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若在小節上用些工夫,以後都可以避免。例如看見尊長招呼一聲,是多麼親切。看見丈夫或夫人說幾句慰勞的話,笑他幾笑,是多麼的要好。世間許多糾紛,都從小節上忽略而來。惟其不注意小節,朋友從此失和,親族因此不睦,夫婦竟致勃溪。所以盡管是細事小節,要十分注意”。
魏禧居士說:“人于橫逆來時,憤怒如火。忽一思及自己原有不是,不覺怒情燥氣渙然冰消。乃知自反二字,真是省事,討便宜,求快樂之法門。”
“人做事切不可迂滯,不可反覆,不可煩碎。但代人做事又極要耐得迂滯,耐得反覆,耐得煩碎。”
“性情苛刻者能使骨肉不相親,況遠者乎。慈和者能使仇家忘其怨,況平人乎。可見人之親疏,全在自己,不可專責人也”。
唐彪居士說:“彼之理是,我之理非,我讓之。彼之理非,我之理是,我容之。”
“待己者當于無過中求有過。非獨進德,亦且免患。待人者常于有過中求無過。非但忠厚,亦且免怨。”
“人固不可多事,然親友有義不容辭者,以事重托,理宜委婉力行,行至必不能行,我心已盡,而親朋亦自見諒。有一種自了漢,止知自吃飯,自穿衣,若人稍有所托,即沈吟推诿,生平未嘗代人挑一擔,解一事。及到有事,未必不求人,若人似我,又當何如?”
“事系幽隱,要思回護他,著不得一點攻讦的念頭。人屬寒微,要思矜禮他,著不得一毫傲睨的氣象。”
“局外而訾人短長,吹毛索垢,不留些子余地;誠以己當其局,未必能及其萬一”。
余忘我居士說:“他人之信不可私拆。他人在寫信時或看信時,不可偷看”。
蔡梁村居士說:“待人最要從厚。人待我不以理,我以薄施之,是我無以異于彼也”。
史典居士說:“凡待人接物,胸中要有分曉,外面須要渾厚”。
“凡親友中有家庭之變,或有詞訟不測之事,當設身處地爲之謀慮,不可膜視。”
“我施有恩,不求他報。他結有怨,不與他較。這個中間寬了多少懷抱,忍不過時,著力再忍。受不得時,耐心再受。這個中間除了多少煩惱。”
“向人說貧,人必不信,徒增嗤笑耳。人即我信,何濟于貧”?
袁氏世範載:“處己接物,常懷慢心、僞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唇于人也。”
“慢心者,自不如人,而好輕薄人。見敵己以下之人,及有求于我者,面前既不加禮,背後又竊譏笑。若能回省其身,則愧汗浃背矣。”
“僞心者,言語委曲,若甚相厚,而中心乃大不然。一時之間,人所信慕,用之再叁,則蹤迹露見,爲人所唾棄矣。”
“妒心者。常欲我之高出于人,故聞有稱道人之美者,則不以爲然。聞人有不如己者,則欣然笑快。此何加損于人,只厚怨耳。”
“疑心者,人之出言未嘗有心,而反覆思繹曰:此譏我何事?此笑我何事?與人締怨,常萌于此”。
唐彪居士說:“只一個耐煩心,天下何事不得了,天下何人不可處。”
“禍莫大于不仇人,而有仇人之辭色。恥莫大于不恩人,而作恩人之狀態”。
江衡居士說:“與人相處,第一要謙下誠實。同幹事,勿避勞苦。同飲食,勿貪甘美。甯讓人,勿使人讓我。甯容人,勿使人容我。人有恩于我,終身不忘。人有怨于我,即時丟過。見人善,稱揚不已。聞人過,絕口不談。久久行之,到處受人愛戴”。
石天基居士傳家寶載:“覺人之詐而不說破,待其自愧可也。若夫不知愧之人,又何責焉?”
