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最初即不違犯。所以聖者對于微小罪即使舍棄生命也不故知而轉。(“故知而轉”,是明知故犯之意,比如明知煙有毒,還是去飲酒。)如果忏悔清淨與最初無犯無有差別,那聖者就沒有必要這樣嚴密防護,所以從反面也能成立,否則就有聖者修行不如理的過失。
下面舉世間比喻說明:
即如世間,亦可現見傷手足等,雖可治療,然終不如初未傷損。
世間也能現量見到,手腳等受傷雖然可以治療,但終究不如最初未受損傷時那般完好。所以與其傷後治療,不如最初保養而不受傷。
諸如邪見、謗法、對上師菩薩毀謗生嗔、緣僧衆造惡的惡業,能極大摧毀善根,甚于獅子虎狼,所以最初謹慎防護不造,極爲重要。
卯六、凡所了知的須以不放逸修行之比喻
如是勵力,如《集法論》雲:“若作諸惡未修福,誤失正法得非法,具惡業人死怖畏,如于大海散朽船。
“如是勵力”,是連接語,指微細罪業最初勵力不犯,其結果將如《集法論》所說,猶如乘坐堅固航船,能安穩抵達彼岸。
就象《集法論》中所說:“如果在生之時造作諸惡沒有能修福,誤失正法獲得非法,這個相續中具有惡業的人,死時充滿怖畏,就象海中破散、腐爛的船只一樣,隨時都有沈沒的危險。”“散朽船”比喻以惡業毀壞相續。
若已修福未作惡,行諸善士妙法軌,此則終無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
如果一生當中勤修了福德、未造惡業,所行都是善士們的妙法正軌,以這樣的妙業之力,無論何時也不會有死亡的恐怖,就象乘坐堅固的航船將會安穩地登上彼岸。
以上兩段對照起來觀察,因上“作惡未修福”和“修福未作惡”相反,“誤失正法得非法”和“行諸善士妙法軌”相反,因此結果也相反,前者死時會充滿怖畏,後者終無死亡怖畏。我們要想死時安樂,應當遠離前者,按後者不放逸勤修。所以論中說:
莫依前作,應如後行。
按《集法論》所說,以放逸毀壞身心,以不放逸成就堅實,所以不可依前者的作法,而應如後者行持。“如後行”,就是勵力修福、持戒,行持善士法軌。
卯七、凡所了知的須實修之義
此複若說衆多應理言辭而放逸轉,義利微劣。若有僅知微少法義,然隨所知正行取舍,義利殊大。
這一句指明言行不一和言行一致的功過差別:
論中說:如果口頭上宣說許多應理的言辭,而實際行爲卻是放逸而轉,這樣學法的義利很微小。如果只了知少量法義,但能隨順所知的正行去努力取舍,這樣所得的義利特別大。《大法句經》說:“雖誦千言,不行何益;不如一聞,勤修得益。”《大智度論》說:“能行說爲正,不行何所說,若說不修行,不名爲智者。故如說行方得佛法,不以口言而可清淨也。”(能說不能行,不名爲智者,所以如說修行,才能真正得到佛法,不是單以口頭言辭可以清淨相續的。)
(下面佛語有一段緣起。一般人不知提婆達多造了叁個無間罪,除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外,他還殺阿羅漢尼。提婆達多力量很大,他在王舍城用拳頭打死蓮花色比丘尼,另外還做了各種非法行爲。在此之後他又去他處對眷屬宣講種種法,這時候,附近有一位牧人正在點牦牛數目,世尊看見這個情景,講了下面的教言:)
《集法句》雲:“若人宣多如理語,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數他畜,彼非能得沙門分。設雖少說如理語,然能正行法隨法,及能遠離貪嗔癡,此等能得沙門分。(沙門分,就是成就沙門功德的緣分。)
如果一個人,比如提婆達多,宣說很多如理的語言,但是身心放逸不如是實行,這就象牧人只是數他家的牲畜,除了得到工錢之外,自己得不到一點牛和牛奶。同樣,這個能說不能行的人,只是獲得一些贊歎而已,真正沙門四果等的功德是得不到的。相反,雖然如理之語講得很少,但能真正法隨法行,能遠離貪嗔癡,這個人決定能獲得沙門果位。
苾刍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自導出惡趣,如象出淤泥。苾刍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能抖一切惡,如風吹樹葉。”
比丘喜歡謹慎防護叁門,對于各種放逸深懷恐懼,努力引導自己走出惡趣,就象大象走出淤泥一樣。比丘喜歡謹慎防護叁門,對于各種放逸深懷恐懼,因此能抖落身心的一切罪惡,就如大風吹落樹葉一般。
以上兩頌講出了修行兩個階段的情況,初修時以惡習力強盛,這時須要很注意防護,絲毫也不能放逸,所以須要如大象出淤泥般努力;久而久之,串習力加強就能自在而轉,所以如風吹樹葉自然脫離一般,非常輕松。所以修行始難而終易,開始困難一點,度過難關之後,一切就會變得輕松。
卯八、贊歎正見、教誡珍惜業果之法
如是《親友書》亦雲:“若希善趣諸解脫,願多修習于正見,若人邪見雖妙行,一切皆具苦異熟。”
