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任說幾許深廣正法,如天成魔,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煩惱助伴。
總之,前代諸大德因見依于正軌講聞的殊勝利益,故對此講聞正軌謹慎殷重。特別是現在此處所講的如何講聞之教授,以往諸上師更是極爲殷重。何謂殷重?即對此講聞教授,極其認真勵力實行。
從現實情況而言,現量可見此是極大教授,因可見衆多人皆是由于對此事未得定解,其心未轉變故,任憑宣說多少甚深廣大的正法,皆如天尊變成魔衆般,即正法反成爲引生煩惱的助伴。
若對聞法軌理未生定解,聞法前從未思惟聞法利益,亦未承事法與法師;聞法時亦未斷除叁種過失、依于六想;最後亦未如法回向,聞法初中後叁時,心態一如既往,意樂與正行悉皆不入正軌,雖形相上聞法,然無論聽聞多少正法,亦不入心,甚至背道而馳,如天尊成魔衆般,正法反成煩惱助伴。塔波仁波切言:“若不如法而行持,正法反成惡趣因。”《華嚴經》中有兩句殊勝教言:“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若我等仍以往昔之相續,于意樂與加行上無甚轉變,雖已至佛教正法道場中,卻仍以世間聽講之心行聞法,則終究不得大利,猶如毒蛇飲水一般。若能依此處講軌努力實修,改善相續,如此聞法功德極大。阿難曾問佛陀:作何功德最大?佛告之:一人傳講,另一人聽聞,此功德最大。
論雲:是故如雲“初一若錯乃至十五”。故此講聞入道之理,諸具慧者應當勵力,凡講聞時,下至應令具足一分講教授前第一加行,即是此故。恐其此等文詞浩繁,總略攝其諸珍要者,廣于余處應當了知。
誠如常言所道“初一若錯乃至十五”,當注意起始之初步。因此,諸具慧者應當努力行持講聞入道之理。凡講聞時,至少亦應具一分講教授前的第一加行,即是此理。唯恐文詞繁贅,故于此處總略攝集其精要,廣大內容應閱其他經典了知。
“初一若錯乃至十五”,此爲諺語,即凡事善始極其重要,善始乃成功的一半。相反,若初一即錯,將錯至十五,走入惡性循環的下劣境地。故對初學者而言,目前非高攀無上成就之時,首應勵力行持聞法的意樂與加行,初步作好方可談後後成就。若不知基本聞法規則,或表面雖懂然未實行,以如是下劣的意樂與加行,豈獲無上成就?“第一加行”即講聞軌理,其爲諸教授中最爲殊勝之前導,故名第一加行。
大恩上師所住持的道場,其講經說法皆如理如法。大恩上師曾如是教誡弟子:對一上等修行者而言,聞及海螺聲時,即應提醒自己,爲利諸有情,我應發無上菩提心而聞正法,對下等修行者而言,至少亦應于上師勸發菩提心時,發起菩提心。
大恩上師所製定的念誦儀軌,亦是循循善導弟子之方便:如聞法前,先須念誦供養偈與普賢行願品之七支供,于此同時,每日不間斷叁千數之五供。教導弟子于聞法前,首應廣大供養諸佛菩薩;複次須念發心儀軌,發無上菩提心;然後念自在祈禱文,祈禱一切諸佛與傳承上師,使佛法廣弘十方界,任運成就弘法利生之事業;傳法完畢後須念行願品,回向講聞一切善根,且主要祈願佛法興盛,自他一切衆生往生極樂。對修淨土法門者而言,講聞一座法之過程中,往生淨土四因(積累資糧、忏悔業障、發菩提心、發願往生)皆可修習。如是修行聞法遂成往生淨土之殊勝資糧。
論雲:教授先導,已宣說訖。
“教授先導”即教授起始之引導,亦即初中叁要——開示造者殊勝、開示法, 殊勝、, 如何講聞正法,已宣說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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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近善士
丁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一、道之根本親近善知識軌理;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
論雲:第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次第分二:一、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
先講有關道之根本——親近善知識軌理,後說親近善知識後,如何依叁士道修心之次第。
戊一、道之根本親近善知識軌理: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
論雲:初中分二: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
親近善知識之引導,首先爲令學人發起定解,稍展開宣說,後略說修持軌理。
己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一、宣說依止之根據;二、正式宣說依止軌理;叁、攝義。
庚一、宣說依止之根據:
論雲:今初。《攝決定心藏》雲:“住性數取趣,應親善知識。”又如铎巴所集《博朵瓦語錄》中雲:“總攝一切教授首,是不舍離善知識。” “住性”:《瑜伽師地論》雲:“雲何種性?謂住種性補特伽羅,有種子法。由現有故,安住種性補特伽羅,若遇勝緣便有堪任,便有勢力,于其涅槃能得能證。”住種性者既有種子法,若遇勝緣便有勢力堪能得證涅槃,而善知識正是聞名見形即可于菩提道饒益之勝緣。“善知識”:《法華經》雲:“聞名爲知,見形爲識,是人益我菩提之道。”“首”即最根本、最第一。
《攝決定心藏》雲:“安住種性之補特伽羅應親近善知識。”又如铎巴所集《博朵瓦語錄》中雲:“總攝一切教授之首要,即不舍離善知識。”總攝一切修行教授,以何爲最根本?即修持上師瑜伽。雲何言其最爲根本、最爲第一?
