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擴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積陰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
易爲君子謀,趨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趨,凶何可避?開章第一義,便說:“積善之家,必有余慶。”汝信得及否?”
余信其言,拜而受教。因將往日之罪,佛前盡情發露,爲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叁千條,以報天地祖宗之德。
雲谷出功過格示余,令所行之事,逐日登記,善則記數,惡則退除,且教持准提咒,以期必驗。語余曰:“符錄家有雲:“不會書符,被鬼神笑。”此有秘傳,只是不動念也。執筆書符,先把萬緣放下,一塵不起。從此念頭不動處,下一點,謂之混沌開基。由此而一筆揮成,更無思慮,此符便靈。凡祈天立命,都要從無思無慮處感格。
孟子論立命之學,而曰:“夭壽不貳。”夫夭壽,至貳者也。當其不動念時,孰爲夭,孰爲壽?細分之,豐歉不貳,然後可立貧富之命;窮通不貳,然後可立貴賤之命;夭壽不貳,然後可立生死之命。人生世間,惟死生爲重,曰夭壽,則一切順逆皆該之矣。
至修身以俟之,乃積德祈天之事。曰修,則身有過惡,皆當治而去之;曰俟,則一毫觊觎,一毫將迎,皆當斬絕之矣。到此地位,直造先天之境,即此便是實學。
汝未能無心,但能持准提咒,無記無數,不令間斷,持得純熟,于持中不持,于不持中持。到得念頭不動,則靈驗矣。”
余初號學海,是日改號了凡,蓋悟立命之說,而不欲落凡夫窠臼也。從此而後,終日兢兢,便覺與前不同。前日只是悠悠放任,到此自有戰兢惕厲景象,在暗室屋漏中,常恐得罪天地鬼神,遇人憎我毀我,自能恬然容受。
到明年(西元1570年)禮部考科舉,孔先生算該第叁,忽考第一,其言不驗,而秋闱中式矣。然行義未純,檢身多誤;或見善而行之不勇,或救人而心常自疑;或身勉爲善,而口有過言;或醒時操持,而醉後放逸,以過折功,日常虛度。自己巳歲(西元1569年)發願,直至己卯歲(西元1579年),曆十余年,而叁千善行始完。
時方從李漸庵入關,未及回向。庚辰(西元1580年)南還。始請性空、慧空諸上人,就東塔禅堂回向。遂起求子願,亦許行叁千善事。辛巳(西元1581年),生男天啓。
余行一事,隨以筆記,汝母不能書,每行一事,辄用鵝毛管,印一朱圈于曆日之上。或施食貧人,或放生命,一日有多至十余者。至癸未(西元1583年)八月,叁千之數已滿。複請性空輩,就家庭回向。九月十叁日,複起求中進士願,許行善事一萬條,丙戌(西元1586年)登第,授寶坻知縣。
余置空格一冊,名曰治心篇。晨起坐堂,家人攜付門役,置案上,所行善惡,纖悉必記。夜則設桌于庭,效趙閱道焚香告帝。
汝母見所行不多,辄颦蹙曰:“我前在家,相助爲善,故叁千之數得完。今許一萬,衙中無事可行,何時得圓滿乎?”
夜間偶夢見一神人,余言善事難完之故。神曰:“只減糧一節,萬行俱完矣。”蓋寶坻之田,每畝二分叁厘七毫。余爲區處,減至一分四厘六毫,委有此事,心頗驚疑。適幻余禅師自五臺來,余以夢告之,且問此事宜信否?
師曰:“善心真切,即一行可當萬善,況合縣減糧,萬民受福乎?”吾即捐俸銀,請其就五臺山齋僧一萬而回向之。
孔公算予五十叁歲有厄,余未嘗祈壽,是歲竟無恙,今六十九矣。書曰:“天難谌,命靡常。”又雲:“惟命不于常”,皆非诳語。吾于是而知,凡稱禍福自己求之者,乃聖賢之言。若謂禍福惟天所命,則世俗之論矣。
汝之命,未知若何?即命當榮顯,常作落寞想;即時當順利,常作拂逆想;即眼前足食,常作貧窭想;即人相愛敬,常作恐懼想;即家世望重,常作卑下想;即學問頗優,常作淺陋想。
遠思揚祖宗之德,近思蓋父母之愆;上思報國之恩,下思造家之福;外思濟人之急,內思閑己之邪。務要日日知非,日日改過。一日不知非,即一日安于自是。一日無過可改,即一日無步可進。天下聰明俊秀不少,所以德不加修,業不加廣者,只爲因循二字,耽閣一生。
雲谷禅師所授立命之說,乃至精至邃,至真至正之理,其熟讀而勉行之,毋自曠也。
第二篇 改過之法
春秋諸大夫,見人言動,億而談其禍福,靡不驗者,左國諸記可觀也。大都吉凶之兆,萌乎心而動乎四體,其過于厚者常獲福,過于薄者常近禍,俗眼多翳,謂有未定而不可測者。至誠合天,福之將至,觀而必先知之矣。禍之將至,觀其不善而必先知之矣。今欲獲福而遠禍,未論行善,先須改過。
但改過者,第一,要發恥心。思古之聖賢,與我同爲丈夫,彼何以百世可師?我何以一身瓦裂?耽染塵情,私行不義,謂人不知,傲然無愧,將日淪于禽獸而不自知矣,世之可羞可恥者,莫大乎此。孟子曰:恥之于人大矣。以其得之則聖賢,失之則禽獸耳。此改過之要機也。
第二,要發畏心。天地在上,鬼神難欺,吾雖過在隱微,而天地鬼神,實鑒臨之,重則降之百殃,輕則損其現福,吾何可以不懼?不惟此也。閑居之地,指視昭然,吾雖掩之甚密,文之甚巧,而肺肝早露,終難自欺,被人觑破,不值一文矣,烏得不懔懔?不惟是也。一息尚存,彌天之惡,猶可悔改。古人有一生作惡,臨死悔悟,發一善念,遂得善終者。謂一念猛厲,足以滌百年之惡也。譬如千年幽谷,一燈才照,則千年之暗俱除;故過不論久近,惟以改爲貴。但塵世無常,肉身易殒,一息不屬,欲改無由矣。明則千百年擔負惡名,雖孝子慈孫,不能洗滌;幽則千百劫沈淪獄報,雖聖賢佛菩薩,不能援引。烏得不畏?
