此在天竺義爲 [無沒]在我國譯爲藏識。稱爲無沒者,是說此識含藏萬法種子,不令失壞; 亦因它曆經生死流轉,永不壞滅。譯爲藏識者,藏是儲藏意思,有能藏、所藏、執藏叁種意義。能藏,是指它能儲藏萬法種子 (種子,見第二講第二節。) 生起宇宙萬法。這時,第八識是能藏,種子是所藏。在種子起現行 (發生作用) 的時候,受到前七識雜染法的薰習,現行種子受薰成爲新種子,仍藏於第八識中。這時新種子稱爲能藏,第八識稱爲所藏。至於執藏二字,又稱 [我愛執藏] ,這是因爲第七識誤認第八識爲自我,對於自我妄生貪愛,執著不舍,這稱爲 [我愛執] 。這時第七識是能執,第八識是所執。

  

   第八識有許多異名,錄出幾個,顧名思義,就可知道它的作用:

   一. 種子識: 此識含藏萬法種子,能生起萬法,故稱種子識。

   二. 本識: 此識是萬法的根本,故稱本識。

   叁. 宅識: 是藏識的別義,謂此識是種子的房宅。

   四. 第一識: 八識順序,由本向末數,此稱第一識。

   五. 現識: 言萬法由本識現起,故稱現識。

   六. 異熟識: 此識是前生業力的異熟果報體,故名異熟識。

   七. 轉識: 轉有漏的第八識爲無漏的大圓鏡智,故稱轉識。

   八. 神識: 佛法中本無 [神我] 之說,而此識含藏萬法種子,功能殊勝,故稱神識。

   九. 阿陀那識: 阿陀那梵語,是執持之義,此識能攝持根身不壞,種子不失,故名。

   十. 無垢識: 此識以修持力,轉染成淨,轉識成智,稱無垢識。

  

  相關名相表解

   一. 五位百法: 百法、是把宇宙萬有歸納爲百種,束之以五位。前九十四種是因緣和合 的有爲法,只是現象; 後六種是非因緣和合的無爲法,是萬法的體性。

  

  

   二. 八識心王: 是五位百法中的第一位法,這是精神作用的主體。

  

   │眼識----緣色境----即視覺作用--│

   │耳識----緣聲境----即聽覺作用--│

   │鼻識----緣香境----即嗅覺作用--│--此五者是五感覺器官

   八識--│舌識----緣味境----即味覺作用--│

   │身識----緣觸境----即觸覺作用--│

   │意識----緣法境----是我人心理活動的綜合中心

   │末那識----執著自我,是自我意識中心

   │阿賴耶識----含藏萬法種子,宇宙萬法由此變現生起

  

   叁. 百法口訣:

   色法十一心法八,五十一位心所法,不相應行二十四,六種無爲成百法。

  

  第四講 六位心所   

  一 遍行、別境

   六位心所,是五位百法中的第二位,名叫 [心所有法] ,這是屬於八識心王所有之法,簡稱心所,又稱心數。心所與心王的關系,由下列叁義建立: 一. 恒依於心王,依八識心王而起。二. 與心王相應。叁. 系屬於心王。心所以上叁義建立,得 [我所] 名。這些心所,隨著順違之境,而起愛憎善惡之心,助成心王事業。認真的說,心王本身無善惡,不能單獨造作,必須心所相應方有勢力,心所協和於心王,互相呼應,以造作善惡之業。這八識心王,每一個心王好比是一位國王,既然是王,不能沒有臣屬輔佐。所以心所就好比是國王的臣屬。心所有五十一位,分爲六組,叫做 [六位心所] 。這六組是:

   一. 遍行心所; 五個,名稱是觸、作意、受、想、思。

   二. 別境心所: 五個,名稱是欲、勝解、念、定、慧。

   叁. 善心所: 十一個,名稱是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四. 根本煩惱心所: 六個,名稱是貪、嗔、癡、慢、疑、惡見。

   五. 隨煩惱心所: 二十個,又分爲小隨煩惱,中隨煩惱,大隨煩惱叁種。小隨煩惱十個,名稱是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喬。中隨煩惱二個,名稱是無慚、無愧。大隨煩惱八個,名稱是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六. 不定心所: 四個,名稱是悔、眠、尋、伺。

