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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 奢摩他 第34講▪P3

  ..續本文上一頁(沈沒和觀修)二法差別之論,這個到前面爲止,有此邪執是所應破,下面括弧內引文是引用對方的主張,此處是陳述有過失的規矩(有過失的方式),就是現在我要把有過失的方式破除掉,什麼是有過失的方式呢?前面是陳述對方的主張,後面要破除對方的主張,第一個就從這裏開始,此是未辨沈修二法差別之論,這個當作第一個段落。

  第二個破除是p362L8此乃未辨昏沈(昏暗和沈沒)二法差別之言,第二個又破你沒有分辨昏暗和沈沒,這中間會提出對方有一個主張,之後,再將它破除掉,這是第二個段落。第叁個段落是從故若太策舉開始,因此之故,如果太過緊繃會怎樣?這是第叁個段落,至p363L5顯然非理結束。第四個段落由p363L5「又極緩心僅明澄分,由非滿足須策勵相」開始至p363倒數第六行「言心明見,故非說境略明顯。是說心相極顯極堅」,這是破除對方第四個段落。第一段和第二段中間對方有一個主張,之後才進第二段的回答,即p362L7對方主張「若謂于境令心昏昧…」,本來我們指出對方的過失,你沒有分辨沈沒和觀修是什麼。這樣講對方就爭辯「若謂…」,因此我們就說你還有一個毛病「此乃未辨昏沈二法差別之言」,又破對方一次。

  前面談到破除有過失的方式分成四個段落之後,自宗就談到,「修念之規此爲最要」p363倒數第六行,運用憶念的方式,這種方式是最爲重要的。這是指在安止禅修的時候,憶念和正知二個都有需要,不過這其中最主要是靠憶念,在前面至尊仁波切都談過了,前面曾經解釋過憶念和正知的情形。前面p361倒數第叁行又如世親菩薩亦說「念知俱能令心住所緣故」這裏談到「故修念之法即修能引叁摩地之主因」因此之故,修等持的主要方式,其實就是要靠憶念的觀修方式,故修念之法即修能引叁摩地之主因,念之行相爲定知相,憶念的行相是指定解定知,憶念本身是一個決定的行相。

  在禅修的時候修止,當然憶念和正知這二者都有需要,不過其中正知是一個偵查兵,好像是警察一樣,可是真正讓我們的心能夠專一安住在對境上是靠念力。所以如何去運用念力,實際上就是禅修成敗的關鍵,用的好、還是不好,這是關鍵重點。當然憶念和正知二者都有需要,可是其中的正知好像警察一樣,它只是檢查而已。真正讓我們的心能夠專一安住在對境上就是靠念力。

  念力的意思是指具有力量的定解,所以它是一個決定的行相。「故修定者若無定知之相,唯憨然而住」如果修等持的人沒有一個決定的了知,沒有一個定解的行相的話,唯憨然而住,就是只有呆呆的安住在那裏的話,「心縱澄淨然無明顯定知」雖然內心很澄清,明分齊備的話,但是沒有明顯決定的力量,即沒有明顯有力量的定解的話,「有力之念定不得生」,具有威力的憶念就不能夠産生。如果這種情況的話「亦未能破微細之沈」如果沒有力量的定解,就不能破掉細分的沈,這在前面有解釋過了,如果不能破掉細分的沈,這個等持就有過失存在。

  憶念本身是指具有決定的行相,在定解上具有一個力量,有此力量才能夠避開細分的沈,因此這個等持才不會有過失,可見這裏就有點困難了,就是這個念力的力量要松緊適中不太容易,太過和不及意思都一樣,所以力量太強烈(太過)不對,太小(不及)也不對,太過和不及都一樣都是毛病,所以這個憶念的力量要用到中間,剛好中庸的程度,那就不太容易了。

  這裏談到「修念之規此爲最要。」修念之規是指念力的運用方式,實際上是禅修裏最重要的一個方式,即念力的運用,力量不能太強,這有毛病,力量太小,那也有毛病,所以松緊適中去運用它,這才是最重要的關鍵。

  如果對于運用念力的方式不了解,松緊適中安住在中庸之上不了解,這是指安住在對境之上松緊適中,抓住的力量不強也不弱,松緊適中的方式,這是修念之規此爲最要,即如何去運用憶念的力量,松緊適中(中庸之道)這是最爲重要的。假設對這一點不了解的話會怎麼樣呢?後面會再作說明。

