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妙音》第六冊 -改造命運的竅訣
益西彭措堪布講授
了凡四訓序
了 凡 四 訓 (原文)
第一篇 立命之學
第二篇 改過之法
第叁篇 積善之方
第四篇 謙德之效
俞 淨 意 公 遇 竈 神 記 (原文)
俞淨意公遇竈神記
《了 凡 四 訓》 講 記
前 言
第一篇 立命之學
第二篇 改過之法
第叁篇 積善之方
第四篇 謙德之效
《俞 淨意 公 遇 竈 神 記》 講 記
《俞淨意公遇竈神記》講記
思考題
了凡四訓思考題
俞淨意公遇竈神記思考題
了凡四訓序
印光大師
聖賢之道,唯誠與明。聖狂之分,在乎一念。聖罔念則作狂,狂克念則作聖,其操縱得失之象,喻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不可不勉力操持,而稍生縱任也。
須知誠之一字,乃聖凡同具,一如不二之真心。明之一字,乃存養省察,從凡至聖之達道。然在凡夫地,日用之間,萬境交集,一不覺察,難免種種違理情想,瞥爾而生。此想既生,則真心遂受锢蔽,而凡所作爲,鹹失其中正矣。若不加一番切實工夫,克除淨盡,則愈趨愈下,莫知底極。徒具作聖之心,永淪下愚之隊。可不哀哉!
然作聖不難,在自明其明德。欲明其明德,須從格物致知下手。倘人欲之物,不能極力格除,則本有真知,決難徹底顯現。欲令真知顯現,當于日用雲爲,常起覺照,不使一切違理情想,暫萌于心。常使其心,虛明洞徹,如鏡當臺,隨境映現,但照前境,不隨境轉。妍媸自彼,于我何幹?來不預計,去不留戀。
若或違理情想,稍有萌動,即當嚴以攻治,剿除令盡。如與賊軍對敵,不但不使侵我封疆,尚須斬將搴旗,剿滅余黨。其製軍之法,必須嚴以自治,毋怠毋忽。克己複禮,主敬存誠,其器仗須用顔子之四勿,曾子之叁省,蘧伯玉之寡過知非。加以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與之相對,則軍威遠振,賊黨寒心。懼罹滅種之極戮,冀沾安撫之洪恩。從茲相率投降,歸順至化,盡革先心,聿修後德。將不出戶,兵不血刃,舉寇仇皆爲赤子,即叛逆悉作良民。上行下效,率土清甯,不動幹戈,坐致太平矣。
如上所說,則由格物而致知,由致知而克明明德,誠明一致,即凡成聖矣。其或根器陋劣,未能收效,當效趙閱道日之所爲,夜必焚香告帝,不敢告者,即不敢爲。袁了凡諸惡莫作,衆善奉行,命自我立,福自我求,俾造物不能獨擅其權。受持功過格,凡舉心動念,及所言所行,善惡纖悉皆記,以期善日增而惡日減。初則善惡參雜,久則唯善無惡。故能轉無福爲有福,轉不壽爲長壽,轉無子孫爲多子孫。現生優入聖賢之域,報盡高登極樂之鄉。行爲世則,言爲世法。彼既丈夫我亦爾,何可自輕而退屈?
或問:格物,乃窮盡天下事物之理。致知,乃推極吾之知識,必使一一曉了也。何得以人欲爲物,真知爲知,克治顯現爲格致乎?
答曰:誠與明德,皆約自心之本體而言。名雖有二,體本唯一也。知與意心,兼約自心之體用而言。實則即叁而一也。格致誠正明,(此指明明德之明與誠明之明),五者皆約閑邪存誠、返妄歸真而言。其檢點省察造詣工夫,明爲總綱,格致誠正乃別目耳。修身正心誠意致知,皆所以明明德也。倘自心本有之真知爲物欲所蔽,則意不誠而心不正矣。若能格而除之,則是慧風掃蕩障雲盡,心月孤圓朗中天矣。此聖人示人從泛至切,從疏至親之決定次序也。若窮盡天下事物之理,俾吾心知識悉皆明了,方能誠意者,則唯博覽群書遍遊天下之人,方能誠意正心以明其明德,未能博覽閱曆者,縱有純厚天姿,于誠意正心,皆無其分,況其下焉哉。有是理乎。
然一切不深窮理之士與無知無識之人,若聞理性,多皆高推聖境,自處凡愚,不肯奮發勉勵,遵循從事。若告以過去現在未來叁世因果,或善或惡,各有其報,則必畏惡果而斷惡因,修善因而冀善果。善惡不出身口意叁,既知因果,自可防護身口,洗心滌慮。雖在暗室屋漏之中,常如面對帝天,不敢稍萌匪鄙之心,以自幹罪戾也已。此大覺世尊普令一切上中下根,致知誠意正心修身之大法也。
然狂者畏其拘束,謂爲著相,愚者防已愧怍,謂爲渺茫。除此二種人,有誰不信受?故夢東雲:善談心性者,必不棄離于因果,而深信因果者,終必大明夫心性。此理勢所必然也。須知從凡夫地乃至圓證佛果,悉不出因果之外。有不信因果者,皆自棄其善因善果,而常造惡因,常受惡果,經塵點劫,輪轉惡道,末由出離之流也。哀哉!