   由以個六位心所看來,善心所止有十一,而煩惱、隨煩惱卻有二十六,宜乎我們的善習少而惡習多,世人善行少而惡行多也。

   六位心所如上所述,現在先自遍行心所說起:

   遍行二字,是周遍起行的意思。心若生時,此五心所相應俱起。它的活動範圍非常廣泛,它通於一切心----八識心王; 通於一切時----過去、未來、現在; 一切性----善、惡、無記; 一切地----叁界九地。遍行心所有五,是觸、作意、受、想、思。

   一. 觸: 觸是接觸,五根與五境接觸 (觸) 而生識,根、境、識 [叁和] 就名爲觸。<百法明門論> 曰 : [令心心所觸境爲性,受想思等所依爲業。] 觸與作意,有時互爲先後。

   二. 作意: 作意就是注意,因根、境、識的叁和而引起注意,或先注意而生起觸。論曰 : [謂能警心爲性,於所緣境引心爲業。] 語雲,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可見心識了別外境,須以作意爲前導。

   叁. 受: 受是感受,心識領納順違之境生受。論曰 : [謂領納違順俱非境相爲性,起愛爲業。] 受有叁種,領納順境名樂受,領納違境名苦受,領納非順非違境名舍受。若再加憂、喜二受,就稱爲五受。

   四. 想: 想是認識作用,論曰 : [於境取相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 就是於一切相上生起分別,再加上名稱。如謂此是瓶、此是缽等。

   五. 思: 思是造作的意思,論曰 : [令心造作爲性,於善品等,役心爲業。] 思有叁種,曰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它於是非善惡,籌量其可行不可行,決定之後,驅役自心,造作邪正善惡之業。其實這就是我人的意志作用。

   別境心所,是以其所緣之境各各不同,非如遍行心所同緣一境,故稱別境。遍行心所是心識生起時,五心所相繼生起。別境心所是專對某種特別情況,繼五遍行心所之後,個別生起。別境所緣之境有四種,即欲緣所樂境,勝解緣決定境,念緣曾習境,定緣所觀境,而慧則是於四境揀擇爲性。別境五心所,如下所釋:

   一. 欲: 欲是 [於所樂境,希望爲性,勤依爲業。] 欲就是希望,對外境的希望追求,對所愛境,希望必合,對所惡境,望必離。因此希求就有了善惡染淨之分,希望成佛作祖,當然是淨欲,追求財、色、名、食、睡,就是染欲了。

   二. 勝解: 勝者殊勝,解者見解,對外境起決定性的理解。它是 [於決定境,印持爲性,不可引轉爲業。] 即於邪正善惡境,既經決定,必如此作,不可引轉。所以在猶豫不決的情況下,沒有勝解。

   叁. 念: 念是記憶, [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爲性,定依爲業。] 即是對經曆過的事明記不忘,叫做念。

   四. 定: 定是叁昧,譯曰正定,它是 [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爲性,智依爲業。]心注一境而不散亂,叫做定。

   五. 慧: 慧是智慧,智慧能斷除疑惑,論曰 : [於所觀境,簡擇爲性,斷疑爲業。]這種慧是由定而發,所以對於善惡是非,能取得決定性的簡擇。

  

  二 善、煩惱

   六位心所的第叁位,是善心所。善與惡相對,凡是性離衍惡,順益世人者,叫做善。也可以說,對於佛陀的教法,依法而行,叫做善。善心所有十一個,是:

   一. 信: 對善法能了知而實信,對佛法義理能堅定信仰者,曰信。此有叁種,一者信實,信實事和實理; 二者信德,信功德及道德; 叁者信能,信善惡之業的能力。

   二. 慚: 慚者羞恥,做了壞事內心感羞恥,別人學問道德強過自己,感到恥不如人,都叫做慚。慚是自我尊重的促進力量。

   叁. 愧: 做了壞事,怕輿論的批評,怕別人的指責,無顔見人曰愧。在世俗社會,慚愧二字連在一起用,在此處,慚著重於崇重善法,愧著重輕拒惡法。

   四. 無貪: 貪者貪愛,貪著世間財色名利,非分追求,非義而取,曰貪; 反之以己所有,惠施於人,廣行布施,曰無貪。

   五. 無嗔: 嗔者嗔恚,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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