  「未能知此盲修之相」對力道要松緊適中這點不了解,因此盲修瞎練,那是盲修之相即「謂修愈久忘念愈重,擇法之慧日返愚鈍」就是不知道力道要松緊適中,僅僅只是心安住在對境上,對于執取對境的力量強弱如何根本就不重視,根本就不去管它,只是安住在對境上,僅僅只是如此而已,這時候心識會變得越來越愚笨,好像一個笨蛋一樣。

  首先修越久忘念越重,忘失(忘記)的情況會越來越嚴重,心識本身的反應會越來越遲鈍,形成了這個毛病,就是忘念愈加嚴重,個別去抉擇每一個法,聰明的勝慧會越來越愚鈍。所以有些人在有此毛病的情況下,一邊有毛病又再繼續作實修,這時候會以爲自己的等持很堅固了,等持的證悟已經産生,産生傲慢之心,洋洋得意,自己以爲證悟産生了。

  有此多過反自矜爲有堅固定,有人有這種情況,所以有時候有人禅修的時候,以爲自己的禅修已經很堅固了,定力已經很好了,打坐能夠長久持續下去,但是禅修之後有人會變成這樣,內心的反應不是很敏捷,變得越來越遲鈍,而且很容易忘記,反應很慢,這種情況之下,就會去請教師父,這樣是怎樣的情況,上師就會告訴他,這個問題至尊仁波切曾經開示過了,在廣論裏曾經談過了,廣論談到沈沒的過失講的就是這個句子,「未能知此盲修之相,謂修愈久忘念愈重,擇法之慧日返愚鈍(愈來愈遲鈍),有此多過反自矜爲有堅固定」,就是這個句子指出毛病。

  憶念令心專一安住在對境之上,因此之故,修無過失的等持要具足二個特色,這是指在齊備二種特色的情況下,安住在對境之上,就是首先要專一安住于所緣的對境這個特色,其次有境本身執持的時候要有力量去抓住對境,所以有境是有力的明分,這二個條件要齊備,在二個條件齊備之下而安住在對境之上,應該要這個樣子。

  因此之故,就産生這麼一個問題:p363倒數第四行「若謂如前以念令心住所緣已,」就像前面所談到的,用憶念的力量松緊適中的情況之下,心已經專一安住在所緣對境上面,而且有力的明分也達成了。「爾時可否分別觀察于所緣境持未持耶,」就在那個時候,要再去思惟觀察我的心有沒有抓住對境(對于對境持未持)呢?到底有抓住還是沒有抓住?需不需要如此去作觀察呢?就産生這麼一個疑問。有沒有去抓住對境?這樣一個思惟,這種觀察需不需要?需要。「答定需觀察。」一定要啊!

  如《修次第中編》雲「如是于隨樂所緣安住心已,後即于此等住其心,善等住已(已經安住了),即應于心如是觀察(要好好的分析),爲于所緣心善持耶(到底心有沒有好好的抓住對境呢?),爲沈沒耶,爲外散耶?(到底是沈沒?還是散亂呢?這個當然要觀察)」這一點至尊仁波切這裏特別討論,因爲前面有談到過了,所以底下講了,此非棄舍叁摩地(等持)已,這前面有談到過,爲什麼在安住的時候,還是要再作觀察呢?

  p360L7談到「此中叁摩地(等持)者,謂心專住所緣,複須于所緣相續而住,此須二種方便」需要二種方法,所以實際上修止的時候,心要安住在對境之上,其實二個方法都要,這裏面已經明白講了二個方法,一個是對于根本所緣對境,要讓我們的心不離開它不散亂,心要能夠專一安住在根本所緣的對境上面而不離開,這個力量一定要有,這個方法一定要有。

  第二個方法就是于已散未散將散不散如實了知,初即正念次即正知,所以讓我們的心安住在所緣上,這二個方法都要,一個是憶念,就是讓我的心不離開對境,專一安住在上面,不散亂離開,這個其實講的是憶念。

  可是後面不是還有一個正知嗎?也需要嘛!就是我的心是已經散亂,還是沒有散亂,還是將要散亂。將散不散的意思是指已經安住的段落,將要形成散亂,這時候散亂還沒有形成,將要的意思是還沒有,這是已經安住的時候,散亂也還沒有形成,就在那個時候,還要有一個了知的力量去了知它、去察覺它,我的心會不會形成散亂,這個是不是需要?即使是安住的時候,這還是有需要。

  其次已散未散,是指已經散亂了,我還要去察知已經散亂了,把心抓回來,所以不要說散亂之後,正知要去檢查,就算心沒有散亂,心安住的時候,也要檢查我這個心會不會散亂。因此這二個力量都須要,憶念的力量需要,正知的力量也需要。

  

《菩提道次第廣論 奢摩他 第34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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