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正法妙音》第叁冊 因果的奧秘▪P54

  ..續本文上一頁四力亦能遮止受報

  一般凡夫雖然不如聖者具足出世間的有力對治,但是以四力對治,仍可損壞罪業種子的功能,因此,仍然可以遮止果報成熟。下面講這個問題:

  如是由悔及防護等,傷損能感異熟功能者,雖遇余緣,亦定不能感發異熟。如是由生邪見嗔恚,摧壞善根,亦複同爾。

  這一段是從善惡業兩方面,說明不能感果的道理。

  從惡業來說,“悔及防護等”,就是對過去罪業發露,對未來罪業防護等,作用是損壞能感召痛苦異熟果的功能。由于罪業種子的功能被傷損,所以即使遇到其它助緣,也決定不能感發痛苦異熟。

  從善業來說,由于生起邪見、嗔恚等摧壞善根,所以即使遇到余緣,也決定不能感發安樂的異熟。譬如:用火燒烤種子,損壞種子感果的功能,那麼即使種子遇上水土、陽光等助緣,也決定不能感果。下面引清辨論師的論典來證明:

  《分別熾然論》雲:“若時善法,由生邪見、嗔恚虧損,或諸不善,若由厭诃、防護、悔除,是等對治,傷損其力。彼等雖得衆緣會合,然由傷損,若善不善種子功能,豈能有果從彼感發?”

  這一段是講,若損壞種子功能,則即使遇緣也不能感果。能傷損善業種子功能的法,就是産生邪見或嗔恚。能傷損不善種子功能的法,就是厭诃、防護、悔除。對往昔追悔是“厭诃”,對未來是“防護”,不覆藏發露是“悔除”,合起來就是以具足四力能傷損不善業種子的功能。

  “由無緣合,時亦遷謝,豈非從其根本拔除?”

  從正面來說,如果因緣聚合,善惡業的力量就會持續安住;反之,如果因緣不聚合,某個業就無法相續保持而安住,以能安住的因緣不聚合,安住時間成爲不安住而遷謝。如果這種違品的力量加強,就肯定會消除前者安住的功能,這難道不是從根本上拔除嗎?所以,即使舍法罪也有機會從根拔除。

  下面再說教證:

  “如經說雲:受持正法,雖其所有順定受惡,亦當變爲于現法受。又如說雲:複次,諸往惡趣業,此惟能感頭痛許。”

  “如同經中所說:因爲受持正法的緣故,即使順定受的惡業也將轉變成在今生感受。又如經中說:本來後世應當去往惡趣受報的業,因爲以對治力傷損的緣故,也只有能力感得頭痛許的輕受。”

  對于以上從根拔除而只感受頭痛,下面發難:

  “設作是雲:若尚有果,惟頭痛者,豈是從其根本拔耶?”

  “對方問:如果還有頭痛這樣的苦果,怎麼算是從根本拔除呢?這是說,受果和從根拔除互相矛盾。”

  “諸惡業果無余圓滿,謂當感受那落迦苦。若尚不受那落迦中諸輕微苦,豈非即從根本拔除?于此略起頭痛等故,豈是本來原無果報?”

  回答:“如果沒有以對治力傷損惡業種子的功能,無余圓滿諸惡業果,那就應當感受地獄之苦。如果現在連地獄中的輕微之苦都不須感受,這難道不是從根本拔除嗎?對此,若稍微發起頭痛等輕微的果報,又怎能說是惡業本來沒有果報呢?”

  譬如:身患癌症,本來應當感受大苦,然而現在通過治療後,連輕微之苦都不須感受,這是從根本拔除;但是仍須感受一點發燒等小苦,這說明不是癌症本無果報。所以,僅僅剩下輕微果報和不善業果和從根拔除並不相違。

  丁五、教誡須在違品上勤修

  雖未獲得真能對治壞煩惱種,然由違緣令傷損故,縱遇衆緣亦不感果,內外因果多是如是。故雖勤修衆多善法,若不防護嗔恚心等壞善之因,則如前說。故須勵力防護嗔等,精勤修習不善還出。

  由“種子功能被損壞則不能生果”之理,論中教誡說:

  雖然沒有獲得真能摧毀煩惱種子的殊勝對治,但是由于通過違緣能使煩惱種子功能傷損的緣故,即使遇到許多助緣也不會感果,內有情和外色法的因果大多是如此。因此,雖然勤修衆多善法,但如果不防護嗔心等毀壞善根之因,那麼按前文所說,善根果報將會從根本上被毀壞。所以,爲了使善果不被毀壞以及使惡報不出生,重點應當放在“緣”上來修,即:在護善方面,必須努力防護能破壞善根的違品——嗔心、邪見等;在破惡方面,應當精勤修習能壞惡業功能的四種對治力。

  丁六、定業若能清淨,爲何經說唯除先業異熟

  上面說,定業通過具力的違品對治,則可清淨。對此,以教證诘問:

  若能盡淨有力之業,雲何經說惟除先業所有異熟,

  有人問:如果連具有強大感果勢力的定業都能無余清淨,爲什麼經中又說:“唯一排除先業所有異熟”?

  論中以“有密意”回答。“密意”是針對因位而說:

  謂感盲等異熟之時,現在對治難以淨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則易遮止,密意于此。故如上說,無有過失。

  經中所說:“唯一排除先業所有異熟”,意思是,一般在已經感發盲眼等異熟果的時候,現在再對治就難以淨除。如果是在因位還沒有感果的階段,就容易遮止,所謂“能盡淨有力之業”,密意就在這裏。因此,上面說法沒有過失。

  下面宣說出處:

  《分別熾然論》雲:“設作是雲:若諸惡罪至極永盡,雲何說除先業異熟耶?”

