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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 奢摩他 第16講▪P3

  ..續本文上一頁如果按照這裏所談的周徧的話,一切對境在我們內心第六意識出現一個行相,緣取這個行相來做觀修,當然也稱爲影像,一切萬法的行相都可以。

  不過至尊仁波切進一步來做說明,課本351頁,「又此影像爲何所緣之影像耶」,這裏所講的影像,是什麼所緣對境的影像呢?謂是五種,此即350頁倒數第四行「如世尊言,修瑜伽師有四所緣,謂周徧所緣,(後面就是叁種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這就是這叁種所緣對境,這很多種,它在第六意識所出現的行相,來當做影像。

  351頁第一行「又此影像爲何所緣之影像耶?」是什麼對境的影像呢?「五種淨行所緣,五種善巧所緣,二種淨惑所緣之影像」這叁種對境類型就很多了,總之,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這叁種對境裏面各各有好幾項,這些對境在第六意識上所出現的行相,緣取這個行相來做觀修,所以這些對境在第六意識上所出現的行相,才是我們這裏所討論的影像。當然一般講影像的話,一切萬法在第六意識所出現行相都可以,不過這裏特別指出很具體的例子,實際上禅修時所用的叁種類型,就是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這些對境在第六意識所出現的行相,才是這裏所講的影像。

  從能緣有境來討論,分爲有分別影像所緣和無分別影像所緣,這討論完畢了。再來講第二種,就所緣境來安立事邊際性的所緣,周徧所緣有四種,有分別影像所緣、無分別影像所緣,第叁種事邊際性所緣,這是這裏所要談的。至尊仁波切把「周徧所緣」分成叁種情況,第一種從能緣者的角度來討論,第二種從所緣的對境來討論,就是四種所緣對象的第叁種事邊際性所緣對象。

  至尊仁波波切從所緣的對境來分類,從所緣對境來討論事邊際性的話,怎麼來說明呢?所緣的對境有什麼情況呢?在每一個所緣的對境上都有如所有性、盡所有性。就所知的萬法,就每一個所知上面,它自己本身都有二谛的性質。這是月稱菩薩《入中論》所言「就萬事萬物,以名言心進行施設是世俗谛,以究竟抉擇的心去安立是勝義谛」,萬事萬物就是一切所知,每一個所知的上面,假設我用名言抉擇的心去看它的話,會了知世俗谛的部份;用勝義抉擇的心去看它的話,就會了解它勝義谛的部份。

  所以就對境(所知)而言,每一個所知,每一個法上面,它自己的本質,一定分成粗的面貌、細的面貌,粗的情況是什麼?細的情況是什麼?細分的情況是勝義谛的理論、粗分的情況是世俗谛的理論,所以每一個對境都有二谛的理論,這就稱爲事邊際性。事就是萬事萬物,亦即《入中論》所言:「假設以名言抉擇心去看的話,會看到粗分(世俗谛)的情況,假設用究竟勝義抉擇的心去看,會看到細分的情況,這是勝義谛的部份。」

  關于二谛的理論、二谛的性質徧一切所知,一切萬法之上都可以討論二谛,因此之故,它的名稱就稱爲周徧所緣。因爲在每一個所知上面,都有二谛的理論,二谛的理論徧一切所知上面,所以稱爲周徧所緣。這裏最主要講的就是二谛的理論,廣論所談到二谛理論的部份是,就所緣境立事邊際,「事」是實有法,就是萬事萬物,「此有二種,如雲唯爾更無余事,是盡所有事邊際性,如雲實爾非住余性,是如所有事邊際性」。就是如所有事邊際性和盡所有事邊際性,事邊際性就是一切實有法的某一個性質,盡所有的性質和如所有的性質,這是二谛的理論。

  每一個所知上,一定有如所有的性質、盡所有的性質,在實有法上面全部都有,二谛的理論徧及一切所知,一切萬法之上,所以就稱爲周徧所緣,就是這裏所說的事邊際性。

  就一切的所知每一項上都有二谛的理論存在,就世俗谛的理論稱爲盡所有性事邊際性,「如雲唯爾更無余事」,唯爾,僅僅就是這個樣子,再沒有其他的實有法,唯爾更無余事是指,譬如依于善業生出快樂的果,依于不善業生出痛苦的果,依于集谛生出苦谛,依于道谛生出滅谛,關于這方面的理論,都是盡所有事邊際性。

  盡所有事:即是好的、是壞的,是這樣子、不是那個樣子,唯爾更無余事,唯爾這個樣子,不是另外一個其他的情況。因此之故,譬如說一切所知,可以包括在十八界來討論,或包括在十二處來討論,或一切有爲法可以包括在五蘊來討論,或者四聖谛可以包括輪回和涅槃的萬法,這種說法即是世俗谛的理論。

  世俗谛的理論即是說此是因,由此因生此果,此是所應斷、此是所應取,它就是這個樣子,非常肯定決斷的理論。此即是因,此即是果,此是所應取,此是所應斷,這方面的討論即是世俗谛的理論,也就是盡所有事邊際性。總而言之,在名言上所進行的這些肯定決斷,這是好的、壞的事,或者不是,名言上所進行的肯定,唯爾更無余事,很肯定是這個樣子,不是其他的情況了,此即稱爲盡所有事邊際性。這是名言上所進行的決斷,這是屬于世俗谛的理論。

