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沉没和观修)二法差别之论,这个到前面为止,有此邪执是所应破,下面括弧内引文是引用对方的主张,此处是陈述有过失的规矩(有过失的方式),就是现在我要把有过失的方式破除掉,什么是有过失的方式呢?前面是陈述对方的主张,后面要破除对方的主张,第一个就从这里开始,此是未辨沉修二法差别之论,这个当作第一个段落。
第二个破除是p362L8此乃未辨昏沉(昏暗和沉没)二法差别之言,第二个又破你没有分辨昏暗和沉没,这中间会提出对方有一个主张,之后,再将它破除掉,这是第二个段落。第三个段落是从故若太策举开始,因此之故,如果太过紧绷会怎样?这是第三个段落,至p363L5显然非理结束。第四个段落由p363L5「又极缓心仅明澄分,由非满足须策励相」开始至p363倒数第六行「言心明见,故非说境略明显。是说心相极显极坚」,这是破除对方第四个段落。第一段和第二段中间对方有一个主张,之后才进第二段的回答,即p362L7对方主张「若谓于境令心昏昧…」,本来我们指出对方的过失,你没有分辨沉没和观修是什么。这样讲对方就争辩「若谓…」,因此我们就说你还有一个毛病「此乃未辨昏沉二法差别之言」,又破对方一次。
前面谈到破除有过失的方式分成四个段落之后,自宗就谈到,「修念之规此为最要」p363倒数第六行,运用忆念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最为重要的。这是指在安止禅修的时候,忆念和正知二个都有需要,不过这其中最主要是靠忆念,在前面至尊仁波切都谈过了,前面曾经解释过忆念和正知的情形。前面p361倒数第三行又如世亲菩萨亦说「念知俱能令心住所缘故」这里谈到「故修念之法即修能引三摩地之主因」因此之故,修等持的主要方式,其实就是要靠忆念的观修方式,故修念之法即修能引三摩地之主因,念之行相为定知相,忆念的行相是指定解定知,忆念本身是一个决定的行相。
在禅修的时候修止,当然忆念和正知这二者都有需要,不过其中正知是一个侦查兵,好像是警察一样,可是真正让我们的心能够专一安住在对境上是靠念力。所以如何去运用念力,实际上就是禅修成败的关键,用的好、还是不好,这是关键重点。当然忆念和正知二者都有需要,可是其中的正知好像警察一样,它只是检查而已。真正让我们的心能够专一安住在对境上就是靠念力。
念力的意思是指具有力量的定解,所以它是一个决定的行相。「故修定者若无定知之相,唯憨然而住」如果修等持的人没有一个决定的了知,没有一个定解的行相的话,唯憨然而住,就是只有呆呆的安住在那里的话,「心纵澄净然无明显定知」虽然内心很澄清,明分齐备的话,但是没有明显决定的力量,即没有明显有力量的定解的话,「有力之念定不得生」,具有威力的忆念就不能够产生。如果这种情况的话「亦未能破微细之沉」如果没有力量的定解,就不能破掉细分的沉,这在前面有解释过了,如果不能破掉细分的沉,这个等持就有过失存在。
忆念本身是指具有决定的行相,在定解上具有一个力量,有此力量才能够避开细分的沉,因此这个等持才不会有过失,可见这里就有点困难了,就是这个念力的力量要松紧适中不太容易,太过和不及意思都一样,所以力量太强烈(太过)不对,太小(不及)也不对,太过和不及都一样都是毛病,所以这个忆念的力量要用到中间,刚好中庸的程度,那就不太容易了。
这里谈到「修念之规此为最要。」修念之规是指念力的运用方式,实际上是禅修里最重要的一个方式,即念力的运用,力量不能太强,这有毛病,力量太小,那也有毛病,所以松紧适中去运用它,这才是最重要的关键。
如果对于运用念力的方式不了解,松紧适中安住在中庸之上不了解,这是指安住在对境之上松紧适中,抓住的力量不强也不弱,松紧适中的方式,这是修念之规此为最要,即如何去运用忆念的力量,松紧适中(中庸之道)这是最为重要的。假设对这一点不了解的话会怎么样呢?后面会再作说明。