引《親友書》一頌,是爲下文“正見是一切義利依處”作張本。頌中,第一句說果,第二句說因,叁四兩句說理由。“若希善趣諸解脫”就是如果希求暫時獲得善趣、究竟獲得解脫。是否得果,全賴修因,因地不真,果遭迂曲,所以“願多修習于正見”,龍樹菩薩教誡樂行王應當好好串習,對于善惡業及其果報産生信解。所謂世間正見,《寶鬘論》說:“略則無見者,謂撥無業果,非福惡趣因,經說名邪見,略則正見者,謂信有業果,福是樂趣因,經說名正見。”多修正見的理由是“若人邪見雖妙行,一切皆具苦異熟”:如果産生邪見,雖然作上供下施的妙行,但是由于善根力被邪見摧毀,一切都只具有痛苦異熟。
此于緣起二業因果正觀見者,乃是能成一切諸乘,及辦一切士夫義利,必不容少根本依處。故應多閱前文所說,及《念住經》、《賢愚因緣》、《百業》、《百喻》及《毗奈耶》、《阿笈摩》中諸多因緣,並諸余典,令起猛利恒常定解,應當持爲極扼要義。
這一段先贊正見功德,後教多閱教典令起定解。
“對于緣起黑白二業的因果如理觀見”,即是因果正見。“是能成就一切諸乘及成辦一切士夫義利必不可少的根本依處”,是贊歎正見功德。“故應”,即以正見爲白法根本,故應勤修。修習方法是:反複閱讀本論前文所說業果道理,《正法念住經》、《賢愚因緣經》、《百業經》、《百喻經》、《毗奈耶經》、《阿笈摩》等中所說諸多因緣,以及其他教典中的相關內容,通過數數思惟“令起猛利恒常定解”。這裏,“數數思惟業果教典”是因,“對因果之理生起猛利、恒常定解”是果。“應當持爲極扼要義”,就是對此方法應當持爲極其扼要之義,好好珍惜。因爲獲得此定解,便成爲一切白法的根本,不獲得諸乘功德都難以發生,就象《寶鬘論》所說:“無見墮惡趣,有見生善道。”所以對這個關要應當實修。
以我們學院來說,大恩上師對業果非常重視,上師爲我們傳講《百業經》、《賢愚經》,講法時也經常引用《正法念住經》、《毗奈耶經》、《阿笈摩》等等的教證,還有爲我們講授釋迦牟尼佛因地的傳記,這些都是引導我們謹慎取舍因果。只有依靠教典對業果反複地思惟熏習,才能發起定解;以定解攝持,才能真正謹慎防護如理取舍,進入叁乘的正軌。有一次上師講《百業經》時說:“你們對《百業經》的道理不能僅僅在文字上理解,而是應該深深領悟、銘記它內在因果如實不虛的義理。如果不如理取舍因果,一旦墮落惡趣怎麼辦呢?如果能自然而然地生起這種定解,說明你修法是有一定境界了。否則,不聞《百業經》對因果不能如理取舍,去閉關修什麼大圓滿、大手印、大中觀,我不敢相信能修成。”另一次說:“對因果要有一定的信解,這是佛教徒起碼的標志。如果對因果沒有信心,那不論修什麼甚深法,所得和意義都不大。”從這些教言可以看出大恩上師也是教誡我們要把聞思業果持爲極扼要義。
醜四、深信業果之總結分八:一、業決定之理 二、業的增上廣大 叁、善業的特殊規律 四、十善業道 五、等流果的思惟 六、生活當中的八因叁緣 七、四力忏悔 八、破斥邪見
寅一、業決定之理
這一條要形成深刻的觀念,不論是受果還是造因,總要往業果上思惟。受果時,要想到這唯一是自己的業所感召;造因時,要想到未來的苦樂由現在造業決定,再沒有另外的作者。苦樂決定唯一由善惡業感召,這一條要肯定下來,以它來轉自己的心。比如受苦時,知道這是惡業的報應,坦然接受,勤修忏悔,或者觀想代一切衆生受苦。享樂時,知道這是善業的果報,對善發起歡喜心,進一步激勵自己好好行善,或者觀想把安樂奉獻給一切有情。每天提醒自己,未來要得到安樂,現在唯一要在安樂之因——善法上努力修集,要想遠離痛苦,身口意的惡行都應防護不造。因爲一切樂苦唯一是由善惡業決定,要成辦離苦得樂,除了在業果上抉擇取舍之外,不會再有其他方法。
業在哪裏?業就在心上,起心動念就是業,只要有念,就有善惡,就有業,也就有未來的果報,所以我們何時不須要對業果謹慎取舍呢?業的善惡取決于心,心善業就善,心惡業就惡,所以作任何事之前,首先調整好自心,這是最要緊的。如果是惡心、無記心,應當努力轉爲善心,這樣才會引生安樂的果。在沒有離開分別心之前,我們一切都在業果中,所以業果的取舍和我們關系密切,在沒有證入空性之前,不能離開業果的取舍,在證語空性之後,更會細致地取舍。二六時中,在自己的心念上,不斷要做的就是把心轉爲賢善,能在這上面止惡行善,才能真正遮止惡趣。
寅二、業的增上廣大分六:一、由意樂的增上廣大性 二、由對境的增上廣大性 叁、由所依的增上廣大性 四、造業時間與數量的增上廣大性 五、事的增上廣大性 六、造業範圍的增上廣大性
一般來說,以微小的因會感得廣大的果,比喻是春種一粒種,秋收萬顆谷。知道業增上廣大的規律,在因上要防微杜漸,惡念生起時,應立即忏悔,善心發起時,要使它廣大圓滿。
雖然一切業都有增上廣大的自性,但還…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叁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