  《分別熾然論》說:“如果說惡罪能夠徹底消盡,爲何又說唯一排除先業異熟?”

  “意謂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顛跛及啞聾等自性 因果,故作是說。何以故?以諸業果,若已轉成異熟位體,非有功能,令其遍盡。若因位思、正造作者,獲得所余思差別力,能令永盡。猶如開示指鬘 、未生怨、娑嚩迦、殺父及無憂等。”

  回答:這個“唯除先業異熟”,意思是從已經領受生盲、獨眼、缺腳、顛跛、聾啞等等自性的因果的角度,所以才這樣說,也就是因位和果位分開,針對因位可說能徹底消盡,針對果位則說難以淨除。爲什麼這樣認定呢?因爲如果業果已經轉成異熟位的自性,這時不可能具有將它無余消盡的對治功能。雖然如此,但如果是在以尚未成就的因位的思心所(意樂)來造作積累善惡業的階段,獲得其余的思差別力,就能使善惡業永遠窮盡。以不善業爲例,當獲得其它善法對治時,決定能使罪業功能永盡,比如,指鬘、未生怨王、娑嚩迦、殺父和無憂等。

  下面略說比喻中的公案:

  指鬘曾隨外道老師學法,因爲被外道老師念咒加持而生起惡心,殺了九百九十九個人,而且取其手指做成指鬘。當他正要殺母,以湊足一千數目的時候,佛顯示神變教化他,使他從迷夢中驚醒。見到佛的金色身相莊嚴無比,他生起了信心而頂禮佛,並向佛忏悔自責。佛爲他稍微說法之後,他便獲得法眼淨,信心純一,隨佛出家。後來,佛又爲他說法,他便證得阿羅漢果。(詳見《賢愚經》。)

  未生怨王爲了奪取王位而殺死父親。《普超經》說,他依止文殊菩薩忏悔罪業,獲得柔順忍。命終之後,他墮入賓吒羅地獄,即入即出,出地獄後,往生上方佛土,獲得無生法忍。在彌勒佛出生時,他將再來這個世界,名號是不動菩薩。後來作佛,佛號是淨界如來。

  娑嚩迦的因緣:

  往昔,在室羅筏城,有一童子剛出生時,父親就離家一去不複返,母親辛苦地撫養他長大。有一天,童子想出去和一位長者的女兒私會。母親知道後,就把童子關在房間裏,不許他出去。童子因欲火染心而生起大嗔心,拔劍殺死了親生母親。不久之後,童子明白自己造下極重的罪業,心裏不得安甯,便到處尋求滅罪的方法。

  一天,他在逝多林聽到比丘們念經:“若人作惡業,修善而能滅,彼能照世間,如日出雲翳。”他心想:“我現在應當出家修種種善業來滅除罪業。”他便向比丘請求出家,受了近圓戒。從此以後,他精勤讀誦教典,通達叁藏,辯才無礙。別人問他爲什麼如此精進苦行,他說是爲了淨除殺母的重罪。比丘們把這件事禀告佛陀,佛告訴比丘們,爲了不壞佛法,殺母者應當立即擯出僧團。

  比丘被擯棄之後,並沒有還俗。他前往邊境定居下來,而且收弟子、講經說法。弟子中有許多證了阿羅漢果。後來,他身患重病,知道自己即將死亡,就叫弟子爲他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死後,他墮入無間地獄,在地獄中被猛火逼身,他誤以爲是在所造的浴室中。獄卒用杵擊打他頭部,當時他發起了善心,隨即轉生到四天王天的天宮。天人生天時都能了知宿命,同樣,他也見到自己因憑借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的福德力而得以從無間地獄超升天宮。想到自己是因世尊的善巧方便才得以升天,他便前去拜見世尊,以報謝恩德。于是,他來到佛前,聽佛說法而證初果。(詳見《毗奈耶經》。)

  娑嚩迦以因位思造了殺母的惡業,在還沒有轉爲異熟果時,就獲得了所余的善思之力,以猛利追悔心推動而精進苦行、講經說法,命終之前又修浴室供僧。雖然他造下了嚴重的無間罪業,但是依靠不可思議的佛法僧對境,他在墮入地獄之後,又無間生天並且證果。所以,由因位忏悔具足四力,就可以永盡罪業。

  “殺父”也是一個童子,他想和一女人做不淨行,父親知道後便把他關起來,他因此殺了自己的父親。後來,他發露忏悔,淨除了罪障。(詳見《律本事》。)

  “無憂”就是阿育王,他統一了全印度。最初,他奉行婆羅門教,非常殘暴,殺戮兄弟、大臣、婦女,而且建造牢獄殘害無數人民。後來,他改信佛教,成爲大護法,大興慈悲,施行仁政,在國內建立了八萬四千大寺院和八萬四千寶塔,而且派傳教師到四方傳法,使佛教在國外宏傳。

  以上事例都說明,通過修對治可以清淨罪業、獲得見道等成就。

  丁七、駁斥以過去公案不決定之理

  上面說,在因位時獲得所余思差別力,能使惡業永盡。對此,以反例發問:

  “設作是雲:未生怨王及殺母等,若已生起所余善思,何故其業未得永盡,生無間耶?”

  “假使這樣問:既然未生怨王和殺母等已經生起了其余善思,爲什麼他們的罪業不能永盡,還須生在無間地獄呢?”

  “是爲令于所有業果發信解故,現示感生諸無間等,非是未能無余永盡所有諸業。如擊彩球隨擊而躍,生彼即脫,雖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觸。由是則成,最極拔除諸惡根本,亦非諸業全無果報。”

  “現示”,就是以如是因産生如是果的無欺緣起表…

《《正法妙音》第叁冊 因果的奧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