論雲:能令學者相續之中,下至發起一德、損減一過,一切善樂之本源者,厥爲善知識。故于最初依師軌理極爲緊要。
須知能令學人相續中,下至發起一分功德、減少一分過失,此一切善樂之根本來源皆爲善知識,是故最初依止上師之軌理極爲緊要。
論雲:《菩薩藏經》作如是說:“總之獲得菩薩一切諸行,如是獲得圓滿一切波羅蜜多,地忍等持,神通總持,辯才回向,願及佛法,皆賴尊重爲本,從尊重出,尊重爲生及爲其處,以尊重生,以尊重長,依于尊重,尊重爲因。”
《菩薩藏經》如是說:“總而言之,我等能獲菩薩一切修行,如是能獲圓滿一切波羅蜜多,能獲得一至十地,能獲種種安忍、等持,能獲種種神通、總持、辯才,能發起回向、大願,以及能成就佛功德法,此等一切悉依賴上師,以上師爲根本,皆因上師的大慈大悲而得以出生,以上師之護持而得以生長,一切地道功德之出生乃至圓滿皆依于上師,以上師爲源泉。”
論雲:博朵瓦亦雲:“修解脫者,更無緊要過于尊重,即觀現世,可看他而作者,若無教者亦且無成,況是無間從惡趣來,欲往從所未經之地,豈能無師?”
大尊者博朵瓦亦雲:“凡修解脫法,再無較上師更爲緊要,即便是于現世,尚可觀他人所作之事,若無良師教導,亦不會成功,何況方從惡趣解脫,欲往從未經過之處,如何能無上師?”
《普賢上師言教》亦雲:“一切佛經、續部、論典中,從未宣說不依止上師而成佛的曆史。我們現量所見者,亦無一人以自我造就及魄力而生起五道、十地功德。如此自己以及一切衆生對邪道極具造詣,而對解脫與遍知聖道卻猶如無依無靠的盲人迷失在空曠荒野中,知之甚少。無有不依靠商主而從如意寶洲中取寶的例子。”
博朵瓦是種敦巴尊者叁大弟子之一,生于一零叁一年。出家時即謹慎因果,曾管理劄覺寺一年,然從未比其他僧衆多喝過一杯奶酪,行爲如是嚴謹。博朵瓦尊者智慧極其廣大,無礙通達經典。尊者本欲隱姓埋名,于康區覓一靜處專修,然二十八歲至惹珍寺拜見種敦巴時,生大信心,遂留于惹珍寺學法。尊者自種敦巴圓寂後至五十歲期間,專重自修。五十一歲後,才弘法攝受徒衆,常隨衆有千余人,居無定處。其所傳法以《菩提道炬論》爲主,亦常宣說《莊嚴經論》、《菩薩地》、《集學論》、《入行論》、《本生論》、《集法句論》,此即“嘎當六論”。尊者所講經論悉皆結合修行,一字不漏,“嘎當”之名從此大振。尊者晚年創建博朵寺,並駐錫于此弘法,一一零五年圓寂,年七十五歲。
歸納依止根據要義:住種性者如理依止善知識極爲緊要,因爲,總攝一切教授之首是不舍離善知識故。此根據之理由爲:一切善樂之本源是善知識故。因從菩薩修行乃至佛功德法,皆依上師而出生故,如《菩薩藏經》所說。
庚二、正式宣說依止軌理:一、所依善知識之相;二、能依學者之相;叁、彼應如何依師之理;四、依止勝利;五、未依過患;六、攝彼等義。
論雲:由是親近知識之理分六:一、所依善知識之相;二、能依學者之相;叁、彼應如何依師之理;四、依止勝利;五、未依過患;六、攝彼等義。 “由是”爲連接詞,即由前之根據而親近善知識。
辛一、所依善知識之相:一、略說;二、上等法相;叁、中等法相;四、下等法相。
壬一、略說:
論雲:今初。總諸至言及解釋中,由各各乘增上力故,雖說多種,然于此中所說知識,是于叁士所有道中,能漸引導,次能導入大乘佛道。
此句認定本論所指善知識,是能于叁士道中漸次引導之上師。
總的在諸經論中,按各乘自身情況,雖于上師體相有多種說法,然此處所言善知識,是指于下、中、上叁士所有道中能漸次引導學徒,其後能引導彼等趣入大乘佛道之善知識。
“至言”指佛經;“解釋”指論典;“各各乘”指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等乘;“增上力”即各乘所具之不共特點。
上師之種類歸納有二,即傳戒上師與教授上師,傳戒上師之體相于講受菩薩律儀時將宣說;教授上師按小乘《戒律叁百論》須具六相,按《入行論》須具二相,按《戒律根本頌》須具二相,按《菩薩地》須具八相,按《事師五十頌》須具十四相,本論則依彌勒菩薩《大乘莊嚴經論》宣說上師法相。以下從上等、中等、下等法相叁方面作抉擇:
壬二、上等法相:
論雲:如《經莊嚴論》雲:“知識調伏靜近靜,德增具勤教富饒,善達實性具巧說,悲體離厭應依止。”是說學人,須依成就十法知識。
按《大乘莊嚴經論》所說,學人必須依止成就十法之善知識,十法分別是:1、調伏;2、靜;3、近靜;4、德增;5、具勤;6、教富;7、善達實性;8、具巧說;9、悲體;1…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一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