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薩最好的、心不散亂的,那心不散亂就變成自己好像放在另外一個嘛!以旁觀者的角度去看,太厲害了!
接著說到菩提心。我們發菩提心是願一切有情都能獲得安樂,在講菩提心時我們好像都把範圍闊得很大,好像說:如同虛空般如母的衆生,乃至輪回未空之際我們都要安住他們于安樂中,這範圍是非常的廣,可是現實而言,我們面對面的人,只要見到他有一點安樂的話,我們的心就不舒服,這變得有點矛盾。所以下面的偈頌說
「欲求一切有情樂 菩提妙心既生起 有情若自得安樂 何故由斯生瞋恚」
他人來贊歎敵人的時後,他人是心歡喜來贊歎敵人,敵人被贊歎心也會歡喜,他們兩人都歡喜,我們心中又何以不高興、要起瞋呢?即是「有情若自得安樂 何故由斯生瞋恚」
發起菩提心的量是要非常大的,擴及整個虛空也就是遍及虛空界的一切有情稱爲發起菩提心;而不是爲了面前某個人而起的心稱爲菩提心。有時我們發菩提心是爲了遍及虛空的有情與我們面對的有情,這兩者中間好似有一個空檔(空隙)兩者結合不來,所以我們應該將這兩者稍微結合一下,否則,這是在平常會出問題的。爲什麼呢?菩提心,是要利益無邊無量的衆生而發出的力量才足以稱菩提心,如果只是爲了少數衆生,所産生的力量是不足夠成爲菩提心的。
發菩提心是爲了利益無邊無量衆生,所以菩提心是太廣了,好像太廣了,當中就會發生問題。菩提心要不要廣?是一定要廣,沒有廣的話不足以成爲成佛的因。要有成佛的因,就須要具備利益無邊無量衆生的心,有了這種想法之後,隨之而來的行善的善根才是成佛的因,這樣的心才是菩提心。
但是我們心是這麼廣,也是坐在這裏啊!我們幾個衆生一定會遇到嘛!所以在這些遇到的上面修行與菩提心,有時中間好像常有不連接的地方。這些必須常常要連接,要認爲這個也是利益衆生中的一個衆生,要這樣連接。不能誤會說只爲利益這個怨敵才生起菩提心,這就錯了;菩提心的量應該是很廣大的。
「遮于彼得利養不忍」
此利養指吃、喝、穿等外在物質之類。當我們的怨敵要是圓滿得到這些物質利養我們應心生歡喜,不應不喜,而且要遮止瞋恚的生起。
「發願欲令諸有情 成佛堪受叁界供 僅見微劣利養時何故于彼興熱惱 」
如果怨敵得到少許利養,我們如果心生不歡喜,這是錯誤的。因爲我們的成佛是依有情而成佛,我們的果位是有情給予的,現在有情得到些許利養,我們何以心生不喜?我們曾發願讓一切有情成佛,有情能夠堪受叁界應供,現在有情得到少許利養,何以心生不喜?
因爲有衆多有情我們才能行布施、持戒、忍辱、慈心、悲心、菩提心爾後才能成就佛果,所以說佛果爲何是有情給?理由就在這邊。我們可以在有情身上修持,由修持而獲得佛果,佛果是有情給的就在此。
現在有情辛苦得到一些微劣的利養時,我們又何以心生不喜呢?心生不喜是錯誤的。
「自應贍者自贍養 自行施予大勤劬 若從親有能自活 何反瞋怒不欣喜」
這邊用比喻來說:有情是給我們佛果的,照道理說我們應該去養育、撫養這些有情,這是我們的責任,因爲他們是給我們佛果的。現在我們不須要去撫養他們,他們自我養活的話,那我們卻又心生不喜,這豈不是奇怪的一件事嗎?應有歡喜心才對的,比喻說:如果你不想讓有情得到些許的利養,那就可以肯定你根本無心讓有情得到佛果、不想安住有情于佛果,更不用說會生起菩提心了,怎麼有可能有菩提心呢?你的菩提心去那裏了?
「此猶不許衆生得 是誰許彼得菩提 若瞋他人圓滿事 雲何能有菩提心」
若是瞋恚有情所得利養,那我們要如何發起菩提心?這樣做是表示沒有菩提心。所以說我們受菩薩戒的菩提心不見了。寂天菩薩說:「你的菩提心到那裏去了?」就是我們菩提心不見的意思。如果我們心中有菩提心的話,就不可以這樣子,即使怨敵得到利養、得到圓滿事的話,本來這件事就是我們要去做的,現在我們不須要去做,他們自己做得好好的,我們又何以不喜?他去得到利養,反而應是我們修歡喜的對境,我們不應該不歡喜或嫉妒。
「若從他家有所獲 其物或在施主家 一切悉非汝所有 施與不施汝何涉」
不論怨敵是否從施主(功德主)處得到利養,也不管他是否得到這些利養,都不是屬于我的,這些東西仍是施主所有,並非我所有。當施主給了怨敵後,我也還是沒有啊!對不對?,既然這一切都不是我所有,又何必心生嫉妒、不喜呢?
因爲寂天菩薩曾住在「那瀾陀佛學院」,所以談到功德主、施主的事。你們並不是僧衆,因此不要以這個角度看事情。其實,這些施主供養出來的「物品」,本來就是在這世界上,是屬于這地球的,又不是專屬于你的私有物,原本就不是你的,是地球上的東西,而這些本屬于此世界的東西,被布施到怨敵那邊,你有何不喜?
我們去瞋恚他人得到利養,是因嫉妒的關系,爲何會嫉妒?因爲自己也想要,看到別人得到了,而我得不到,瞋恨心因此而起。
接下來講:
「或由福德或信心 何故棄舍自功德」
如果你自己想得到這些利養的話,那麼就應該好好修持,因這些福德、利養源自于福德因,這些因都須要修布施、持戒、忍辱…等等。這些福德都是靠自己的,若好好修持將來必定會得到。
「獲得功德不執持 請問何不自瞋恨」
現在你將可獲得利養的福德因給丟掉,只一味執持瞋恚。現在你不執持原本可獲得的功德,反將丟棄,你何不瞋恚你自己呢?這樣看來,若要起瞋恚,應是要瞋自己而不是瞋他人才對!
這裏談的「自我瞋恚」並非真正的瞋恚心。好像將煩惱視爲敵人,將它視爲敵人並不算是煩惱。「自我瞋恚」此瞋恚非真正瞋恚。這意義和前面第四品(p.79) 卯一 「雖如是具煩惱相 能斷煩惱非所斷」是一樣意思。
我們要對治的是煩惱,因爲要對治所以看到煩惱才要對治它,實際上並不是煩惱,因爲它是斷煩惱的,所以叫「非所斷」。這種瞋恨看似瞋恨心其實非真的瞋恨心,我們需要起這樣子的瞋恨。
問:若以殺豬爲業謀生,雖可從中得到生活上的幫助,但我仍認爲這不是好的行業,應如何看待?
答:殺業不好,靠此生活不對,你的想法沒錯。不是所有的高興都要接受,有的高興若接受的話,也是惡業啊!現在我們是對付瞋恨心這種的的高興。
《入菩薩行論 第二十一講(第6品)》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