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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六冊 改造命運的竅訣▪P15

  ..續本文上一頁鼎镬,種種痛苦,徹入骨髓。己之養也,珍膏羅列,食過即空,疏食菜羹,盡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損己之福哉?

   動物被殺,先要受屠刀的宰割,沒有斷氣之前,還要放入鍋裏用沸水煮、以熱油煎,感受各種徹入骨髓的痛苦。而我的滋養呢,各種珍貴肥美的肉食擺在眼前,吃過之後,只是變成糞便而已。蔬菜素食盡可以填飽肚子、提供能量,何必要傷害它的生命,損壞自己的福報呢?

   貪執一時的口味而傷害生命,實際是把自己往惡趣裏送,這就像小孩貪吃刀鋒上的蜜,以片刻的享受換來的卻是割舌的大苦,這樣的做法極不合理。

   對于殺生的過患,還應當按照佛經,具體思惟它的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通過深入、具體地思惟,就會對殺生生起厭離心、慚愧心,從而遠離殺生的邪行。這是從理上改。

   又思血氣之屬,皆含靈知,既有靈知,皆我一體。縱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親我,豈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無窮也?

   再思惟:凡是有血氣的東西,都具有靈性覺知,既然有靈性覺知,就和我同體,都具有佛性。縱然我不能修持至高的德行,來使它尊敬我、親近我,又豈能天天殺害生命,讓它無止境地仇恨我呢?

   這是思惟佛性平等而戒殺。一切動物都有佛性,都能作佛,飛禽走獸,蜎飛蠕動,都和人一樣具有如來藏。豬牙中顯現化佛,蛤蜊中出現大士,毒蛇聞偈轉身證果,鹦鹉念佛燒出舍利。一切動物或是過去佛,或是現在佛,或是未來佛,豈有可宰殺的道理。

   一思及此,將有對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一想到這些,面對眼前滿桌的血肉之食,自然心生悲憫,難以咽食。

   (2)、戒嗔怒。

   分別心的規律是:往哪方面作意,就會引起那方面的心態,比如作意可愛相,就會生貪;作意損害相,就會起嗔;作意苦相,就會心生悲憫。應當把握這條規律來調整自心。

   第一個思惟:

   一般人發怒的理由是:對方事情沒有做對、態度不好……這樣把對方看得很可惡,心中不能容忍而生嗔。所以,緣厭惡相就會生嗔心。那怎麼改嗔呢?就是把這個厭惡相換掉,比如換成可哀憫的相,就會引起悲心。

   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

   比如前天喜歡發怒,一定要這樣思惟:別人有做不到的短處,按情理應當憐憫他才對啊。

   比如,瘋子對你又叫又打,你認爲他是損害你呢,還是病情發作。如果認爲他損害你,一定要以牙還牙,那多愚昧!如果是醫生,就知道他的行爲不理智,都是精神錯亂造成的,他表現得越非理,只表明它的病越深,越讓醫生憐憫。

   同樣的道理,我們想:他這樣做,是他的心不自在,如果他的煩惱輕,不但不會傷害我,還能利益我。他這樣損害我,和我不配合,都是因爲被業障蒙蔽,心不由己。想到它的煩惱病,只有憐憫他,哪裏會生嗔呢?

   第二個思惟:

   悖理相幹,于我何與?

   方法是分開自他。心就如一面明鏡,外在的妖魔鬼怪在鏡子裏顯現,鏡子不必要發脾氣,因爲張牙舞爪是妖魔在做,和鏡子有什麼關系呢?同樣的道理,如果有人違反情理來冒犯你,那是他的過失,和你無關。如果以他非理就動怒,那自己也成了顛倒。

   再說,如果他人非理就要動嗔,那叁千大千世界中的凡夫都與理相背,是不是對每個衆生都要動嗔呢?顯然不必要。

   本無可怒者。

   這樣思惟來思惟去,本來沒有可以發怒的。

   所以,運用智慧觀察到沒有理由生嗔心,心態自然會平靜下來。嗔是一種不合理的情緒,它是從哪裏來的呢?如理作意不可能起嗔,必定是從非理作意來的。找到根源之後,對嗔不要強壓,要從理上改,道理上弄通了之後,再依這個道理如理作意,嗔心失去了支持,就再也難以發展,因爲因上已經被對治了。

   第叁個思惟:

   又思天下無自是之豪傑,亦無尤人之學問,行有不得,皆己之德未修,感未至也。

   這句話是說,沒有自是尤人的道理,只有自責的道理。

   用心的方式要轉變,怎麼趨入思維呢?用一個對比來思惟,就是想:天下沒有自是的豪傑,也沒有尤人的學問。凡夫人碰到問題,都是“我對,他不對”。真正的豪傑是謙虛的,沒有哪個豪傑傲氣沖天、指責別人。“尤人”是埋怨人、責備人,這種做法也絕對在聖賢的學問中找不到。

   要這樣反問自己:我這種做法對嗎?既然我想做豪傑,爲什麼做和豪傑相違的事呢?我是想做聖賢的學問,爲何還做和學問不相應的事?

