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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五冊 -淨心法要▪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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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觀受蘊,譬如:觀察舌根與食物接觸所生之受,就方位而言,舌頭不同部位所生的受各不相同,舌能分成多少方分,便有等量的多體之受,究竟哪一方位所生的受是我呢?受既爲衆多,就不是一體之我,而且每一種受還可繼續分解,何者也不是實有一體。就時間觀察,每刹那的受都不相同,有多少刹那,就有等同刹那數的受,究竟哪一刹那的受是我呢?或者就行相分解,酸、甜、苦、辣、麻等諸受,受相各異,並非一體。

   如此衡量,任何一種受都不是“我”,多受和合也不是無分之我。

   再觀識蘊,譬如耳識,一時之中取風聲、取雨聲、取車聲、取鳥聲、取水聲、取男聲、取女聲,何者爲我?若取風聲的耳識爲我,應成唯一取風聲而不許現行其它行相的耳識。若後取雨聲,應成前識之我壞滅。如果前後識都是“我”,則取風聲不同取雨聲,體性不同的二法豈能在獨一體上並存!

   依此類推,可以對六識從不同側面分解,只見到顯現種種了別識,其中並無一體之我。

   二、明觀無常,見常性我空。

   首先,應了知叁義:

   1、若是常性,必定保持原有法相不變,不可能有任何轉變;

   2、若生起新法,決定已舍棄前法;

   3、任何一個過程,都是一一刹那的變異積累而成,離開刹那的遷變,決定沒有任何過程産生。

   其次,觀察任何一種心理或生理活動的過程,一定能見到沒有恒常的“我”。譬如:聽五分鍾的音樂,觀察所緣境的聲音,決定是刹那刹那生滅而相續的,否則不會形成一首樂曲;又觀耳識,必定是觀待聲音而引生的,因爲沒有脫離聲音而孤立的耳識;又觀察隨著聲音的刹那變異,取聲的耳識也不斷舍前識而生後識。五分鍾有多少個刹那,就有等量別別不同的耳識,其中每一耳識都是刹那滅,並非常有之我。因此,唯一是由根、境、識和合,依緣起力顯現一個個心識的幻相而已,此外從過去到現在乃至未來,都不會有常性之我。

   又如,在行走一百步的過程中,身體都在刹那刹那遷變,沒有一刹那停頓不動,因此每一刹那都出現不同的身體形相,其中哪個是常有之我呢?

   叁、明觀他自在轉,見自在性之我空。

   觀察五取蘊唯一隨業和煩惱而轉,是行苦性,並沒有自在的法相。

   譬如:乘火車時,車廂裏聲音嘈雜,如果有自在性的我,當音聲、耳根、耳識和合時,能否充耳不聞呢?或者從反面觀察,不乘火車時,能否聽到車廂內的聲音呢?如果有自在,就應當聽到,但事實上絕無可能。因此,因緣聚合時不得不産生,因緣不積聚便無由産生,耳識僅是隨他緣現起的法,其法相是他自在轉,並非自在之我。

   透過十二緣起,可以發現五取蘊始終受業和煩惱的支配,由他緣現起,其中並沒有能主宰的“我”。

   以“無明”爲緣産生“行”,“行”並非以自在的方式現起,而是唯隨他“無明”而轉,就像大火是隨薪柴和風支配一樣。“行”造業的第二刹那即在識田中熏建種子,這一種子識有自在嗎?並非自在轉,唯一是隨業行而轉,換言之,如何熏種、熏建何種種子,完全由“行”決定。當種子識成熟時,轉爲果位,投胎即成名色。名色不是憑空産生,也不是自在而起,唯一是由果位識的力量,感現相應的父母精血,並且與精血和合而成。因此,“名色”也是隨其他因緣而轉,並不是自在的我。

   再往下觀察,胎中所經胎藏五位,成熟而顯現六處,期間刹那刹那生滅,哪一刹那是自在呢?是被動的胎兒主宰這一切嗎?決定不是,完全是以煩惱業力的推動而運轉的……。

   如此順十二支觀察,每一支都是隨他自在而轉。緣起無我,十二支之外更無輪回,十二支中既然無“我”,“我”又在何處呢?

   以煩惱、業、苦叁支說明,五取蘊是苦,完全受業和煩惱支配,並沒有獨立自主的自性。

   譬如:食物中毒後,蘊身連續發生劇烈反應,這些反應不是自在顯現,完全是受因緣控製。如果進行解毒,身體立即會發生新的反應。總之,搭配何種因緣,就會現前何種結果,無一不是受他緣支配。

   或者,胎兒降生時,被業風吹動,頭轉向下,以及出生至成年期間,各種生理上的成熟變化,乃至四大分離等,這一切都是受因緣的支配,毫無自在。

   或者,觀察心識:見可愛境時,心態、語言立即變得和藹可親;見不可愛境,則頓起嗔恚、呼吸急促、肌肉緊張,這說明五蘊的狀態都是受煩惱支配,生起貪嗔的五蘊本是苦相,何來自在呢?