“仇人背後之誹論,皆足供我箴規。蓋尋常親友當面言既不盡,背後亦多包荒;惟與我有嫌者,揭我之過,不遺余力,我乃得知一向所行之非。反躬自省,則仇者皆恩矣。”
“無義之人不得已而與之居,須要外和吾色,內平吾心,庶幾不及于禍。”
“待人,一切賢愚好歹都要包容和藹。明知某人是惡人、小人、奸人、佞人,亦要自己心中明白曉得。卻不可在臉面言語上,露一些憎嫌厭惡之意。”
“心內要極其精明,外面要極其渾厚。精明則我不受人之欺,渾厚則人不怨我之刻。所以人之黑白,只宜在心,不宜在口。乃涉世妙法。”
“凡朋友親族中如有行狡、刻毒、險惡的,我曾同他做過事,或曾與其交往,雖然知得十分真確,總要存在心裏,外面卻要和顔悅色,低聲下氣,推事遠他。切不可顯然頓絕他,致令結冤。切不可將他的壞處向人訴說,恐傳說聞知,彼不自悔,反生怨恨、仇隙、排陷,意外災禍每每由此而起。所以與人絕交,不可出惡言也。”
“毋以己之長,而形人之短。毋以己之拙,而忌人之能。”
“與人談話不可故意張揚自己的長處,和自己所作之好事。此乃取辱之道。”
“欲人勿聞,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爲。”
“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
“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過則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則不可不忘。”
“橫逆之來,先思所以取之之故,即得所以處之之法。不可便動氣。動氣徒爲自損。”
“責人善者,隱惡而揚善,則與人同歸于善。倘責人善者,是己而非人,則與人皆陷于非。”
“隱人之惡,揚人之善,不獨自己留存厚道,亦是免禍消愆妙法。”
“遇詭詐之人,變幻百端,不可測度。吾一以至誠待之,彼術自窮。”
“人有操之不從,縱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頑。”
“攻人之惡毋太嚴,要思其地步。教人以善毋過高,當令其可從。”
“不責人小過,不發人陰私,不念人舊惡,真是妙人。”
“高傲自大者,人皆憎惡,乃量小福薄之人也。”
“受小人侵侮,不必與他計較。”
“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理相幹,可以理遣。”
“以言感人,不若以行感人,言虛而行實也。欲使人見吾之善,不若使人不見吾之善,見則恐招人之忌也。”
“禮義廉恥可以律己,不可以繩人。律己則寡過,繩人則寡合。”
“對人當于有過中求無過,不富于無過中求有過。”
“輕財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寬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待下固當和,但和而無節,反生其侮。惟和而莊,則人自愛而畏。”
“治小人寬平自在,從容以處之,事完絕口不言,則小人無所聞以發其怒。”
“買賣貿易皆是各人生活之計,在開店之家,因有赀本坐而獲利,不必言矣。惟是本少貧人,設措微赀,肩挑步擔,遍曆街坊,忍饑奔馳,求活家口,最爲苦楚。所賺甚微,一家父母妻子衣食仰望,倘若刻薄,彼何以度日。于此輩上,寬厚存心,真是功德。”
“田野小民,鬥粟尺布,入市營求,一家譏寒所望,我卻要在他身上去討便宜,能有幾何,于心安乎?其對于肩挑步擔,販賣菜物,小本貧民,腳夫轎夫,汗力苦人等,亦複如是。”
“居不必無惡鄰,會不必無惡友,惟能自持者兩得之。見善人則效之,見不善人則改之,善與不善皆吾師也”。
熊居士說:“佛必與外道或怨家同處,此佛法之所以成其無上。毒草生處,必有良藥。大智慧人必不因邪宗競煽,異論囂張,而爲避人、避世、避地之計,如隱逸者之所爲。隱逸者存退怯心,將孤陋自甘,其道不廣”。
六、通信的常識
隨著交通的發展,郵電的傳遞是非常迅速便利了。我們要和遠地的親友交際,可以應用通信的方式來聯絡感情。
得著親友的饋贈,應當隨即寫信致謝。收到別人的彙款、包裹或其他物件,也應當隨即寫信通知寄件人,免他挂念。聽到親友遭遇災難、疾病等,要寫信勸慰他,並乘機勸導他信佛。
信劄的措詞要簡明謙敬。不應用艱深的字句和古典,要使收信的人容易了解。上下款稱呼要合行輩的身份。
(1)上下款的稱呼
和非親屬的人通信,倘關系較深、交誼較近的,老年人可用“伯父”,“伯母”。
倘對于沒有很深交誼的老年人,可用“某老先生”,“某老太太”。
倘對于關系較深、交誼較近、年齡相差不甚多的人,可用“某某兄”,“某某嫂”,“某某姊”,“某某弟”,“某某妹”等。
對于沒有很深交誼的人,可用“某某先生”,“某某女士”。倘是佛教徒,不拘男女,可稱“某某居士”。年長有德的,稱“某某大德”。
稱出家僧尼,任住持(即一寺之主)的稱“某某大和尚”。能講經的稱“某某法師”,或“某某老法師”。參禅的稱“某某禅師”,或“某某老禅師”。對年長的僧尼,可稱“某某長老”,或稱“某某大德”。
少年人對老年人可自稱:“晚”或“晚生”。年齡相差不甚多的,男人對男人彼此都可自稱做“弟”。女人對女人,彼此可以自稱做“妹”。
男女間若不是交誼較深的,彼此通信稱弟稱妹不甚適宜,應從自己名字取下一字相稱呼,較爲合宜。例如述者號海量,取“量”字。信末署名可以不必加稱呼,只寫自己的姓名就是了。
對同教的前輩,信末署名上可加“後學”。倘親受教誨的,應稱“弟子”。對于出家僧尼,不論對方年齡大小,應一律自稱“弟子”。因爲我們在家佛徒對于一切僧尼,不論他是持戒的或是毀戒的,我們都要尊他爲僧寶,所以一律自稱“弟子”。
信末署名下,不論對于在家和出家的人,都可用“上”,“敬上”,“謹白”,“謹啓”等字樣。
(2)寄信須知
信封上必須寫明寄信人地址姓名。一則無法投遞時,郵局可按地址退還。二則倘收信人遺忘寄信人的地址,當他看見信封上的地址,就易于答覆。
信劄寫完後,要從頭至尾細閱一遍。以防錯誤。
交郵局遞寄的信有過重的,要貼足郵票,以免收信人加倍受罰。
郵票要貼在信封正面的左上角,便于郵局打戳。
信內不可封寄鈔票。
娛樂篇
一、音樂
終日工作而沒有娛樂的人,不獨生活枯澀無味,而且精神上難免有不愉快的感覺。不愉快的人,對于事業和健康有很大的障礙。固然,刻苦耐勞的精神是可佩服的,但是超過相當的限度,對于身心兩方的健康卻是極大的危害。
佛說四十二章經裏有一段故事,戒人爲道不宜操之過急,很可以借來作工作不能太緊張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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