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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五冊 -淨心法要▪P26

  ..續本文上一頁面,受分成苦、樂、舍叁類,每一類又可按所緣境分成多體,如果受是我,則受有多少,我也應有多少,其余想、行、識叁蘊也應如是觀察。

   二、以無常觀認識沒有恒常之我:

   由無常觀可知,由因緣所作的五蘊是刹那滅的自性,如果蘊是我,我也應成刹那性,如此到後一刹那時,前刹那的我已經滅盡,與“我”恒常不變的法相相違。因此,蘊上本無恒常之我。

   叁、以苦觀認識沒有自在之我:

   由苦觀可知,五取蘊隨業和煩惱他自在轉,完全受他法——業惑所支配,因此毫無主宰性。

   而且,顯現果報五蘊的同時,又起惑造業,取後有的五蘊。因此,只見由惑業生苦,苦中又起惑業,因位果位都唯蘊無我。

   戊二、依蘊假立我

   以智慧眼能觀見:除了僅僅是對微塵和刹那的相續及聚合之蘊,不觀不察假立爲我之外,並沒有所謂“我”的自體。

   比喻:對土、木、磚、瓦等聚合,假立房屋的名稱。

   本來,除了以土、木、磚、瓦等因緣積聚之外,並沒有一體、恒常的房屋,但在不觀察時,可以對這一合相假立“房屋”之名。

   意義:對于微塵和刹那的相續及聚合的五蘊假立爲我。

   分別來說:在某一刹那時,是對無數微塵和這一刹那的受想行識,不觀不察假立爲“我”;從時間的前後來看,是把色心二法的刹那相續,不觀不察假立爲“我”。因此,“我”只是假名,並沒有自體。

   以下認識:假立補特伽羅的名稱差別。

   根據五蘊所處的階段、狀態等,可以安立各種人我的名稱,除了對五蘊假立之外,本無人我的實體成立。

   例如:對于造作時的五蘊,假立作者之名,可以說農民、陶工、司機等;對于受用苦樂時的五蘊,假立受者之名,可以說受苦者、享受者等;對于修行佛法時的五蘊,假立觀行者之名,可以說聞思者、念誦者等。

   從階段上看,五蘊處在具有雜染法的階段,對其安立“具雜染補特伽羅”的名稱,處在具有清淨法的階段,說他是“具清淨補特伽羅”。安住雜染或清淨的相續又可以分成許多類別,比如:按照安住雜染的下、中、上叁品的差別,可以分別稱爲“具下品貪欲者”“具中品貪欲者”“具上品貪欲者”;由安住清淨的下、中、上品,可安立“獲得下品道者”等名稱。

   依此類推,可以命名地獄衆生、餓鬼衆生等六道補特伽羅,資糧道行者、加行道行者、勝解行地凡夫,聲聞、緣覺、菩薩、如來,以及每一類中的各種差別名稱。

   總之,對應五蘊的各種差別,而假立種種補特伽羅的名稱,除了假立之外,並沒有一種實有的補特伽羅,名稱所指的實際是多體、刹那、苦性的五蘊。

   丁二、觀修之量

   一般而言,無我是主要的所證,但此處不必單獨著重強調它,因爲對于叁種觀察著重抉擇觀修,以其修習力便能輕而易舉地認識無我。

   “無我是主要的所證”,這是突顯“證悟無我”的重要性,道的根本是證悟無我的智慧,擁有她就能滅我執、斷煩惱,從輪回中解脫,因此是“主要所證”。

   爲何此處不單獨強調“無我”呢?因爲以前叁觀爲能生因,就會産生第四觀。所以,對多體觀、無常觀、苦觀著重抉擇觀修後,就很容易認識無我,這是水到渠成之事。

   對此,也是在無我的定解尚未消失之間,須要修習。

   在産生“無我”定解之前,需要依靠多體觀、無常觀、苦觀來引生定解。已生定解之後,就要安住定解,乃至定解沒有消失期間,持續不斷地串習。

   以下宣說不能安住時的做法。

   丙五、總說觀修的方法及要求

   當要産生其它分別念時,不要讓心跟隨這些念頭,應當如前再從觀察五蘊爲多體開始,心中不斷地依次修習,由此心中對每個所緣都要做到非常確認而修習。

   當無我的定解無法持續,要生起其它分別念時,不要跟隨分別念走,應當如上再依次做多體等四種觀察,觀修時要求對每種所緣境都做到非常確認。

   (在此期間),有時觀察自相續之蘊,有時觀察他相續之蘊,有時觀察總的有爲法,這樣叁種,隨自己心裏適合哪一種而觀察。

   觀修四觀時,觀察對象可以是自相續的五蘊、他相續的五蘊或總的有爲法,具體應當根據自己的情況靈活運用。

   乙叁、結行引導

   起座時回向善根,並在放松的狀態中休息。

   從六個方面理解回向:

   一、回向的必要;

   二、回向的體性;

   叁、回向的善根;

   四、回向的對象;

   五、回向的目的;

   六、回向的方式。

   一、回向的必要:

   (一)不回向的過患

   如同攢到錢就應存入銀行,不儲存而隨便亂放,很容易被偷。同樣,所作善根不及時回向,則容易被違緣損壞。

   損壞善根的因素,具體有四種——嗔心、宣揚功德、生後悔心和顛倒回向。

   1、如果善根不回向,一旦生起嗔心,就會毀壞善根。猶如面粉放在風口,會被大風吹走一樣,善根的面粉會被嗔心的大風吹散。

   2、宣揚、炫耀自己所作的善法,也會損壞善根。當然,爲了勸導別人行善或者讓他直接、間接隨喜,宣說自己行持的善法,不會毀壞善根,例如:爲發動念誦觀音心咒一億遍,而說自己念誦了多少觀音心咒等,但如果動機是想求得稱贊,則會損壞善根。

   3、對所作的善根生起後悔心也會損耗善根。例如:發願不殺生、不偷盜,但後來遇到一些困難,就想要吃肉而殺生,或者對財物生起貪心而偷盜,心想:我以前不應該那樣發願。這樣對過去所發的願生起後悔心,則會毀壞以前的善根。

   相反,對已造的罪業猛利追悔,也能損壞罪業種子,比如四力忏悔。

   4、顛倒回向。例如,稍微修積了一些善根,心裏顛倒回向:以此善根願怨家傾家蕩産、橫死短命、事業失敗等,如此將摧壞善根。

   (二)回向的利益

   如法的回向能令善根不損壞,並且增上廣大,乃至無窮無盡。

   《慧海請問經》雲:“水滴落入大海中,海未幹涸其不盡,回向菩提善亦然,未獲菩提其不盡。”《菩薩藏》中也說:“具慧菩薩即使以少許布施也能成辦巨大善根,因以智慧攝持、以回向力之故,致使善根增長、無盡。”

   由于上述原因,行持任何一種善根時,不能不回向及顛倒回向,應當如理如法地回向。

   二、回向的體性:

   對所作的善根,不是有口無心,而是誠心想把善根布施給一切衆生的善心,就是回向。

   叁、回向的善根:

   包括此座所修的善根在內,合集自己和他人過去、現在、未來所積累的一切善根。《華嚴經》雲:“衆生一切善,過去現未來,回向普賢地,願皆獲善妙。”

   對此,不能想:我這座修得不好,沒多少善根可以回向。須知,即使一座之中只有一次如理作意,自己若能以清淨的意樂攝持如法地回向,功德也非常巨大。

   四、回向的對象:

   自他叁世所累積的善根應回向給誰呢?不應只回向自己,而應回向盡虛空界的一切有情。

   有人想:好不容易才積累的一點善根,如果都送給他人,自己一無所有,對自己有何利益呢?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實際上,對一切衆生越能布施、越能回向善根,自己積累的善根反而越殊勝、廣大,不可能回向得越多,自己所得的越少。比如:爲十人回向的善根,善根大于爲九人以下回向;爲二十人回向的善根,是爲十人回向的兩倍;爲四十人回向的善根,是爲十人回向的四倍。依此衡量,爲了天邊無際的衆生回向,善根也無量無邊。當然,只爲自己一人回向,善根也不會空耗,但其果報只能成熟一兩次,不會成熟無量次。所以,不論作何種善根,應當布施回向一切衆生。

   五、回向的目的:

   我們爲了什麼而回向善根呢?不是爲求今生的衣食住行、來世的人天福報等小利,也不是爲求小乘阿羅漢的果位,唯一是爲求自他有情同成佛道而回向。《中般若經》雲:“須菩提,此善根唯一回向佛地,不回向聲聞緣覺及其他地。”

   《宣說文殊刹土功德經》中說:“諸法依緣生,住于意樂上,何者發何願,將獲如是果。”我們如何發願,就會現前如是果報。若具回向無上菩提的欲樂,則能極大地轉變善根,其作用極大,就像點金劑能使普通的鐵塊轉變成黃金那樣,以此欲樂心可使善根成爲成就無上菩提的正因。因此,善根是否回向無上菩提,差別極大:若能具此回向,則成爲無上菩提之因,而不回向,就只是一般的善根,成熟一次果報便會滅盡。

   哲貢覺巴仁波切說:“二資如意寶,若無發願拭,不生需求果,故當勤回向。”福慧二資糧的如意寶,如果沒有以發願擦拭,則不能出生所需的妙果,故應精勤地回向。

   六、回向的方式:

   1、如夢如幻的回向

   從如虛空般入定不動搖的境界中出定之後,以大悲如幻化般顯現,通過叁輪無緣的智慧攝持,回向叁世積累的一切善根,使其成爲無上菩提之因。

   所謂叁輪,即回向的善根、回向者、回向的所緣境。以證悟叁輪無緣的智慧所攝持的回向,稱爲無毒回向。相對來說,如果以執著叁輪的障礙染汙而回向,即是有毒回向。《般若攝頌》雲:“佛說如食雜毒食,緣于白法亦複然。”

   2、隨學諸佛菩薩而回向

   一般凡夫很難真實行持無毒回向。那麼,對于初學者是否有一種容易行持、具大利益,而且類似于諸佛菩薩所作的回向呢?

   答案是肯定的,方法是按《八十八佛忏悔文》所說:“如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所作回向,我亦如是回向。”即心中作意:叁世諸佛如何回向,我所積累的善根也如是而回向。在這一觀想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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