第叁,須發勇心。人不改過,多是因循退縮。吾須奮然振作,不用遲疑,不煩等待。小者如芒刺在肉,速與抉剔;大者如毒蛇齧指,速與斬除,無絲毫凝滯,此風雷之所以爲益也。
具是叁心,則有過斯改,如春冰遇日,何患不消乎?然人之過,有從事上改者,有從理上改者,有從心上改者,工夫不同,效驗亦異。
如前日殺生,今戒不殺,前日怒詈,今戒不怒。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強製于外,其難百倍,且病根終在,東滅西生,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善改過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過在殺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戀命,殺彼養己,豈能自安?且彼之殺也,既受屠割,複入鼎镬,種種痛苦,徹入骨髓。己之養也,珍膏羅列,食過即空,疏食菜羹,盡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損己之福哉?又思血氣之屬,皆含靈知,既有靈知,皆我一體。縱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親我,豈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無窮也?一思及此,將有對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悖理相幹,于我何與?本無可怒者。又思天下無自是之豪傑,亦無尤人之學問。有不得,皆己之德未修,感未至也。吾悉以自反,則謗毀之來,皆磨煉玉成之地。我將歡然受賜,何怒之有?又聞而不怒,雖讒焰薰天,如舉火焚空,終將自息;聞謗而怒,雖巧心力辯,如春蠶作繭,自取纏綿。怒不惟無益,且有害也。其余種種過惡,皆當據理思之。此理既明,過將自止。
何謂從心而改?過有千端,惟心所造;吾心不動,過安從生?學者于好色好名好貨好怒,種種諸過,不必逐類尋求,但當一心爲善,正念現前,邪念自然汙染不上。如太陽當空,魍魉潛消,此精一之真傳也。過由心造,亦由心改,如斬毒樹,直斷其根,奚必枝枝而伐,葉葉而摘哉?
大抵最上治心,當下清淨,才動即覺,覺之即無。苟未能然,須明理以遣之。又未能然,須隨事以禁之。以上事而兼行下功,未爲失策,執下而昧上,則拙矣。
顧發願改過,明須良朋提醒,幽須鬼神證明。一心忏悔,晝夜不懈,經一七,二七,以至一月,二月,叁月,必有效驗。或覺心神恬曠;或覺智慧頓開;或處冗沓而觸念皆通;或遇怨仇而回嗔作喜;或夢吐黑物;或夢往聖先賢,提攜接引;或夢飛步太虛;或夢幢幡寶蓋,種種勝事,皆過消滅之象也。然不得執此自高,畫而不進。
昔蘧伯玉當二十歲時,已覺前日之非而盡改之矣。至二十一歲,乃知前之所改,未盡也。及二十二歲,回視二十一歲,猶在夢中。歲複一歲,遞遞改之,行年五十,而猶知四十九年之非。古人改過之學如此。
吾輩身爲凡流,過惡猬集,而回思往事,常若不見其有過者,心粗而眼翳也。
然人之過惡深重者,亦有效驗。或心神昏塞,轉頭即忘,或無事而常煩惱,或見君子而赧然相沮,或聞正論而不樂,或施惠而人反怨,或夜夢顛倒,甚則妄言失志,皆作孽之相也。苟一類此,即須奮發,舍舊圖新,幸勿自誤。
第叁篇 積善之方
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馀慶。”昔顔氏將以女妻叔梁纥,而曆敘其祖宗積德之長,逆知其子孫必有興者。孔子稱舜之大孝,曰:“宗廟飨之,子孫保之”,皆至論也。試以往事徵之。
楊少師榮,建甯人。世以濟渡爲生,久雨溪漲,橫流沖毀民居,溺死者順流而下,他舟皆撈取貨物,獨少師曾祖及祖,惟救人,而貨物一無所取,鄉人嗤其愚。逮少師父生,家漸裕,有神人化爲道者,語之曰:“汝祖父有陰功,子孫當貴顯,宜葬某地。”遂依其所指而窆之,即今白兔墳也。後生少師,弱冠登第,位至叁公,加曾祖祖父,如其官。子孫貴盛,至今尚多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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