   “行有不得”就是所做的事不能稱心如意,比如囑咐別人做一件事,他沒有按自己的意願做,行有不得,不能夠怪外境,應當責備自己沒有德行,感動人的力量不夠。

   當年弘一大師持戒,以律己爲要,口裏不說別人的是非長短。學生有犯戒做錯或者不對他心思的事,唯一的方法是律己不吃飯,不吃飯並不是存心嘔氣,而是代他忏悔,恨自己德性不夠,不能感化他。

   他的學生以及和他在一起的人,都知道他的脾氣。每逢他不吃飯時,就知道有做錯的地方,都想辦法改正。幾時改正了錯誤,他才吃飯。最後誰的過錯,讓誰自己去說,他一句也不開口。平時他常和人說:戒律是拿來律己的,不是律人的。不以戒律律己而去律人,就失去了戒律的意義。

   吾悉以自反,則謗毀之來,皆磨煉玉成之地;我將歡然受賜,何怒之有?

   這樣我都一一反思,轉爲道用。那麼,外來的毀謗都成了磨煉我、成就我的助緣,我將歡喜地接受賜教,有什麼可發怒的呢?

   這樣思維安忍的利益,于逆境作善知識想。越想越歡喜,逆境成了增上歡喜的因緣。

   大乘佛法說,衆生是成就波羅蜜多的善知識。譬如,沒人乞討,怎麼修布施呢?沒有怨敵,怎麼成就安忍?沒有利他,怎麼圓滿精進度?所以衆生有大恩德,是增上緣。逆境的出現,爲自己提供了極好的修心機會,非常難得。這樣想到衆生是助伴,能磨煉自己,長養菩提,利益極大。心裏想通了,就能歡歡喜喜地安受。

   照這樣,有情打我、罵我、阻撓我、誹謗我,全是大加持,消業障、增智慧。安受一次惡罵,就能消去多生業障,豈不大占便宜!不罵的話,還沒有消業障的機會。所以,對待同一件事,換一下想法,心態會有這樣大的變化。

   第四個思惟:思惟怒和不怒的結果。

   又聞謗而不怒,雖讒焰薰天,如舉火焚空,終將自息;聞謗而怒,雖巧心力辯,如春蠶作繭,自取纏綿;怒不惟無益,且有害也。

   如果聽到誹謗,心裏不計較,即使讒言的火焰薰滿天空,也像舉火焚燒虛空一樣,終究自己會止息下來。(從來讒言不會永住,就讓它自生自滅!不必要再加一刹那的分別,何必自尋麻煩呢?)假如聽到毀謗,怒不可遏,非要找誹謗者算帳,這是智識短淺的表現。因爲自己用盡智巧、竭力爭辯,也只落得個繭自縛而已。

   這就是兩種作法,導致兩種結果。前者是自動消失,不必起一念,就自然平息,這是高明。後者緣對境發怒,不但沒利益,還有無量的損害。心裏想著對方如何不好,身心當下失去平衡,服多少藥都不解決問題,這不是傷害自己嗎?再思惟嗔心的等流果,頻繁的嗔怒會把自己的心串習成損害他人的惡心,這不是整壞自相續嗎?後世還要以嗔心下地獄。這不是讓自己沈淪嗎?從破壞功德的方面思惟,一念嗔心起,百劫的福德資糧毀于一旦,何必這樣摧毀自己?

   所以,反複思維嗔怒的過患和安忍的利益,一旦道理上明白了,就能遮止嗔心。比如,一個人容易動怒,暫時從事上改一點,可是不久又見他嗔人、罵人,這是事上禁止、根上沒有對治到。如果能把道理思惟透,等于釜底抽薪,嗔火就發不起來。

   其余種種過惡,皆當據理思之。此理既明,過將自止。

   上面舉了兩個例子,還有很多過失,怎麼改呢?一定要如理思維,辨清功德和過失,道理上搞清楚了,過失自然能遮止。

   其實,從理上改過,是一個大修法。前面說過“所謂修,就是身有過惡,都應當遣除。”過惡是粗粗細細的顛倒心,修法當中,觀察修是很重要的方法,和這裏的“從理上改”完全相同。

   比如,要遣除耽著今生的顛倒心,就應思惟死亡無常和惡趣苦。認識到今生最終只是一死,死亡迅速,今天到來也不一定,死亡時,現世八法沒有任何實益,不僅不能利益來世,反而以它造成漫長、苦難的惡趣。所以,以寶貴的人身追求現世八法,結果是讓自己深陷惡趣,這是極不應理的。按這樣具體思惟,就能改正執著今生的心理。

   然後,要遣除殺生等的十惡業乃至種種惡業,也是先從道理上思惟,辨清什麼是惡業、什麼是善業,惡業有哪些過患,善業有哪些利益,一一如理觀察思惟,就能對惡業深生厭離,即使對小罪也看作如毒一樣深生恐懼。這樣是從理上改。

   修行的次第是:先思惟總的業果道理和特別的業果道理,然後才是“思惟之後,如理地行善、止惡”。這裏舉的戒殺和戒嗔,不過是觀察修當中的兩個特例而已。大家應當舉一反叁,深刻認識到觀察修是一種涵蓋無量的大修法,能在在處處善巧地運用,就不只是改正一兩種過失,方方面面都能扭轉以往以錯誤認識所引起的邪行。

   再比如修出離心,要改變耽著輪回的顛倒心,但這不是勉強就能改過來的。有的人一時沖動,口上說我要了生死,用不了幾個月,對于輪回仍然和以前一樣貪執。這是沒有在根上對治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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