   這樣,由見多體破一、見無常破常、見苦破自在,從而了知,五蘊並非常一自在之我。所謂生死流轉,僅是以因位之蘊到果位之蘊的相似相續而已,欲尋“人我”,微塵許也不可得。

   實際上,“我”是假立的,僅僅是對多體、刹那性的積聚安立“我”的假名。分而言之,可以安立各種“我”的異名,比如:對受用塵境的五蘊,稱爲受者;對造作時的五蘊,稱爲作者;對修法的五蘊,稱爲修行者等。除了依蘊假立之外,並無常一自在之我。可歎的是,芸芸衆生竟然牢牢執著這如石女兒般子虛烏有的“我”,而在無數個生死當中,一直執迷不悟。

  若見如雨似瀑流,亦如無人之空屋,

  即應安住此定解,乃至未散此中住。

   此頌舉了叁個比喻,說明觀修應達何種層次才算生起了定解。

   大雨從天而降,密密麻麻的雨點不是一體;雨水後後不同于前前,也不是凝固之常;一切都隨緣而降,毫無自在。應當觀見五取蘊如雨這般。

   瀑布飛瀉,遙望如白布,近觀只是無數水滴刹那刹那新新不住,以勢能不可抗拒地向下傾降。同樣,五取蘊似瀑流,是多體、無常、他自在轉。

   千年空屋寂寥無人,比喻蘊中本來無我,但是凡夫以愚癡心無中執有,念念認爲五取蘊是我而自討苦吃。

   仔細想想,輪回何等荒唐可笑:凡夫一切都是圍繞一個子虛烏有的“我”,而努力裝飾我、美化我、張揚我、設計我、滿足我、體現我,爲我而爭、爲我而取、爲我而喜、爲我而憂,一切心態和行爲無一不是由我執而引發。

   如果有朝一日人們能醒過來,見到本來無我,那麼一切輪回之法再也無從建立。輪回的基礎開始動搖,叁有世界都將瓦解,基于我執所引起的一切思想、言論、行爲都會逐漸消失。

   觀修無我極其重要,一旦證入,就會撼動輪回的基礎,煩惱的群山將紛紛倒塌,無盡的愛河從此枯竭。所以,無我觀是解脫道的根本,若能如量生起,就能從根了斷輪回,徹底解脫。

   過去,我們緣五蘊執爲常一自在之我,如同繩上無蛇,卻執繩爲蛇,由此起惑造業而身陷輪回。現在,應當逆生死流,時時明觀五蘊本相,見到它如雨、如瀑流、如空屋,這是重新認識自己。現見之後,一直安住定解,由此漸漸加強空性習氣,就能對治我執。所以,乃至相續沒有散失之間,應當持續不斷地安住。

   我們應當以智慧看清生死歧路和解脫正道各自的走法,這樣認定好解脫道後,就要堅定地趨入。過去,我們念念執著我,以此爲根源開始顛倒起惑造業,流落生死。今後,我們應當迷途知返,念念反轉過來串習,起心動念不再是“我、我、我”,唯有脫開這種妄習,時刻提起正念,安住在“無我”的見解之中,才能和真理相應而出離輪回。

   日常生活中要常提起正念。比如:我們說話時,如果沒有安住在“無我”的見解中,立即會陷入迷亂,下意識地認爲有個主體的我在說話。本來說話就如同風吹鈴響,只是發音器官聲帶、舌頭等隨風推動而發出音聲而已,不必再安立一個我。

   行走時,也要覺知這只是四肢受心風的驅動,而如木偶般上下抽牽運轉,應當安住在唯蘊無我的定解之中行走。

   用餐時,也要作觀察修,覺知只有受用味塵的五蘊,而無受者的“我”。換言之,僅僅是舌根不斷觸及味塵而此起彼伏地引生各種感受,除此之外,在多體、刹那性的舌根、味塵、舌識、受心所上,並沒有毫許常一自在的“我”。

   看電視時,應及時警覺沒有觀衆的“我”,只是眼耳與色聲的影相和合,不斷地顯現一個個虛幻的妄識,不必要將“我”加入其中,隨境界而貪嗔喜憂。

   修行時,也要注意不能執著“我”在觀修、“我”有功德,實際只有觀修的五蘊生生滅滅而已。比如:禮拜時,雙手合掌、四肢運轉、口中稱念、心中明觀,刹那刹那都只是蘊的生滅。雙手上無我,念誦時聲帶、舌頭、氣流、聲波上無我,如理作意上也無我。所以,應當安住在無我的定解中做一切修行。

   穿上妙衣時,不必執著“我”漂亮,這不過是在多體、不淨的蘊聚上包裹了一匹布,不論蘊聚上再加什麼,也不可能使它變成常一自在的我。既然“我”都沒有,何來“我”漂亮呢?

   別人說起自己的名字時,也不必太在意。名字實際是指這一堆蘊聚,我們須時刻保持正念,否則受到稱贊時,和無明一結合,頓時會感到“我”很高大。實際只有空氣中聲波的振動,虛假的音聲怎麼能讓石女兒一般的我複活並且變得崇高呢?一旦這樣內觀,必會啞然失笑,明白這無非是心中的非理作意在作祟。

   即使別人罵自己是“傻瓜”,也要知道只有蘊沒有我,那麼是誰在受辱?誰是“傻瓜”?盡可付之一笑。所以,遇到境界時安住無我,自然不起貪嗔。

   觀察對境也是如此,譬如:認爲“我喜愛她,她走路的姿態很迷人”,對此應當明觀只是多體的木人隨業風抽牽運轉;或者認爲她說話聲音很動聽,應觀聲音如風吹鈴響,並沒有“她”。

   或者,有人認爲自己相貌醜陋,一直很自卑。這時,應當覺悟這完全是以我執而自尋煩惱,因爲,反觀自身唯蘊無我,“我”像石女兒一樣本來沒有,則到底誰美誰醜呢?

   總而言之,不論何時何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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