聖賢千言萬語,無非欲人反省克念,俾吾心本具之明德,不致埋沒,親得受用耳。但人由不知因果,每每肆意縱情,縱畢生讀之,亦只學其詞章,不以希聖希賢爲事,因茲當面錯過。袁了凡先生訓子四篇,文理俱暢,豁人心目,讀之自有欣欣向榮,極欲取法之勢,洵淑世良谟也。永嘉周群铮居士,感佩之極。祈上海商務印書館鑄鉛爲板,以公同志,又印送若幹,以結法緣。祈予爲序。因撮取聖賢克己複禮閑邪存誠之意,以塞其責雲。
第一篇 立命之學
余童年喪父,母命棄舉業學醫,謂可以養生,可以濟人,且習一藝以成名,爾父夙心也。後余在慈雲寺,遇一老者,修髯偉貌,飄飄若仙,余敬禮之。
語余曰:“子仕路中人也,明年即進學矣,何不讀書?”余告以故,並叩老者姓氏裏居。
曰:“吾姓孔,雲南人也。得邵子皇極正傳,數該傳汝。”
余即引之歸,告母。母曰:“善待之。”試其數,谶悉皆驗。余遂啓讀書之念,謀之表兄沈稱,言“郁海谷先生,在沈友夫家開館,我送汝寄學甚便。”余遂禮郁爲師。
孔爲余起數:縣考童生,當十四名;府考七十一名,提學考第九名。明年赴考,叁處名數皆合。複爲蔔終身休咎,言:某年考第幾名,某年當補廪,某年當貢,貢後某年,當選四川一大尹,在任叁年半,即宜告歸。五十叁歲八月十四日醜時,當終于正寢,惜無子。余備錄而謹記之。
自此以後,凡遇考校,其名數先後,皆不出孔公所懸定者。獨算余食廪米九十一石五鬥當出貢,及食米七十一石,屠宗師即批准補貢,余竊疑之。後果爲署印楊公所駁。直至丁卯年(西元1567年),殷秋溟宗師見余場中備卷,歎曰:“五策,即五篇奏議也,豈可使博洽淹貫之儒,老于窗下乎!”遂依縣申文准貢,連前食米計之,實九十一石五鬥也。余因此益信進退有命,遲速有時,澹然無求矣。
貢入燕都,留京一年,終日靜坐,不閱文字。己巳(西元1569年)歸,遊南雍,未入監,先訪雲谷會禅師于棲霞山中,對坐一室,凡叁晝夜不瞑目。
雲谷問曰:“凡人所以不得作聖者,只爲妄念相纏耳。汝坐叁日,不見起一妄念,何也?”
余曰:“吾爲孔先生算定,榮辱生死,皆有定數,即要妄想,亦無可妄想。”
雲谷笑曰:“我待汝是豪傑,原來只是凡夫。”
問其故?曰:“人未能無心,終爲陰陽所縛,安得無數?但惟凡人有數。極善之人,數固拘他不定;極惡之人,數亦拘他不定。汝二十年來,被他算定,不曾轉動一毫,豈非是凡夫?”
余問曰:“然則數可逃乎?”
曰:“命由我作,福自己求。詩書所稱,的爲明訓。我教典中說:“求富貴得富貴,求男女得男女,求長壽得長壽。”夫妄語乃釋迦大戒,諸佛菩薩,豈诳語欺人?”
余進曰:“孟子言:“求則得之”,是求在我者也。道德仁義可以力求;功名富貴,如何求得?”
雲谷曰:“孟子之言不錯,汝自錯解耳。汝不見六祖說:“一切福田,不離方寸;從心而覓,感無不通。”求在我,不獨得道德仁義,亦得功名富貴,內外雙得,是求有益于得也。若不反躬內省,而徒向外馳求,則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矣,內外雙失,故無益。”
因問:“孔公算汝終身若何?”余以實告。
雲谷曰:“汝自揣應得科第否?應生子否?”
余追省良久,曰:“不應也。科第中人,有福相,余福薄,又不能積功累行,以基厚福;兼不耐煩劇,不能容人;時或以才智蓋人,直心直行,輕言妄談。凡此皆薄福之相也,豈宜科第哉。地之穢者多生物,水之清者常無魚,余好潔,宜無子者一;和氣能育萬物,余善怒,宜無子者二;愛爲生生之本,忍爲不育之根,余矜惜名節,常不能舍己救人,宜無子者叁; 多言耗氣,宜無子者四;喜飲铄精,宜無子者五; 好徹夜長坐,而不知葆元毓神,宜無子者六。其余過惡尚多,不能悉數。”
雲谷曰:“豈惟科第哉。世間享千金之者,定是千金人物;享百金之産者,定是百金人物;應餓死者,定是餓死人物,天不過因材而笃,幾曾加纖毫意思。即如生子,有百世之德者,定有百世子孫保之;有十世之德者,定有十世子孫保之;有叁世二世之德者,定有叁世二世子孫保之;其斬焉無後者,德至薄也。 汝今既知非,將向來不發科第,及不生子之相,盡情改刷,務要積德,務要包荒,務要和愛,務要惜精神。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從後種種,譬如今日生,此義理再生之身。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數,義理之身,豈不能格天。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詩雲:“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猶可得而違;汝今…
《《正法妙音》第六冊 改造命運的竅訣》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