「未能知此盲修之相」对力道要松紧适中这点不了解,因此盲修瞎练,那是盲修之相即「谓修愈久忘念愈重,择法之慧日返愚钝」就是不知道力道要松紧适中,仅仅只是心安住在对境上,对于执取对境的力量强弱如何根本就不重视,根本就不去管它,只是安住在对境上,仅仅只是如此而已,这时候心识会变得越来越愚笨,好像一个笨蛋一样。
首先修越久忘念越重,忘失(忘记)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心识本身的反应会越来越迟钝,形成了这个毛病,就是忘念愈加严重,个别去抉择每一个法,聪明的胜慧会越来越愚钝。所以有些人在有此毛病的情况下,一边有毛病又再继续作实修,这时候会以为自己的等持很坚固了,等持的证悟已经产生,产生傲慢之心,洋洋得意,自己以为证悟产生了。
有此多过反自矜为有坚固定,有人有这种情况,所以有时候有人禅修的时候,以为自己的禅修已经很坚固了,定力已经很好了,打坐能够长久持续下去,但是禅修之后有人会变成这样,内心的反应不是很敏捷,变得越来越迟钝,而且很容易忘记,反应很慢,这种情况之下,就会去请教师父,这样是怎样的情况,上师就会告诉他,这个问题至尊仁波切曾经开示过了,在广论里曾经谈过了,广论谈到沉没的过失讲的就是这个句子,「未能知此盲修之相,谓修愈久忘念愈重,择法之慧日返愚钝(愈来愈迟钝),有此多过反自矜为有坚固定」,就是这个句子指出毛病。
忆念令心专一安住在对境之上,因此之故,修无过失的等持要具足二个特色,这是指在齐备二种特色的情况下,安住在对境之上,就是首先要专一安住于所缘的对境这个特色,其次有境本身执持的时候要有力量去抓住对境,所以有境是有力的明分,这二个条件要齐备,在二个条件齐备之下而安住在对境之上,应该要这个样子。
因此之故,就产生这么一个问题:p363倒数第四行「若谓如前以念令心住所缘已,」就像前面所谈到的,用忆念的力量松紧适中的情况之下,心已经专一安住在所缘对境上面,而且有力的明分也达成了。「尔时可否分别观察于所缘境持未持耶,」就在那个时候,要再去思惟观察我的心有没有抓住对境(对于对境持未持)呢?到底有抓住还是没有抓住?需不需要如此去作观察呢?就产生这么一个疑问。有没有去抓住对境?这样一个思惟,这种观察需不需要?需要。「答定需观察。」一定要啊!
如《修次第中编》云「如是于随乐所缘安住心已,后即于此等住其心,善等住已(已经安住了),即应于心如是观察(要好好的分析),为于所缘心善持耶(到底心有没有好好的抓住对境呢?),为沉没耶,为外散耶?(到底是沉没?还是散乱呢?这个当然要观察)」这一点至尊仁波切这里特别讨论,因为前面有谈到过了,所以底下讲了,此非弃舍三摩地(等持)已,这前面有谈到过,为什么在安住的时候,还是要再作观察呢?
p360L7谈到「此中三摩地(等持)者,谓心专住所缘,复须于所缘相续而住,此须二种方便」需要二种方法,所以实际上修止的时候,心要安住在对境之上,其实二个方法都要,这里面已经明白讲了二个方法,一个是对于根本所缘对境,要让我们的心不离开它不散乱,心要能够专一安住在根本所缘的对境上面而不离开,这个力量一定要有,这个方法一定要有。
第二个方法就是于已散未散将散不散如实了知,初即正念次即正知,所以让我们的心安住在所缘上,这二个方法都要,一个是忆念,就是让我的心不离开对境,专一安住在上面,不散乱离开,这个其实讲的是忆念。
可是后面不是还有一个正知吗?也需要嘛!就是我的心是已经散乱,还是没有散乱,还是将要散乱。将散不散的意思是指已经安住的段落,将要形成散乱,这时候散乱还没有形成,将要的意思是还没有,这是已经安住的时候,散乱也还没有形成,就在那个时候,还要有一个了知的力量去了知它、去察觉它,我的心会不会形成散乱,这个是不是需要?即使是安住的时候,这还是有需要。
其次已散未散,是指已经散乱了,我还要去察知已经散乱了,把心抓回来,所以不要说散乱之后,正知要去检查,就算心没有散乱,心安住的时候,也要检查我这个心会不会散乱。因此这二个力量都须要,忆念的力量需要,正知的力量也需要。
《菩提道次第广论 奢摩他 第34讲》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