  譬如舉例來說,就瓶子來討論關于世俗谛的理論,瓶子是色法並不是非色法,它也不是非瓶子,這是盡所有事邊際性,這是在名言上所作的一個決斷。但是如果就瓶子去討論,它的顯現是什麼樣子?實相是什麼樣子?從究竟實相來分析,它顯現的情況跟實際上的情況又不一樣,如果從這方面來討論分析,就變成「如雲實爾,非住余性」它實際上是這個樣子,不是其他的性質,這方面的討論,就是如所有事邊際性。

  如所有事邊際性這部份是指不是從顯像的部份來討論,是要看細分實相的部份,這是屬于勝義谛的理論。也就是「如雲實爾,非住余性」,實際上是這個樣子,它的實相是這個樣子,非住余性,不是其他的性質。所以這二個討論就不太一樣了。

  譬如就瓶子,這是瓶子,它是一個色法,它不是非瓶子,它也不是非色法,這種討論就是「唯爾,更無余事」它是瓶子,不是非瓶子,所以唯爾更無余事。

  但現在不是討論瓶子的顯像,顯像上瓶子顯現爲一個我恒常成立,好像看起來顯現是這個樣子,不過在實相上它是自性涅槃,是空性,所以「實爾,非住余性」實際上的情況是這個樣子,實相上是這個樣子,不是屬于其他的性質,不是像它顯現出來的性質,這是從如所有事邊際性來討論,就變成二種了,盡所有事邊際性和如所有事邊際性。

  譬如唯爾更無余事,這是瓶子不是非瓶子,實爾非住余性,實相上是自性涅槃是空性,非住余性,不是它顯像的樣子。這二種說法不一樣,一個是盡所有事邊際性,一個是如所有事邊際性,這二者就不同了。

  就一切萬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谛都可以包括,進行這種分類都是由名言的心來進行,這個分類就是唯爾更無余事,是盡所有事邊際性,這是名言上所作的分類。但假設就每一個法自己的實相,前面的這些分類,它的實相上只有一味,因爲萬法都是空性,就證悟空性(了空的心)而言,萬法都是一味,在了空的心去了知萬法,不會分成這是所應取,那是所應舍,這是苦谛,那是集谛,在了空心上面不會進行這種分類。在了空心上不會分這是五蘊的部份,這是十二處的部份,那是十八界的部份。因爲五蘊也好,十二處也好,十八界也好,這一切全部都是空性,就了空的內心而言,了悟到它空性的部份,這一切在空性上完全都是一味的。所以不能夠再把它分成這是五蘊,這是十二處,這是十八界,這是應取應舍,沒有這樣一個分類了,這是從實相上(空性方面)來討論,

  從空性實相上會成立它沒有自性存在,從它實相上而言自性不能成立,不能夠把它指出來,這是從空性來討論,如果這樣就會變成實爾非住余性

  其盡所有性者,謂如于五蘊攝諸有爲,譬如一切有爲法都可以包括在五蘊裏,或者一切萬法都可以包括在十八界及十二處,四谛盡攝一切所應知事,這是應該取的你要知道,這是應該舍的你應當要知道,所以應取、應舍都應當要知道的,應取、應舍都包括在四谛裏。一個解脫者而言,這些都應當知道的,一切應舍都包括在苦谛、集谛裏面,一切應取都包括在道谛、滅谛裏,就解脫者而言,這一定要知道。所以取舍也好、涅槃也好,包括在裏面,就解脫者而言這是所應知事,應當要知道的,因此唯爾更無余事,沒有其他者。

  所以有爲法包括在五蘊,之外沒有其他者,或者萬法包括在十二處,之外沒有其他者,包括在十八界,之外沒有其他者,或者除了四聖谛之外,就沒有其它應取、應舍要知道的事情,所以說唯爾更無余事,因此這是從名言上來進行分類,這部份稱爲唯爾更無余事,是盡所有事邊際性。

  如所有性是指前面討論到的有爲法分成五蘊,或者一切所知,一切萬法,一切所緣而言,就它們而言進行分類,分成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是名言上的分類。作完這個分類後,再仔細分析它的實相,一切有爲法的實相上不能再說有五蘊了。因爲一切有爲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實相的部份就是空性,空性的部份是一樣的,所以在一切萬法上分成十二處、十八界,這個分類是名言心上來進行的。

  名言上進行分類的每一個法,從它的實相上來看都是一味,空性,所以萬法就算分成四聖谛(包括應取、應舍),就實際上而言,應取、應舍都是空性,空性這部份是一味,不能用手指頭指出來這是應取、這是應舍,因爲它是空性,所以稱爲實爾非住余性

  實爾非住余性,是如所有性,謂彼所緣,實性真如,理所成義,是指用邏輯推理分析到最後一定可以成立它的真如性,它的空性,(實性是真實性,真如是它的空性),所以稱爲實爾非住余性。

  

《菩提道次第廣論 奢摩他 第16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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